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工作计划

时间:2024-09-30 06:01:4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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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

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1

  3月10日,学校成立招办,职能为学籍管理、完善学生发展报告、招生考试(高考、中考、会考、小升初考试、学校各年级重大考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等),上述三大方面工作都已经完成,实事求是地讲,效果不甚理想,现总结

  学籍管理方面:学校从高三开始,再到高二、高一,按照在校在籍生、在校不在籍生、不在校在籍生、复学生、休学生、转来生、转出生、借读生等学生类型统计登记,下步完善电子档案及文字档案,并且随时统计修改,力求做到准确。

  完善学生发展报告方面:从今年高三年级学生发展报告及学校前毕业生档案分析,学生发展报告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一生学习、工作等,客观、公正地填写学生发展报告是学校每个教职员工的职责,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存在的问题有:

  (一)有些班主任、老师重视不够,矫造数据,学生评语重复,有的不客观;

  (二)完善学生发展报告工作不是在平常,按照每学期、每学年,以至到学生毕业,而是高考前突击完成,难免出现虚假、不真实、不客观的数字、文字;

  (三)学生发展报告中的文字填写存在书写潦草、混乱现象;

  (四)学生发展报告书印刷及纸质不精致,或影响学生的一生。

  招生考试方面:这项工作任务繁琐,可以说事无巨细,高考、中考、会考、小升初考试、学校各年级重大考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等,考试人员的.安排、协调,考场设置,考务物品准备,电子监控,时间信号调整,考试培训会场安排准备等等。存在的问题有:

  (一)思想意识应该强化,招办本身在有的环节没有绷紧思想意识之弦,导致有的考试组织效果不理想;

  (二)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安排中,一小部分教师在考试工作中负责得程度没有达到学校的规定要求;

  (三)考试人员的安排,考场设置,考务物品准备,电子监控,时间信号调整,考试培训会场安排准备等方面,需要更加完善;

  (四)由于缺少经验,导致有些考试(如小升初考试)秩序不理想,不应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应该安排专门的老师做导引进行疏导。

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xx〕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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