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警钟长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明确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组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校实行校、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拐骗的预防教育。
三、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卫组设专人担任义务消防员,校后勤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四、安排校领导行政值日,负责检查当日校风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校政教处负责检查学习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五、全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宿舍门,保卫要注意监看。
六、来客必须进行登记,进出车辆必须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门卫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门卫制度。
七、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行政值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切实保护学校的安全。
八、各办公室、教室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必须有专人开设安全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九、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①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报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②各班每周利用星期日第一节息课上安全教育课。 ③学校每学期请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交通、防火等专题辅导课。
④落实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学校、班级制定假期公约,假期前后,做好教育、检查、总结工作,建立假期行政、教师值班制度。
十、加强教学安全工作管理。
①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②电脑室、语音室,课前由任课教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③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责任人。体育课、活动课等,所需设备、器材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④体育教师与班主任均有责任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适当安排活动量,确保不出意外。
⑤凡上课时间,因授课教师擅离岗位,出现安全意外事故的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⑥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全部打开,保持出入畅通。
十一、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各班以《中学生守则》、《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等作为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行为习惯。
十二、加强用电安全、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学校定期检查维修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各处室、各教室用电开头由各处室主任和各班任主管负责控制。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有责任督促学生不得随身携带火机、火柴等物品,一经发现,即时没收。
十三、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不准在教室、寝室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单独游泳,不准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放弹弓、放鞭炮等。
十四、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对形迹可疑者应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晚上值班校警要不定时进行巡逻,保护学校的.安全。
十五、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严格执行省教厅文件精神,做好向上申报,校内组织,征询家长意见等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带队,使用有营运资格的车辆作为交通工具,并做足安全措施。
十六、制定学校紧急情况预案,安装逃生指示牌。每学期举行一至两次紧急情况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沉着冷静、有序的应变能力。
十七、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出操、管理制度
1、铃响后,学生应立即排成二路纵队出教室,按学校排定次序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切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后,按要求列队,在指定
地点站立。
2、出操完毕后,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3、如遇带凳子时,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随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随意就坐。
4、值周老师在出操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随本班学生队伍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学生三餐统一在餐厅,一切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指挥,不得拥挤。
2、打开水时,要认真、耐心的排队等候,不得随意插队,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
3、清洗餐具时要细心、慎重、节约用水,防止烫伤。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做危险性游戏。
2、在楼梯、楼码头拐弯处不急跑、戏闹。
3、不得集体性拥堵楼道、楼梯,造成交通拥堵。
4、坚决杜绝学生用手攀拉扶手、栏杆下滑。
四、室外活动课安全管理
1、体育课前,检查学生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衣服、鞋,禁止带危险性物品。
2、活动课不定时检查学生人数,观察学生动态。
3、根据授课内容,准备器材,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杜绝窜班游戏、上课。
五、防水、电、火安全管理
1、各个区域内的水龙头,要求学生慢开,用完后一定要关紧、关好。
2、学校一切电器不得乱动,凡是用电都必须在老师的'亲自指导下打开、关闭。
3、校园内杜绝明火,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厕所玩火,点蜡烛。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习制度
1、干部政治学习以自学为主,并记好学习笔记。
2、在集中学习时,全体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笔记,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
3、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以及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知识。要结合学习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群众意识、求实意识、纪律意识,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4、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学习质量。要充分利用集中辅导、听报告、看录像等形式,开展好各种学习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全镇干部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主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为便于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乡要通知办公室去向,各片工作人员下乡要向分管领导说明。
4、严格请假制度,有病、有事请假者要事先写请假条并如实向领导讲明请假事由。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请假返回后要办理销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请销假登记。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
5、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加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七天;产假九十天,超过规定和天数按病事假计算。
6、对无故旷工者(点名未到,且当日未报告的),每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两倍,旷工2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四倍,旷工3天停薪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每月只发给150元基本生活费,并按时完成工作。旷工4天者,停薪半年,并向政府交回工资卡。旷工5天以上者,停薪一年,继续上班。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干部职工因病请假5天以上者,必须持有相关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无论病事假5天以内者,按天数扣发下乡补助,事假10天以上一月之内者,除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外,扣发一个月奖金,并扣发月工资的20%。一月以上,两个月之内,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半年奖金和月工资的30%。两个月以上,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取消评优资格及全年奖金,并扣发月工资的40%。病假15天以上,1个月之内,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一个月奖金,1个月之上,3个月之内,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半年奖金,3个月之上,半年之内,扣发下乡补助,取消评优资格及全年奖金。半年以上者,从满半年之日起,扣发30%工资,超过一年者,从超过之日起,每月只发400元生活费,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无论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起超过一年者,停发工资。由组织安排的公休假期,按天扣发下乡补助。
7、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三、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后没有出差和下乡任务的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早退,不脱岗,溜岗,若有违反,发现1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由纪委查处。
2、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严肃批评。第二次,书面检讨,第三次,停职检查。
3、上班时间要衣着得体,待人接物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引领到有关部门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态度生硬。处理公务要迅速及时。
4、机关干部讲话办事要从全局出发,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形象,不说不负责的话,不办违反原则的事。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办公室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分管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乡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区上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经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8、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对本片、本部门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10、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11、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12、娱乐活动要做到健康文明,严禁赌博,严禁汹酒,严禁吵架闹事,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若有违反,严格按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
四、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天早晨要自觉清扫所在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舒适;室外卫生保持清洁。
3、后勤人员对机关卫生上班前清扫一次,日间根据清洁程度不定期清扫。
4、不在办公室内乱拦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齐。
五、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由办公室文书保管和使用,办公室文书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党委、政府印章的使用。党委、政府的行文、决定、人事任免、合同、上户,项目、矿山开采等重大事项用章由书记、乡长审签后办理,其他事项用章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办理,日常事务用章办公室文书按程序和规定办理。
3、办公室文书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定,不得随意盖章,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4、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六、接待管理制度
1、对上级来宾,以礼相待,文明待客,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提倡禁酒,严禁酗酒,敬酒热情而不过分。
2、对上级来人的招待,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安排在政府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需外出招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陪,严禁多人陪餐。招待一律实行派饭单制度,派饭单由办公室负责印制和管理,按主要领导意见签批,由分管领导领取并按规定的标准予以安排。接待单上应根据陪同领导的意见载明接待标准和就餐人数等情况。无派饭单一律不予结算和报销。
3、招待中要尽量压缩和控制饭菜、酒水标准。就餐中,对来宾提出的各种要求,按规定安排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领导或向客人解释清楚。接待完毕应据实当场核算,陪同领导在接待单上签字。政府餐厅就餐的,陪同领导和办公室均应在接待单上签字
4、单独核算的单位按标准自行招待。上级部门来人,需由乡上统一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安排。
5、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以会议等任何借口巧立名目用公款吃喝、假公济私,随意就餐,一经发现,提出严肃批评,费用自理。。
6、乡上成立机关生活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机关餐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帮助餐厅改进工作,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的工作进行评议。
7、机关餐厅工作人员要以“服务好”为宗旨。做到饭菜可口、价格合理、清洁卫生,要主动征求就餐人员的批评与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一次帐目。
8、机关干部在食堂就餐,中午不准喝酒,更不准酗酒,耽误工作,影响机关整体形象。
9、因喝酒误事、酗酒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大会检讨直至纪律处分。
七、值班制度
1、坚持党政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坚持到岗到位;因公无法坚持带班时,要提前做好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带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若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下午6点至早8点,早7点开大门,晚11点前锁大门。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准迟到,不准早退,值班应提前半小时与办公室人员交接班,做好衔接。因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3、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人及会务等日常事务,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4、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和休息,确保24小时昼夜电话畅通,不得私自脱离办公室。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6、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更不准酗酒误事,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坚持按财经法律法规办事,认真执行乡党委、政府规定的财务制度。一切开支必须先报告,获准后方可开支,没有领导签字,财务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开支必须由经办人,报账员,纪委书记,乡长会签方可报销,车辆修理费、招待费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报党委书记审阅。重大开支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审批。
2、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乡长安排购置的物品由财务人员负责购买,根据领导的安排,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支配,使用清单原则上每月一次分别由书记、乡长审核并签字;特殊情况,随时由书记、乡长审核签字。
3、机关所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编制计划,报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负责购买。大宗物品的采购须两人以上经手,要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物品领用手续和分发记录。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任意购置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4、干部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室内的物品,各办公室的物品要造表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由各办公室留底,另两份分别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存档备查。
5、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按规定时间由财务人员将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向书记汇报一次;根据乡长指示随时向乡长汇报。
6、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加强通讯管理,不能因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7、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8、因公出差,出差两天以内的原则上财务室不借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钱的,经领导同意后,严格履行借支手续。
9、差旅费报销除严格按财政文件规定执行外,区内出差,只报往返路费,区外出差,不发下乡补助,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领导干部出差,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报效实行一月一签,一季度报销一次,报销差旅费只限一处,不得重复报销,否则,按贪污论处;禁止随意在商店佘帐购物。文件材料以在政府打字室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在外打印、复印,凡必须在外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必须事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经办谁出钱。
10、干部下乡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应发天数据实发放。机关后勤人员每月按25天发放,出勤不足2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其它特殊岗位(不含计划办)兼职人员的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1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九、公文管理制度
1、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办公室要做好来文登记并呈请领导阅示或转送相关领导办理,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领导后,办公室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2、本级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分别由书记、乡长签发,所有发文,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3、单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先由单位拟定文稿,再交办公室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发后,按照发文程序进行,政府只出文件头,所需费用由单位自理。
4、所有打印材料,由政府打印室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同意并指定地点,否则,由经手人自行负责不予报销。
5、打印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打印室正常运转,若有加班任务,必须加班到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原则上不对外打印,不对外收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6、打印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文印设备的管理,严禁任何人玩电脑游戏或搞娱乐活动,操作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凡人为造成文印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廉政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在各种公务活动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占集体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严厉禁止到基层吃、拿、卡、要。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重要客人的除外)。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陪餐任务时,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5、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更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借工作之机收取回扣、好处费等各种形式的贿赂。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6、严格遵守中、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廉洁自评的有关法纪法规和制度。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经查实,经党委研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财产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务室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指定专人管护,人事变动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
2、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党委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3、机关公物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墨水、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配发一次,各办公室管理使用。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视、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非工作需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壶等电器,违者没收并扣发当月工资。
7、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和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末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十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指甲要短于手指2mm左右,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2、厨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食物或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或咳嗽,要背向食物或餐具、厨具并用手帕等罩住口鼻,随即洗手。
3、工作前、便后,均要彻底洗手。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蔬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5、易腐食物或原料,应及时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6、餐厅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闭,下班前要复查一次,确保关闭。
7、餐厅、厨房、地面要勤拖洗,保持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8、墙壁、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吊尘。
9、玻璃窗、灯具、吊扇洁亮、无灰尘。
10、下水道每天用适量开水冲洗一次,保持无污物。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4、积极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病人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2、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2、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4、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水笼头。
5、设办公室安全员,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科)报告。
6、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标准化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制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留意节省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便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详细年级、处室及详细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觉,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视,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嘉奖举报人叁拾元;对发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准时报告者,嘉奖拾元。
2、留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修理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治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效劳、为教学效劳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给。
2、负责安装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展安全检查。常常巡察水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留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省用水规定,加强检查催促,随时订正铺张现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依法管理、文明服务、保证畅通、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乘人员、行人等,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来校的校外单位及校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和停车场(位)等规划建设,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决定交通安全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保卫处是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四)处理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交通安全事故。
(五)审核、发放机动车电子通道出入卡。
(六)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方面对外协调联系。
(七)开展对进入校园车辆和人员的交通服务活动。
(八)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九)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安装、场地建设及维护。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聘任人员及有关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对与本单位有关、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提醒,配合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第七条进入校园人员有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都有权劝阻、举报。
第三章校园道路管理
第八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未经校园基本建设处和保卫处批准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隔断和指派安全员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
第十条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已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安排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保卫处可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更改道路交通方案。
第四章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进出校门经道闸门禁管理系统验证、拍照后出入,一车一杆。机动车驶入校园,须减速慢行,服从管理。
第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须按照规定限时、限速行驶,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应慢速、谨慎驾驶,严禁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
第十五条出租车等无关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许可同意,方能进入校园。获准进入校园的工程施工及货运车辆,应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要求的速度、路线安全行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六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包括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三轮摩托车进入校园的,须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审批,方可进入校园并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
第十七条校园道路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十八条校园道路禁止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或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向校外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证明,经门卫登记、准许后,方可驶离校园。
第二十条装载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辆及超大、超重货物运输车辆,须由相关单位提前申请、制定方案,经保卫处核准后严格按方案规定时间、路线等要求在校园通行。
第五章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行人在校园内通行,应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完成查验有效证件、登记信息。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骑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行走,必须由监护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带领或看管。
第二十三条非机动车和行人严禁在校园内有以下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在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等;
(二)在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
(三)追车、抛物击车、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在校园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五)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举办活动,或者举办活动占用道路;
(六)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服从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在划定的停车位及停车场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车辆,禁止在校园人行道、教学核心区、楼寓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密集区通道以及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
第二十五条建筑物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本建筑物门前及周边范围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定期指导、督查车辆停放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由保卫处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停车地点,指挥停放管理、实施交通管制。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主办的相关活动的外来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保卫处协助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保卫处。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八条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进行救助,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值班电话xxxxxx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原始位置。
第二十九条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保卫处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一)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急救车未到达之前通知校医院派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抢救。
(二)对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应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
第八章监督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自然年。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保卫处根据记分,按照本规定给予当事人和单位相应的教育、处理或由保卫处提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当事人和单位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一条车辆违反本规定通行、停放的,保卫处可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曝光、校内通报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的,保卫处责令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纠正,并有权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三条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报校园基本建设处、保卫处批准,未在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未指派安全员现场进行交通疏导,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四条在禁止区域停泊车辆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保卫处有权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等措施,并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或管理单位未尽到本建筑物门前范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的;主办单位组织相关活动或对外出租活动场所未尽车辆管理责任的,每发生一起,记相关单位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
第三十六条不配合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单位、车辆、人员,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七条无相关手续强闯校门、故意停车堵门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造成设施设备毁坏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构成治安事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限时、限速规定;车辆在校园道路上有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机动车没有主动文明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标识,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机动车、骑驾非机动车行为;经同意进入校园的三轮车,未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较重,经教育不听者,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九条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或有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记9分。
第四十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时速达到35-40公里的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时速达到41-45公里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时速达46-59公里以的,一次记6分;时速达60(含)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交通违规校内定期通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交通违规记分超过3分的校内人员、车辆及其所在处级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交通违规超过3分的社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
第四十二条自第一次记分开始,一年内交通违规记分达到9分的校内人员,由保卫处报请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十三条保卫处按照自然年对各单位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统计汇总,单位及单位师生员工、相关人员交通违规记分每达到3分,在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安全工作考核中扣除1分,直到扣完为止。交通违规记分未达到3分的不扣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治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需由正式电工严格根据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制止非电管人员摆布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开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娴熟造成火灾、触电事故。制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简单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觉故障准时排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状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修理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修理人员用电设施加强治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开消失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治理要根据国家电力部门的.标准进展,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制止入内。
八、对发觉违规用电状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厉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3、学校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构,以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教研情报,资料等服务为宗旨。
二、图书室由专人负责。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四、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五、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
六、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读书活动。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本,如确有困难要三倍赔偿。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赔偿。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九、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加强防盗、防火措施,保障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针对当前辖区内幼儿园已正常开学,为确保涉校安全,狠抓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源头隐患“清零”,坚决防范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一、狠抓源头监管,全面开展隐患“清零”行动。一是认真清查所有校车及其驾驶人,逐一检查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乘载学生、运行范围等情况,并逐一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审验记录、交通违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情况,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二是对校车通行集中的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对校车集中通行的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改造建议,并加强重点管控,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坚决禁止通行;三是督促辖区幼儿园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校车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
二、狠抓源头制度完善,确保校车安全有序。一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台账制度完善情况,对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以及安全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及时更新完善;二是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把好学生接送车辆离开校门安全检查关;三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照管人员落实情况,是否严格遵循为每一辆学生接送车辆确定或配备随车照管人员,负责保障学生儿童在车辆上的安全,监督驾驶人安全驾驶、规范驾驶、文明驾驶;四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定期组织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五是检查学生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制定学生儿童搭乘校车的安全守则和应急防护知识,教育学生儿童认真学习遵守。
三、狠抓路面管控,保持违法严管态势。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的规律特点,坚持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相结合,严查校车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每天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严肃查处校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以及其余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集中进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大队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一经查处,予以顶格处罚。同时,组织警力逐一核查校车、校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对排查出的逾期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等驾驶人情况,督促按规定要求及时“清零”。
四、狠抓主题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准备幼儿园相应的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常识与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依法严处,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的保证学生出行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一年一度的安全责任书签约制度,层层分解安全管理压力。
第二条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全方位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20、122、119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三条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一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报告要书面形式,一式三份,一份报告县教育局,一份报告派出所,一份留学校存档。
第四条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负责人要经常和派出所、交警、卫生防疫等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帮助和指导。
第五条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爱生的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要关爱每一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了解所授课的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讽刺、挖苦,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六条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指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企事业组织的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第七条 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排除要立即封闭,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九条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框、楼梯、用电器和开关,以及有关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1)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玩火,不准燃放火炮、烟花爆竹等易爆品。
2)严禁携带棍棒、刀具、管制品等器材进入学校,不准带玩具枪、水枪、注射器、弹弓等物品玩耍。
3)不得私自下河、塘、库、池洗澡;雨天不准淌水过桥,不得冒险过河。
4)不得乱动触摸电器,不随意靠近用电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5)本制度应张贴在各教室,各班主任应每天向学生讲解,并根据不同情况有重点落实有关条款。
6)不准在水边玩耍,不准去水井处打水喝水。 7)严禁学生攀树、爬篮球架、翻骑栏杆围墙和荡秋千等危险性游戏,不准在室内和通道处追打追赶及进行“斗鸡”等危险性游戏。
8)不准到悬崖、高坎等危险处玩耍;不骂人,严禁打架斗殴;不损害公私财产,不践踏群众庄稼。
9)严禁摘食野果子,不吃零食和变质食品。
10)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追爬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准在公路上追赶打闹逗留。
11)不违反学校纪律,不乱写乱画,尊敬师长,尊老爱幼,杜绝以大欺小的事件发生。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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