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在杭州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杭州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下属的人数最多的专业委员会,20xx年新一届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会)领导班子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20xx年度全面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沿续了民委会原有的优良工作传统,有声有色地开展着各种活动,在行业协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将民委会20xx年度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分工。
xx年民委会对委员进行了重新确认,吸收了一批专业律师为新委员,调整了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委员,使委员包括秘书在内人数从2007年的53人增加到现在的83人。民委会的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壮大,而且在新加入的委员中,有许多年轻的执业律师,有着很高的参与热情,为民委会新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楼韬律师被选举为新一届民委会主任,面对新颁法律众多、专业分工细化,业务研究领域扩大,民委会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精选了副主任人选。经民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聘任童松青律师、王全明律师、郑剑锋律师、许戍枫律师4位律师为民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由许戍枫律师兼任,秘书处秘书共5名,民委会的组织结构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民委会自05年开始就以新颖的业务论坛模式吸引着广大律师的参与,08年民委会对七个专业论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
一、侵权法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二、金融与票据业务论坛(由许戍枫分管)
三、合同法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四、婚姻家庭业务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五、非诉讼和法律顾问实务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六、物权法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七、民事诉讼程序业务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每个论坛各设一个坛主和一个副坛主,通过这种形式,形成了主任、副主任领导、秘书处配合,各论坛坛主、副坛主分工负责,全体委员共同参与研讨、进行专题研究的管理机制,使民委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得到了组织保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完成律师继续教育活动,为律师业务交流提供多种平台。
民委会在20xx年克服任务繁重的困难,在杭州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在民委会楼韬主任的带领和几位副主任和各位秘书的共同配合之下,举办了多次论坛研讨活动,20xx年度共举办了以下活动:
(一)举办了20xx年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
3月1日,在黄龙恒励宾馆隆重举办了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20xx年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探讨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会议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民委会全体委员大会,第二阶段为物权法论坛研讨会。共有来自杭州市的71名律师和实习律师(包括民委会初始委员及热衷于物权法业务的非民委会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由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主持,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律协的马骏副会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吴清旺和上届市律协民委会副主任杨五荣出席了本次会议,会上,马骏副会长和吴清旺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本届民委会主任楼韬作工作报告,介绍了民委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秘书处成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三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同时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已经在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这次论坛活动,旨在通过专题研讨,提高律师的专业理论和执业水平,增进律师之间对“物权法”的相互探讨与交流。研讨会由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许戍枫主持,“物权法论坛”坛主凌为建律师作了主题发言,5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上台作了精彩的专题演讲。研讨会采用先主题发言,再专题演讲,会议采用提问交流、自由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对律师的演讲进行评分,本次评委共5人,分别由民委会的5位领导成员组成,民委会副主任郑剑锋对每位律师的发言作了精彩点评,每位律师的演讲都各有特色,精彩的演讲不断博得阵阵掌声,本次研讨会通过评分方式共产生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鼓励奖一名,马骏副会长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点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这次研讨会通过多视角的透视,探究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许多律师感觉到开阔了视野。
(二)举办合同法论坛研讨会。
6月22日,在西溪海外海宾馆举办了“合同法论坛”研讨会,来自民委会的全体委员及其他非委员律师共112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旨在为增进对“合同法”的理解,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降低律师的执业风险。上午安排专家讲课,讲课邀请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老师作了关于“如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问题”的讲解,讲解的内容和律师实际操作业务息息相关,比较贴近律师工作实际。下午由富有经验的5位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和其他4位擅长合同法业务的律师共9位律师分别就“合同效力风险问题”、“合同审查和修改问题”和“合同纠纷代理实务”等三个专题作了精彩的演讲。
研讨会由民委会合同法论坛坛主柳雄飞律师主持,研讨会采用专题演讲、提问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会还吸引了除民委会委员以外的其他律师前来参加,通过此次研讨会,许多律师感觉到这样的论坛方式确实对律师开阔了视眼,开拓了思路,汲取了营养,受益匪浅。
(三)举办侵权法论坛——医疗纠纷侵权案件操作研讨会。
20xx年7月27日下午,在杭州市海外海西溪宾馆三楼海天一色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医疗纠纷侵权案件操作”论坛活动。共有50多位律师参加,研讨会由民委会侵权法论坛主任赵丽华律师组织,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许戍枫律师主持会议,特邀浙江省医学会秘书长尹来作了《浙江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介绍》,介绍了杭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情况,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纠纷案件的关联性,并对律师在办理涉及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中存在的疑问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另外三位主讲人赵丽华律师、徐玉泉律师、李雪云律师分别就《医疗知情权与法律责任》、《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比较》、《医疗纠纷案代理患方胜诉要点》等内容给在座的律师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专业课。
鉴于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案件,大多数的律师并不熟悉,这次论坛活动为参加论坛的律师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在座律师积极性很高,不仅认真听取,而且不时发言提问,主讲人则尽自己所知给予详细的答疑解惑,深入浅出,明白易懂,形成了很好的互动和交流,活动历时三个小时,氛围融洽热烈,活动非常成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举办民事诉讼法论坛——民诉法修改后民事检察监督问题”研讨会。
20xx年9月23日下午,由民委会组织,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办举办了关于“民诉法修改后民事检察监督问题”研讨会。
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引出了与民事再审案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本次研讨会主要针对民事检察监督问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和交流。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冯仁强副检察长带队,包括2位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及2位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共5位人员作为研讨嘉宾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冯检察长在本次研讨会中作了题为“新民诉法中再审制度若干问题探讨”的精彩演讲。就民诉法修法重点、再审制度中的受理申请机关、再审事由、受理与审查程序、再审法院、申请时限、启动再审的几项情形等方面作了非常细致深入的讲解,为与会律师上了一堂非常专业和系统的培训课;民行检察处的二位助理检察员陈莺和龚贇燕分别作了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和“民诉法最新修改与民事检察监督相关的若干问题”的演讲;民委会主任楼韬律师、民委会副主任郑剑锋律师及金道所的郭力律师也分别作了专题演讲。同时,与会律师针对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一些问题和看法,形成了很好的交流和互动。会议由民委会楼韬主任主持,律协戴梦华副会长到会并致辞。
这次研讨会共有90多位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整个研讨会内容丰富,历时四个半小时,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五)举办了非诉讼论坛———金融危机下的律师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研讨会。
20xx年12月5日下午,在花家山庄百花厅举办了一场“金融危机下的律师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研讨会,在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律师的精心组织下,主要就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下,律师如何为企业非诉讼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抵御危机的能力展开研讨。
此次会议邀请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毛志军副庭长主讲了《当前杭州企业破产重组案件审理状况与律师作用》,主要就当前杭州一些企业破产重组案件的审理方面的问题,并结合审理过的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对审理中涉及到的律师在处理这方面的案件经验问题作了生动细致讲解。
民委会楼韬主任、王全明副主任、郑剑锋副主任及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来建鹏律师分别作了题为《合同非诉讼法律业务思考》、《办理非诉讼的几点体会》、《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几点想法》、《筑巢引凤—如何通过现有的证券项目获得新的业务》的精彩演讲。整个会议历时四个小时,共有民委会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将近100人到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六)举办了物权法论坛——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与维权研讨会。
12月13日下午2时,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在海外海西溪宾馆三楼海天一色厅召开了物权法论坛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围绕“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与维权”的主题展开研讨与交流,此次研讨会由民委会副主任兼物权法论坛主任童松青律师组织,共有60多位民委会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参加。
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许戍枫律师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邀请了担任过七个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杭州第一起业主维权的发起人姚勤主讲了《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探解》、杭州宜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宣军华主讲《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路径与前途展望》,民委会副主任童松青律师作了《物权法中的业主自治》的演讲,民委会委员童卫华及陈生有律师分别作了《公共部位的管理》、《物业侵权的诉讼安排》的演讲,中间与会人员穿插交流,对于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的纠纷非常突出,业主的维权步履维艰。如何规范立法,如何维权,如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小区等问题作了交流和探讨。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
民事业务委员会通过举办上述各种活动,不仅起到了律师业务交流与提高的桥梁作用,还有效的配合了市律师协会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组织论文撰写,参与理论研讨
加强民事业务的理论研究是提升律师民事业务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近年来由于律师业务繁忙,不少律师没有闲暇时间钻研理论,更多地注重于办案实践,为改变这一现象,提高委员们的理论水平,民委会要求每位委员撰写论文一篇,在20xx年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征集并入围的论文中,其中民委会委员撰写的论文有4篇,经最终评选,楼韬律师的《律师审查、修改合同的十大法律风险》、赵丽华律师、徐雪梅律师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民事法律问题评析》、凌为建律师的《探寻最适合我们的管理模式》荣获优秀奖。
此外,民委会委员还积极参与论文的评选工作,在6月份举行的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中,共有9位委员参与了论文初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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