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汇报

时间:2023-12-31 14:00:54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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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汇报

  在各领域中,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通常是对工作的总结报告,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哪些经验,但是,每次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无从下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汇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汇报

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汇报1

  今年以来,晴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晴隆县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全县各乡镇。为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该县把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强化学习教育。该县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强化项目公示制。属于直接兑现给群众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村组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到村组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后报到相关部门拨款,然后进入农网“一折通”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项目单位的资金立项、施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受益的村组进行项目公示,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备案机制。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县财政局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把审核关;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发现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行各项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汇报2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近几年以来,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当前我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监管中发现,我乡涉农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今年以来,乡为进一步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从源头上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有效确保了上级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服务全乡新农村建设。

  一、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自接到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联合下文要求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任务。为切实加强我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的落实,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乡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清查项目应清尽清、应查尽查,同时完善了本乡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报账制;能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实施,从县到乡、村层层把关,严格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此次自查,我乡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为使管理职责更加清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并积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在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等人担任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把涉农资金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抓好重点监察。

  除了加强面上监督外,将农业、水利、畜牧、扶贫、农机、民政、计生、卫生、中小学等部门定为重点监察对象,乡纪委除了重视群众举报外,还经常到重点监察对象“查、看、测、评”,对其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严查违纪行为。

  乡纪委通过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在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由于措施得力、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监督到位,我乡未发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涉农资金投入不到位。

  一是部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建设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

  二是有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拨付资金不及时,造成资金年终大量结转,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名义上的.这部分涉农投入实际并未到位。

  (二)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涉农资金除由县财政拨付外,各级主管部门也层层下拨到乡级对口部门,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出现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不仅投入重复,使用分散,而且造成资金管理成本高的情况。

  (三)部分涉农资金项目未按规定的要求实施,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未按规定做到“四制”。部分项目工程建设没有达到计划要求,项目管理薄弱、建设质量差,加之建成后缺乏管护,出现过早损坏等问题。

  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及建议。

  一、从监管调查情况看,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有法规对各级财政在涉农投入上的责任、范围和重点等还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强的规范要求。二是财政困难,供养人员多,负担重,自给能力弱,无力更多地投入农业。三是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有的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的在建设内容、实施范围上有交叉,不利于严格管理和监督。

  四是重争取资金和分配指标,而对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视不够,致使一些项目建成后,由于缺少管护而导致资金损失浪费。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投入。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更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涉农投入责任,促进形成稳定可靠的涉农投入保障机制。

  (二)对涉农资金和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加强涉农资金整合,集中力量,统筹安排,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涉农资金的管理方式。对涉农项目,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应相对集中管理,强化统筹协调,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尽力归并支出事项和纳入一个部门管理,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涉农资金备案系统备案人员的沟通培训。涉农资金备案系统项目多、资金大,各部门备案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同,会导致数据上的脱节,因此,要加强对涉农资金备案系统备案人员的沟通培训,让上下级之间数据相符,避免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发生,做到层层有人监管,处处有人负责,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涉农资金备案系统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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