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23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2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
65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朋友奎妮病重的一封信,因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他开启了87天627英里路的朝圣之旅。在每个人看来,走路如此简单,只不过重复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难得在于坚持,希望让朋友活得更久的信念支撑着他走下去。一路上有人冷嘲热讽,有人支持鼓励,他会因别人馈赠的帮助或充满力量的笑容而走更多的路。当然他也会遇上各种困难,比如脚起泡发脓肿到无法塞进鞋里,饿得两眼昏花,累晕倒在滂沱大雨中,当无数次想放弃的时候,他总会在回忆中找到方向找到坚持下去的理由。
书中在描写哈罗德心理活动的时候,我觉得他不仅在靠信念徒步救朋友,更是在一个人的旅途中救赎了自己以及他的婚姻。他的一生像极了茫茫人海中的你或我,我们如此平凡,每天麻木地上班、下班,在匆忙的日子里,错过了蓝天里游动的一朵白云,错过了花儿盛开的春天,你更不会停下脚步在路边的树丛发现鸟窝里那嗷嗷待哺的生命……当哈罗德身处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绵绵群山,他会孤单害怕吗?他应该也会害怕的,但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孤单,他的回忆像满天星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闪闪发光。当途经闹市,耳边送来人声喧哗,眼里填满色彩斑斓,他是多么怀念无垠大地、日月星辰陪伴的日子,只有在那样的地方,他才能听到自己心里的声音。
一路的回忆,一路的思考,一路的顿悟,从哈罗德迈开脚步决定从南向北去看望患癌的朋友奎妮起,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哈罗德了。他在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身上看到了许多自己曾经的影子,当他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重新审视自己作为父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时,他在自责与愧疚中渐渐理解了妻儿。他们彼此深爱,却因儿子的自杀身亡从此形同陌路,不再有任何交流。得感谢这样一次朝圣,让哈罗德和莫琳再次找回了初恋时的笑声和快乐。原来爱一直在,只不被生活的尘埃埋藏的太深太深。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觉得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独自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朝圣呢?我们有信念亦犯错,不仅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路人,还会遇到千奇百怪的事,更会遇到一个又一个坑。正因为相信未来可期,我们不能在坑里沉沦,止步不前,而要学哈罗德那样,无论多艰难,都要咬牙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太阳也好,月亮也罢,只要有目标,就可日夜兼程。
最后快到目的地时,哈罗德几乎要放弃了,他开始怀疑自己,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能有什么意义,他是奎妮的谁,他怎么可能救她?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那些心路历程曾经也在自己心里停留,当我们怀疑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毫无意义之时,那种绝望的感觉就如同坐过山车失重的瞬间,你觉得自己真的会变成虚无,所以拼了命地喊叫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当你理解了付出的意义,也就不会再纠结回报了。一句话,一个举动,一个笑容都能温暖一颗冰冷的心,而付出又怎可能没意义呢?往前走,往前看,付出的意义便在一程山、一程水中慢慢铺展开来。倘若在付出与回报里转圈圈,又怎有空间容纳那些看似渺小却可暖人心的'价值呢?
这是一本值得人人读一读的书,它不仅仅关乎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之路,书中回忆的生活琐事,情感变迁以及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些都是你我生活的日常,也是我们一生无法逃避的问题。与其说本书让读者走进了哈罗德的生活,不如说是哈罗德带我们每一个人走进了各自的内心世界,在万籁俱寂的天地之间,在澄明的岁月长河里看到了本真的自己以及还原真相的每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高度看同一件事,你便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与看法。当你要生气的时候缓一缓,当你要抱怨的时候歇一歇,当你要质疑的时候想一想,或许所有的事情都不至于想象的那么糟糕,只因冲动、悲观蒙蔽了双眼而把自己置身于暗无天日的深渊不可自拔。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救赎,当我们将自己的灰色世界调成彩色之时,你会发现让空气发霉的绵绵细雨也变得可爱起来。生命就是这样,迂回曲折却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是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3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4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5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罗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念叨着周游世界,自由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美丽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幸福,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幸福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惧笼罩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愿意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现儿子吸食大麻却保持沉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惧阻止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给予温暖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6
关于朝圣,我从电视、电影中已经有所了解,不过,这种了解只停留在镜头中。2024年我和家人一起去西藏,路途中遇到很多朝圣者,或独自一人,或三两成群。坐在车里仍感觉不太舒适的我,当亲眼看到这种场面时,说实话,内心仍有些许的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千里迢迢,抛下妻儿子女、丈夫父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丈量脚下的路,难道心中的佛是他(她)们唯一活着的精神支柱?看到大昭寺内外那些虔诚朝圣者,看到布达拉宫周围那些口中念念有词且不停歇的转经者,除了佩服他(她)们的勇气和坚韧,更加敬佩他们为心中的信仰不辞辛劳、矢志不渝的精神,我无语。也许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法国纪录片《喜马拉雅》中有这样一句经典“有信仰的人就是这样翻越一座座群山的”。我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所以我对朝圣者的行为有些不理解吧。听导游介绍,朝圣者在朝圣过程是道德和灵魂的'另一场旅程,朝圣关乎者朝圣者的前世今生甚至来世。信徒们认为,在一生的修行中,至少要磕十万次长头,叩首时赤脚,才算是虔诚。导游还说,其实藏民是非常有钱的,每家有几十头甚至上百头牦牛,身价上百万甚至千万呢!如果说,原来藏民生活不富足,需要精神寄托很正常,但是现在他(她)们这么有钱,为何依然如此,我想原因只有一个,为他(她)们心中的信仰。
其实,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跟我曾经西藏之旅经历有关吧。可是它来自一个英国作家,难道国外的朝圣与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他们又是怎样呢?
可是,从书名上看,故事似乎有点压抑。上年龄的我现在喜欢看类似喜剧的东西,不太喜欢过于悲惨或者悲观的书或者电视剧,只是不想有太多的思考或者感悟。于是,这本书,我拿起又放下,如此犹豫两三次,最后告诉自己:要遵从第一感觉,果断拿下!
书中的哈罗德,他“没有准备好就上路”了,只是为了感动上帝,让患癌症的奎妮出现奇迹。这就是他这么迫不及待进行朝圣的理由,再加上加油站的女孩善意的支持,更加坚定了哈罗德朝圣的信念:“如果有信念,你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带着坚定的信念,相信他的朝圣能换回奎妮的生命,哈罗德开始了他朝圣之旅。在朝圣过程也是他思考人生的过程,包括与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及与同事奎妮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不善言辞的哈罗德在朝圣途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或慷慨解囊者,或免费提供食宿者,或跟随者,当然还有嘲笑者。路人的经历和诉说让哈罗德重新回想自己对儿子的愧疚,这是他尘封已久的痛,更是他跌入人生低谷之源,还是奎妮替他背黑锅后离开的真正原因。怀着对奎妮无私付出的感恩,也觉得奎妮是因为自己才患有癌症的,哈罗德更加坚定了突如其来朝圣的想法。虽然在朝圣过程中,也曾有放弃的念头,但由于走出丧子之痛的妻子莫琳的鼓励,他坚持住了。
哈罗德的朝圣没有换回奎妮的生命,但让病入膏肓的奎妮带着期待多延长了几个月的生命,最后她很安详地离去了。这个结局背离了他朝圣的初衷,但是换回了哈罗德名存实亡二十年的夫妻感情,这不得不说也是哈罗德朝圣的另一个收获吧!
回归自己,我也是曾有梦想的人,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念头及实现梦想的条件。如今的我仍然躺在梦想的温柔乡,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之所以能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正是哈罗德勇敢为自己信念不停步的行为!
“三步两步便是天堂,但很多人始终迈不出这一步。”记不清这句话出自哪里,我想很多人之所以没有迈出这一步,与他信仰是否坚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我一般。
BBC主持人爱德华·史提顿这样评价:《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所以,你我不必担心自己的弱点,更不必害怕自身装备,也不必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从现在开始,向心中的信仰朝圣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7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8
一日,读周国平先生的散文,文中有句话——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 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买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于是,翻出来,潜心拜读。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得失,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
主人公哈里德并不是一个宗教信徒, 不会烧香拜佛,但他用了 87 天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朝圣之旅。他,穿过喜怒哀乐的自我,走过百态纷呈的社会,在旅途中完成了与自己的对话。期间,他曾经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愈合的伤痛烟消云散了,他得到了内心的宁静。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人们担心的事情,80%不会发生;发生了的,80%都是没有考虑到的。所以,不要担着过多的顾虑去生活,怀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全身心地享受当下的生活。
主人公哈罗德的经历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途中可能会迷茫,可能会犹豫,但一定要相信那句话:“ 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我又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那些穷游者。 有的搭车,有的骑行,有的徒步……个个都是灰头土脸,吃尽了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的疲惫。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我们每个人都有穿越世界去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了,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能去做那些曾经停留在幻想里的事,我不会奢求所有人的理解,但我要听从我自己内心的声音。
在旅途中,哈罗德遇到的一个女人,她对他说:“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吗?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最困难。”她继续说,“吃, 是其中的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可困难了。说,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很难。
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87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
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此外,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哈罗德不嫌重负,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随身携带。因此,他知道了大地上的许许多多的植物。当他能够叫出那些野花野草的名字后,它们的生命好像鲜活了起来,阳光下是一张张笑脸,微风中摇摆的是最拉风的舞姿。
看似毫不起眼的一笔,却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又归于尘土,大地永远在那里,载着万物。
一本好的小说, 能够挑起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让人看到生活的其他可能性,最后还能够引发读者的深思。
旅行,不仅仅是点到线、线到面的移动,也不仅仅是用双脚去丈量大地,而是像《行走的力量》中的陈坤,所有的出发与行走,都只是为了抵达自己。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希望借旅行远离当下的烦恼与无趣的生活,
但又放不下走不开,只能默默羡慕那些疯癫的行走中的人。人常常控制不了生活的无常变化, 无一幸免地做错很多事。但人的一生,毕竟是很长的一段旅行,走了错的路,可以再返回来;绕了远路,但还是能到达目的地。走着走着,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不着急,不犹豫,一步一步向前,一点一点靠近,带着一颗朝圣的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9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可是,现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每人捧一个手机,飞快的翻着屏幕,刷新着一个又一个新闻,在各种群里高谈阔论,但是从来不敢坦露自己的内心。和身边的人却连高谈阔论都没有,只是问一句:“今天吃什么?”这样的话。好担心我们老了还是一人一个手机,百无聊赖的看着八卦,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白发渐生,却荒于交流。这是想要的生活吗?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0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确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很庆幸劳碌的日程支配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挡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凡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苦痛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决选择,被激励,被赐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从前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担当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简单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洁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得,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行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激励所感动,会为生疏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倾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验,会乏累,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起先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喧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行避开的被别人影响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胜利的速度,他最终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终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将来得及说出口的感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缺憾就恒久须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
《一个人的朝圣》讲解并描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挚友,直到宁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一般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接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验,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密切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须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洁,故事人物也不困难,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变更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新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辞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洁。一起先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探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肯定会等着他的。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绽开了新的一页,事实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起先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2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3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4
凡是我想一口气看完的书,都值得五星好评,这本真的是值得好好阅读的。
本书讲的是一位退休的老人哈罗德,在信中得知同事奎妮病危的消息,毅然决定徒步去探望她的故事。这次艰辛的旅程,也是他自我的救赎,种种经历自然都是成长。
说实话我很佩服哈罗德说走就走的勇气,没有行李、没有手机、孤独又漫长的路程,就像书里说的他的此举感动了很多人,自然也感动了我。要是他开车去或者只寄信就没有那些精彩的故事了,也想当然会错过很多沿路的风景,走走停停才会遇到的人和事。在行程中他遇到了无数好心人,而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那个给他清理伤口,又把他的鞋拿去修补的女医生,觉得她特别友善特别温暖;还有那个礼貌又得体的绅士,那么精致的男人自然容易记住。那些故事的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难处和苦衷。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容易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艰难的.修行嘛。
最后哈罗德还是克服万难见到了被病痛折磨的奎妮,心疼她的同时也替哈罗德开心,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朝圣。虽然可以一封信就代替的旅程,不过还是觉得值得,因为这趟自我救赎的朝圣,这次难得的经历是无价的。他挽回了名存实亡的婚姻,明白了爱的意义和妻子的重要性,最后与妻子一起携手共进这是我希望看到的。我相信这次朝圣使哈罗德的心更强大,也自然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难题。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有让人看得停不下来的魔力。幸好还有第二本,我接着一口气看完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5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6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7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8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举荐我读这本书的缘由也是书中的哲理,主子公的经验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终归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犹如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子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起先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辞。写下回信寄出后,他起先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终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始终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洁朴实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大张旗鼓的朝圣团,最终世界只剩一人的安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信任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找,寻找几十年前没有愧疚与自责,时常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挚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或许是匆忙的告辞,或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激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寂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辞,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辞的志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须要去告辞,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子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终的最终,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妙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许多事,不应当去讪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9
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即使路途遥远,即使无人做伴,信念也会让你到达终点。
哈罗德从一个生活平淡无奇的退休老人,到因为一封信而踏上了一段拯救好友之路的“朝圣者”。路途中,所见之人影响着他,所遇之事改变着他,虽然好友奎尼的命运无法改变,但是这一段“朝圣之路”却让他解开了原本缠绕在他生活中的“结”,与他的童年有关,与婚姻有关,与孩子有关。
开始读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和办公室的老师交流时都有同感,认为有很多情节读得人云里雾里的,但是慢慢的,当跟随着哈罗德的行程一点点前行,他的这段“朝圣”之行对我的感动也越来越深。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一段旅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困难却战胜不了几十年那份朋友之间的信任和依托。
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但他最终完成了,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以及路途中形形色色的人给与他的帮助与勇气。旅行途中就是这样,在欣赏风景的同时会伴随着很多琐碎的记忆。往日里一些不曾想起念起的片段,会在路途中逐渐清晰。这时的'自己,就如同事情的旁观者一般,会更清楚地看见自己的所作所为,从而明了曾经的自己是如此的狭隘与封闭,更明了以后的自己行走的方向与方式。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哈罗德般的存在,内心中有太多的情绪与想法想要迸发,但是却又不得不为了当前的生活踽踽独行,叹息自己没有哈罗德那样足够的勇气,为了一个信仰,踏上一段寻找真实自我的旅程,不过,我们也许可以时常剖析自己,接纳理解他人,去追寻那份属于自己内心的宁静。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0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悲伤,雷秋·乔伊斯究竟在诉说什么?主子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闲聊,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信任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知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验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外套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熬煎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经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觉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相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相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英勇应对才能打快乐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华蜜。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1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2
多次看到亚马逊图书推荐名单上的这本书,终于有时间拿过来细细品读。跟随主人公来一场朝圣之旅。
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尼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尼。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看到书名中的“朝圣”,脑海中首先出现的画面是1620年,“五月花号”大帆船载着一批清教徒驶向哈德逊河口地区,这批清教徒后来被英国殖民者成为朝圣者。不远万里,为了寻求宗教自由,来到一片未知的.土地。所以“朝圣”一词在我心中有了虔诚、勇敢,不畏未知的印象。哈罗德的朝圣是敢于打破常规生活,勇敢走上未知的旅途。也许起初只是单纯想要走一走,但随着旅途的展开,这场旅途变成了一场心灵探索之旅。旅途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陪伴了哈罗德然后又默默离开;有些人让哈罗德更加坚定走下去的决心;不管是哪一类都让哈罗德一次次思考自己的内心,这场旅程也给了哈罗德思考生活,思考过往出现在自己身边人和事的机会。很多心中一直放不下的事情越来越明朗,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也许给自己开了一个玩笑,儿子并不是那么的顽劣,一直以来自己和儿子之间的隔阂并不是难以跨越。如果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很多矛盾本可避免。
跟随哈罗德的朝圣之旅,作为读者的我也在不断反思自己的生活,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当我们身处逆境,有时会自怨自艾,钻牛角尖,对生活抱持悲观消极的态度,这时候不妨找个机会放下一切,背上行囊出去走一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旅途中不止可以欣赏到心旷神怡的风景,还能让我们卸下心灵的枷锁,回归真实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3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子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挚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当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埋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辞。故事就从这里起先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起先了。
假如没有奎妮的那封告辞信,或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哀思之余的哈里德最终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探望奎妮,他要让奎妮信任: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今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最终完成了这宏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最终他再次让妻子信任自己是一名最精彩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来了。
很喜爱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缘由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怜悯。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寂。”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假如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觉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信任自己信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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