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30 16:44: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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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1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 。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六盘水市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刚(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魏树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朝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 丽(市人资社保局局长)

  李 华(市编办主任)

  陈 静(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

  赫光祥(市纪委常委)

  蒋泽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承礼(市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资社保局,由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人资社保局及市计生委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各县区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三定”(定乡、定村、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六枝310名、盘县602名、水城县396名、钟山区188名、红桥新区10名。共计1506名。(各县区乡镇、村的招聘计划数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六盘水市户籍或六盘水市生源;

  4、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4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村级计生特岗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2)具有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人员须提供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加分政策

  农村(农业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结束后提交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要求

  1、招聘程序: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各县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统一为xx年4月26日。

  2、时间要求:4月底发布公告,5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1、报名时间统一为:xx年5月2日至5月4日。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在职人员需提交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的证明;

  (5)已婚人员须提供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由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及加分确认:资格审查和加分确认由各县区招聘办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费。

  4、同一招聘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2:1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内容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六盘水市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办法》(市纪发[xx]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xx年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言谈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xx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招聘办制作并发放。笔试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自行确定。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在同一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招聘办制作并发放,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xx年5月19日,面试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自行确定。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职位招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3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4

  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安排,提高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保障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任教,缓解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以下简称“S科”》师资短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三科”师资队伍素质,为全面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二、招聘名额

  2020年我区拟招聘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专项计划教师”)30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往届或2021届毕业生;近5年(2016年及以后毕业)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岗位。2021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专业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学科教学(语文045103)、语文教育(670104K);报考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学科教学(思政045102)、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报考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类(0601)、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学科教学(历史045109)。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2018届至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于2018届至2021届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八)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在编的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5

  1、招聘目的

  为配合集团发展战略与目标,通过招聘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充实集团的人才梯队,以满足集团业务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并进一步提升集团的品牌形象,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招聘时间

  策划准备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招聘实施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3、招聘小组人员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职责:制作校园招聘的实施方案,设计毕业身面试题库,组织应届毕业生的面试及甄选及公司各类宣传材料的准备。

  4、招聘计划

  (1)招聘地点:xx职业学院2号楼阶101

  (2)招聘专业及岗位: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部

  会计专业~财务部

  物流管理~物流配送部

  (3)招聘人数:20人

  (4)招聘方式:面试

  (5)招聘标准:具备不断创新的精神、快速的学习能力、

  务实的工作态度、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5、招聘流程

  (1)校园宣讲:校园宣讲前一周,在学校的就业网站上发布集团招聘信息,以提高校园宣讲的辐射面。同时,通过招聘现场的宣传画册、海报,向毕业生介绍企业的发展历史与经营理念,宣传企业的形象。

  (2)投递简历:应届生填写《应聘者登记表》,在综合考虑学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不选择有记过处分、出现挂科重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经历的基础上,进行初步的筛选。

  (3)素质测评:素质测评包括职业倾向性、职业能力、行为风格测评,素质测评的结果将作为初步筛选和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

  (4)甄选环节:根据人员甄选的需要,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即兴演讲、行为面试等多种面试技术进行甄选,以提高面试的准确性

  (5)甄选环节:根据人员甄选的需要,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即兴演讲、行为面试等多种面试技术进行甄选,以提高面试的准确性

  (6)反馈跟进:与签订协议的毕业生,在节假日进行联系,同时安排好20xx年毕业生实习的相关工作。

  6、已招聘实习生的培养与安排

  (1)、新员工培训:校园应届生来集团报到时,须参加集团人才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时间为1周)。课程内容从员工心态、行业知识、通用技能等方面来进行。培训结束后,人才部对学员统一进行考核。

  (2)、岗位实习:校园应届生按照从基层做起,逐步提升的培养原则,并结合学生的个人兴趣,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岗位实习。实习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对校园应届生进行定岗定薪。

  7、实习期考核招聘结束

  (1)、校园应届生按照实习期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的频次,进行三个阶段的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应届生,给予重点培养和晋升。

  (2)、校园招聘的应届生,实习期间统一与集团签订《实习协议》,薪资按照集团实习期间的薪酬规定执行。

  (3)、应届生实习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其岗位和层级,参照集团的薪酬等级,进行定薪。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可适当提高薪酬。

  8、召开本次招聘总结会

  (1)对于招聘工作内容进行反思,总结经验。为下次校园招聘提供依据。

  (2)计算招聘所用费用,归纳招聘成果。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6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7

  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公开招聘单位为衡水卫生学校,主要职责是:开办全日制脱产普通中专、高职专科等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教育以及本科、专科成人学历教育。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公开招聘范围及方法

  1、公开招聘范围

  符合我校专业需求的统招高校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参看《衡水卫生学校公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2、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公开招聘方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公开招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公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xx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xx年、20xx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xx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xx年、20xx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xx年xx月xx日之前(含xx月xx日)有效。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xx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公开招聘依据

  市政府印发的《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xx年度市直计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xx】49号)。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水卫生学校网站和衡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招聘单位、招聘数额、岗位条件等。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知审查资格条件、《衡水市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2)网上报名要求:

  信息发布后,考生由衡水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填写《衡水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将《资格初审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④衡水市户籍证明材料;

  ⑤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2、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到衡水卫生学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地点:衡水卫生学校招生大厅。

  因疫情防控原因,现场材料审核时间请及时关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

  (三)测评考核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的得分及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2、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前临时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如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公开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衡水卫生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8

  一、招聘目的:

  1、为酒店招聘合适员工,保证酒店正常开展运营工作。

  2、选拔优秀人才,为酒店补充人员,提升酒店员工活力。

  3、为酒店选拔和储备具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预计招聘人数:

  xx人

  三、招聘职位:

  1、前厅部:5人

  2、餐饮部:10人

  3、客房部:10人

  4、销售部:10人

  5、人力资源部:2人

  6、采购部:2人

  四、职位描述及职位要求

  (一)、前厅部:

  前厅部经理:岗位职责:

  1、掌握前厅内的设施及活动,监督及管理前厅内的日常工作。

  2、对前厅服务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酒店的政策及标准得以贯彻执行。

  3、熟悉前厅各项业务,善于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种投诉,却保客人得到满意服务。

  5、流利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熟练操作酒店电脑opera操作系统。

  职位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具有1—2年酒店从业经验;形象气质佳,工作认真负责。

  前厅接待员:

  岗位职责:

  1、为客人提供接待、预定、结帐的服务。

  2、形象气质佳,工作认真负责,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熟练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懂酒店电脑操作系统。

  职位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以上;

  2、形象气质佳,能够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

  4、熟练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二)、客房部:

  客房部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

  2、有客房部经理的工作经历,抗压能力强,精通酒店各种清洁保养的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的方法。

  3、负责客房部经营管理的有关方针决策,负责客房部的计划、组织、指挥及所有工作,承担客房部经营管理中的责任。

  职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2、有五年以上五星级酒店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人事管理能力;

  3、良好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客房部主管:

  岗位职责:

  1、精通专业知识,富有团队协作精神,踏实肯干,能适应不同班次安排。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及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口语基础。

  3、懂得酒店客房运作流程,布草及消耗品成本控制流程。

  职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酒店管理相关转业知识

  2、通晓客房部整体运作及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星级酒店客房部主管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销售部

  销售部助理:

  岗位职责:

  1、协助销售经理完成酒店产品的销售

  2、熟悉酒店工作相关流程,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创新能力,拥有一定客户资源,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职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沟通能力佳,亲切大方,人际关系良好,积极负责。

  3、与各营销部人员沟通、协调,协助营销人员开发新的信息发布渠道。

  4、熟悉酒店工作流程,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四)餐饮部

  餐饮部主管:

  岗位职责:

  1、对餐饮部经理负责,发挥助手作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本区域的'清洁卫生及餐具的保养保管工作,定期检查区域卫生定期做餐具盘点。

  3、加强营业中的督导,坚持在一线指挥,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妥善处理客人纠纷。

  4、协助餐厅主管拟定本餐厅的服务标准,工作程序。

  职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2、具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又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能够适应快速的工作状态,抗压能力强。

  4、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态度亲和,工作认真负责;

  5、妥善处理投诉,保证客人得到优质服务。

  (五)人力资源部

  招聘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完成部门招聘、调配、待岗员工管理工作。

  2、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员工奖惩和违纪职工处理办理。

  3、参与公司各种组织机构设置、撤销、并合重组工作,以及定编调控和管理富余人员分流安置

  4、配合部门经理进行人力资源调查、分析、诊断、评价和评估,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序列的建设。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做事细致认真,具有较强的人员协调能力。

  薪酬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制定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并协助做好季度、月度工资预测工作。

  2、负责员工银行代发工资转帐单。

  3、负责员工每月的工资扣税表。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熟练掌握公司工资系统软件及OA办公自动化管理。

  (六)采购部

  采购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采购主管与供应商洽谈价格,付款方式,费用支持,品种选择,促销活动等。

  2、供应商考核。

  3、把握预算实际,对每月预算指标有责任达成预算实际。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工作认真细致,由较强的责任心。

  3、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

  五、招聘面向对象及要求

  主要面向酒店管理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又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流利的英语口语交谈能力,学习能力强;有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负责。

  六、招聘组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七、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主要通过两轮选拔:

  第一轮:笔试,即由招聘小组组织,参与招聘者进行笔答。

  第二轮:面试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9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xx同意,县社保局决定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xx县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是xx县户籍,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xx年以前毕业)。

  5、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劳动与社会保障。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地点:县地税局一楼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⑤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3、报名时间:20xx年3月7日开始至20xx年3月11日17时结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考试范围。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前5名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最后名次并列的.,由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的工作经历、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及学业成绩等有关方面进行考察确定。

  五、体检

  由县社保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七、待遇标准

  参照相关单位同类人员确定待遇标准。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10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六、公布形式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八、时间安排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xx年12月26日启动,20xx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xx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发布公开招聘广告。

  (二)20xx年12月30日-20xx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xx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xx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xx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xx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xx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九、要求

  (一)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招聘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要严格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公开招聘的选人关,为圆满完成公开招聘任务创造条件。

  (二)各分公司要从打造强大的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将本方案精神向全体员工传达,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为输送优秀人才。

  (三)广大员工要珍惜这次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积极准备,踊跃参加。同时,不能因为参加招聘,影响正常的岗位工作。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情况汇报超市人力资源部招聘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报告。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xx〕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xx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xx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xx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xx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xx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赵淼,联系电话:0551-62xxxx80。电子邮箱:sfc@ahxxxxu.gov.cn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12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认可,现将我校招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毕业生岗位: 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电教各1人,英语、心理学、通用技术各2人,数学3人

  骨干教师岗位: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

  二、考核时间:

  20xx年6月5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

  三、考核地点:

  南周中学北校区(新校区)

  四、考核办法:

  1、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都应该于上午8:00准时到学校,考核顺序以抽签的方式决定。

  2、电教、通用技术岗位考核由面试,试教和技能素质测试组成,其他岗位的考核由面试和试教组成,面试试教同时进行。

  3、面试、试教时间每人共20分钟(面对评委);考核准备时间1小时,试教、技能素质测试具体内容当场抽取。

  4、考核满分为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其中面试、试教分值比为2:8,面试、试教和技能素质测试的分值比为2∶5∶3;考核最后得分为考核组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

  5、考核评委小组在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6、参加考核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五、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经开区(乘坐128路公交车至终点站)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z

  长沙市南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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