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简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简报,简报不是“刊”,而是“报”,说它是刊物,不如说是“小报”更恰切些。什么样的简报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简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简报1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简报2
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近日,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组织80名网格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网格员走进小区向群众宣讲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噪声污染,以及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走进商超店铺,向店主普及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耐心解答群众各项咨询,倡导居民群众响应号召,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在居民微信群转发《遂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家对网格员的工作给予肯定,纷纷表示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平安社会。
下一步,群众工作中心将持续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为群众织牢安全防护网,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简报3
20xx年11月25日,阜南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在黄岗镇张集村一棺材店内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成员及时赶往现场核实查看发现店内和后院及房间内,多处存放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70余件。执法人员当场将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为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阜南县应急管理局广泛宣传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同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要增强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烟花爆竹简报4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烟花爆竹简报5
年关之际,烟花爆竹市场特别活耀,商贩贪图暴利,忽视安全。近来,通江县麻石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狠抓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领导。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认识,严格执法,决不姑息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整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强化培训。乡安办和派出所组织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宣传,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教育,做到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强化监督。要求各经营户严格按照“六不准”的`要求规范经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整治小组将不定期的对相关经营户进行督查,对发现违章行为从严处理。
烟花爆竹简报6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烟花爆竹简报7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烟花爆竹简报8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烟花爆竹简报9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山阳镇集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一是领导到位。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认识,严格执法,决不姑息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宣传到位。利用广播、标语、短信等形式宣传整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目的和意义,同时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培训到位。镇安监站对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培训教育,促进经营户树立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是监督到位。要求各经营户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不定期的对相关经营户进行督查“飞检”,对发现的违章行为从严查处。
烟花爆竹简报10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烟花爆竹简报11
为提高居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1月21日,迎新路街道组织各社区广泛发动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青年学生等力量深入居民小区、走进社区广场,开展特色鲜明、覆盖面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工作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迎新路街道工作人员及各社区网格员、志愿者走进辖区居民小区,在醒目位置张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讲解关于烟花爆竹的科学知识、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燃放行为的'发生。
此外,人和社区还组织丁香路小学的少先队员们开展“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向少先队员们讲授禁燃禁放的相关知识,让这些孩子们树立起文明环保的过节观念,将孩子们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一个小区,从根源上减少杜绝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的发生。孩子们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向周围的小朋友、家长们宣传禁燃禁放理念,号召大家一起行动,将环保安全文明过节的思想向更多人传递下去。
烟花爆竹简报12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烟花爆竹简报13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xx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xx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简报14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妇联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单页,向群众宣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决做到不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烟花爆竹简报15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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