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时间:2020-10-18 09:42:12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我区的生动实践。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范文。欢迎参考!

  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一)

  各位选民: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区里的部署,全区将于今年12月进行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区选举委员会决定:12月12日为代表选举日。11月22日前搞好选民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11月26日前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1月27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5日前协商、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次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我区的生动实践。依据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截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98年12月12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须经过选民登记方可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而且一般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户籍在外地而在现居住地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之后,也可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后,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应向选区工作组提出,予以更正。

  这次换届选举要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请各位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因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外出工作,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其他可查核的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办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全区选民的公开信(二)

  各位选民: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我市市委的要求,经**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月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广大选民参加选举既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更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加选民登记。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8日为本选区选民登记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凡1998年12月8日(含)前出生,年满18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公民,请主动到户口所在地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在职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的选区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在我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选举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选区登记,参加选举。各选区将于2016年11月15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请各位选民认真阅看、核对。《选民证》将于12月5日前分发。

  二、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在选民名单公布后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选区将于2016年11月20日分别公布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榜,并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2016年11月28日分别张榜公布。

  三、投好庄严一票。2016年12月8日为我市统一投票选举日。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凭《选民证》领取选举票,认真填写,投好庄严一票。

  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大代表的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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