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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 2 月 2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
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机制
1.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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