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27 14:03:50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借款合同15篇(精华)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借款合同15篇(精华)

担保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__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第四条:_____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___________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含___________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_______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___________日之前(含___________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_______日(含_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_____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

  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公司支付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

  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公司支付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2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________币________万元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_____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________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物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限一致。如登记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登记机关的规定。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登记期限届满的,由抵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5、经借、贷双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三十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其抵押行为的真实、合法及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同时,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完毕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借款展期应同时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期限与展期期限一致。

  7、对贷款人认为需要并能够办理财产保险的抵押物,在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前,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抵押物的价值相等,并保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0、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

  、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5、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保全信贷资产,追收贷款。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抵押人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4

  借款人(简称甲方):

  出借人(简称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借款内容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期限:共计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月利率:,付息方式:月付息。

  4、计息时间: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5、甲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签订日期准时还款,不得延期或续贷。

  第二条: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结算。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借款

  1、甲方发生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违约金为借款额的20%,逾期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利息二倍计算:延期付款应给付滞纳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延期违约金同时计算。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担保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方责任

  1、担保人同时承诺直至该债务人本息及违约金偿还完毕止。

  2、担保范围不仅包括前述内容,还包括逾期归还本息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3、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如一方违约引起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方:

  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5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

  ├───┬─────────────┼───┬────────────┤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 │ │

  │ │ │

  │借款单位 公 章 │贷款单位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章 │负责人 章 │

  │ │ │

  │ │ │

  │经办人 章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

  ├────────────────┴─────────────────┤

  │ 借 款 方 保 证 担 保 人 │

  │ (1) (2) (3) │

  │保证担保人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担保借款合同6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____年 个月,即从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39;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并由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宜,经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2、借款期限: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月利率%。

  4、借款用途:。

  5、上述借款款项由甲方转入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账后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借款人不向出借人出具借据不影响本合同借款事实的认定。

  6、利息支付:乙方先支付利息后使用资金。

  二、担保

  (一)抵押

  乙方提供座落于肇庆市为上述借款作抵押担保。

  (二)保证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乙方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3、保证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起至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三、不安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出现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财产的.情形;

  5、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约定利率计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为止)。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除应继续偿还尚欠本息,还应按未还本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2、因不能依约还款,乙方在借款期满后还款或在诉讼中还款的,按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方式偿还。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主张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的变更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年月日

担保借款合同8

  借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借款方、借款方和担保方的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借款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 元,金额大写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时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担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具有清偿能力的其它经济组织。

  三、担保方对上述条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方进行追偿,担保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个工作内清偿上述款项。

  四、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担保方追索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五、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方无条件同意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2、发生缺乏偿债诚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的;

  六、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服务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担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甲方此笔借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担保责任。

  八、担保方如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未代替乙方清偿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违约总额的万分之十五(日利率)计算向担保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担保方在其债务履行期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担保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担保方还应赔偿甲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为收取借款依据,副本作为记帐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9

  编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贷款方)

  (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 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 年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 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偿还:借款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担保借款合同10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担保借款合同12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_,型号:,数量台。车牌照号:,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牌照号:,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金额:整。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费用:月利率%。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

  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变卖。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____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电话通知,通知电话为 ______________,备用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则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间抵押担保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事项: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结息方式;

  7、还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项仅作为甲方在乙方办理预约登记参考数,最终以甲方和贷款方自行协商、双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条款为准。但借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办理借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同意抵押担保的书面授权文件;

  4、用于抵押担保的房屋已出租的,应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该房屋用于抵押的证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担保借款的,应尽可能提供两套住房产权证明或第二住所证明。

  甲方保证,上述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三、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以下事项:

  1、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房产评估;

  3、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

  5、办理借款资金和他项权证的`交接。

  办理上述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以相关部门的收款发票为准)。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时(贷款方收到《他项权证》,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额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佣金。

  五、借贷业务流程:

  1、贷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

  2、贷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3、贷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4、贷款人领到《房地产他项权证》,借款人领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5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借款人(即购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证人:

  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 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 ;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为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 ___,卡号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 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 还款

  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 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还款法全称)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2) 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3)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2、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中介结构)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6)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7)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8)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 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 签章 )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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