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06 12:22:1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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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

  一、时间安排

  三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结束。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积极统筹落实推进三大行动,并立即开展养殖、运输、屠宰、交易市场等各领域大消毒工作,集中大消毒工作至少开展2次以上;全镇各村(居)在2月11日前完成集中大消毒一次。

  二、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全覆盖和分类指导工作,将三大行动抓实抓细抓到位,严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一)立即开展养殖、运输、屠宰、交易市场、其他环节等生产领域大消毒。

  一是对养殖环节进行全面消毒,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根据生猪养殖规模、饲养模式等,做好分类指导,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要立即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落实各项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合理制定实施消毒方案,做好物料,进出车辆、交叉通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消毒工作;鼓励企业在场区外建立多级洗消中心,做好清洗效果监测。发挥好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防疫技术优势,督促大型养殖企业将其通过代养、寄养、托养等方式发展的适度规模场(户)纳入企业管理服务范畴,加大消毒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对农村散养农户和中小规模养殖专业户,各村(居)要认真落实防疫属地责任,要采取分区包片制度,实施人盯场、户策略,落实好关键时间节点关键环节的消毒等防控措施,镇畜牧站要配合做好技术指导,确保日常消毒全覆盖。对出现生猪异常死亡的养殖场(户)、死亡生猪掩埋点等,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中关于疫点消毒的有关要求,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猪舍、场地、交通工具、物品、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记录在案,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二是严格开展生猪运输车辆消毒。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要求,严防运输车辆泄漏、抛洒,鼓励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生猪,建立完善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记录,及时清理排泄物和污染物,生猪装前卸后车辆要做好清洗消毒。三是切实加强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消毒。要加大生猪屠宰企业和无害化处理企业监管力度,压实防疫责任,督促切实做好生猪进厂、车辆进厂、人员进厂和无害化处理环节消毒工作。屠宰企业要配齐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对隔离圈、待宰间每批猪周转后进行清理消毒,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对屠宰车间每天清洗消毒一次,场区和办公场所每周不少于一次彻底消毒,对生猪运输车辆和产品运输车辆分设消毒车间。无害化处理企业要落实消毒制度,对车辆、转运用具、处置设备、污染场地等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定期送样监测,评估消毒效果。

  (二)开展全覆盖开展大培训。

  遵循结合实际、针对实用、具体实效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施教、逐级培训的模式,广泛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培训活动。对养殖场(户)业主,重点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建设、疫情上报规定、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等防控知识培训;对屠宰场、畜禽贩运运输人员等,重点做好《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规定、非洲猪瘟检测、贩运车辆备案管理、违法案例等方面的培训;对官方兽医、乡村兽医等,重点做好检疫管理规定、违法案件警示教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生猪全产业链,特别是中小养殖傲户的生物安全意识,提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三)开展全方位开展大宣传。

  坚持简洁明了、直观易懂的原则,利用村级广播、会议、标语、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生猪发展支持政策、餐厨剩余物处理、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等方面的宣传,普及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技能,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侧重加强生猪调运引进宣传,引导养殖场户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三证齐全、来源清楚、健康的生猪,告诚不能通过网络购买来源不明、证照不全、未经检疫的生猪,更不能到省外直接购买生猪。要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和非洲猪瘟扑杀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养殖户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工作的顺利开展,镇特成立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俊林任组长,副镇长邓兵任副组长,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及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站站长赵茂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由镇畜牧站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和消毒灭源药品准备工作,各村安排人员到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指定专人负责圈舍消毒工作,严禁发放消毒药。

  四、信息报送

  各村(居)委会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工作推进信息的收集、报送,每月17日前填报《县镇春季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三大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表》(附件),纸质报表报送地点:镇畜牧兽医站,电子文档报送。

  五、督查督导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部署,推进落实。各联片领导、驻村干部要对该村的三大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组织不力,行动缓慢的村(居)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目标考核。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

  为了认真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各级各部门和各村(居)务必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力度,确保我镇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镇成为无重大动物疫病清净区。

  二、工作目标

  1.全镇禽流感、猪瘟、牲畜口蹄疫、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常年免疫密度达100%,规模养猪场猪链球菌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牲畜挂标率、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家禽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同时要求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进入流通的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年内全镇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

  4.春季集中免疫在4月底全面完成(3月20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的免疫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工作,随后再开展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等其他疫病免疫和补免工作),秋季集中免疫在11月底完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刘琴为指挥长,副镇长王升为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实行责任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组,动物防疫员逐户逐栏打针、卡耳、发证、建档。与驻村干部、村干部、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状,纳入目标管理。驻村干部、村干部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动物防疫员一起进村入户进行免疫工作,保证免疫进度。实行驻村干部、村(居)干部保免疫密度,动物防疫员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

  2.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强制免疫。()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长期经常性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情绪。务必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规定的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书面告知常年存栏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依法自行做好免疫工作,并监督其严格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规范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和常规病种的免疫工作,实行风险责任自担。对中小规模养殖场加强动物防疫监管,要求公示动物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建立免疫和养殖档案,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3.加强疫情监测,完善应急处置。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及报告。由村(居)书记任动物疫情测报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现动物疫情要及时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镇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建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备队。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果断处置疫情。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32304、13975977094。严格执行举报核查和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照预案规定,果断处置疫情,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防止疫情扩散和人员感染。

  4.广泛宣传。各村(居)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贯彻动物防疫会议精神,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让全镇人人知晓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知识,改变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畜禽实行圈养,搞好环境卫生,改变病死畜禽乱抛弃的陋习,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

  5.坚持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免疫结束后,要扎实做好新填栏畜禽、免疫已过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动物防疫员要根据母畜台帐,搞好窝边注射和市场补注,以保证常年免疫密度。

  6.团结协作,以检促防。行政、公安、工商、市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流通监管,对出栏的畜禽必须严格实行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凭免疫证、检疫合格证、消毒证、非疫区证明等“四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值班工作,同时做好检疫日志登记填写,确保全年产地检疫率达到70%以上。

  7.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为使“免疫为主”的综合防疫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目标管理。在责任期内,因思想麻痹、防疫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疫情频繁发生、导致疫情扩散,经上级检查不达标或出现重大动物疫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春秋两次集中免疫期间村(居)干部不带队的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数并扣发带队工资;经镇组织的督查中,对未在岗或免疫密度未达标的村(居)、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罚100元每次;动物免疫进度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免疫项目的罚动物防疫员200元每次;经上级抽查各项指标均达标被通报表扬的奖该村(居)、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500元每次;被通报批评的罚村(居)200元每次,从动物防疫工作工资补助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对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罚500元每次;经上级检查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不在岗或免疫出现空白村的实行待岗处理。

  8.村(居)干部带队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工资补助。根据各村(居)人口多少进行补助,人口在950人以下的村(居)补400元/年;人口在951-1400人的村(居)补500元/年;人口在1401人的村(居)补600 元/年。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各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农委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全区从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集中时间统一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近年来,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就,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常见病保持稳定控制,全区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流行,也未发生动物源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是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一是省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来势汹汹,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国内流行的H5亚型禽流感病毒至少5种血清亚型,省内也有病原学阳性产品检出,分布范围广。二是强制免疫质量不平衡。个别畜种、病种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较低。部分地方散养禽、水禽和肉禽没有应免尽免,部分散养和林下放养鸡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免疫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情况。三是防控工作有待加强。我区流通环节监管较为薄弱,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仍然存在。对此,各街道务必高度重视,保持警惕,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我区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今年春季集中防控的目标任务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必须保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我区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人畜共患疾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特别是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监管。

  三、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扎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

  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防疫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严密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在3月15至5月15日期间,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决不容许出现因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同时加强疫苗管理,减少损失,杜绝浪费。

  (二)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x农业函〔20xx〕x号)要求,严格落实疫病监测、净化和监管措施,严防疫病传播扩散;认真组织落实《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进一步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弹。

  (三)配合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区统筹局落实好20xx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按照“四定”监测模式和“五结合”原则,突出活畜禽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对监测出的阳性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处置,消除疫情隐患。同时积极配合区动监所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畜禽,及时加强免疫。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武侯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

  严格执行“六条禁令”,深入贯彻《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切实加强运输、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同时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对疑似染疫畜禽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对应免畜禽实施全覆盖免疫。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各街道业务部门要加强与街道的财政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和疫苗配套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区统筹局将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向全区通报。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4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全省、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xx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统筹兼顾做好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仔猪腹泻病、鸡新城疫、羊痘等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90%100%,疫密度要常年保持在以上,应免密度达到免疫抗体合格80%率全年保持在以上,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免疫证发放率、100%免疫建档率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扎实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工作,持续开展不间断非洲猪瘟排查和规模养殖场等场所入场入舍采样监测;加强畜禽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场点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监管,确保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动物疫情稳定,助力全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xxxx,xx我镇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为月至月月底前xxxxxx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为x月至x月,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抓好春秋集中免疫行动。各村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按照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业主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常见多发疫病防控工作,提升群体免疫保护水平。农村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防疫队逐村逐户实施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规模养殖场通过下发《强制免疫告知书》,督促养殖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同时,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家畜佩戴二维码耳标,规范养殖行为。

  (二)全力抓好非洲猪瘟常态防控。继续执行疫情分片包场排查机制,全面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疫情排查、采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坚持做好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消毒和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管控和落地监管。健全完善生猪养殖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封闭饲养、全进全出、定期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切断病源传播扩散途径,严防疫情传入和发生。

  (S)着力做好消毒灭源集中行动。春秋防期间,各村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点)、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点等场所环境开展彻底清洗消毒,特别是对家禽养殖、屠宰、交易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将预防消毒与应急消毒、场区消毒与环境消毒、面上消毒与重点环节消毒紧密结合,做到无空档、无死角,有效杀灭畜禽养殖环境致病微生物,降低疫病发生风险。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督促指导活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次彻底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四)扎实抓好排查监测行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飞行监测、专项监测、应急监测等行动,聚焦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养殖密集区和候鸟迁徙途经地、无害化处理点等重点区域的动物疫情排查监测,重点监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要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随时掌握疫情动态,提高预警水H5H7平。尤其是和等亚型禽流感的.排查、免疫、消毒、检疫等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和林业、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和防疫员的疫情观察报告的职能,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定点、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排查监测制度,定期巡查,做好宣传。一旦发现畜禽死因不明或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并采样送检。要建立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规范报告疫情。

  (五)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准调证明、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种畜禽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两章两证等制度,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严格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备案等情况。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与清洗消毒、跨境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与调入落地监管制度,强化畜禽及其产品调运管控,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严防外疫传入。严厉打击调运三无畜禽(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牲畜耳标、1车辆未按规定备案不检疫即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行为。进一步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做好入场查验、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产品出厂记录、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召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环节工作。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打私屠滥宰、注水、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力。

  (六)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标语、宣传单、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各种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防控知识的宣传I,和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从业人员增强防范意识,推动实现人病兽防。要按照逐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培训,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免疫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指导。

  (七)切实强化应急管理。要认真组织学习《重大动物疫情(202x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年版)》、xx《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县突发重大动物(202x疫情应急预案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预案和技术方案,深入领会每一个条款,掌握每一项措施,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本着宁可防其大,不可疏其小,宁可备而无疫,不可疫而无备原则,落实本级强制免疫疫苗、诊断试剂、消毒剂、消毒器械、扑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保证紧急需要时,应急物资能调得出、供得上、质量好、24品种全。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运转正常、信息畅通、联络畅通。要认真对待畜禽大量异常死亡等疑似疫情举报信息,按要求加强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做到一个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及时报告,并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及时有效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统筹抓、抓统筹,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业主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各方责任和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联系和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猪场疫情排查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散养户薄弱环节和规模养殖场重点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督促养殖业主履行好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好免疫等防控措施。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取得效果。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要求,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验收和抽样检测免疫抗体水平,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年终政府综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三)规范档案建立。各村要进一步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和二维码耳标佩戴,强化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领取发放管理,督促指导防疫员和养殖场业主认真做好免疫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格,详细记录疫苗使用情况和免疫动物种类与数量,免疫档案要求畜主和村主干签字确认,确保免疫工作有据可查,实现痕迹化可追溯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度。各村应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要求填写《免疫进度周报表》,并于每周二下午三点前报送至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在实施强制免疫过程中,若出现免疫畜禽发生应激死亡的要按规定要求当日上报。春秋防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深入查找问题和xxxx风险隐患,及时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春防于月日前、秋防于xxxx月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畜禽免疫汇总表一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5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镇20xx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现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以《湖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湘政办发〔20xx〕45号)颁布实施为契机和引领,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经费投入、体系建设、督促检查等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防控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严格实施监测、免疫、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单项目标

  1、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常年免疫密度在1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证明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我镇秋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月上旬进行动员,9月份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集中免疫任务。

  2、疫情监测。坚持部、省、市计划与地方计划相结合、定点布局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科学评估免疫效果,有效防范外来病和新发病,为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人畜共患病防控。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控制传染源,加强检疫监管,落实预防免疫,加强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有效降低H7N9禽流感、血吸虫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对人畜的危害。

  4、生猪常见疫病防控。督导养殖场户践行“养重于防、防重于治、养防并举、综合防治”的防疫理念,加强饲养管理,落实预防免疫,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等常见生猪疫病的发生流行,最大限度减少疫病的威胁和危害。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强制免疫,打牢防疫基础。免疫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一是落实免疫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坚持免疫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和养殖者的责任。从规模场户开始,大力推行“政府领导、兽医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强制免疫模式,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面建立起主管部门免疫告知并监督、业主按免疫程序免疫的制度,督促其严格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对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和养殖户免疫申报的定期补免制度。集中免疫期间,动物免疫工作一定要由驻村(居)干部或村(居)干部带队入户和防疫员一起完成,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强制免疫任务。各村(居)委会要全面落实养殖户免疫申报制度,增强养殖户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并建立动物免疫申报及回访登记表,镇动物防疫站要公示免疫申报电话和监督电话,保证执行到位。二要确保免疫进度。三是加强疫苗使用监管。动物防疫站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好免疫队伍,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要完善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

  (二)抓好监测流调,提高疫病预测预报能力。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巡查制度,高度关注A型口蹄疫等疫情动态,规范疫情报告,加大疫情举报核查力度,做到“有报必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设立动物防疫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值守核查制度。

  (三)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坚持把养殖场(小区)规划建设、动物防疫管理与养殖业生产扶持项目结合起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作为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来抓,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官方兽医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措施。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项目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时一律不予考虑支持,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规范检疫行为。动物防疫站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做到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100%;同时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新购置的识读器的使用,积极开展电子耳标试点工作。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创新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特别要强化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驻场的官方兽医要严把入场查验关、日常巡查监测关、出场检疫消毒关;要严格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管理,加大非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动抵达报告制度的'落实力度,完善相关监管记录,阻断疫病传播;要强化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严格验证查物,充分发挥防疫堵疫职能,降低疫情传入风险。四是着力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各村(居)及动物防疫站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做好规模场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数据统计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要加强对病死动物乱扔乱弃现象的监管,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阻断向人间传播。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意识。对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官方兽医、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畜共患病防控过程中出现人员感染。二是抓好H7N9禽流感防控。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继续加强跨省活禽调运、活禽批发市场的监管和疫情监测,严禁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调入活禽,继续执行暂停商品代活禽跨省调运的指令;要对大型活禽批发市场派驻官方兽医值守,严格查证验物,并督促市场做好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工作,降低疫病风险。三是要做好血吸虫病、狂犬病、布病、炭疽、结核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犬只免疫、家畜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重点控制犬、牛羊等牲畜传染源;禁止从国内布病一类地区和炭疽病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控制疫病的传播,保护我镇人畜安全。四是健全人畜共患病联合防治机制。镇动物防疫站与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联合防治机制。一旦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样品,及时互通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依法果断处置。

  (五)抓好常见猪病防控,维护生猪生产。近年来,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病等常见疫病的危害加大,镇动物防疫站要对此高度重视,统筹抓好这些常见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畜牧水产局下发的《生猪腹泻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派出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讲座,未雨绸缪,主动指导生猪养殖者科学开展疫病防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开展疫情排查。近期,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组织开展一次猪丹毒等生猪疫情大排查,详细了解当地生猪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态势,摸清流行规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三是指导养殖户重视和做好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圆环病毒病等其它常见疫病的防控工作。镇动物防疫站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方案,做好科普宣传,强化检疫监管,指导养殖场科学做好基础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开展消毒灭源,确保疫情稳定。

  (六)加强应急管理,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秋冬季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居)委会要以《湖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的颁布出台为契机,增强信心,加强我镇防治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二)落实财政投入,健全防控经费保障

  各村(居)委会要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秋防集中免疫时带队的开支。

  (三)关注舆情动向,正确引导舆论

  动物疫情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严禁越级上报。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11月中旬,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强制免疫工作部署、免疫进度、防疫站长与防疫员在位在岗和驻村(居)干部及村(居)干部带队入户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防控工作问题较多、反应问题突出的村(居),将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11月下旬,市、县将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实行重检及挂牌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初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因思想麻痹,免疫不到位,检疫监督都规范,疫情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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