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导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督导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督查内容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二)20xx年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约束性指标任务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三)20xx年连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指标责任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组织开展约谈或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四、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在校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在全校形成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我校学生工作情况,特制订20xx年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方针,坚持学风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学风督导,减少和杜绝学生迟到、旷课等现象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0xx年1月
三、组织实施
20xx年学风督导主要由3个督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督导3项内容,采取校-院2个层面督导检查,每月检查1次。
学风督导小组由退休老专家构成,每组2名,共3组,按月进行检查;3项检查内容包括深入课堂检查班级考勤、检查上课纪律、检查教室环境(对应晚点名教室);2个层面是学校层面的检查、学院层面的自查;学风督导小组每月抽取所督导的学院1个班级深入课堂进行检查和评分。
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校级“学风督导”督导专家组。
校级学风督导3个小组自行负责本小组学风督导工作的安排。检查小组对所检查学院班级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月由学工处工作人员收齐并在学风阳光台进行通报。
学风督导专家一组
成员:xxx、xxx
督导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
学风督导专家二组
成员:xxx、xxx
督导学院:第五临床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公管卫生与管理学院
学风督导专家三组
成员:xxx、xxx
督导学院:口腔医学院、药护学院、护理学院、人马学院
(二)明确各项检查内容:
校级学风督导小组每月须检查一次所督导学院的学风情况,所检查的班级和时间由专家组自行确定,督导内容包含抽查班级学生上课考勤情况(5分)、课堂纪律情况(3分)、教室环境(2分)等。教室环境专指检查班级固定晚点名教室任一时间的环境卫生。所检查的结果(学风督导表)于每月28日由学工处学生管理科李俊敏收齐汇总。
(三)校院两级学风督导互动
各学院可参照学校学风督导的形式,在学院各班级间开展每月互查,以充分激发学院班级之间“比学赶超”的动力,通过校院两级学风督导实现互为补充,协同共进,从而推动全校的学风创建工作。
(四)学风督导检查结果使用
校级学风督导结果每月底由学工处汇总后在阳光学风台进行发布,全年共检查八次,计算平均分后作为年终各学院学生工作学风建设考核指标的评分依据。学院层面对各班级的学风督导检查结果可作为学院评比优良学风班的重要参照标准之一。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洪环委办〔20xx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二、督查范围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督查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5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6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领导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7
各村(社区)、学校、各部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4号)要求,国家教育督导团将于20xx年对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下简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我镇“两基”迎国检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镇“两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川办函〔20xx〕123号)、《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德办函〔20xx〕110号)以及《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什府办字[20xx]8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为重点,以迎接“国检”为动力,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载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按照“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建设抓质量”的总体思路,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创新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坚持求真务实,紧抓发展机遇,强化政府行为,落实目标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保障机制,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全市“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确保20xx年全镇“两基”相关指标和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要求,顺利通过国家检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人大副主席向朝述以及学校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基”迎国检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根据国检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省定编制标准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落实边远农村地区教师待遇优惠政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镇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和教师均衡配置。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校长岗位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解决个别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和功能用房不配套等问题。建立科学、节约、高效的新学校运行机制,管好、用好新学校。加快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确保各类仪器设备设施、图书配备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实现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学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青壮年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迎国检指标要求。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至9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镇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镇“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等意见和办法。
2.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教育工作成就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荣、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的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
1.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自查。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两基”国检七个方面的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普及程度、教育经费、教师编制、校园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予以解决。自查工作应在20xx年9月15日前结束,并将自查报告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汇总后,形成我镇“两基”自查报告,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送市迎检办。
2.开展全面督查。镇党政办要对学校所涉及的“两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3.及时汇总整改。镇党政办办要及时汇总自查和督查情况,认真梳理“两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办法,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及时整改。同时,形成镇政府“两基”工作自查报告及有关报表、材料,于20xx年11月底前向市迎检办报告。
(三)第三阶段:迎接国检阶段(20xx年1月至6月)
1.20xx年1—2月,镇政府将对“两基”工作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影响“两基”国检的部门、学校发出《问责通知书》。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对被问责单位的专项检查。
2.20xx年3月前,镇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检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3.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两基”迎国检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国检档案资料、报表,完成相关文件
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市“两基”工作汇报材料。
4.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5.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学校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镇相关部门和学校在迎接“两基”国检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解决“两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目标办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也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四)建好档案,做好汇报。各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单位“两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坚持“统一口径、实事求是、规范翔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建好“两基”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涉及的“两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汇报材料交迎检办。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市“两基”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参与迎国检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8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9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0
今年我市将首次接受XX省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我校为督导评估的必查的重点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教育工作水平,保持镇中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高标准地迎接省督导评估验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城关学区的具体工作布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管理,提质量”,办让群众满意的教育,努力争取顺利通过省教育督导评估。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联系XX市教育局领导,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积极联系社会办学力量,多方并举,建好新型现代化高标准的办公大楼。
2、加强专用教室建设和管理。一是原有专用教室的设施更新和维修,重点是图书馆、美术室。二是补充新建短缺的专用教室,重点是第二微机室,三是加强专用教室的使用和管理,重点是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健全各室的管理制度,每室有专人负责,经常打扫、维护,保存好使用记录。
3、加大投入,促使教育装备上档升类。一是各科教学仪器的补充和更新,建设高标准实验室;二是对照中小学图书配备目录增加图书数量、提高图书质量;三是增加音体美专用器材,提高器材利用率;四是加强微机室建设,按照省定生机比例,增加微机数量。
4、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严防学生流失。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助学制度,保证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不失学,二是积极改进教学方式,大力开展学习“XX杜郎口中学”经验,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乐学、愿学。三是建立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引导他们发挥特长,增强自信心,树立学习信念。四是坚持依法治学,建立流失生跟踪、报告制度,加强校、家联系,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加强家访力度,动员失学学生返校就读。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一是通过教师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考试考核等手段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二是通过教师全员目标量化管理、严格奖惩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三是提升全体教职工管理水平和办学思想教育,督促教职工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突出办学特色和管理特色。四是加强“三结合”教育,努力取得社会和家长的信任,共同管理学生。五是建立严密的学生管理机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紧紧抓住今年“校园文化建设年”良好契机,结合儒家文化精髓,认真谋划,及早动手,以儒家文化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品味。坚持审美性、创新性、和谐性,力争达到“校园环境、育人机制完善、人际关系和谐、师生身心健康、文化氛围浓厚”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制定计划,摸清底数,
1、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和教育局、城关学区有关要求,制定迎检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师动员会。
2、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明确迎检任务,落实迎检责任。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3、对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和标准,对我校整体办学水平特别是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电教器材、专用教室等方面的短缺进行摸底调查,制定装备计划,上报到XX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专用教室建设,
1、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师的上课、备课等教学行为,学习“XX杜郎口”和“XX市留村中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重点抓好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和实验教学工作。
2、绿化、美化、净化、硬化校园,重点建设前院的路面硬化,和全校范围的美化,启动儒家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并逐步实施。
3、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使用检查督导,加强室内设施的配置和教室的管理使用。
4、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三类学生”的教育、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完成档案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迎检各项工作。
1、参加学区组织的迎检工作现场会,向其他学校学习经验。
2、加强迎教育督导档案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充实档案内容,完善档案种类,健全档案标签,实行档案专人管理、负责。
3、迎接地、市模拟验收。
第四阶段:迎接省级教育督导评估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以饱满的精神迎接省级教育督导评估。
四、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保障措施。我校成立以我校李社民校长为组长的迎接省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并下设宣传组、基建装备组、督察组等工作小组,密切与办学单位和教育局联系,积极争取资金,认真谋划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橱窗、校园广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学校周边书写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3、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的更新。尤其是专用教室的建设和实验仪器器材、音体美器材、图书的购置。
4、加强档案建设。我校档案已初具规模,在此基础上,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按照学区要求,教学评估档案不拆散,把上学期的有关档案资料及时补充进去,档案标签明确、清楚,分类规范科学。不造虚假档案,把平时的工作记录保存好、整理好,及时入档。
5、加强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平时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迎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1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2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3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4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15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教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的通知精神和以及的要求,扎实做好我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紧紧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的目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乡20xx年5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总体目标:20xx年5月,全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普九”工作的巩固提高,重点是促进均衡发展。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协调健康发展,重点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园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
3、全乡各类教育抓统筹发展,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4、做好迎“省检”的材料和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程节新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黄 烨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希平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汪恒龙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章卫国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袁兴华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程步楠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
任华保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普九”资料员
2、成立迎“省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迎“省检”工作办公室,章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华保,具体负责迎“省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办公室。邮箱地址:。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信息,统筹安排,及时向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督促迎“省检”办公室、各处室做好迎检工作,并深入到基层学校,处理具体问题,检查、指导迎检工作。
3、研究处理迎“省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迎检工作调度。
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安排迎“省检”的具体事宜,督促相关处室和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任务。
2、掌握信息,及时反馈,为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征集、补充,完善文字档案资料和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迎省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迎省检工作简报;策划制作教育工作情况录像片;制作教育展版;起草、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全面综合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和自查汇报材料。
5、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校迎“省检”工作和迎检表册汇总上报;指导各中小学校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6、完成乡政府汇报材料
7、完成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片文稿,交侯家岗乡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
8、完成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成员和学校职责
1、黄烨:负责保学控辍和资料建设。由章卫国协助。与局“迎检”办公室和教育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2、陈希平:负责人事方面。与局人事股、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3、汪恒龙:负责校建、安全、综治、幼儿园、关工委和农民技校。由任华保、程自华协助。与局校建办、校安办、社办股、县关工委、乡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4、袁兴华:负责电教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台帐建设,与局电教站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5、程步楠: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与局财统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6、中小学校:一是狠抓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整治校容校貌,力争校园整洁有序,绿化、美化、硬化有特色。三是认真对照省检标准,加强各功能室的建设,使各功能室配置齐全、设施设备达标,仪器、图书分类入柜、上架整齐,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迎检档案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装订、按类存档。
五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巩固学额,积极做好流生返校动员工作。六是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学校情况简介。
学校迎省检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原始档案类:
①我县范围内0—17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表及统计表;我县范围内7—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及统计表。
②近三年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近三年学校分年级、分班在校生数和点名册、辍学学生数和年辍学率。近三年外学区在本校就读学生人数、本校在外学区就读学生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本校随班就读分班人数、名单和个人档案。
③学生学籍档案。
④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
⑤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校产档案。
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其它
7、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中心小学履行职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场所,设在中心小学校园内,挂好侯家岗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牌子。
②机构,分管乡领导任校长,农技站长、中心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成员由农技站工作人员、中心学校教师和专长人员担任。
③设施,有教室和图书资料室。
④教材和活动记录,即每期培训人员花名册、作业本和测试卷,掌握参训人员技术或技能的程度,教员的教案,每期培训计划和总结等。
⑤对象,即脱盲后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8、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有符合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②办园有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以上。
③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料以上。
④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⑤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
⑥办园情况简介。
⑦建设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措施
1、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内部装备和校园建设力度。实现必备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搞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工作。
2、围绕课改提高教学设备装备和使用效率。第一,按“普九”标准添置仪器器材、图书、电教器材,做好功能性教室的环境布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各项操作,真正做到为教学服务。第二,提高功能性教室和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重点突出使用成果的展示。第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鄱阳教育网为平台,将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的整体优势,为全县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教育信息,直接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狠抓“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一是加大依法治辍力度。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结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依法控辍。同时以政府名义向辍学学生下发催学通知书。二是深化教研教改,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防止学生厌学。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生亲和融洽的氛围,确保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大幅度提高。
4、丰富学校内涵。一是要通过校园文化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加强校园的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二是校长的办学理念要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各位校长认真学习,更新教研课改观念,形成本学校的教研课改体系,做教育教学的明白人、带头人;三是通过展示教科研水平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的教研课改课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研究性报告,让多数教师参与到教研课改活动之中;四是通过资料的真实积累显示学校内涵,档案资料整理要注重真实性和连续性。学校将过去的工作成果等资料分门别类的积累汇总整理。
六、日程安排
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17日迎检办公室成员开始工作。
3、召开迎省检动员会,启动相关迎检业务培训。
4、县政府下发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迎检工作。
5、中心学校迎检领导小组向乡政府全面汇报我乡迎检工作安排情况。
6、召开校长会,部署迎检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
1、各学校按照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迎检办公室汇总。
2、各学校全面摸清流失学生数量、去向及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和辍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
自查汇报阶段
1、整治校园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2、完成各种表册、卡和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
3、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4、完成迎省检自查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
自查整改阶段
1、全乡迎省检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初验。
2、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查,对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迎接市检阶段
1、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
2、迎接省、市的抽查。各学校根据省市督导抽查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迎接省检阶段
制订具体的迎省检方案,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省检”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迎“省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任务,划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迎检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以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迎“省检”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迎“省检”工作的浓厚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迎省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发扬团队精神,相互配合,调动全员积极性,确保迎检工作不出问题。各项工作按局制定的迎“省检”工作日程安排限时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凡迟交、迟报、迟做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抓住重点,整体安排。一切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整体安排。要依据自查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对照落实,树立典型,全面推进。
5、强化督查,全面考核。切实做好迎“省检”工作,加强各校迎省检工作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将迎“省检”工作列入20xx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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