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作为信息报告的一种,审计报告不仅可以被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按规定范围使用,而且相关的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都可以使用审计报告,并从中获得对有关项目公允反映程度的.公正信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市区道路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下中坝星河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发改函〔2009〕25号)批准建设。建设规模为自江东大道顺成高速向东至鹤鸣路道路工程,长约1962米,宽40米,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34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建设工期:12个月。2010年5月4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预算为2868.04万元,其中:一标段1263.16万元(含预备费153.22万元),二标段284.87万元(含预备费34.15万元),三标段1320.01万元(含预备费156.53万元);2010年9月9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又对该道路桥梁工程进行评审,审定桥梁工程预算1499.60万元(含预备费160.00万元)。该道路工程化分为三个标段,2010年9月市住建局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发布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010年6月进行一、三标段开标,经评审,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1981912元中一标段,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12488629元中三标段,2010年9月进行二标段开标,经评审,省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7,658,050.00元中标。2010年7月6日发出一、三标段,2010年10月29日发出二标段中标通知书。2010年7月14日、18日,市住建局分别与三、一标段,2011年1月12日与二标段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与中选价一致。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实际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合同工期三、一标段150天,二标段300天。
该工程一标段实际开工时间2013年8月17日(实际工期760天),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二标段实际开工时间2011年1月20日开工,年7月5日竣工;三标段实际开工时间2010年9月1日,2013年8月17日竣工验收,据市住建局提供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的工程验收资料显示,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在建设工程中做了大量工作,责任明确,制度较为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工程任务。但该工程也存在施工单位多报工程款的问题,应加以纠正。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6930083.71元。
通过对市住建局提供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施工图、竣工图等工程结算资料的复核和部份工程量的现场比对,发现工程结算中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新增清单单价偏高、重复计算工程量等问题,未能真实反映工程造价。该项目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价款52951304.71元,经审计核实为46021221.00元,其中:一标段8908078.00元、二标段20423430.00元、三标段16689713.00元,多计工程价款6930083.71元。违反了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府发〔2007〕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第(五)项和审计署印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市住建局以此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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