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

时间:2023-01-12 14:54:51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精选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简报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简报不是“刊”,而是“报”,说它是刊物,不如说是“小报”更恰切些。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精选15篇)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

  10月20日,文安县公安局接到该县政府大气办关于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后,文安县公安局专门针对此项工作召开了多次会议动员部署。根据通知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到了相关科室及个人,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方法策略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工作中,文安县公安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县城区划分了五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一名组长带领四名民警负责每天片区内烟花爆竹的禁限放工作。根据工作情况需要,专门成立了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中队,由主要领导主管,中队细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文安镇派出所、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负责并明确负责人,每天对城区内烟花爆竹的燃放情况进行巡逻制止查处。小组每天出动警用车辆1辆,工作人员4人,在城区内的各小区、饭店、村街道理事会及其他易燃放烟花爆竹地点进行巡查。同时,针对婚宴较多的日期,燃放点分散,时间集中等特点,增加出动警车及工作人员,确保有效及时处置。针对城区内婚丧嫁娶有可能放烟花爆竹的,现场果断制止或通过村街干部做工作,对不配合工作的,果断传唤作出相关处理。并且根据南环路火化车辆过往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专门对南环路进入城区口留车设卡,制止劝导。

  自10月20日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的专项工作以来,文安县公安局共出动警用车辆104辆次,工作人员415人次,共查处阻止烟花爆竹燃放情况68起,其中治安处罚燃放烟花爆竹人员6人,成功劝说制止烟花爆竹燃放62起。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2

  冬季易发生雾霾天气,每年一到年根儿,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密云“两会”上获悉,明年密云城区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将作为会议的一项单项议题,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

  为了有效治理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明年1月1日起,密云城区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放、限放措施。

  据了解,密云区限制燃放区域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的安全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十七类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或二级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暂停销售烟花爆竹。

  此外,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区,密云区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空气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未来,密云区将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四大集中供热中心全部完成煤改气,基本实现城区无煤化和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24个村、8000户以上改造任务,全域实现劣质燃煤“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无存放”。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3

  整治行动,确保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其中,专项整治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我市制定了《聊城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网点),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要继续实行销售旺季驻库安全督导员制度,驻库安全督导员每天必须将现场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向县级安监局报告,发现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或纠正。

  要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不予许可,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予以撤销。

  各级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

  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细化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确保安全燃放。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城市管理工作,依法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4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烟雾和污染物,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多管齐下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辖区人民营造了安全、干净、安静、文明的环境。

  近日来,五里牌街道组织网格员结合防疫、消防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禁放工作。共发放禁炮告知书4000多份,张贴禁炮公告750份,并发动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商家滚动播放禁炮标语。街道、村(社区)出动16台宣传车,巡回宣传巡查,一旦发现有放炮行为立即制止,共劝导制止2起丧家放炮行为。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禁燃禁放工作规定,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打非办、五里派出所共30人,分3个组开展清缴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6箱。

  五里牌街道坚持城乡一体、全域发动、多维宣传,全面推进禁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5

  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唐王街道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日前,已进入全时段禁燃禁放阶段,唐王街道加大检查防控力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管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驻村检查力度,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街道派出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事件两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及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价值两万余元。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6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7

  除夕晚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润到城区各查处烟花爆竹执勤点检查指导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苏志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惠钦,云城街、高峰街、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

  在马岗社区,李润同志带领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每个角落,呼吁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欢度文明环保春节;在高峰街综治中心,利用综合指挥平台实时调取查看重点村(社区)视频监控画面;还先后到新世纪广场、碧桂园小区、东方时代广场、市府广场等执勤点现场了解工作情况。李润同志对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镇(街)、村(社区)前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呼吁安全、文明欢度春节;二是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执勤民警、网格员等专群力量,实现巡逻全覆盖;三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李润同志对节假日仍然坚守在岗位的执勤民警、社区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亲切的慰问祝福。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8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9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0

  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1

  为切实做好农村“上灯”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20日晚上,水寨镇会同大坝派出所等部门深入梓皋片各村开展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清辉带队检查。

  检查组驾驶宣传车沿途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同时,利用无人机喇叭,带队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向村民“空中”喊话,通过创新方式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村内,检查组徒步对各片区开展巡逻,重点对山边、田边住户开展“敲门行动”,耐心地讲解全域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对发现私自燃放“仙女棒”、小鞭炮的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时许,一村民对宣传“听而不闻”,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镇应急队迅速上前制止,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禁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共同遵守规定,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自觉做一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2

  1月18日上午,我市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第一次督导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军、副市长张扬、郑中华和市政协副主席申亚平出席会议。

  会上,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督导组分别汇报了各县区督导检查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军指出,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既是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求,也是顺应群众呼声的迫切需要。当前,禁售禁燃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责任的原则,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做好当前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是要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深入细致安排下步工作措施。二是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1月16日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禁售禁燃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体系机制、组织架构、县区和部门工作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坚决打赢禁售禁燃攻坚战,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强调,做好下步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是紧盯目标,慎重初战。抓重点时段,紧盯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初一、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尤其是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是检验前段时间工作成效的“首战”,务必牢固树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慎重初战、首战必胜的坚定信心,确保禁售禁燃压倒性态势初步形成。

  二是严密防控,突出重点。抓重点环节,对非法生产、运输、贮藏、销售等环节要深挖细查、严密防控,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抓重点区域,紧抓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售禁燃目标不放松,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是大造声势,全民动员。突出宣传造声势,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防患于未“燃”,必须走群众路线。要采取大张旗鼓、入脑入心地教育方式,让禁放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

  四是强化监督,聚焦短板。建立市级领导分工分包县区责任制,深入一线指挥协调。各督导组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质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补县区县区短板、补单位措施短板、补宣传氛围短板。

  五是及时调度,高效运转。由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每日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发布禁售禁燃工作动态,及时约谈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统一调度、加速推进、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3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4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倡导文明新风。1月26日,甘州区北街街道公共安全办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志愿者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张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以此增加禁燃禁放知晓率,使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同时,利用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和环卫车辆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了解相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禁燃”意识,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小区的浓厚氛围,使辖区居民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羊场分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销售点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储存、摆放方式是否达标,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展开。同时询问进货来源,查看索票索证情况,督促商户落实好主体责任。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商户10户次,未发现无照经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1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该分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商户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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