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合同

时间:2023-06-25 21:21:05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担保合同(精选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担保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担保合同(精选15篇)

个人担保合同1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个人担保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借款人)与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穗汇利鲜字(2xx)号)项下的借款人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根据中国法律,他具有担保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对外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财务状况变化或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或免除担保责任。

  1.3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完全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对主合同双方的约定无任何理解或误解。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担保完全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含义均属实。

  1.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甲方在各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内的资金,以冲抵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担保债务。扣款为外汇的,按照扣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甲方的任何资产,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依法查封和出售,可用于乙方优先补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债权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

  2.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根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整。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为个月,从20xx年至20xx年。如有变更,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担保方式

  4.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将甲方(两个担保人)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和债权)和全部收入作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的任何担保人应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法收回款项。

  第五条担保范围

  5.1本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间和被保证人权益的实现

  6.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为两年,自独立合同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次日起计算。

  6.2如果主合同规定的贷款分批到期,每批贷款的保证期为每批贷款到期后第二天起两年。

  6.3如果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保证期为自乙方通知借款人还款日次日起两年。

  6.4乙方有担保债权的实现。如主合同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乙方可在主合同违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按照被担保债务承担未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并依法处分本合同1.4和4.1项下担保人的任何资产,用于优先清偿乙方应收的债权..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2对于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天内发出收据。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等。;

  7.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变化及股权变化;

  7.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3.4破产、停业、解散、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撤销;

  7.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变更。

  7.4如有7.3.1或7.3.2的情况,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乙方。

  7.5乙方与借款人约定变更主合同的,除延长或增加贷款金额外,甲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将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不受侵犯。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得到妥善履行。

  7.9借款人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相关文件。

  8.2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8.3如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的债权未全部或部分清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8.4.1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解除主合同;

  8.4.2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并发放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3如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在担保范围内的一切损失。

  9.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向乙方清偿保证债务的连带责任,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转移或隐匿财产,或对乙方依法追究保证责任设置障碍,甲方应对应付给乙方的保证债务金额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9.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方式发布征集公告;有权向国家信用管理机构举报违约事实,并要求将违约事实记入甲方信用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主合同借款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费用全部付清时,本合同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根据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取消,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一直有效。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11.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1.2如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则应由遂宁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仲裁协议必须单独达成。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2.1无。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的附录:

  13.2.1甲方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担保合同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1。1条、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 元整(¥ 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2。1条、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3。1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4。1条、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至乙方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5。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的担保费用(包括项目受理费、项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担保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贷款出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5。2条,若甲方和贷款人批准乙方贷款展期的申请,则展期期限在半年内(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6%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10%向甲方交付保费。

  第5。3条、若该笔担保贷款发生逾期,则从逾期之日起,乙方还须每天按担保贷款本息余额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到贷款本息还清日止;若该笔贷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偿,则从代偿之日起,乙方按代偿款金额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5。4条、对于甲方代偿后因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交通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反担保措施

  第6。1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权利的实现。乙方或为乙方提供反担保的第三方须和甲方另行签定反担保合同(具体措施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相关反担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按法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贷款人发放贷款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未办妥反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

  第6。2条、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作为上述借款的反担保,如甲方代偿乙方债务,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6。3条、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具体担保形式如下:

  1、 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第7。1条、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诺和保证:

  A、从甲方开出担保函之日起,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反担保责任;

  B、按甲方要求及时按月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及反映其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其他所有资料;

  C、乙方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加重担保人的责任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D、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进度或经营及购销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E、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a)财务状况恶化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其他情况;

  (b)发生任何一种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改变经营机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出资变更,股权变动;

  (d)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e)变更单位名称、章程或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它重大事项;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及其他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款项的实际使用,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救济

  第8。1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缔约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8。2条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9。1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9。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10。1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11。1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1。2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个人担保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在融资金额为xxx人民币。

  第二条保证期间,上项融资甲方与银行签订,期限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请求乙方为其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年。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xx%;(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迟延办理上述反担保措施,乙方有权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反担保财产予以保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的20%比例违约金且还应承担包括不限于由此产生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八条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xxxx乙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个人担保合同5

  保证人(甲方):  

  反担保人(乙方): 

  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XXX(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民法典》、《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XX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 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条 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担保合同6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市区路号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个人担保合同7

  借款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

  出借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双方已协定。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滞纳金。每月利息和滞纳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所有权利。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死亡、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注:1、本借款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还清借款和所有应出费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诉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担保合同8

  债权人:

  担保人:

  经双方同意,就未来债务担保,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关于主债务人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保证主债务人在未来清偿最高开仓限额票据上的债务,以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为担保物权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债务人借款超过第一条约定限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当甲方同意主债务人提前解决部分债权担保标的并放弃抵押(质押)权,或部分或全部交换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变,乙方仍应负责不以中途变更担保物权为借口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不含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担保项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代为清偿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并愿意放弃先抗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时,其诉讼法院的管辖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

  前款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主债务人,其担保权益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债权人(甲方)

  共同担保人(乙方)

  日期:

个人担保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借贷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借贷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贷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借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借贷用于_________,借贷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借贷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贷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借贷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借贷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 +(借贷本金-已归还借贷本金)×月利率

  借贷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借贷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贷人有权从保证人在借贷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借贷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借贷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借贷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借贷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借贷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借贷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借贷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借贷利率收取利息。借贷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借贷逾期后,借贷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借贷,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借贷人,已计收的借贷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借贷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借贷人,否则,借贷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借贷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贷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借贷人(公章):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借贷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担保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担保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共为_______月。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

  第五条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_____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六条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七条担保条款

  1、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2、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3、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3、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_份,丙方执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担保合同12

  担保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公司,此项为必填项。)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Id号:

  电话:

  鉴于甲方已为(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人民币万元(¥万元)分期担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证保证担保人担保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债务的履行期限

  第1.1条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协议,主债权额为人民币万元(¥万元),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于郑少茂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完成其他权证之日止。暂定为三个月,从20xx到20xx(以贷款收据记录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担保范围反担保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费用、甲方为实现所有赔偿的结算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网费、通知费、催款费及所有其他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反担保的担保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2年。

  第四条反担保的担保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反担保义务的履行

  第5.1条如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履行对借款人的代偿义务,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偿还补偿后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诉讼费、律师网费、通知费、催款费及所有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人进行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反法律的手段和行为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7条争端的解决

  第7.1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模具及签字)

  (签名)

  20xx年 月 日

个人担保合同13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贷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码: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

  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资金(大写)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向作为借款人担保人的乙方提供担保,并指定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和说明适用于本合同。

  2.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包括经双方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是独立完整的,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术语“债务& lsquo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以及实现乙方债权和担保权益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甲方因任何原因未能按约定履行,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

  1.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两年,即从_ _ _ _ _ _ _至_ _ _ _ _ _ _。

  二.本合同所称的主债务是指乙方履行前述《借款合同》中的支付义务后向甲方收回的债务。保证期间,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以及《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履行的所有义务。乙方因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对甲方的担保权而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担保条款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会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会因《借款合同》的终止或变更而受到影响。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应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中的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会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企业资质丧失、章程变更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三.乙方如对《借款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根据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为由,要求减少或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具体担保:若乙方同时享有债务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无论乙方是否要求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甲方自愿优先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放弃全部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由债务人的货物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货物担保之前承担担保责任。

  若债务人为该财产提供担保,乙方放弃担保权益、担保权益的顺序或变更担保权益,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是自愿的,其含义是真实的;

  3.若借款人向乙方提供了抵押物,甲方承诺放弃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司法解释所享有的权利,并不以此条款作为对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乙方接受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者法律纠纷的;

  (二)有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三)有重大债务或或有负债;

  (四)对第三方有未披露的担保;

  (五)有其他未公开担保财产的共有人;

  (六)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向贷款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立即向乙方支付所有赔偿金额和应付费用;

  2.如果甲方同时面临偿还债务和向乙方追偿的情况,甲方应优先向乙方追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保证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事项;所有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如借入和借出国外资金等。

  4.甲方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任何情况已依法排除;

  5.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干涉乙方根据本合同实现债权;

  6.乙方行使权利不受甲方意图或疏忽的影响。

  7.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上月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在本合同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向外界提供担保,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前10天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能向外界提供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货物担保并存时,担保责任和货物担保在实现顺序上没有先后之分,乙方可以在不实现货物担保的情况下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部连带担保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将债权合法转让给第三方,则本保函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函范围内对受让方承担保证责任。若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在保证期内延长或延长,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所有资产的清单。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清单所列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按被担保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违约遭受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现其收取违约金的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处分,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3.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债务的;

  4.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等。,导致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涉及或即将涉及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情形。

  5.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如果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另一方,只有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后,本合同才有效。在达成书面修改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2.借款合同变更时,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无条件同意继续对原借款合同和变更后的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除非借款合同的变更加重了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相关通知或服务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另一方;

  2.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3.根据合同地址发送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信链接(如地址发生变更,应视为在以下日期送达:

  (1)如果是信件,为挂号信或快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2)直接交付的,为收件人收到的日期。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或依法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担保合同14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月息

  ,即每月 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五、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担保合同15

  合同号: ( )保借字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

  按约定利率加收 50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

  同等。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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