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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 1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省西北部高山峡谷区,地势西南高,东南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沟深谷夹,岩体破碎,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频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4乡1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是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个试点示范县之一。康定“11.22”地震发生后,经专业地勘单位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达43600多人,占全县人口60%以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注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各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自行解决建设用地。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省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执行。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今年省、州下达至我县的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为240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搬迁紧迫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面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专项资金解决,当前补助经费已下达至县财政。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每户30000元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及时将补助经费一次性打入搬迁农户农行卡上。
六、其他
1、涉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各乡(镇)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自愿搬迁申请书》、《避险搬迁协议书》和《县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
2、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乡(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县避险搬迁工作群。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 2
一、情况简介
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1995年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村村民组为移址地点。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村村民组。
距离省道2km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将村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版书乡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村民组。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月份为搬迁时间。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村避让搬迁工作组。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职责: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职责: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3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综合协调组
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建筑材料供应渠道。
职责: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搬迁、拆房组。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原则
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 3
蕉城区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位于虎贝乡西北面,共有28户122人。根据20xx年11月4日至5日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和蕉城区地质调查组的现场勘察甲地自然村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为了甲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搬迁异地安置。因此特制订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一、地灾点的状况:
滑坡体后存在一条长约40m,宽约60m,土方量约9600m3,滑坡方向98°,甲地自然村位于滑坡体的下方。
二、开展动员宣传:
召开甲地自然村全村户主大会,向群众讲解该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及后果,但在筹备动员搬迁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阻力是由于群众经济存在差异有的肯搬有的不肯搬,针对这种情况,把村两委成员和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分成三个动员小组,包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地质灾害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党委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政策,经过动员群众都同意搬迁并与村委签订了协议书。
三、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文书,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村民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为组员的搬迁安置领导小组。
四、确定搬迁对象:
新亭甲地自然村28户122人。
五、筹集资金拼盘:
安置点的建设资金以群众自筹为主,据测算总投资应268万元,自筹200万元,缺口资金68万元。
六、搬迁计划安排:
搬迁时间为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4月底完成安置点的平整,7月底完成地基,10月底至少完成一层的建筑结构,12月底整村搬迁完毕。
七、搬迁安置点:
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就近选择在前甲地旁处安置,该安置点的土地是水田,“五通”比较方便。经规划拟建房层数统一为二层;第一层为砖混结构,第二层为砖木结构,同时做到人畜分开建设。
八、迁后土地整理:
整村整迁后进行旧村土地整理,实行复耕,预计可整理土地2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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