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0:43:10 佩莹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用火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上课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5)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6)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厨房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2

  1、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警钟长呜,防患于未然。

  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操作,谨慎用火。

  3、责任到人,实行用火事故追究制。

  4、用火时食堂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脱岗,做到人走火灭,并锁上大门。

  5、燃料间与炉灶分离,严禁乱堆乱放。

  6、完善防火设施,水池水满,管路到位。

  7、不乱丢烟蒂和未熄灭的火柴火。

  8、做到每周大检查,每天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9、严禁在食堂乱拉、私接电线。

  10、在醒目处标志火警电话号码“119”,一旦出现火情,迅速扑灭。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3

  ⑴各处室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库房储存物资的性质,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校各处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电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⑶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⑷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仓库)、各专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⑸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必须远离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不准近距离作业。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⑹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⑺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气线路和设备。

  ⑻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⑼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⑽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和“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⑾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⑿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拨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⒀注意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⒁学校及教室内禁止吸烟。

  ⒂每位教职工都要了解教室内干粉灭火剂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室内灭火剂。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4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2、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

  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3、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

  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

  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5

  以下是我为大家预备的制度文章,盼望可以帮到您!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需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修理,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需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需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省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觉水、电、气设施消失故障准时报告总务处及修理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全部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觉违反规定者,马上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嘉奖。特别状况必需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马上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担当。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6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保卫处(科),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保卫处(科)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保卫处(科)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保卫处(科)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7

  1、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全校各处、室进行用电、防火检查,发现火灾和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找专业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师生员工用电安全。

  2、学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全校各处、室的用电、防火进行督查。各处、室安全责任人要根据各自责任区域的工作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认真负起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修,不得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3、各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用电、防火安全的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防火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拔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电源。

  6、除实验室的.特殊需要外,图书室、各专用教室(含微机房)、办公室等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禁止燃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电电器。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干燥天气严禁明火作业。

  8、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存放和使用所场必须远离教学区和人员密集区。

  9、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10、电器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器线路和设备。

  11、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施安装标准。使用时发热的电器不得安装在与可燃物靠近的地方,更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12、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1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14、每位教职工都要掌握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灭火剂。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8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多功能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3)实验室、仪器室;

  (4)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教师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6、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9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关于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含:

  1.关于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关于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升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0

  1、全体师生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2、教职工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使用电器,不得使用大规模的用电器,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寝室充电,更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

  4、教职工要规范使用煤气,随时检查煤气罐是否过期、是否漏气,必须保证气罐进入室内。

  5、各处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绝出现事故。

  6、全体师生都要保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7、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作好记录,存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8、每期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消防应急预演,熟悉撤退路线。

  9、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0、认真搞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1、全体教职工要签订煤、电、气规范使用的安全责任书,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要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1

  为及时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本月中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单位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各部门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会议要求

  会议通常由单位消防管理人负责召集,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会议建立专门台账,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出席情况(实现出席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四)会议主要内容

  1、通报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市内外重特大火灾情况。

  2、通报有关消防新规定、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

  3、听取下属各租赁户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4、 总结通报前一阶段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2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2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八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2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119火警,应及时报警。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3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设置消防安全副校长,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学校消防工作由校长担任最高负责人,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学校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4.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消防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火灾防范能力。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学校每学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和排查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可用。

  2.学校明确消防检查责任人,负责进行学校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检查。

  3.学校每年组织消防安全专家对学校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学校对于每一阶段的火灾隐患排查进行记录,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做到及时整改。

  三、火灾隐患整治

  1.学校对于火灾隐患情况分为严重、较重和一般等级,进行分类整治。

  2.学校要迅速整改严重和较重级别的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的消除。

  3.学校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

  4.学校通过定期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火灾隐患整改的有效性。

  第三章安全疏散与应急预案

  一、学校安全疏散制度

  1.学校设置安全疏散指挥部,负责组织学校内的安全疏散工作。

  2.学校建立安全疏散路线图,在学校内各处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3.学校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疏散能力。

  二、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1.学校制定灾害性事故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给有关部门备案。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应急演练,落实各项疏散措施。

  3.学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学校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库,及时补充和替换应急设备和物资。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一、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学校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

  2.学校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3.学校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保管人,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二、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管理

  1.学校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疏散路线的顺利。

  2.学校定期对疏散楼梯进行检查,消除其存在的火灾隐患。

  3.学校建立疏散楼梯使用规定,制定使用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消防宣传与教育

  一、学校消防安全宣传

  1.学校开展火灾防护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对火灾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2.学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讲比赛等,提高学生火灾防范的兴趣和参与度。

  二、危险源防范宣传

  1.学校组织开展危险源防范宣传活动,提升学生和教职工对校园安全的保护意识。

  2.学校利用学校广播、电子屏幕等宣传工具,传播校园安全知识。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

  一、消防安全专职人员管理和培训

  1.学校设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2.学校定期进行专职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1.学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学校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个人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该制度经校董会讨论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本学校所有。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16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正常运转,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中层干部、群团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

  1、学校每学期利用安全课、校园广播、黑板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或讲座不得少于两次。

  2、班主任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性。每学期至少办1期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

  三、消防设备配置:

  1、学校学生宿舍、微机室室、配电室、实验室、食堂、保管室必须配置灭火器,并且做到消防设备品种配置合理。

  2、化学实验室除配置灭火器外,还要设置沙箱。

  3、灭火器的放置应稳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

  4、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期内。

  四、消防通道的管理:

  1、为了确保应付危急情况,实现紧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门在学生在校期间,时刻保持畅通无阻。后门锁由学校免费提供,班主任、总务处、安保科各保管一把钥匙。班级不得更换后门锁,如果钥匙或锁丢失应及时配制或赔偿。

  2、坚持学生疏散楼道管理值班制度。楼道管理值班时间为每天课间操和放学时。楼道管理值班人员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当堂课次的任课教师、班主任承担,轮流值日。

  五、消防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给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对落实措施不力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根据学校《事故责任追究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成绩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国家财产的有功人员,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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