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合同

时间:2023-01-01 15:26:50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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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单位聘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聘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单位聘用合同

单位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__年]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________年龄之________________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国家和省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省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均按国家和省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________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处罚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_______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除外。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_______年,支付其本人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________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________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________________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________年龄的________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计算方式为: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任______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______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3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xx年 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汉市江岸区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任 副主任 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4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4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业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严重违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违操作规程或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五)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

  (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竿动报酬的;

  (三)参、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或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到临时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违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小予以赔偿。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

  十、其它双方协商事项: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镇劳动部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搞好甲方酒店的经营管理,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所属酒店的 一职,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管理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接受聘任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必要的决定权和指挥权,乙方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因管理酒店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与业务均归属于甲方。

  第三条 年营业额

  在本合同中,“营业额”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有的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甲方要求乙方每年完成的酒店营业额为人民币 万元,自酒店正式营业之日算起。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

  1.主持酒店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甲方报告工作;

  2.制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3.制定酒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订酒店的具体规章;

  5.制订酒店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参与酒店职工的聘用、培训和解聘;

  6.协助做好酒店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7.协调酒店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对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作必要的记录与说明。

  第五条 乙方应禁止的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不得将酒店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3.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4.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和甲方明确反对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的薪酬

  乙方薪酬由岗位年薪、通讯费、经营奖励三部分组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每年 万元人民币的基本岗位年薪付给乙方薪酬,

  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岗位工资 元,另加通讯费每月 元,每月工资和通讯费在次月6日前支付。年薪余下部分(扣除12个月已经支付的岗位工资)视乙方完成任务的情况在合同考核之日结算。 2. 经营奖励和处罚

  甲方承诺在乙方管理酒店期间,在合同考核之日,乙方超额完成规定的年营业额,除足额支付乙方基本年薪外,甲方另奖励乙方超出规定的年营业额部分的 %。若乙方未完成规定的年营业额,甲方从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元后,余下部分再付给乙方 。

  第七条 福利

  为便于工作和休息,甲方为乙方在酒店提供基本的住宿和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应配备电脑、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全额承担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按当地当年100%按时缴付。

  乙方每月享受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月 天的休假,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酒店的财产。

  第九条 日常性的经营支出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签。单笔费用超过 元的,须征得甲方的批准。 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臵或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批准方可添臵或签署。

  第十条 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但乙方已尽一个管理人应尽的义务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要求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一次性支付 元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的补充或修改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为加强甲方综合学校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工作场所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及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龄不超过55岁(出具身份证,并将复印件交办公室),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有效期五个月。

  三、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

  2、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

  四、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细心工作,不擅自离岗,不无故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一天24小时不离岗。每晚21:00关闭大门,早上7:00开门。值班期间若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时间若需调整,双方共同协商。

  3、必须做好每日值班记录,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除甲方内部的车辆外,其他单位或社会个人的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除外)夜间不得停放在甲方校内。

  4、遇到甲方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听从甲方统一安排和调遣,

  协助甲方办公室做好突击检查。

  8、乙方不得带家属在甲方工作区域开火做饭、长期居住和留宿外来人员。

  五、待遇

  1、乙方工资实行包干, 每月工资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按期发放,不享受医疗、劳动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

  2、乙方生病药费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甲方请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宜

  1、乙方对甲方的管理制度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提前两周递交辞呈申请。如果乙方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事项,每发生一起,从当月工资扣除20元;若因严重失职或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财产损失,出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外,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经教育不改,继续出现类似错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后,甲方视乙方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单位聘用合同7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___________

  鉴证员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8

  一、关于合同内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训费承担,对应《试行办法》第45条:

  1、乙方参加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生、研修班)学习毕业后必须回甲方单位工作服务十年。若服务不满十年乙方提出调离、自动离职、辞职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伍万元的违约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带薪学习期间内由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工资收入(含固定工资、活工资及各项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在本合同期间内其他投保的费用、商业保险费以及各项有关福利待遇费用。

  注:可以考虑学期费用可采用按每服务一年减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参加各类专业技术短期培训,仅参加单项培训的必须在甲方单位工作服务三年,多项培训的必须在甲方单位工作服务六年。若服务年限未满而乙方提出调离、自动离职、辞职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应按每次(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出差补助、车船费等因本次培训所发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注:乙方服务不满约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务一年减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当事人双方关于违约金及有关费用支付的实现,对应《试行办法》第58条、《聘用合同书》第十三条第1款:

  3、乙方对补充条款第1条、第2条、第5条、第6条应当自觉履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费用。若乙方在违约责任产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义务的10日内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聘用合同书》应进行公证。

  4、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前款规定处理。对于支付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支付费用等给付之诉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保密条款,对应《聘用合同书》第十一条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工作岗位与工作性质掌握、知晓和涉及甲方商业秘密,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保证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内,不到设有同类岗位、或经营同类业务的用人单位受聘任职,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保证不自己经营或从事、包括变相经营或变相从事同类业务。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赔偿金。

  本条约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失效。

  四、经济补偿金,对应《聘用合同书》第十一条:

  6、对本合同第十一条补充如下:除本合同有关条款已作约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处由乙方本人签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7、本合同当事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幅度应当一致。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支付金额应按《试行办法》第47条、第48条、第49条规定执行。

  五、合同期届满受聘人员拒绝续聘的处理,对应《试行办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员不得拒绝续聘,本合同约定最长服务期限届满,或甲方不再续聘的除外:

  (1)、甲方出资引进和培训的人员;

  (2)、《试行办法》第39条第(1)项、第(2)项、第(3)项的人员;

  9、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凡属于补充条款第8条之列人员拒绝续聘的,甲方有权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六、合同中适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纠纷约定,对应《试行办法》第九章、《聘用合同书》第十三条:

  10、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非工人调令,从事非工人岗位的乙方(编者注:如职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等)与甲方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发生的人事争议;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争议。

  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依据《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工人调令,或依据合同约定从事工人岗位的乙方(编者注:如工人、勤杂工、临时工、编制聘用的工人等)与甲方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乙方与甲方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争议和其他争议;

  (4)、按照本合同约定,除应申请人事仲裁以外的争议和其他争议。

  12、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法释13号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对应《试行办法》第一章、对《聘用合同书》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及聘用期限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本合同的签订、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争议纠纷解决中凡各级政府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符合的或冲突的一律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3、国家若对《聘用合同》法律适用颁布新法律的,适用新法律。

单位聘用合同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一)国家和市、区、县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担任本单位重大(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章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单位聘用合同10

  甲方(单位名称): 法 人 代 表 :

  乙方(姓 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一、 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但因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甲方须10内提出辞退要求,不计发工资,试用期内乙方擅自离开,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学生招生、辅导及其相关网校内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按甲方相关工作职责要求进行。

  2、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工作纪律

  1、甲方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按照所聘乙方的岗位确定工资,并按照乙方的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它工资部分。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等福利待遇。

  3、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且不得低于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工作一年期满后,保证完成甲方给予的最低业绩标准,继续续签的则甲方按国家政策,交纳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解除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㈠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聘岗位要求的;

  ㈡乙方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㈢乙方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外出或外出不归的;

  ㈣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㈤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教师职业道德,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㈥乙方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㈠乙方连续六个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㈡乙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㈢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㈣乙方在待聘期内经教育无转化且不能新聘上岗或两次拒聘上岗的。甲方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只发放最末月的基本工资。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㈢被招录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㈠依法服兵役的;

  ㈡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或者提供工作条件;

  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㈠聘用合同期满的;

  ㈡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㈢甲方被撤销、解散或其它原因终止的;

  ㈣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法、违纪者除外)。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600元。

  八、聘用合同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生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原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争议仲裁申请仲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听同一式二分,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为保洁员(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扫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每月提供10元补贴。

  二、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发放具有安全保护作用的标志服二套。

  三、上岗时间及方式

  1、四月到九月上路时间:上午7:00—10:30,下午3:00—7:00;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上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周日休息,周五,周六上午上班,其它时间全天上路清扫。

  2、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着甲方发放的标志服,工作时须逆道清扫路面,以保障人身安全。

  四、保洁员工作内容。

  1、保持高速公路路面平整洁净(包括桥面伸缩缝、泄水孔的疏通;路缘石外侧缝隙内的杂草清除;冬季积雪的清除。)

  2、按时对路面中央分隔带内垃圾进行清拣(包括饮料瓶,塑料袋,方便面袋,纸屑和其他杂物),用包带走。

  3、定期对隔离栅内路基到路面的边坡的垃圾进行清拣,用包带走。

  4、乙方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在6:00—20:00保持手机处于正常状态,以备项目部随时安排保洁任务和检查上路情况。

  5、乙方要负责本辖区内沿线设施的日常监护工作。发现有破坏行为的应予制止,并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及高速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若发现重大路况病害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将根据汇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发放奖金。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甲方付乙方月基本工资元。

  1、甲方根据《保洁员考核评定表》每月对乙方保洁的路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扣当月工资__元,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后检查仍不合格者再扣当月工资__元。

  2、有事先请假,如在上班时间不在岗视为旷工,按路面较整洁__元/次,路面较脏__元/次扣发基本工资。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相应地扣除工资外,同时给予解聘。

  3、如在上班期间因手机停机、关机或其它原因项目部无法直接与本人联系时,按__元/次扣除基本工资。

  4、对全勤者,工作表现较好者每月将奖励50—100元。

  六、聘用期内乙方若生病、住院,医疗费自付。

  七、聘用期内,甲方一次性为乙方购买一份作业区内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六万元,各保洁员也相应地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五万元。

  八、乙方不得让他人代替自己在辖区内工作,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工作期间应着统一的标志服,不允许骑自行车,如发现骑自行车者立即解聘并扣除一个月工资。上岗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认定后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聘用期间,乙方如不能尽职尽责,一个月内三次或一年内累计检查十次检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聘,终止劳动合同。

  十、乙方如要解除协议,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

  十一、聘用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日。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界首仲裁委裁决。

  十三、乙方辖区自____公里至____公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四、 工作报酬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

  第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须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负伤、患病医疗和离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间甲方按照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乙方办理失业手续。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八、 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的。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工作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偿附培训费和招收费。但因国家征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补偿费标准为:

  九、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 人事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3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总工会

  受聘人员(乙方):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总工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南城大道199号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________

  籍贯:________县

  毕业院校:________

  学历:大学本科

  学位:文学学士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________年8月16日起至20________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新闻宣传、文秘、综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

  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________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资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各种补贴,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

  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4

  甲方: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适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试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和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月休息两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或节日补贴。

  四。工资待遇(包含医保、社保)

  1。乙方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参见《箬横小桥头分院员工工资细则》。

  2。工资发放

  乙方的工资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发给乙方上月的实际工资(如遇节假、休息日则提前发放)。乙方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甲方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4。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1。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秘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露或转让。

  4。不以小桥头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日常门诊工作:

  2。 住院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3。根据需要随时参与医院内外急诊患者的抢救;

  4。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参与院外出诊、义诊及随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作正面宣传(如: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时有使用员工名字和肖像的权利。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无法继续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双方不协调,严重影响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的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违约责任:

  (1)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支付给甲方培训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九。福利待遇

  1。 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缴。

  2。 其它福利待遇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十。合同的重新订立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壹月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有权对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效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乙方在温岭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院内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凡员工在本院就诊,除免挂号费外,其余一律按《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直至诉诸法院。

  十三。本院《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医院根据本合同发给乙方聘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院长签名:

  时间:

  续签合同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院长签名: 乙方签名:

单位聘用合同15

  编号

  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参照本)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原身份: 职称(职务)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名称

  甲方聘任乙方在 岗位工作。岗位性质 职级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要求

  乙方的岗位职责:

  四、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3、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及各种社会保险;

  4、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关规定,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乙方

  1、有参加业务学习,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2、按规定获得工作报酬和享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4、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保守有关秘密。

  五、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工资分配方案按月核发工资;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待业(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统一办理手续;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期、女工保护、因公负伤和患病医疗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合同: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甲方单位变更名称的;

  4、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

  5、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退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乙方因病、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应当退休退职的;

  5、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乙方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规定的其它不能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担任市以上科技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选派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国家另有规定的。

  七、保密要求

  (一)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权归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交所在甲方归档。

  (二)乙方离开用人单位 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八、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一)聘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一方要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标准为:

  (二)甲方依照《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另: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予以鉴证。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续订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聘用合同。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予以鉴证。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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