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励办法

时间:2024-10-27 00:51:27 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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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励办法范文

  员工奖励办法(试行)

公司员工奖励办法范文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激发员工潜能,以期达到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为弘扬正气,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归口管理

  公司对各部门和员工拥有奖励权,人事行政部在总经理领导和授权下,具体组织行使各项奖励职能。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和谐、民主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行事前核实,事后监督。

  五、奖励的方式

  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奖金、奖励出游、提薪、升职等方式。以上奖励方式可以同时使用。

  六、奖励的权限

  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本管理系统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人事行政部对全公司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

  2、对总值100元以内(含100元)的物质奖励由人事行政部批准;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10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旅游奖励、提薪、升职等由总经理终审批准。

  七、常规奖项的奖励时间、奖励条件和物质奖励标准

  1、月度奖项:

  (1)最快进步奖:在新进员工中产生。各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程度最佳、服从管理、无违章违纪行为,受到所在单位一致好评的。奖励标准:50元/ 人。

  (2)开拓奖:为公司发展、公司形象、市场竞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奖励标准:200元起/项。

  (3)合理化建议奖:能够根据工作实践,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和经营工作提出建议,并经证明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的。要求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人事行政部,凡被公司采纳的建议无论作用大小,一律予以物质奖励。奖励标准50元起—500元/项。

  (4)优质服务奖:工作一丝不苟,业务技术娴熟,服务态度诚恳积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客户和业主,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能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有典型事例,受到员工或顾客普遍赞誉的。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5)见义勇为奖: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作风作斗争,保卫国家、集体及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事迹突出,为公司赢得声誉的。奖励标准:200—2000元/人。

  (6)拾金不昧奖:不为利益所动,拾金不昧,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员工及社会普遍赞誉的。奖励标准:200—500元/人。

  (7)勇挑重担奖: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挑重担,并能克服困难,表现突出,超额超时完成任务的。奖励标准:100—500元/项。

  (8)举报奖:敢于揭露公司或各部门重大违纪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标准:100—500元。

  2、半年奖项(1-6月、7-12月):

  (1)创意奖:员工自主创新,开创发明新的工具或改善工作流程,经实践考证后,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节能降耗或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效果明显的。奖励标准:200—400元/项。

  (2)闪亮之星奖:以半年获得公司表彰和社会荣誉次数最多的或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吃苦耐劳者为闪亮之星奖获得者,以综合评审决定。如半年无明显获取荣誉者,则取消此项奖励。奖励标准:200元/人。

  (3)未来之星奖:在半年中工作中表现突出,追求进步,拥有吃苦耐劳精神,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无怨无悔,具有可塑性的员工,公司给予鼓励性奖励。此项奖励只针对基层员工,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200元/人。

  (4)岗位状元奖:在本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不断上进,并取得显著成绩,半年内每月在同类型工作、同等岗位评比、考核中总是名列前茅的。此项奖励只针对基层员工,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100元/人。

  (5)最佳引荐奖:公司鼓励员工引荐人才,如月度、半年度员工属于公司员工引荐,则颁发最佳引荐奖。奖励标准:100元/人。

  3、年度奖项:

  (1)辛勤付出奖:在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默默奉献、工作无失误的。奖励标准:300元/人。

  (2)自强不息奖:在生活中遭遇灾难、灾害等重大打击仍能保持良好心态,自己自足,未求助社会和他人,思想端正,积极投身工作并且表现优异,有较突出典型事例的。奖励标准:300元/人。

  (3)先进个人奖:每年度终了实行综合评比,在基层员工中产生,具体人数及评选办法根据公司实行的综合考评以及现实情况而定。奖励标准:300元/人。

  (4)先进干部奖:每年度终了实行综合评比,在管理人员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公司实行的综合考评以及现实情况而定。奖励标准:300元/人。

  4、以上物质奖励同旅游奖励可进行合理合并,按奖励组织员工,抑或其家属进行旅游。

  5、其他未列入的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也可以按照程序提请奖励。

  八、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1、除年度、半年奖项由公司按年度进行评选外,月度奖项由各部门每期末25日前视有无情况进行申报奖励,提请申请报告,由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在次月5日内报经总经理批准。

  2、申报材料应尽可能翔实,举证完整,附有相关书面文字或数据,以便于审核。

  九、经核准后的奖励并公布事迹、通报表彰。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随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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