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

时间:2024-07-21 15:01:41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医院工作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选)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1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认真完成口腔科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诊疗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流动水洗手,必要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三、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1:30金星消毒液泡洗,注射做到一人一针筒。

  四、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应严格分开并须有明显的.标志。

  五、治疗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卫生用品专用,标记明确。

  六、治疗车上的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消毒一次。口腔科牙盘、拔牙、补牙器械、牙钻头、正畸病人用物一人一用一消毒。持物钳、灭菌容器每天消毒一次。

  七、治疗室应每天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拭物品和拖地,用紫外线作空气消毒二次,每次30分钟以上。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定期空气培养,并记录消毒效果。

  八、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后现场毁形、浸泡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九、科室垃圾实施袋装封闭式每日运送至医院堆放医疗废弃物地点。普通废物装入黑色垃圾袋送垃圾场,需焚烧的医疗废物装入黄色垃圾袋送至集中收集处。

医院工作制度2

  1. 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设施、开设中医诊室。有条件的应设置中药房,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2. 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3. 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发放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处方。

  4. 应用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熏洗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5.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规范书写中医病历。

  6. 针灸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晕针、滞针、断针等意外发生。针灸针具严密灭菌,一穴一针,防止交叉感染。

  7. 骨伤治疗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条件等进行相应的手法治疗。

医院工作制度3

  1、统计报表是医院的机密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出院外。

  2、统计报表生成后不得擅自修改。

  3、统计报表必须按时间、口径、范围报送。

  4、统计数据报表按期装订、分类、专人管理并归档。

  5、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调阅必须登记。

  6、禁止外单位调阅统计数据报表,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医院工作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以及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医院重大决策,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监督医院,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受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大会的筹备

  第五条职代会新组建或换届,必须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有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第六条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

  (一)提出召开职代会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安排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

  (二)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三)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届中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职代会的代表。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全局观念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第九条职代会新建或换届时,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并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选举办法应包括代表条件、代表人数、各类人员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和名额分配、选举方法和步骤等。选举办法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①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是否符合选举办法所规定的条件;②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比例和结构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③审查当选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推荐程序;④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条代表名额。代表名额的确定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1000人以上,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8-10%。500-1000人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10-15%。

  第十一条代表构成。职代会的代表应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中一线工作的临床医护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保证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代表的产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科室、部门为选举单位,人数过少的部门,可联合组成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所在选举单位应到职工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也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所在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第十三条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或院工会委员会后,由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确定后张榜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四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即为工会会员代表。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对本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因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可向工会提出申诉,工会组织应积极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直到解决为止。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不利用代表资格谋求个人私利,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四)定期通报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七条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党、政、工、团领导及中层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

  列席代表由院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职代会开(闭)幕式,可邀请老领导和老职工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的资格管理:

  (一)职工代表调离医院、退(离)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按规定补选;

  (二)职工代表在医院内调动转岗,原则上其代表资格在届内有效,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规定程序撤换代表资格:

  1、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受到处分的;

  2、不能履行代表义务,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3次以上的;

  3、因病假、事假、出国、脱产学习或者停薪留职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的。

  第十九条代表缺额,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增、补选。

  撤换和增、补选职工代表的程序:

  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撤换或增、补选的申请,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作出决定后通知原选举单位;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结果报工会审查,由职代会联系会议决定,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撤换和增、补选情况。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民主推荐团长。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职工代表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各项活动;

  (二)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主席团;

  (三)收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整理上报工会和提案审查小组;

  (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以及大会期间有关的会议任务;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及时向本科室、本部门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督促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和院务公开工作在本科室、本部门的落实;

  (六)主持本科室、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民主管理等有关知识,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的培训。职工代表一般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培训以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内容包括:职工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与医疗卫生工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等有关民主管理知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相关知识。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职代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应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是职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执行主席制。主席团成员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成员在职代会代表中提名,由党政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一般设7-15人。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经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小组在工会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可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组长必须是正式职工代表。成员由院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经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第二十五条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职代会召开前,征集提案,审议提交职代会有关议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

  (二)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业工作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决定的问题,并向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三)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职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职工提案的办理情况,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办理职代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职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职权。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普通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组成。职代会执委会应推荐产生正、副主任和秘书长若干人。职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由医院工会负责召集。

  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本院,离退休时,应依照规定程序及时替补,并在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第二十七条职代会执委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二)听取、讨论各代表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议程的审议意见;

  (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四)大会闭会期间代行职代会的职权,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五)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会召集,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职代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工会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职工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职代会的授权,根据职代会原则通过的内容修改有关方案,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协商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涉及单位局部范围或少数职工利益的临时性问题;

  (三)听取各代表团和专门小组工作汇报;听取院务公开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职代会筹备方案和职工代表的撤换、替补、增补等事项;

  (五)审议、通过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职代会联席会议不得代行职代会职权,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提交下一次职代会予以确认。

  第五章职代会职权

  第三十条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包含药品)工作报告,审议重大改革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医院的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重要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计划、对外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通过或否决权。

  内容包括:医院医疗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职工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

  内容包括: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职工福利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对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

  开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对经职代会民主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干部,可提出奖惩建议。

  第三十四条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形成文件。

  第三十五条决议、决定的形成一般经过以下程序: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将决议、决定草案交给各代表团(组)讨论,征求意见;主席团集中讨论意见,对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召开大会对各项决议、决定表决。

  第三十六条各项议案一般要求在充分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提交大会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形式。

  第三十七条经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的事项,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可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对修改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决定,提请下次大会确认。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进行表决,同时,作出新决议、决定。

  第六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三十九条职代会召开前应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议程、准备大会议案、预审大会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

  第四十条在职代会正式召开前,应由院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全体职代会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报告大会职代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名单等事项。

  第四十一条职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性,方可宣布开会;

  (二)致开幕词或由执行主席介绍大会的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三)由行政主要领导做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作说明;

  (四)由有关负责人作提交本次审议事项或专题议案的报告;

  (五)由工会主席或者有关负责人分别向大会汇报上届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六)由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七)以代表团为单位,就大会报告、议案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八)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意见,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九)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要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十)按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进行公开和评议;

  (十一)致闭幕词或进行大会总结,并在闭幕式上组织职工代表对本次会议进行质量评价;

  (十二)职代会闭会15日内,院工会委员会应向上一级工会报送《职工代表大会结果报告表》。

  第四十二条职代会闭会后,各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各科室要及时传达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动员职工完成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活动,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落实。

  第七章提案

  第四十三条提案内容主要是对医院的医疗卫生改革、管理、分配制度、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四十四条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个代表提出,3—5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提案征集、处理程序:

  (一)职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工会委员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发出和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职代会代表;

  (二)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

  (三)提案小组按立案标准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立案标准: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能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属个人问题的提案,不予以立案;

  (四)没有立案的提案,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五)立案的提案由工会送行政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限期予以落实,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六)提案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提案办理情况,将提案办理结果通知提案人,同时将结果记录登记,交工会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提案小组在下次职代会上,对提案的征集情况以及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第八章职代会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七条职代会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下列任务:

  (一)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提高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强化广大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五)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七)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八)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九)制订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经医院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由职代会执委会和院工会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制度5

  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增强医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提高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特制定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1、每周二上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由办公室安排。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来访事宜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长接待日记录表》,定期交办公室保管、归档。

  5、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要为来访群众保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医院工作制度6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诊疗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病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特制订本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投诉和意见,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2、接待患者投诉必须坚持热情、认真、负责、公平的原则。

  3、对患者的投诉必须做好详细的登记,对处理意见要进行认真的反馈。

  4、投诉事件查证属实后,根据《医院奖罚条例》《医院缺陷管理制度》进行相当的处罚。

  5、投诉事件查证属实后,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科室或个人必须写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办公室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积极做好患者的善后处理,以“社会满意、群众满意、患者满意”为最后宗旨。

  7、定期整理患者的各种投诉意见,对投诉意见进行归类总结,查找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医院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8、患者所反映的投诉、涉及违犯、违纪的将按照党风、政记进行相应的党记、政记处分,涉及违法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临床科室要主动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报告所发生的医疗纠纷,认真调查、讨论、分析,积极协调处理。

  9、每发生一起投诉,查证属实,对科室及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公布医院投诉电话,随时接受患者及群众的监督。投诉电话:(应公布)

医院工作制度7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食品市场和餐饮行业的监管。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格对食品卫生市场进行监管,重点督查各食品加工和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要严格做好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七)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医院工作制度8

  1.掌握各类诊疗器械的性能,根据其不同类型、不同功能、使用范围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生及各科室护士负责保管,及时消毒,分别保管,防止生绣老化,提高使用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各班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各科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修。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各科室药柜子的急救药品等,根据临床实际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急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专柜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医院工作制度9

  (一)流程图

  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椅旁预清洁:使用后器械及时用敷料或75%酒精棉球擦拭器械的工作端,去除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治疗完毕后放入专用的器械回收盒暂存

  回收器械:每椅位设器械回收盒,保湿、密闭运送到消毒室

  清洗:

  ①手工清洗: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做预消毒后,用多酶清洗液进行水面下刷洗

  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将器械分类后,分别置于专用的清洗篮筐或清洗架清洗

  漂洗:

  ①手工清洗:在流动水下漂洗纯水漂洗

  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自动完成漂洗、消毒、上油过程

  干燥:机械烘干,或用清洁纱布擦拭干燥

  质控保养:检查器械的洁净度、性能,根据器械情况选择是否需上油

  包装:选用纸塑袋包装、封口或符合规范的包装材料包装,标记消毒日期及有效日期

  灭菌:选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空腔器械选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法

  监测:检查灭菌监测指标合格,发放

  (二)注意事项

  1.清洗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2.遵循器械的清洗从使用后开始,做好椅旁预清洁,防止残留材料及污物干固,增加清洗难度。

  3.椅旁清洁时注意防锐器刺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锐器的尖端。

  4.器械暂存盒需要加入少许含酶清洗液,对回收器械进行保湿并密闭运送。

  5.手工清洗时,要使用专门的刷子或海绵,造成器械的损坏,减少因器械光滑面损坏而引起的污物积聚,增加清洗难度。

  6.手工清洗时,注意选用低泡或无泡多酶清洗剂,在流动水中进行冲洗,在清洗液面下进行刷洗,防止或减少气溶胶的'形成。

  7.有锈的器械必须先除锈再进行清洗。

  8.清洗时应将器械轴节完全打开;机械清洗时按操作说明装载,不可超载;容器、管状类器械置于专用冲洗架上清洗;保证清洗质量。

  9.做好有关节器械的上油保养工作,防止生锈,不能使用石蜡油进行器械保养和润滑。

  10.器械的包装、灭菌装载要符合规范。

医院工作制度10

  一、负责办理门诊及住院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六、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齐备,任何收费窗口都有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八、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九、收费员要对自己使用的印章、医疗收费收据、帐单以及现金负责,必须妥善保管,严加防范,防止失窃。

  十、收费员实名制使用本人的登陆账号进行收费,并在收费登记本上登记签名,登陆收费系统后领用当前使用的`收据发票号段,必须专人专用,不互相串用,否则追查票据人的责任。

  十一、收费票据要按规定顺序使用,上下联内容金额必须相符相等,如发现在收据上弄虚作假将严厉处罚,作废的单据要在废票上注明“作废”字样,不得随意撕毁。当日门诊票据在每日收费结算后,要登记起始号、截止号,每天的起始号要同上一日的截止号顺序完整,不得有空缺,当日的门诊票据要与财务室人员双方核对、签字,全部收回财务室核对准确后,保存备查。

医院工作制度11

  一、科主任对全科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开展外科门诊及病房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类管理台帐完整,保证科内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执行医院年度工作目标,并对目标分解、细化、跟踪、检查及总结。及时召开科务会,贯彻医院各类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

  三、准时到岗,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履行“首问负责制”。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吃零食、不玩游戏、不脱岗,不串岗。

  四、门诊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简化就诊手续。

  五、按照医护部的要求,抓好医疗质量,病历、处方书写规范。每月自查一次门诊病历和处方,做好检查分析、评议。

  六、提高医疗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七、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对治疗不满意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及时会诊,提高治愈率。

  八、严格执行卫生局的“六不准”。

医院工作制度12

  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工作制度13

  一、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网络中心、图书室、病案统计室、妇幼信息的工作。

  2.建立所属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网络中心、图书、档案、病案、妇幼信息等部门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及时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

  3.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4.管理人员须必须定时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5.保证服务器

  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6.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7.采取有效的病毒防范措施,杜绝病毒感染现象发生。

  8.每天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9.管理人员必须定时观察机房的空调运转情况及温度。

  10.机房内严禁烟火,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三、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

  1.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网络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在服务器上实行备份。

  3.重要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须在多台服务器上备份,并详细记录。

  4.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专门的备份服务器,使用专业备份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5.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6.网络存档资料不得借阅。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

  1.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网络和网络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3.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检修。

  4.系统出现故障后工作人员应与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密切协作,在最短时限内解决问题。

  5.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

  五、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1.网络工作站作为计算机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启用其他软件。

  2.工作站配置的微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3.操作人员要保证工作站微机正常运行及数据及时录入和提取。

  4.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

  5.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扳动与操作无关的开关和改动工作程序。

  6.操作人员要牢记自己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并注意保密。

  7.操作人员的账户不得借给别人使用和使用别人的账户。

  8.操作人员上机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

  9.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向信息科值班人员报告。

  10.工作完毕时,按照正常关机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六、数据备份工作制度

  1.数据备份是备份HIS系统所有的数据,包括病人费用信息和医疗信息,关系到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影响到全院的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责任重大,数据管理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一丝不苟万无一失的严谨工作作风。

  2.严格按照《数据备份方案》要求,逐条认真操作,每天做增量备份,每周六作全部备份。

  3.每两周对数据要进行一次恢复试验,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可靠。

  4.为了整理数据库,每月对ORACLE数据库进行一次EXPORT和INPORT。

  5.根据数据增长量,应定期对过期数据进行处理。

  6.每天对服务器进行仔细检查,主要查看文件是否有损坏,CPU和内存占用资源情况,客户端登录和访问数据库是否正常等。

  7.如系统发现异常情况,要马上处理并立即汇报、做好记录。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网络管理规范,绝对保密数据管理员口令,当有其他人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要亲自在场并作好详细记录,有第二者知道口令时要及时更改口令。

  9.每次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认真作好登录统计,不得马虎。

  10.要熟练掌握NT、ORACLE数据库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1.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重大事故,追究责任者的一切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应急恢复工作规定

  1.当计算机网络中心服务器确认出现故障时,由系统管理员,按《数据备份恢复方案》进行系统恢复。

  2.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恢复。

  3.当网络线路不通时,网络系统维护人员应立即到场进行维护,当光纤损坏时应立即使用备用光纤进行恢复,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应使用备用交换机,即刻通知前台工作站工作人员使用。

  4.对每次的恢复细节应做好详细记录。

  5.每月对全系统备份数据要进行模拟恢复一次,以检查数据的可用性。

  八、网络中心培训制度

  1.各工作站操作人员需进行计算机基础和各应用子系统的培训,方可上机操作。

  2.各级部门领导应将培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对新分配、调入和进修、实习人员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3.要深入科室,发现在应用软件中出现的普遍问题,要上大课集中培训。

  4.授课人员要认真备课,熟练掌握授课内容,凡参训人员均应树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认真听讲,严格按要求进行上机操作。

  5.每年在全院进行

  2次计算机培训,促进计算机知识的普及和提高。

  九、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医学图书室应按《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对书刊进行登记、分类、编目、排架,健全室藏图书目录,方便读者查询。

  2.凡本院工作人员借书,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签名,不得代借、代签,离院时要办理还书手续。每次借阅书刊不得超过二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时,图书室有权催还,超过三个月不还者,按丢失图书进行扣款赔偿(原书价

  3~5倍)。

  3.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借阅的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写、撕剪、损坏和丢失,违者按规定赔偿,凡损失或丢失图书室的孤本或价值较高的书刊要处

  5~10倍赔偿。

  4.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杂志内容。

  5.近期杂志、工具书及图书室仅存孤本,只准在室内阅读,不得拿出室外。

  6.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上架的期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非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拿期刊。

  十、信息统计制度

  1.统计资料是改进医院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依据,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汇总和收集报表资料,按期分析、统计、上报。

  4.各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

  5.统计人员对医疗质量的量化指标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月终、季终、年终分别做出统计分析报告,上报院领导及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同时发至各临床、医技和职能科室。

  6.各种医疗登记、统计资料,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卫生统计报表应永久保存。

  十一、病案管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资料。

  2.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人出院后三日内收回,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填写是否完整,严格收交手续。

  3.每份病案要认真登记,并建立、编写目录,索引,依序整理装订成册,按号排列,上架,存档。

  4.严格病案借阅制度,本院医务人员需要病案资料时,均在病案室查阅,不得借出。特殊情况按病案室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5.因病案讨论所需要的病案,有主管医师签名后方可借出,在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丢失和损坏,用后按时归还。

  6.院外人员借用病案一律不借出,必要时持介绍信,经医护管理部批准,在病案室查阅或本室工作人员随同到有关科室写病情介绍。

  7.凡为教学、科研使用病案,应事先与病案室商定所需要的病案,并一律在病案室内查阅,不得拿出本室。

  8.设专人负责检查病案的医疗、护理文书部分。有不合格、漏项、填写不全时,及时通知主管医师、护士长来病案室修改。

  9.病案是住院病员病情和治疗护理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原始资料,具有法律意义,原则上永久保存,防止丢失和损坏。

  10.做好病案的保密工作,不能随便答复有关内容,更不能利用私人关系,私自拿走病案或让病人及家属自行复印病案,病人转院时不得将病案带走。

  11.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3.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争议时,医护管理部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护管理部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4.当患者提出希望获得病历的.要求时,可持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到病案室复印,复印内容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

  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及家属在场。复印病历资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15.病案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室内通风、干燥,以防火灾、霉烂和虫蛀。

  十二、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资料,是受托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受诉的法院、检察院处理事故的原始记录。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做好病案管理工作,现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重申病案借阅制度。

  1.借调或阅览,限于病案室办公时间内办理借阅手续(急诊和急诊入院必须参考原来病案进行抢救者例外)。

  2.病案的使用权属于院级领导、医护管理部和负责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务人员。实习医师、进修医师限在室内阅览,但不得私自替其他人员抄写病史内容,更不得替他人借阅病案。

  3.负责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务人员需用病案者,凡属下列情况方可借出:

  3.1病人再入院借调以往病案应由经借人填写借阅登记本,方可借出,并由其负责归还,并注明归还日期及签名。

  3.2临床病理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会、读片讨论会、尸体检查需用病案者,应由住院总医师及主治医师前来借取,用毕及时送还。

  3.3教学用病案应由本院任课者借取,借出期限不逾一周。

  3.4本院医师赴院外会诊,需借取该病员以往在本院的住院原病案者,由被邀请会诊的医师前来借取,会诊毕即送还。

  4.凡属下列情况,限在病案室内使用。

  4.1科研借阅:集体或个人进行科研或资料综合分析需借阅成批病案者,每次供应30份,用完后再请求调换。存放在病案阅览室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在此期间,如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即行归档,以后不再调阅。

  4.2病案书写质量检查,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查对账目等均在室内阅览。

  5.凡借出室外的病案,应由借者负保管责任;一律不得转借他人,如因转借而遗失,由原借人负责;借出的病案如有“外流”(即不论任何原因携出院外),由借者追回,并负“外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借出的病案如有遗失,应由原借人写出“遗失检查”,经医护管理部处理后,病案室凭“遗失检查”销账。因遗失而造成的后果,由原借人负责。本院医师外出进修,出国等外出时间较长或调离时,在离院时应将所借病案还清,借出室外的病案限于一周内归还或续借。

  6.借阅病案须有本人亲自到病案室填写借阅登记并注明借阅理由。如有冒借者,应由冒借者负责。

  十三、病案质量控制制度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及时通知科室相关人员。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应的经济处罚,并按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病历书写知识学习。

  3.质控室坚持每天对每一份病历进行质量检查,针对平时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及时修改或重新书写整理的办法,直至病历合格,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病历质量检查结果纳入医护管理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内容。

  十四、病案安全保障制度

  1.病案室内部工作区和病案库分离,病案室内严禁吸烟。

  2.病案库内安装通风、防潮装置,做到防潮、防霉、防虫、防尘,经常清洁、除尘。

  3.进行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教育,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电路,以防电路老化,漏电造成火灾。

  4.病案复印借出有登记,借出有登记,借出病历及时催还,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归还需注明原因。

  5.复印病案的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提供复印服务,对不具备复印条件下,不予提供复印服务。

  十五、病案保密制度

  1.病案是医务人员的工作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所有参与病案完成的医护、医技、病案管理人员等,都要自觉维护病案资料的安全,都有维护患者信息的义务。

  2.患者享有对其病案的保密权,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疾病起始经过、治疗经过、检查结果、诊断结果、疾病转归情况等。

  3.患者有权了解疾病情况、诊疗措施、费用及预后,并享有对其病情保密权。患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权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医院受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4.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由医护管理部审核后予以协助办理。

  5.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借阅制度,诊疗患者的医务人员可以借阅该患者相关病历;对与该患者无关的医务人员,为维护患者利益,病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病案。

  6.住院病历不外借。

  7.因科研、教学需要或临床科室用于死亡讨论的可借阅病历,需经病案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借阅。

医院工作制度14

  一. 为有效组织协调非办公时间(含公休日及节假日)行政管理和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院信息通讯畅通、医院实行总值班负责制,代行医院行政管理权力。

  二、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三、对发生的行政、医疗等有关重大事件,总值班人员有权负责组织和调度有关科室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协调处理院内、院外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如遇疑难问题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请示。

  四、对因一时无钱治疗,而又病情危重,需要立即抢救和手术的患者,总值班人员有权调度医务人员先行救治,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副院长,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五、根据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需要,可增加总值班人员范围,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六、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好室内卫生。因巡视或暂离值班室时,应确保通信畅通。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可自行调换,并提前告知院办室备案。

医院工作制度15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活动)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意见,检查落实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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