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汇报集锦15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是将某个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向领导进行汇报,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工作汇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
近日,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民警走上街道,向市民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县公安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买卖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战线引领作用,由治安部门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对城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乡镇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在县城主要路口设置公路治安卡点加强对箱式货车、面包车、私家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烟花爆竹向禁放区域运输。
“春节期间,我局组织警力200余人,在城区设置了13个劝导点位进行禁燃禁放劝导,除夕晚,收缴烟花爆竹20箱,共计4000余响,劝返300余名群众,查处2起违规运输、贩卖烟花爆竹商家,19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力确保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面落实到位。”乐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舒奭说到。同时,乐至警方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等开展禁放宣传,通过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宣传等形式,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人心。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2
根据《xx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加强对xx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将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部作为宣传组牵头单位,将此专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我县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部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召开宣传部组会议,制定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我部为牵头单位,县禁鞭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管理局、XX镇、xx镇为责任单位的城区“禁鞭”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统一规范
由我部统一规范宣传内容,一是全面落实《XX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关于春节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二是明确放、限放区域的具体范围及限制规定;三是讲清楚实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目的、意义;四是宣传好燃放非法、位列、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五是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及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
三、责任分解
一是新闻媒体宣传全覆盖。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对禁放工作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百余篇,形成了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集中收缴行动、烟花爆竹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并展开专题评论,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是交通空间宣传全覆盖。由县交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xx镇、xx镇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移动喇叭等形式,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在公交车载电视屏、出租车LED显示屏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促使“禁鞭”宣传工作全面覆盖。
三是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XX镇、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通过提高城区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加大在车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出入口、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推进“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更有成效。
四是家校内外宣传全覆盖。通过“孩子带动全家”,让专项活动深入各学生家庭,县教育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遵守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让“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
四、稳步高效
“禁鞭”宣传工作是一件长期而繁重的工作,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XX城区全年“禁鞭”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了落实。
一是宣传政策,解读规定更细致。春节期间,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员、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治保力量,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鞭”宣传,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XX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把“禁鞭”宣传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实现了“禁鞭”政策家喻户晓,促进每位市民知晓“禁鞭”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知晓违反“禁鞭”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机制,动态宣传更全面。各地各单位在“禁鞭”宣传工作中,统一宣传口径,特别是对“禁鞭”政策的解读,严格由“禁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春节以后,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禁鞭”宣传组织模式,开展了常态化、动态化宣传。除强化宣传“禁鞭”决定外,还重点宣传了“禁鞭”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回答群众关切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常态宣传更有效。狠抓清明节、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通过对酒店、公墓、小区、新建楼盘等重点地段,对婚庆、乔迁、升学等特殊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提示,进一步加深了市民“禁鞭”自觉性。
总之,我部将继续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常态化,通过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全县城区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促进“禁鞭”决定更加全面有效落实落地。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3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我们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在去年开展的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中,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乡按照每个村1-2个点,集乡3-6个点来布点规划。配合协调县安监部门将全乡原来的93个持证户,整合核减为现在的31个持证户,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经营安全得到了有效整顿、规范和保障。
今年,县政府部署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是继去年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之后,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布点成效的巩固,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一次大型专项行动,我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现将我乡"百日行动"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4月14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后,我乡迅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县会议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市监、安监、司法所、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4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XX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按乡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实效。
(二)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去年的'布点规划,经营秩序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春节、清明期间,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的情况呈现死灰复燃之势,有证户状告无证经营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将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乡悬挂横幅6条,张贴通告21份,持证户和无证户逐户发放了宣传单,发送了手机消息,并经常性、长期性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子显示屏飘字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
烟花爆竹经营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乡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一是4月23日-24日,由乡政府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全乡所有商户,挨家挨户检查摸底,看是否有无证经营现象,并予以登记,告知其违法经营事实,同时宣传整治行动的处理措施。此次摸底行动,共清理全乡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现象的商户达110家。二是5月8日,针对第一次摸底情况,再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持证户存在的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无证经营户,下达纠正无证经营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登记其存货和来源,责令其自行处理存有的烟花爆竹。三是6月10日-11日,乡领导小组第三次组织,针对无证户自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书面告知,对自行整改确有困难的,协调持证经营户收购,对态度不好的,予以严厉批评教育,作为下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四)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6个持有证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8个持证户定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设备器材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三是有4户经营人不懂灭火器材使用,对其现场进行了示范培训。经培训后,受训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四是无证经营户已自行整改65户,其余户均已承诺自行纠正到位。
各位领导,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远远未达县政府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配合安监部门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处理。积极探索以有证户协作的方式,对无证经营,非法渠道供货的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同时建议县安监部门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管理,杜绝向无证户供货的行为,加大对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4
首先,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上级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给予指导和帮助。
xx镇位于溆浦县东北部,是怀化、益阳、娄底三市接壤的商贸重镇,湘黔铁路和省道S308、S225线穿境而过。镇域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6794亩。全镇辖25个村,4个居委会,29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9780人,其中,城镇人口23826人。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生贵负总责,镇长李平国任组长,人大主席舒孝望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及舒建新、刘兴利、石丽平、张克义、向勇、朱远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舒孝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利、石丽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各单位须交纳400元风险保证金,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4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1月8日-1月15日、9月1日-9月2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公安和工商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老屋园、严家坡、栗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和杨和坪等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20xx元月份,我们排查发现力子坪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负责人武思江,虽然办理了有关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产,半成品硝酸钾堆放在其住房内,成品也堆放在住房内,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我们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持,又责令其立即将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到加工厂规定地点。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5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
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
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
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
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XX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XX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6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7
为认真做好我区XX年春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们做到早部署、早支配,整个监管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条不紊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
为做好XX年春节烟花爆竹的平安监管,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快、祥和的春节,区政府争论准备成立了区春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安监、公安、城管、质监、工商6个部门组成,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当,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烟花爆竹的销售进行科学的布点,行政审批,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平安培训,在销售期间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合执法,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二、科学布点,严格许可
对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区严格依据xxx令455号及市市政府117号令的要求,严格做到总量把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许可证统一由区安监局审核批准核发后,交由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备案。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平安经营,在经营地点的选址上,我局连同区城管局特地组织人员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摸底调查,依据“便民、平安”的原则,科学布点。布点位置避开人员密集场所,摊点间间隔大于50米距离。
三、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平安意识
为做好我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训练培训工作,开头零售前,区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凡参预销售的人员必需参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xxxxxxxxxxxx、经营、燃放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事故应急处置学问等。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把握烟花爆竹销售的基本学问。
四、统一标识,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为避开零售摊点杂乱而影响市容环境,我区对全部零售摊点销售大棚,选择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搭设,确保全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统一、整齐、美观、平安。参照“门前三包”措施,摊点前实行即时保洁和风险责任制,由区春节烟花爆竹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每个零售摊点签订责任书,交纳风险抵押金,将环境卫生保洁任务明确给每个摊点,确保达到“创卫”的相关标准。同时组织开呈现场检查,对违反“创卫”及平安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的,立刻取消经营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
五、杜绝违法私拉,严格实施配送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特殊产品,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杜绝和遏制私自拉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我区严格专批、专营、定点和配送制度,要求批发企业严格依据危险物品运输的要求进行运输行为,统一配送。
六、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布传达力度
在烟花爆竹经营期间,我区支配了宣布传达车上街活动宣布传达,播放宣布传达磁带,张贴宣布传达资料,向宽阔人民群众大力宣布传达烟花爆竹的相关平安学问,提高群众的平安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平安燃放烟花爆竹,避开发生人身损害。销售期间,市范围内的出租车车顶灯箱广告间隔15分钟会滚动播出提示消费者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提示信息,辖区二级批企业凯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还印发了上万份《关于如何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留意事项》宣布传达单,在春节期间向宽阔消费者进行发放宣布传达。
七、联合执法,严峻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XX年依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及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区烟花爆竹平安监管会议的精神,我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于1月25日开头至2月24日,在辖区内开放了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平安大检查,重点检查禁放区的非法销售、无证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对非法爆竹的单位进行收缴。出动车辆57次,出动人员169人/次,收缴伪劣烟花10多箱,爆竹130多万头,以及部分散装的礼花。凡在我区进行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并对非法销售的依法收缴,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取缔,对在禁放区燃放的进行惩处,确保了春节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平安。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X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通过我区周密支配、认真组织、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春节期间全区经营、运输、燃放平安有序。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8
一、工作状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需供应的资料,认真贯彻《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把握。把握不具备平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平安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动前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接受应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平安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
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平安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动前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接受应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平安水平。
(三)留意平安训练培训
依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 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 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预市平安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平安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准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开在管理工作中消逝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和落实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平安投入资金足额准时到位,准时排查整治各类平安隐患,加强平安培训训练,提高员工素养,完善、提升平安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爱惜员工生命平安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平安监管。
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连续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 ]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平安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平安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 ]8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到到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市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气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据“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照旧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养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平安训练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确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养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预备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平安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连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平安培(复)训工作,严格把握零售点的`数量和平安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今年来,县安监局结实树立平安进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动前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平安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平安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准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下发了《宝××县 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县 、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看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峻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平安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状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平安监管力度。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平安规范》(GB- )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平安设施,改善储存条件,依据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准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别,各项平安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选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选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平安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平安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县 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依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依据局年初制定的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简洁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快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准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毕竟、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准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依据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留意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平安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平安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平安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准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主动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主动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全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留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条款、储存要求、平安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争论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行仿制性,便利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依据××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平安管理方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把握。我县人口约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依据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简洁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把握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开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9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安阳市内黄县繁阳街道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把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繁阳街道按照“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策要求,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社区部门责任,成立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确保工作部署有力、措施具体、落实到位。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铁脚板”精神,加大对网格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沿街店铺、集贸市场等区域,一旦发现非法制贩、储存活动,立即上报,加强处置。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繁阳街道各社区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等,张贴宣传禁放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居民知晓率。并通过入户上门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居民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建议居民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倡议大家自觉做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建设美丽内黄贡献力量。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0
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力部署
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
一是将《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到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群众宣传,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二是
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
三、加强巡查,积极制止
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
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1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至24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党委委员林伯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要求店主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还向店主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实例强调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诫店主一定要销售合格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为确保群众欢乐过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2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大事前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把握源头治理,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加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结合内外宣传,全面部署动员。
一是对内召开禁放工作部署会。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全体职工主动参与“禁放”工作,以身作则并宣传引导身边的人参与禁放治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73份。
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抓源头治理。
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利用执法一线优势,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全面摸排,建立巡查日志,对单销号。同时,将“门前三包”与“禁放”工作相结合,严格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临街单位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照《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严厉处罚。目前,已结合“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商户1000余家。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近期对花鸟市场、金瑞农贸市场周边、黄梅巷、桃源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以“五一”为抓手,将组织各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坚决取缔。其中,对花鸟市场4家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现已不在售卖。同时,告诫商家严禁私自售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联勤联动。全面加大与公安、市监、街道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加大对节假日、“良辰吉日”和重点路段、薄弱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点进行回头看,严防死守,遏制“死灰复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管理,结合日常市容管理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禁放工作纳入市容管理考核。按照市、区禁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奖惩。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3
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裕东街道迅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格生存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印发了《裕东街道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及时组织14个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导”的工作思路,把宣传教育作为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来抓,结合实际,制订并落实了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
进行宣传,引导居民以绿色环保形式办理庆典、婚丧嫁娶活动。一是依托“一报一墙”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金明报》、《大马社区报》、《银通月报》等社区月报、村报和社区宣传墙的阵地作用,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先后印发《石家庄市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通告》、《致辖区居民及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一封信》1000余份,张贴至小区、楼栋、门市等部位;制作宣传标语100条,在各社区、主街主路进行悬挂;印发有关举报奖励的小卡片1000份,发至社区居民及门市经营户手中。三是配备专用宣传车,设置流动广播做好宣传。联合东环派出所,配备专用宣传车,坚持8小时工作制,集中在辖区主街主路及小区周边流动展示标语,同时利用车载广播,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及燃放的有关规定。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广大市民参与的意识和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打非
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结合全是确定的5、6月重点整治期,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以分包社区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为主,根据专项整治检查方案,重点对辖区3个城中村、4个存储仓库、5家加油站、3个灵堂、2个木器厂、居民集中区、殡葬用品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和部
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掉任何一个对象,不漏掉任何一间房,不漏掉房间的任何一个角落,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排查到位。同时,联合安监和工商部门,摸底排查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户,对违章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从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办事处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反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实抓好5月、6月、9月、10月以及元旦、春节等多发时段整治,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确保公共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4
一、烟花爆竹行业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20xx年,我局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重新规划。目前,我县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两家(其中一家正在建设中),零售经营点22家,在县城城市建成区内设专营店6家,在全县各乡(镇)共设专柜经营点16家。
二、认真组织,把好市场准入关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把好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对全县各零售点逐一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零售店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组织完成烟花爆竹许可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在烟花爆竹监管过程中,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芮城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并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分片区逐一进入各个超市、副食零售店发放《公告》300余份,开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在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六严禁"的监管要求,加强对土产公司批发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的102号仓库,责令拆除。在存储监管环节,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扎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安全消防等工作。在批发销售环节,严格执行流向标签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零售市场监管环节,重点打击私储、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16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400余件,清理零售经营点50余家,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保障。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5
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xx〕90号)、《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xx〕7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xx〕98号)以及上级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部署,我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现将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领导重视,亲临工作
雷少华区长、朱记松副区长多次带队到各乡镇(街道)进村入户检查指导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强调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巡查,严厉查处一切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亲自到商铺检查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开展情况。
朱记松副区长于1月3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召开八步区20xx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攻坚行动启动会,布置春季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同时,还要抓好秸秆、落叶、垃圾禁烧工作,抓好各工地扬尘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
二、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情况
1月26日,区环保局张松有局长带领区整治办继续开展大气扬尘整治巡查,并向过往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情况,群众表示知道。
1月27日,区整治办对贺街镇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可能出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检查街道社区禁燃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月29日,区整治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xx〕7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月2日,区整治办下发《关于加大力度整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xx〕10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加强对辖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下发《关于加大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xx〕11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加强对春节期间禁燃工作的整治力度,落实好网格化管理。
八步街道春节期间联合城中、城北派出所,区综合执法局、各村社区干部组成巡查工作组,共计出动172人次,车辆38次在各村祠堂、土地庙,各社区街头巷尾等区域开展巡查。在春节巡查期间,辖区未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城东街道春节期间组织干部职工100余人,走访宣传居(村)民户6600余户,悬挂横幅1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联合公安、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整治;期间发现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1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0件。
江南街道春节期间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共计16000份和出动宣传人次达到60人,宣传车到辖区各个地方播放《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告示》60多次。通过值班巡逻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春节期间未发现有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贺街镇春节期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贺街镇辖区内的各零售店进行了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工作人员约250人次,车辆56次进行禁燃巡查,对巡查时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严厉打击,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六个,没收烟花爆竹共25箱约200多卷,在不间断的禁燃宣传整治中,效果显著。
莲塘镇春节期间共出动1000人次,每天出动执法车15辆,在全镇范围内24小时不断巡逻和宣传,发放宣传品2万份;开展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文艺汇演15场,在村民开展春节联欢会演上,向群众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让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深入人心;利用村委宣传喇叭播放禁燃广播,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在各宗祠庙宇值守,确保群众祭拜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禁燃禁售巡逻工作中,一共处罚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人数为6人,及时阻止燃放烟花炮竹行为9例,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17人,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点10个。
三、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查处情况汇总
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宣传和整治力度,安排人员在禁燃区内开展禁燃巡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我区共计出动20xx人次,查处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对7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00元,查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案件17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74箱。
四、期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禁燃”工作是传统民俗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受风俗习惯影响,在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店铺开张时群众会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保护意识认识不足。
春节期间,市城区禁放区及莲塘镇、贺街镇已无烟花爆竹零售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香烛店、杂货店,非法销售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五、下一步工作主要措施
加强辖区禁燃限放区内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禁燃限放工作,提高群众整体环保意识。
各单位联合各乡镇(街道)加大力度,清理排查各种杂货店存放的烟花爆竹,并坚决收缴处罚,杜绝烟花爆竹销售源头,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相关文章: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01-10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01-12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01-10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01-13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01-12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01-13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5篇01-10
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01-12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5篇)01-10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精选15篇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