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2 11:42:0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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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1

  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教学工作常规管理细则。

  一、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周内,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措施、教学进度等。计划一式数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各科任教师自存一份。

  二、备课

  1、粗备全书,精备课时

  (1)开学初,教师应通读全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教材的知识结构,把握重点、难点。各科教学工作的侧重点都应放在研究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上,针对这个问题设计教学程序和作业题量。

  (2)以激发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

  (3)统一备课要求:

  ①按课时备课,每一课时要写明教学内容、要求、重点、难点,要有较详细的教学过程或板书设计,要有课外作业;

  ②备课时按流水号编号,不可以一课时编多号,须一课一备;

  ③真正做到门门有教案,节节有备课,作文、考试也要写入教案;

  ④补课要计算课时,冲课要有记载,无记载视为未冲课;

  ⑤六种材料齐全,六备要求做到,五个环节得当,书写整洁。

  (4)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备课组活动以单元备课为主,对同年级任课教师的教学,应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目的要求,统一"双基"训练,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

  (5)管理办法:教师必须有教案上课,练习、试卷讲评都必须有教案,备课时数不得低于实际上课数的80%(即20%可用于考试)否则每少一课时扣款5元;教师不得用旧教案上课,否则视为无教案上课,也不得一备多课。上级检查时,教务处临时通知,请假者须请人代交教案,否则视为缺交,由教务处登记存档,缺交扣款50元一次。

  2、加强教学研究,提倡教学改革

  (1)教研组会议制度化,单周备课组活动,双周教研组活动。坚持教研组会签到,会议记录本在期末上交至教务处,缺会者按教工考勤方案处理。

  (2)教务处及教研组安排工作如公开课、板报,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已安排公开课不上者每节扣款50元,板报不出者扣款10元一次,两项均由教务处登记。

  (3)积极准备课题研究,大胆开展教学改革。

  3、坚持听课制度

  (1)校务成员全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他行政人员不少于15节,普通教师不少于10节,少一节扣款5元,要不断加强校行政的推门听课,课后查教案。

  (2)教研组组织听课,要求全组成员均要参加,不得缺席。否则,根据教工考勤管理方案,按未参加教研活动处理,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写请假条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存档,并告知其他成员。教务处不定时抽查,全期请假率不超过20%。

  三、上课

  1、遵守课堂纪律,不擅自停课、换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换课须事先填写换课报批单,由政教分管校长签字后,交给考勤登记员,方才有效(换课报批单要存档)。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填写的事后一日内补填并存档,不填换课报批单或报批单不签字而直接换课的,一经发现每节扣款25元。

  2、注意仪表,不穿背心、拖鞋上课,不在课堂抽烟,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在上课中途离开教室。否则每次扣款10元。

  3、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创新教学,废除"满堂灌"或"放鸭式"的教法,充分开展"双边"活动,做到讲练结合。

  4、关注上课纪律、秩序,切实提高上课效率,所有统考科目教师必须讲练结合,积极推行洋思中学教学模式。教学时做到板书工整,布局合理,并能用普通话教学。

  5、课堂结构严谨,充分发挥45分钟的效率,不拖堂。

  6、严禁体育课放羊式教学,上课时间严禁学生进入教学区及教室(上室内课除外,但必须保持安全)。教师不得提前下课。

  7、考查科目的教学坚决杜绝不讲课的现象。否则扣款每节10元。如期完成教学计划。(以学生教学情况调查为依据)

  8、各班设立班务日志,由全班学生轮流登记教师上课情况。

  9、按时上课,正式铃声结束前老师必须进教室,否则视为迟到。每迟到、早退1————10分钟扣款10元。无故旷课者每节罚款50元。

  四、作业

  1、布置作业要精选题目,可以选取课本、练习册及其他方面的题目。统考学科每节课都应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作业次数:数理化为实际课时的50%;英语、政治(初二、三)历史、地理、生物(初二、初三)为实际课时的50%(小数为四舍五入);语文每课一次课外训练,作文8篇,积极推行学生写周记、日记,建议抽阅。教辅资料全批全改才算次数。

  2、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加快作业反馈速度(指教师组织学生订正或个别辅正或督检学生自订等)推崇只用一本作业。

  3、及时处理学生作业,可采取全批全改、抽改、课堂订正,学生互改等方式进行,年级组前180名的作业应全部认真处理、但抽改、课堂订正、学生互改的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对学生的作业初每次45分以下的可用"阅"、"日期"、"ABC"代替外,其他给出具体分数,作文全批全改,要有旁批,错别字,病句订正及总评。

  4、非统考科目的作业应力求在课内完成,除期末考前半个月外,不得占用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要充分利用课堂45分钟,强化学生记忆训练,以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

  5、学生作业检查见通知(隔周检查)。

  6、周周考相关要求:

  (1)各年级统考科目按课表安排每周一考(月考、期中、期末的前一周除外),均为闭卷考试(九年级政、史除外)。

  (2)要求做到全批全改,要讲评。

  (3)考试内容为考试前所学内容,不能用课辅资料代替(一个月可使用一次统一订购的单测题)。

  (4)各科考试均用自制电子版或手写版交新兴印刷厂打印(可由教导处代交,须提前3天)。

  (5)语、英用8开纸打印,其他学科用16开纸双面打印。

  (6)各科试卷均要交一份到教导处存档,以备期终考核。(七年级交朱瑞龙处,八年级交欧阳兵处,九年级交何燕处)。

  (7)每缺一次相关人员扣款10元。

  7、作业与教案检查均由教务处打出等级,与个人考评相挂钩。

  8、学生作业、周周考情况由教务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如实通报。

  五、课外辅导和课外学习活动

  1、加强早读、自习的下班辅导工作,晚自习实行全方位下班制,否则按教工考勤管理方案处罚。

  2、按照教研组的安排,由各科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真正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此项列入备课组评估)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县、市、省乃至全国性的各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

  六、复习考试

  1、认真做好复习工作。期末复习之前,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真正做到复习有目的,计划一式数份,备课组成员人手一份并交一份教务处存档。

  2、命题和试题的确定。试卷应接近中考,贴近生活,期末试卷的采用由学校确定;期中考试命题由备课组长负责。单元试卷以备课组为单位自行命题,试题内容要"依纲扣本",覆盖面广一些,侧重考察"双基",适当考察能力的灵活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3、考试规范化。实行(月考、期中、期末)"三考"制度,同时要加强各年级主科单元考试的管理,防止单元测验流于形式,单测时间为1—2课时,各备课组必须如实填写单测的时间及内容,教务处派人抽查试卷的阅卷情况,阅卷实行流水作业,按照中考标准评分;未按要求组织单元测验的扣款10元一次,未按要求阅卷的扣款10元一次,学生阅卷视为无效,考试成绩及分析在教案中体现。

  4、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各种舞弊行为。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要求按《学生违约处罚条例》给予处理,监考员不得迟到、早退,每1———10分钟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则取消本堂监考资格,凡教师监考迟到早退者由教务处另行安排人员监考,并给予监考人员相当于被处罚人员同等金额的补助。缺岗者扣款50元每次,随意调换监考场次每次扣款25元。监考员玩忽职守的给予大会批评,并在两年内不安排高考、中考、小考监考,情节严重的按工作考勤的2———4倍处罚。

  5、做好试卷分析和讲评工作。考试后,教师要做好各科成绩统计和有关表册的填写工作,有关表册要及时交教务处存档,并要做好质量分析,明确今后的教学目标和任务。要认真做好讲评工作,(此项列入备课组评估)

  6、非统考学科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两周结束新课并组织考试,及时上交成绩到教务处。

  七、撰写总结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1、认真做好期末教学总结。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自存,总结要求论文化,由教务处组织评审。

  2、各教研组积极组织教师与课题研究,要求各教研组本学年有新申报的课题或正在研究的课题,其中新申报课题研究人数应以4—6人为宜。课题申报费用在结题后由学校按方案支付。

  3、本管理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长冈中学校务会。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2

  一、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三)聘用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各科离职优秀教师。

  (四)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身体健康,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爱岗敬业,爱生爱校,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4、要能胜任提供的岗位;同时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可以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4、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聘任程序:

  1、由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上报校人事宣传科;

  2、人事宣传科和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校人事宣传科负责统一招聘;

  3.学校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学校下发的资料;

  5.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校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六)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学校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人,在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基本职责

  教师的基本职责有以下三条:

  1、承担一门或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二)其他职责

  各职级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职责的前提下,还必须履行下述具体职责:

  1、工作原则

  (1)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教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准绳,自觉服务于教育方针和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

  (2)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的观点,做到管教管导,身教言教,要为人师表。

  (3)锐意进取,积极改革,着眼于培养能力,早出、快出和出好人才。

  (4)认真贯彻“双全”方针,注意因材施教,分类推进,全面提高。

  (5)坚持正面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2、制定教学计划

  (1)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制订好教学计划。

  (2)制订教学计划前做到“三熟悉”:

  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和内容安排,明确前后衔接关系;

  ①熟悉教材,通览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

  ②熟悉学生,通过分析学生原有情况,与前任教师交流,与学生交谈或其他形式,了解学生的“双基”、“智能”、“学风”、“学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除教学进度可以在备课组范围内基本统一外,教学计划必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具体。

  3、备课

  (1)不备课不能上课。

  (2)个人备课不仅要备课标、备课材、备学生,还要备理论、备生活;

  既依据课程标准和教科书,预设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又着眼于动态生成的观点,从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富有创意的笔记,重视其他课程资源的开发。每节课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的.编制,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重、难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考虑,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练习、板书设计、作业布置、课后应用等环节)及教学后记。

  (3)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定。已建立备课组的科目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坚持每周集体备课一次的制度。备教研组组长要事先“定时间、定内容、定主讲”;

  每次备课主讲发言后,集体研究、讨论,然后各人修订调整各自的教案。

  (4)备课中要体现创新课程理念,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优化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参考资料。

  (5)对课堂实验与实践要事前作好准备工作。

  4、上课

  (1)课堂教学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不得旷课或任意调整;

  教学过程要做到教育教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旨”的原则,强化目标意识、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3)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具有广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态亲切自然,语言规范、简练、生动,板书设计合理,演示操作熟练准确。

  (4)准时上课、准时下课,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

  5、作业批改

  (1)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作业中的突出问题,应作必要的摘录和分析,及时进行评讲。

  (2)批改作业要规范化,对学生、对自己都要从严要求。

  (3)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在下次作业前要批改好,与学生见面。

  (4)作业量要适当,作业题要精选。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内容的作业。

  (5)注意改进批改方法,既要正确及时,又要收到实效。

  6、考查考试

  (1)讲授新课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复问,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讲授新课后要及时检查理解、掌握的情况,力争当堂巩固。

  (3)学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时间考核练习由教师自行安排。

  (4)严格考试纪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5)考查考试后及时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期末质量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7、其他工作

  (1)根据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要求,科任教师遇到偶发事件须自己先行处理,而后报告班主任,或反映情况,或请求协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

  (2)每学期定好个人研究课题,期末写出有质量的总结一篇。

  (3)相互听课、观摩(每学期听课5节以上)。

  (4)加强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5)完成校长室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教师绩效考核实行月绩效考核制度,并由教务处联合各教研小组统一考评,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处罚机制

  1、不能完成当日、当月工作的扣3-10分。

  2、工作被动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效率低的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轻重扣5-10分。

  3、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除自行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10-20分。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串岗、玩游戏等酌情扣1-10分。

  5、不听从分配的,因事假、病假或无故不参加教务例会,一次扣5分,严重者扣部分工资。

  6、部门有考核不合格人员,一个月中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不佳或出现责任事故至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部门负责人1-20分。

  7、部门责任区范围内卫生状况较差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扣部门负责人1-5分。

  8、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行政人员和教师兼行政人员不按部门要求完成日常工作每日扣5分。

  9、不团结同志,有挑拨、吵架、打架;观看、传播不良书刊、影碟等不文明行为者,扣1-10分。

  10、有投诉且经核查属实者扣2-10分。

  11、班主任班级工作出现学生流失、学生违纪至群体的事件者扣1-20分。

  (二)激励机制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比如在学校举行的活动、比赛、检查中获一等奖、第一名者)或休息时间加班(按加班规定,调休者不计)为学校工作且有明显成效的。量化过程中予以加0.5-5分。在全校范围内举办讲座演讲者每次视好评情况予以0.5-1分的加分。

  2、在教育教学工作、行政服务工作、招生工作中,服务质量高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师生好评的(根据相关测评表),予以2-5分的加分。

  3、在某报刊、书籍、杂志发表文章的,在市教育局及以上组织的活动比赛中自身或指导学生获得荣誉的予以2-6分的加分。

  4、为学校整体工作献计献策,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的,视情况予以2-5分的加分。如采纳的予以6分加分。

  5、积极为学校网站供稿(指新闻稿、论文、自编教材等)并被采纳者每次加0.5分。

  四、教师请假制度

  1、所有教师请假必须报教务处核实登记,需要调课的需填写调课单。

  2、教师请假1天(含1天)的,教务处长视具体情况予以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含3天)以下,需报分管校长审核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需报校长审核批准。

  3、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填写请假条;若因突发性事件临时请假的,需立即补填请假条;请假条填写要完整,公假假条需填写外出办公具体事由;病假需要有医院或诊所的医疗证明材料;所有请假条填写完整后,需交至校人事宣传科。

  4、教师全年度累计病假30天者,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教师年度累计事假超过22天,以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福利,并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