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

时间:2022-11-21 17:24:22 书信 我要投稿

2022年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范文(通用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书信了吧,书信是一种用书面的形式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应用文体。那么你知道一封好的书信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范文(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2年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范文(通用6篇)

  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1

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涉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虽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部分同学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暑假临近,为确保暑假期间同学们的交通安全,请同学们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服从交警部门管理;

  二、杜绝无证驾驶,不驾驶无号牌车辆;

  三、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头盔;

  四、在道路上步行时走人行道;不边走边看书、玩手机;不在道路上嬉戏、追逐、打闹;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过道路时,从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通过;

  五、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驾驶证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按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

  同学们,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才能远离事故,远离伤害。

  最后,祝同学们暑假愉快,健康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2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们:

  你们好!20XX年度暑假即将来临,每到暑假既是孩子们的“撒欢”时间,又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尤其是在日常的交通出行中,安全意识薄弱的他们很容易遭遇各种伤害,为了让孩子们远离危险,我们诚挚地希望家长们在假期里切实承担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孩子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并牢记以下几点:

  一、安全出行,文明乘车,主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避让行驶车辆。

  二、家在公路沿线的学生不得在公路上嬉戏,车辆临近时不得突然横穿,学生玩滑板应在安全场所,不得在交通要道或有车辆出入地方玩滑板。

  三、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自行车上路行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不要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乘坐各种货车或农用车。

  五、乘坐客运车辆时不将手脚等身体部分伸出车窗(门)外,下车后应先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行。

  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警察蜀黍将和大家一起,为暑期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最后,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3

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涉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我们身边的一些同学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导致的。暑假临近,为了确保暑假期间同学们的交通安全,让学校、家长、社会放心,我们要求同学们做到:

  一、自觉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身交通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小手牵大手”提醒和带动身边的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在道路上步行时,要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看书、玩手机;不要在道路上嬉戏、追逐、打闹;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过道路时,请从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通过。

  三、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要等车辆停稳后从右侧车门上、下车;打开车门时要注意后方来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等非法车辆。

  五、道路上遇大货车时,要做到避让不抢行,主动避开大货车视觉盲区。

  四、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按道行驶,不违规载人,不逆行,不闯红灯;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六、如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同学们,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每时每刻都应该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这样我们才可以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最后,祝同学们暑假愉快,健康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4

同学们、小朋友们:

  大家好!

  你们期盼着的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结束了一个学期紧张的学习生活,想必你们已经为自己的暑假安排好了学习、休闲、娱乐的项目,在此,白城交巡警的叔叔阿姨们给你们再提个醒:快乐暑假,安全同行!希望每个同学和小朋友们都能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参与交通,确保出行安全。希望大家做到:

  一、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坚决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二、步行时要靠马路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走路时不能看书、玩手机;

  三、不能在马路上玩滑板、轮滑鞋,不能在马路上逗留、嬉闹、追逐;

  四、不能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前面或后面玩耍,不能攀扒各种类型的机动车辆;

  五、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车辆副驾驶位置乘坐。乘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能将手、头伸出窗外,尤其是有天窗的汽车,不能将身体探出天窗。乘坐车辆时要保持安静,不要影响驾驶员的专心驾驶;

  六、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乘坐摩托车;

  七、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八、做好交通安全的小宣传员,告诉父母和亲人遵守交通法规,不喝酒开车、不超速驾驶、不闯红灯、驾驶车辆系好安全带,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同学们、小朋友们,安全是幸福的起点,是快乐之本,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良好的出行习惯陪伴着你们度过愉快的暑假生活,让安全陪伴你们幸福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时一刻都不容忽视。20XX年4月4日,朝阳市喀左县发生一起死亡三名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刘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乘坐人丰某、胡某(三人均为初中生)沿敖喀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20公里600米处,与同方向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致二轮摩托车乘坐人丰某当场死亡,刘某及二轮摩托车乘坐人胡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在日常出行中以身作则,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凌源市教育局和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一、请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交通工具,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证、车况差、报废车、改装车、超员车、拼装车、货运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习惯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请家长教育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请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在日常出行中,为孩子做好表率。自驾车辆接送孩子的家长,请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争道、不抢行,听从交通警察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指挥。

  三、乘坐车辆时,要叮嘱孩子,上下车时需提前观察路况,并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行车中要坐好安全座椅或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

  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准驾不符,违者予以罚款、并可以处行政拘留处罚。

  五、严禁“飙车”“炸街”等危险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孩子健康、平安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衷心希望各位家长与孩子共同了解、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家庭注重交通安全的良好家风,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

  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市小学生交通安全一封信6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随着潮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特别是摩电车辆的急剧增多,给交通出行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为预防和减少涉学生、家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倡导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形成规范骑行、有序停放、文明礼让的良好出行风尚,敬请各位学生及家长做到:

  一、年龄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二、电动自行车要按照“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一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禁止驾驶无牌、非法改装、超期的违标电动车上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仅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骑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载人,不得两名以上(含两名)人员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在途中打电话、玩手机,不攀附其他车辆。

  四、摩托车要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不得驾驶无牌证、非法改装、报废、未按期检验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道路行驶,不争道、抢道、占道,不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不在行驶过程中玩手机。

  五、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大货车盲区,确保自身交通安全;在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要左右观望,减速慢行,文明礼让;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六、家长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接送孩子途中,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及时发现、掌握孩子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确保出行安全。

  家长、同学们,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章守法,规范骑乘,牢牢筑起学生交通出行的安全屏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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