财务工作制度

时间:2024-09-16 16:07:13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工作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务工作制度

财务工作制度1

  一、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二、原则

  社保基金视作救灾资金管理的原则、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款专用原则、严格审批原则、依法依责办事原则、优化服务原则。

  三、预算和决算

  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预决算制度、统一报表格式和口径,编制审批。预决算报表要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预算由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财务部门综合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决算由财务部门依据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计划管理

  根据基金预算,严格计划管理,确保经办业务运行顺畅有序,基金安全增值。

  业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年度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综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实施。

  业务部门每月5日前提交本月基金的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综合,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上级财政部门。

  五、基金筹集、支付管理

  严格按政策规定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比例和核定的缴费基数及人数,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缴养老保险费。任何人不得减免应缴保险费。不允许缓缴保险费,个别单位有特殊困难确需缓缴的,必须由单位提出缓缴申请和补缴计划书,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稽核部门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

  严格基本养老金支付范围。凡统筹外的各项补贴费用,一律不得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一经查出,立即扣回多拨养老金,并追究经办人责任。

  严格基本养老金支付手续。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基本养老金用款计划,核对业务部门的结算单据和参保单位开具的收据,审核无误后支付养老金。

  六、基金专户管理

  按照湘财社[20xx]18号文要求,严格基金的存储管理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按专户职能经办业务,严格遵守专户基金的划拨流程,严格遵守基金划拨时间。

  基金专户的设立和撤消。财务部门拟定方案,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撤消基金专户也是同样程序。基金专户只能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设立一套,不得重复设立。

  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制度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基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取。

  严格遵守对帐制度,每月与开户银行、同级财政部门对帐,保证帐帐、帐款、帐实、帐单相符。第一,每月会计事项结束前(一般为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各专户出纳员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余额调节表,相符后编制会计报表;第二,每月会计帐务结帐前,各专户会计必须与专户出纳员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帐;第三,每月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与财政专户会计对帐;第四,每季度与财政社保部门核对一次财政专户的'定期存款和国债余额;第五,各专户会计、专户出纳员每季上柜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第六,要求开户银行的对帐员必须一个季度应更换一次,对帐单必须加盖银行营业部公章和营业部负责人、经办人的个人印章。

  严格遵守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关规定,以合法合规的增值方式和增值渠道,办理基金增值业务。基金利息并入基金,不得挤占挪用。不准将基金外借,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做他用,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财务监督

  本着既确保基金安全、堵塞各环节漏洞、规范操作,又方便业务经办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督。

  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金拨付过程中,不按审批程序进行的,或发现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支付手续。

  加强财务印鉴管理。印鉴实行两人以上(科长、会计、出纳)分开管理,加盖印鉴后的支票、汇票等各种财务结算单据,必修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挂失,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稽核部门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的财务稽核和监督。

财务工作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部是负责学校各社团财务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部门,本部门以“服务社团,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廉洁奉公”为工作宗旨,一切工作服务于社团并且充分维护社团各会员的利益。

  第二条社联财务部管理的指导思想: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社联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正确处理社联与各社团的关系,为社联和各社团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社联财务部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核算,预支,分析和审核及报账工作,建立基本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社联内部及属下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财务状况。依照章程合理地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社联章程、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社联及属下所有社团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社团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工作细则

  第四条协调好本部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五条财务职责: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交主席团审议,负责联合会日常财务的.收支,检查社团日常收支状况;筹集、创设、管理社团奖励基金;对外办理社会赞助手续。

  第六条财务部成员工作任务::

  1、熟悉各社团财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

  2、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服从上级调配。

  3、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例会、签到必须到场。

  4、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热情的心态对待财务工作。

  5、公平、公正、透明、不以公报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搞好财务督促工作。

  6、有创新意识,对财务工作要不断改进,使财务机制更加完善。

  第七条日常工作::

  1、协调好各社团财务工作。

  2、做好各社团的预支申请,审核,报账等工作。

  3、财务审核:对会员投诉较多或有财务不清的社团进行财务抽查,并做好登记,并把涉及的相关人员报主席团和校团委请求处理。

  4、定期针对各社团上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做账。每个学期期末进行财务总核算。

  第三章经济支配管理

  第八条各社团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第九条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正规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第十条节约各社团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第十二条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主席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五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十八条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各社团对财务部管理制度有任何不满或意可以书面形式交社联办公室,经社联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商讨,达成性意见后予以修改。

财务工作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为了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及财务人员的分工考核,为了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从财务工作的角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财务收入与支出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及时有效的管理好公司及客户的资金,保证借贷业务的资金本金和利息的准确到位;同时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开辟财源。

  (三)加强财务日常核算与月度结算的管理,以保证每一笔业务数据及时准确的统计出表及记入帐薄,月度终了要提供会计资讯,利用财务会计资料及时进行经济成果分析。

  (四)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如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六)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业务量小的时候可以一人兼多岗,比如出纳可以兼文员,会计兼后勤管理,但会计与出纳不能一人兼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不能为省事儿搞特殊化。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核算、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每月终了出具公司成本和利润报表,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并,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相符、会计现金银行总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明细帐相符。

  妥善保管未归档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及银行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与会计对账保证金额的准确。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签字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号码,签经手人备查。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及业务数据统计工作。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制度化、规范化使用和保管好公司内部的原始凭证,内部原始凭证是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及董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借款

  员工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超过经手人工资50%的需由董事长鉴字。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第十五条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须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总经理及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次月10日。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本单位名称。

  第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十七条发票的开具及管理:正式发票由客户经理亲自送达,或者由客户亲自来公司拿取。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工资和提成由财务人员依据综合管理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及提成表,交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次月日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会计报表应分月报、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4、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5、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6、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7、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8、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9、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10、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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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的部分企业由于工作内容繁杂,导致监督管理部门不能充分有效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制度的不规范、不全面,也导致企业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审计浮于表面,使得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新时期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创新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1、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模式

  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缺乏统一规则标准的问题,企业要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制度,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全局的长远利益出发,构建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新模式。企业领导人员要深入到财务工作的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最新、准确的企业财务信息,全方位的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从而逐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强化财务风险的防控制度建设

  企业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相关防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财务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工作时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核算控制和监督作用,从而使企业能够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降低因财务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使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时,还要推行经济运行的安全问责制度,通过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权、利,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责任感,从而使员工更好的'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企业要组织专门人员,本着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原则对财务预算工作的规划方案进行全面、系统、详细的编制,对企业的项目财务支出以及基本财务支出要进行严格、明确的界定。同时,还要对基本财务支出的定额核定技术方法进行合理的优化和调整,从而使企业在分配预算资金时能够做到更加的透明、公平、公开、公正。此外,企业还要在对项目财务支出严格审核、分类、排序的基础上,对项目的预算编制在其前瞻性和计划性上进行切实有效的强化,从而确保项目预算的规划安排同企业各部门的经营发展规划相一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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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财政总预算会计又被称为总预算会计、总会计,是指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各种财政性资金活动进行核算、监督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政府的财政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部门财政预算编制的不断变化,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政制度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探索与调整革新,同时也逐渐暴露出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问题;对策;探究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专业会计,它是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核心,为我国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发展,目前,我国正在积极进行财务总预算制度改革,由原来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向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两制并存”的格局转变,还通过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编制部门预算等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政府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在总预算会计工作不断创新改革,积极探索的过程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也在实践中显露出一些弊端与不足,如核算覆盖面窄,制度局限性大等,如何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与不足,成为提高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水平的关键。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的特点

  1.政策性和计划性。首先,财政总预算是根据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收入支付等实际情况有计划、有安排进行的,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意志和财政政策的倾向,在总预算会计工作过程中,无不体现和贯彻着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因而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各项工作是紧紧围绕着政府的基本财政计划,在计划目标的前提和约束下开展工作的,也体现出很强的计划性。

  2.统一性和广泛性。为准确、及时掌握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支执行情况,便于研究和发现问题,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需要在国家集中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制度约束下进行,各级地方政府决算的编审工作,也需要在统一的组织和行动下,才能保证总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总预算会计工作的广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环节广,财政预算收支反映了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的各环节复杂的经济关系,既反映了产品生产领域的预算收支情况,又反映了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成果,核算内容广泛而复杂;二,科目多,总预算会计工作的科目体系对象包括了行政单位、财税系统、国库系统等,都是总预算会计核算需要涉及的对象。

  二、总预算会计工作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财务制度的不断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使我国财政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但同时,政府总会计制度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也是我们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进行改革和完善。

  1.会计核算难以满足发展形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发明显,参与度也越来越高,其投资形式也开始由原先单一的无偿拨款向投资参股等形式转变,政府投资形式逐渐市场化、多元化、复杂化。会计核算内容变得更加繁杂,这无疑增加了政府预算会计工作的难度。在这种新的政府投资形势下,财政总预算会计却仍然停留在政府直接拨款的核算层面上,缺乏与时俱进的改革发展和完善,使得会计工作无法全面而准确地反映政府投资情况,无法适应当前多样化、复杂化的核算要求。并且,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的不断完善,国库资金将逐步实现资本化运营,有价证券交易行为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政府总预算会计越发显得不合时宜,难以适应现代政府的财政制度和市场形势的发展。

  2.会计核算制度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是总预算会计收支核算的基础,在收付实现制下,总预算会计只针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收支费用进行记录核算。但在政府投资行为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在政府的财政和投资管理的实际中,很多收支项目的时间周期是很长的,如工程费用等。在收付实现制下,很多周期较长的收支内容很难全面、准确地反映在当期的会计核算中,使得总预算会计也无法全面而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财务收支和负债的真实情况,使预算编制也缺乏科学合理性,预算管理中难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3.缺乏统一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总预算会计是执行政府的财政部门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在性质上与企业会计存在很大的差别。目前我国在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方面还缺乏一个统一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现行的政府预算报告中体现不出政府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等情况,只能单一地反映出政府的收支预算决算。这种财务报告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了财务信息的不完善,不利于立法机关对政府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利于政府预算编制,政府财务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状况的公开透明性有待提高。

  三、总预算会计工作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

  在我国政府的财政管理中,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趋势,是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和政府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必然要求。在制度改革过程中,要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的实际,加强对先进改革经验的借鉴、积累和总结,才能以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府预算总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

  1.扩大政府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核算的对象范围。由于政府的财政总预算不仅体现了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同时也反映了各级政府部门的投资和预算执行情况。因此,在政府投资形式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就必须要对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进行扩展,使核算对象不只仅限于当期的预算收支,同时还覆盖政府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并账以及各种债务债权的管理。政府总预算会计核算对象范围的扩大,使总预算会计工作能够更系统、更客观、更全面而完整地反映出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为政府预算编制以及各种经济决策和投资行为提供更准确全面、更具参考价值和意义的信息。

  2.建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务行为的不断拓展,政府的财政部门、立法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财政报告的需求性日益增加,建立并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也成为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建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提供更多准确的政府财务信息,有利于使用者充分了解政府资金使用投资情况以及债务债权等情况,并以此作为政府的财政行为和绩效进行监督考核和科学评估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完善,为加强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财务预算管理水平,防范政府财务风险等提供了信息支持,有效地促进了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财政经济的良性发展。

  3.加快政府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政府职能作用日趋完善,投资行为也逐渐多元化,传统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已明显难以适应政府预算管理的现状,因此,加快政府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的财政制度,才能适应当前政府预算总会计工作的需要。由于财政工作实际和政府会计人员职业素质所限,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应有选择、有步骤、有目的地逐步开展。同时,还应加强对政府会计人员的培训,使之能更好地对制度改革后的预算事项进行核算。

  四、结语

  政府总预算会计改革是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作用的转变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只有不断研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解决措施,才能不断提高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的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政府预算监督、核算等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胜平.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分析[J].商,20xx(24).

  [2]李永珍.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xx(12).

  [3]韦克风,吴少祥.强化预算会计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作用[J].广西财务与会计,1992(3).

财务工作制度6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会计法》,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努力去收,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支出应坚决制止杜绝,对于临时必要的开支,应按审批程序、手续办理。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三、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拟定和审查医院的经济合同、经济文件、经济协议,参与拟定医院的分配方案;审查各类业务用款,加强事前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四、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先由经手人、实物负责人签字,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报销,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办理借款手续,回医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手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本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坏帐。

  五、财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医院的固定资产、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及时清仓查库,防止浪费和积压,以保障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加快资金的.周转。

  六、严格现金管理制度,遵守结算纪律,凡是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长补短或挪作他用,若有差错应及时查找原因,报院长批示处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要熟悉各项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有关物价政策。严格空白票据的管理,医院的各种收据由财会室统一购置、保管和发放,建立票据收发和核销制度。

  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会计人员的因故长期离开、改换工种或调离单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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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身作则,带领辖下员工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检查所属员工出勤考核和登记工作。

  3、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一次,并对考核试作评估。

  4、每月两次组织员工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了解所辖员工的思想、生活动态和业务熟练程度。

  5、督促和检查员工对现金管理制度、银行信用卡使用的规定、帐单及发票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旅行社、团、合约单位,公司长包房,各记帐单位的帐务结算是否正确,及时并督促员工对应收款及时追收入库。

  7、督促夜间稽核及时完成数字平衡,并做当天营业报表。

  8、督促各收款员的现金,票证及时交做,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收款人员的业务周转金。

  9、督促和教育所辖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动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字机、计算器,保证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

  10、接受和处理客人投诉,并记录,向经理汇报。

  11、每天上班必须先检查POS机各收银点的电脑,稽核报告,对稽核报告中需要进行处理的内容及时作出处理和向经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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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发生时,必需由承接业务的负责人开具《业务流程单》,并收取定金(固定签单顾客除外,签单顾客须与公司签定长期《定点签单协议》),特别情况需要协调的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名批准。定金和业务流程单及时交给财务部。

  二、每天分类整理存放好当日《业务流程单》,定时接受工程部负责人和制作部责任人的业绩查询;

  三、次日十点之前出纳必需将当日所收现款入帐,支票类必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入账。

  四、未签定《签单顾客申请表》的'零散顾客推辞签单;

  五、签单合作单位当月底扎账,经办人和副总经理在对方的业务明细单据上签名确认后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办理付款前应核实是否有其它业务往来账目需要抵扣,收回对方的业务单据。不付现款的由财务部门出具欠条,加盖公司公章;

  六、副总经理监督催促财务部每月月底(与顾客有特别商定的除外)整理好签单顾客的业务对账单,分别提请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并签名后再发给顾客方相关负责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关的结算资料后及时催收欠款;

  六、每月xx日前由执行部做好上月工资表,副总审核后报告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日发放。

  七、对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及审核: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报销凭证必需填写金额大写,大写与小写必需符合。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名外,必需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名。报销凭证上至少有三个人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财务部每月日前整理好详细准确地财务报表提请全部股东审核签名存档。

  九、年终扎账时,财务部在股东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年终财务报表提请股东会审核签名;

  十、当月没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奖xx分,违规者每次扣分20分。

财务工作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含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含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财务印章必需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必需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需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刻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相关单位。

  财务印章如果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刻书面逐级报告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烧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报告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需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件、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别情况,使用部门6 .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刻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3 .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4 .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烧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烧毁。

  第五章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为各种空白文件加盖财务印章;

  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

  全面统筹计划公司财务管理战略,制定公司财务计划方案。

  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计划地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

  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订、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职工的有用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

  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

  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

  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

  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

  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相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与规程,节省本部门各类办公费用。

财务工作制度10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审核支付设备、材料款项。

  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4)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5)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6)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三都水族自治县中信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3日

财务工作制度11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财务工作制度12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用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订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相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许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补助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需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对出差人员给予肯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额由经理核定批准。在返回公司天内报销差旅费。

  十、参与制订本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计划,资金管理,收支计划,分析考核预测经济成果,严格收支范围,认真审核费用支出,凡支出款项必需有经理签名。

  十一、公司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财务人员必需每二年培训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财务核算的要求。市场推广人员薪资标准一。工作职责在公司指定场所(地铁商铺、商厦、办公楼、卖场等)按照公司市场推广操作流程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财务工作制度13

  一、负责新农合基金支出的调度工作,确保新农合基金能及时支付给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

  二、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经政策及新农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审核各种凭证,做好会计凭证整理及其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负责新农合的会计账务处理和基金收支明细帐,做到账、证、表三相符,会计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记载清析。

  四、负责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工作、各种凭证的传递工作及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

  五、负责基金的收支审核、及时主动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认真核实对账单以及填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负责基金票据的管理工作,保管好新农合使用的'各种单据及收据的领用、核销、存根保管。

  七、负责新农合基金支付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八、每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核对财务账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九、做好新农合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工作制度14

  一、业务发生时,必需由承接业务的负责人开具《业务流程单》,并收取定金(固定签单顾客除外,签单顾客须与公司签定长期《定点签单协50%议》),特别情况需要协调的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名批准。定金和业务流程单及时交给财务部。

  二、每天分类整理存放好当日《业务流程单》,定时接受工程部负责人和制作部责任人的业绩查询;

  三、次日十点之前出纳必需将当日所收现款入帐,支票类必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入账。

  四、未签定《签单顾客申请表》的'零散顾客推辞签单;

  五、签单合作单位当月底扎账,经办人和副总经理在对方的业务明细单据上签名确认后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办理付款前应核实是否有其它业务往来账目需要抵扣,收回对方的业务单据。不付现款的由财务部门出具欠条,加盖公司公章;

  六、副总经理监督催促财务部每月月底(与顾客有特别商定的除外)整理好签单顾客的业务对账单,分别提请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并签名后再发给顾客方相关负责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关的结算资料后及时催收欠款;

  六、每月日前由执行部做好上月工资表,副总审核后报告总经理签22名确认后日发放。

  28

  七、对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及审核: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报销凭证必需填写金额大写,大写与小写必需符合。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名外,必需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名。报销凭证上至少有三个人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财务部每月日前整理好详细准确地财务报表提请全部股东审核18签名存档。

  九、年终扎账时,财务部在股东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年终财务报表提请股东会审核签名;

  十、当月没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奖分分,违规者每次扣分20分。

财务工作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二章 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 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 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 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 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 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章 会计账簿

  第二十一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由于实行电算化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总账每年终集中打樱

  第二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 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五章 会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1)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2) 会计报表附注;

  (3)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年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 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 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 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 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 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 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 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簿、辅助账簿、会计移资清册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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