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

时间:2023-05-26 18:26:17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3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3篇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1

  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江西省 市 区 镇 号,身份证号: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广东省 县 自治乡上 组 号,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 年 月 日作出对申请人的( )赣 执 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 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2

  申请人:朱某,男,汉族,生于19XX年4月18日,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82号X栋X单元X楼X号,公民身份证号51X2XXX4018。

  诉讼代理人:侯国君,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xx)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愿意用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人负担份额,本人愿意用正在贵院执行的XX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朱某

  20xx年4月2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3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 执行一案,案号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 年 月 日作出了( )粤 执 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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