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黄航峰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双方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沟通、充分协商,为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求双方恪守信用,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租赁范围: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电大路号楼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件。
3、特别约定: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所称标的享有所有权并保证该标的没有产权纠纷。若有第三人主张异议,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甲方负责理清,与乙方无涉。如乙方承租后因上述未清事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该房屋年租金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租金总额为60万元(大写:陆拾万)。
2、租金支付时间:租金的支付方式以先付租金后使用为原则,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每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前60日即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收取或由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或其代理人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4、本租赁协议不存在房屋租赁保证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房屋租赁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执照验审、国家税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应按时缴纳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水、电、通讯线路等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于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添臵的新物可由乙方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等不可移动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折价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转让或转租。
2、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二个月告知相对方。
3、因国家政策需要合法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必须服从政府的安排,本协议即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算。
4、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和经营的。
5、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拆改变动房屋结构致使造成房屋严重影响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拖欠租金经甲方多次催讨仍不予支付达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应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的损失、经营损失、为实现自身的权利造成的相关损失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拖欠租金经甲方多次催讨仍不予支付达叁个月以上的。
2、由于甲方房屋产权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涉租房屋拆除或毁损,由
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双倍返还房屋租赁保证金,并对乙方已经投入的装修等方面造成的损失和经营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合法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乙方装修部分的损失由乙方与政府进行结算,所得赔偿归乙方所有。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算。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关于电梯的特别约定:甲方同意对涉租的楼房安装全新电梯,电梯的核载人数不得低于7位正常成年人,电梯从1层至4层,2层、3层的住户如使用需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做主。电梯在选购、安装的过程中乙方可参与协商并提出合理意见。乙方自愿承担15000元的电梯安装费用,甲方应保证电梯在本协议签订后五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且可以使用。安装电梯前乙方先支付房租5万元,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电梯安装完毕并可以使用,乙方再支付房租7万元。甲方如不能在涉租房屋安装电梯,则本协议解除,同时返还15000元的电梯安装费用、对乙方先支付的5万元房租双倍返还,并对乙方已经投入的装修等方面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关于外墙体的特别约定: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在外墙体安装合适的广告牌,甲方应保证乙方有可安装广告牌的位臵,如需与其他楼层住户沟通,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由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页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2
甲方(出租方):西安中顺臵业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李荣:法定代表人:孙小宁法定代表人:李荣
地址:劳动路77号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3号紫薇希望城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
甲方将位于梨园路小白杨壹号一楼门面自西向东第十一间101011号商铺(建筑面积14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以现状交付,并保证该房屋可正常使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商业经营,乙方必须确保所经营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有效营业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有违法或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8年,自20xx年8月20日起至20xx年8月19日止。其中免租期壹个月,自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9月19日止。免租期内,乙方除自用水电费、物业费外无需支付其他任何租赁费用。如因乙方原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则乙方不享有上述免租期,乙方应补缴免租期间的租金给甲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租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不向乙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租金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按租赁房屋建筑面积145元/月/平方米( 145元/月/㎡)计算;乙方经营期间物业管理费用、水费、电费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交付。
2、本合同租赁费用按每半年支付一次,签订本合同后叁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赁的半年期费用,共计人民币121800元(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以后租赁费用乙方应于上一期租赁周期届满前60日前一次性交清,以次类推。
3、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甲方开具发票则税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费用每一年上浮一次,每次在原租赁费用标准基础上上浮5 %,即:20 14年9月20日至20xx年9月19日的月租金为145元/月/平方,20 15年9月20日至20 16年9月19日的月租金为152.25元/月/平方,20 16年9月20日至20 20xx年9月19日的月租金为159.86元/月/平方,以此类推。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向甲方支付叁万元(¥30000元整)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担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且乙方不得要求用于抵扣乙方所应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2、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本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后的1个月期满之内,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因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后果,如因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
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费用。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当保证金不足全额时,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补款通知后5日内补足金额,否则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每日按相应金额的百分之三收取违约金。
第六条续租
在乙方并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前提下,如乙方愿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该场地,应在该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少60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续租要求,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续租合同条款及事项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决定,签订新租赁合同。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6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租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前述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察看商租赁房屋,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七条房屋的交还
1、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还租赁房屋,逾期不交的,每逾一日按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日租金的二倍计算,直至交付之日,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在此期间的各种费用(不含租金)。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2、在乙方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本合同届满和乙方违约乙方交还租赁房屋义务前,甲方发现所租赁房屋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更换(正常耗损除外),乙方负责在交还租赁房屋前完成维修、更换,如乙方未能按时更换的,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齐差额。
第八条装修及改造
1、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管理规定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及责任。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安排说明,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装修规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有权随时对不符合装修规定的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或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按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坏或拆除建筑物本身之结构体。乙方在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拆除取回之物品,设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第九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保证可正常使用。
2、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除不得随意变动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影响房屋安全的有关部位外,可对该房屋进行改造及房内的装饰与装修工程,但需经甲方批准。
3、在承租期内,乙方应向有关部门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4、乙方在经营中的水、电、公共事务费用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乙方需取得甲方事先同意,才可将符合设计荷载的设备、装修物搬入搬出,搬运过程如有损坏物业造成财产损失,乙方须负完全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保证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交保证金费用的千分之一(1‰)乘以逾期天数。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等其他费用的,应按到期未缴付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3‰)按日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自到期日之次日起按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逾期15日仍未支付的,视作乙方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要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承租房屋,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本合同对相应情形下的违约金没有特别约定,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为合同终止时月租金标准的六倍。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如因此而引起仲裁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仲裁或诉讼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在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且视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承租房屋整体或部分擅自转让或转租; ②未按甲方指定时间及时接收承租房屋或未及时办理相应手续的(因甲方原因除外);
③承租房屋因涉及承租人的诉讼或仲裁案件而遭受法院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查封的;
④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等伤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⑤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有关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关于送达
甲、乙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西安中顺臵业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李荣
地址:劳动路77号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3号紫薇
希望城小区14-2-1805
电话:029-62861018电话:
邮编:邮编:
邮箱:邮箱:
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出租房屋座落在,房屋类型为。
2、房屋面积为平方米,车位面积为平方米,以上全部出租给乙方使用。
3、房屋权属状况:出租权利所有人姓名,出租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每年付租金一次,每次租金需提前30日内预付,每次付款以收据为证,同时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物、设备、设施因自然老化或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修缮。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或被征用,该房屋所得赔偿及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互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若有异议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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