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时间:2024-09-28 09:24:39 炜玲 简报 我要投稿

关于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精选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简报,简报的种类尽管很多,但其结构却不无共同之处,一般都包括报头、标题、正文和报尾四个部分。你所见过的简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精选11篇)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1

  20xx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xx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2

  20xx年9月17日,洛大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送至野外实施放归。

  据了解,受伤毛冠鹿是洛大镇一位杨姓村民,于9月9日黄昏从G345国道公路上所救,发现时该毛冠鹿因伤行动不便。翌日清晨该村民主动联系保护站进行移交。经站医务人员检查,确诊为左后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伤情及时进行截肢治疗。术后经悉心喂养、照料,毛冠鹿伤口恢复理想,符合放归条件,遂于9月17日实施放归。

  整个救助过程自发形成有效合力,各个环节一起默默发力,使受伤动物尽早重返家园。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生命,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生态保护意识已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3

  20xx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4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

  最近,我报进行的采访调查表明:我市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倡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媒体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林业、工商、卫生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我们倡议:为了保护港城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朋友们,为了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让港城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让我们携手共创21世纪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5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6

  连日来,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深入各宾馆饭店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联合巡查。

  据了解,联合巡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25处,向经营主体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5条,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并安排专车开展巡回宣讲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这次‘清风行动’,禁食野生动物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7

  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每年四月的第二周,是上海四鸟周。其实,我们不仅仅要保护鸟类,还应当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截止目前,上海分布有陆生野生动物四百八十余种:鸟类三百九十七种,兽类四十二种,两栖类十四种和爬行类三十六种。野生动物的数量正在日益减少!动物们是人类的朋友,是社会的财富,我们应当保护好它们!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植物是大自然的天然屏障;谈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泉;而环境则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简直不能想象没有动物、植物、淡水和环境的生活是什么样儿的!人们总是把“环保”这个词挂在嘴边,但始终没有采取行动!

  大自然已经向我们人类发出了危险的警告,如果再不保护环境的话,是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的`,为了创造美好的环境,我们要珍惜大自然的每一份礼物,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有限的自然之源,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8

  9月2日下午,西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震湖乡张撇村一村民家鸡舍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迅速赶往村民家中,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困在鸡笼中形似“豹子”的猫。经民警仔细查看,确认为豹猫,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经过检查,豹猫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遂将该动物放生于栖息地。

  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增多,森林公安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环境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森林派出所多次救助国家保护动物,有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凤头、豹猫、猫头鹰等及

  “三有”保护动物白鹭、雉鸡、刺猬、狍等。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9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4月10日上午,梅湾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现已移交给冷水滩林业局野生保护办交由专业人士救治。

  当天上午10点,梅湾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在河东湘永路电信营业厅飞进来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警民合力,成功将猫头鹰引到地面,经民警检查,猫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民警遂将其带回警局。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它们一片自由驰骋的天地。如果在路边发现、或者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有可能其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且由于性质特殊,市民不要随意进行救治、圈养,要及时向公安、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及自身安全。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10

  20xx年5月26日,该所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小麂,获得人民群众点赞。

  当日下午,雷锋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刘先生电话,称发现一只小麂正被猎狗追逐。民警朱金良及时赶到现场,合力将小麂救下来,并一起将小麂接回警局。

  来到派出所,民警对刘某热心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当场联系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此小麂系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作进一步救助。

  “平时民警也会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刘先生表示。

  近年来,雷锋派出所联合街道认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了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救助野生动物的简报 11

  近日,xx接到市民报告,在xx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救助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仔细检查,发现小鸟翅膀受伤严重。

  救助人员将小鸟带回救助中心,对其进行了专业的治疗和护理。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照料,小鸟的`伤势逐渐好转,最终恢复健康并被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行动,体现了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关爱和保护,也呼吁更多人关注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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