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2-12-30 15:14:07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个人读后感【热】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读后感【热】

个人读后感1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个人读后感2

  熙熙攘攘的车站对面,有一条被新时代遗忘的小巷,里面有一间地道的老屋,住着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她一个人,屋子墙壁上挂了一圈猫咪的照片,她说他们都叫罗彻基。有一天,老太太家来了新房客,没有血缘关系,但辈分是存在的。小姑娘和她相差50岁,不打算读大学,只想打打零工,没什么抱负,也没什么本事,小姑娘总是问老太太一些奇怪的问题。譬如说,一辈子的恨是怎么样的,外面的世界很残酷吧,像我这样的人是不是会很快堕落……老太太从来不在乎这些问题,她轻描淡写地告诉小姑娘,世界没有里外之分,从来都只有一个世界。

  就是这样一个没骨干,但是有味道的故事,像一幅用抹茶绿颜料清绘的淡水彩,有朦胧的世界,有空虚的孤独……吟子和知寿的对白,让人过目难忘,时常被搬到心里,聊作安慰。

  知寿的日子平淡至极,如老屋前的列车,该来的就来,不该来的来了又走。她是从流的小人物,是最瞧不起眼的大众,知寿在车站里打工,有时会羡慕坐在电车里匆匆赶向某个目的地的上班族OL,却需要反问几遍。知寿从老太太那里学来的有用知识若讲出来只是锅盖翻过来可以再做一个锅。知寿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能瞬间变老,变成一个用尽了烦恼和空虚,熬过了爱和恨,()然后在七十高龄谈恋爱,情人节去买巧克力的老太太?知寿在短短三季的寄宿生活里,仿佛从陌生的老人吸取了营养,是被自身的年轻散淡稀释后的苍凉。这样的少女,谓之单纯亦可,谓之懒惰亦可,你却无法否认她在内心底丰富的活着。

  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独自面对承诺,梦想和爱情。不管是17岁还是70岁,也不管现实很灰,或是很空白,世界也只有一个,杂烩着各色人事,躲是躲不了的,生活便是生活,不是故事。

个人读后感3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个人读后感4

  讲述的是一位八旬老人爱迪的故事。爱迪是一个海滨游乐场的维修工人,在他八十三岁生日那天,他为了从一部坠落的游乐车下面救出一个小女孩,不幸丧生。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天堂。但是,天堂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伊甸园,不是那个他可以同亲人相会,可以“在云头飘浮,在河中嬉戏,在山间漫游”的地方。他在天堂里遇见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有他失去的亲人、熟人以及完完全全的陌路人。他们逐一地向爱迪讲述和解释了他生活中似乎与他毫不相关的故事和联系,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爱迪终于领悟到,他在人世间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他生命的价值所在。

  这本书阅读让我感觉到,每一次的阅读让我感受到不一样的人生感触,很适合睡前阅读,给予我们很多的人生思考,很多我们在意的事情实际对我们的这段时间的道路上,没有我们扩想下的严重。

  爱迪已身处天堂,五个被爱迪或铭记或忽略或遗忘的人,轮流登场,为了五段不同的记忆,引领他寻找逝去的时光.在天堂里我们会遇见5个人,他们在我们生命里出现都有一个原因,有的我们认识,有的我们可能不认识.但是,在他们死之前,都曾在我们的生命之路上与我们相逢.而且,他们都永远改变了我们的生命里程.只是我们当时可能不知道。   在灵魂的深处,人们所知道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象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死亡把一个人带走的同时,也留下了另一个人.在被带走和被留下的短短距离中,生命改变了——改变了存在的载体,你的生命由别人为你延续。

  但其实生命无所谓长短,我们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一切都是未知正如、那句名言苏格拉底“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但这对我们的生命并无妨碍,无论你功勋昭著还是默默无闻,最终尘归尘土归土。但你经历过这一生就以足够。

个人读后感5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个人读后感6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十九世纪作家凡尔纳写的名著,他是著名科幻作家,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暑假里,我边读《海底两万里》,边和主人公一起进入奇妙的海洋世界探险,领略种。种神奇的经历。

  这部作品写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和伙伴尼德兰等人在和海底“怪兽”搏斗时,无意间进入了这个神秘的“怪兽”中,他们发现这是一艘巨大的潜水艇,里面有许多人,船长尼摩是个开朗、慈祥的人,是他建造了这艘潜水艇,他带领阿龙纳斯和伙伴们从太平洋出发,去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并且又战胜了敌人,但又为海洋牺牲了两位朋友,他们的尸体永远埋在海底的深处,静静地安息……

  这本小说非常精彩,你可以从中感受种。种惊奇的事,美丽的水下森林,丰富的海底矿物,巨大的杀人乌贼,无数沉船中的金银财宝,传说中的远古文明,人迹罕至的南极,世界最深的海沟,神秘的密道……

  我最喜欢书中的尼摩船长,因为他是个做事冷静、不慌张的人,当船被冰山困住时,尼德兰早就惊慌地破口大骂,而船长冷静地想办法,最终大家砸冰、用潜艇撞冰,终于穿过了被冰山包围的地方。

  船长还是个奇怪的人,大多时间总是不露面,还经常在一对母女的照片前哭,我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船长还是个慷慨的人,把金银财宝都分给没钱的穷人。

  令我疑惑的是:船长的真名是什么?因为书上说尼摩是拉丁语,意思是没有其人。他是哪国人呢?他战胜北冰洋风暴了吗?船长还活着吗?他要继续进行可怕的对人类报复吗?所以我很希望阿龙纳斯能弄清这些事情再逃走。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可爱读了,有时因为时间太晚了,我不得不和海底世界告别,但是,我在梦里还回忆着这世界,回味着神奇的生物,想像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还没读过的同学,快打开书的第一页,看看吧。

个人读后感7

  上帝,顾名思义就是神,是无所不能的神。而在现实生活中,上帝就是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掌握你自己的人生。

  这是一个童话般但又真实的故事:出生后不久的丹尼斯·蒂托生病落下了瘸腿的后遗症,常常受到同学的嘲笑。14岁时,他学习画画,又因一场大病打了水漂。他退学后,带着200美元闯荡洛杉矶。第一年,他一无所获。1993年他又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在这一年里,赚到了9000美元。最后,他在1995年用100美元投资的管理咨询公司带给了他人类历史上首位自费太空游客的机会。

  他靠的是什么?是上帝吗?是的,其实上帝就是自己。“卑微和挫折,在一个人的理想下根本不算什么,鄙视它,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拯救自己的上帝。”这是丹尼斯·蒂托常对公司员工说的一句话。其实他靠的就是自己追求理想,积极进取的精神。靠自己的努力从低层“爬”到名流中的还有美国16任总统:林肯。林肯的出身使人们对他担任的职位有些不可思议,他以前只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而他却宽容大度、智慧过人,这些品质足以能够让他当上总统这个宝座,或许还绰绰有余。

  我想,大家应该都耳闻目染过《简爱》吧。这是一本灰姑娘的奋斗史。而现实生活中的“简·爱”便是夏络蒂·勃朗特。出生于英国的`夏络蒂·勃朗特童年很贫穷,母亲早逝,只好由她来照顾弟弟妹妹。尽管如此,她也不放弃学习,希望能够成为赫赫有名的作家。但是,当她把自认为最好的诗寄给所崇敬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时,却得到了他的讥讽。然而夏络蒂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她以自己为原型,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字圣殿的大门,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一时间成为了万人瞩目的焦点。

  从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很清晰地认识到,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只要你对自己充满信心,朝着既定的目标去不懈奋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

个人读后感8

  梦想可以独自去实现,也可以两个人一起去实现梦想,让梦想更有意义。

  梦想就像一座高山,看起来很难实现,但只要有一颗坚定的心和永远支持你的人,梦想不再遥远。

  当你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你身边总有一个默默支持你,帮助你的人。在你气馁时,给你鼓励;在你想要放弃时,给你动力。而那个人就是你的朋友,家人。

  我读了一本书——《两个人的梦想秀》。

  故事是这样的:双胞胎兄弟哥哥马一左,弟弟马一右。他们做什么事永远都在一起,他们是绝佳拍档。

  哥哥马一左一直有一个梦想,做一名主持人。他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选拔主持人的启事,他便去报名。可是报名信寄出去了,却一直得不到回音。马一左变得越来越沮丧。弟弟马一右都看在眼里,心里很是着急。于是,马一右悄悄地帮马一左举行一场演唱会,马一左当主持人。全班的同学们都为了帮马一左实现梦想,都去唱歌。马一左很感动,让他实现了当主持人的梦想,圆梦了。

  马一右和他们的同学是多么的善良,马一左在他们的帮助下实现了梦想。这个舞台是由爱搭成的,其实马一左是登上了一个充满爱的舞台,这个舞台是最华丽的舞台。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原来梦想不只是一个人的目标,还是一段友情,亲情的见证。在我们实现梦想的背后,其实还有朋友,亲人对你的帮助,梦想的道路上少不了他们的支持与帮助,当你登上梦想的舞台,你露出快乐,满足的笑容,他们也在背后替你高兴。他们用爱为你铺满梦想的道路,搭成梦想的舞台。我们更应该为梦想去努力,朝梦想勇敢前进,梦想就在不远方。在你向梦想前进,奋斗的道路上,你会发现会有很多亲人,朋友在一旁永远支持你,鼓励你,帮助你去实现它!

个人读后感9

  我想这世上是有人相信天堂的。天堂很梦幻,仿佛是似曾相识的一个很美妙的地方。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天堂是没有概念的,但是读完之后,我知道,天堂是一个可以反映你前世的地方。你要不做坏事,你就可以心安一辈子的,反之,则否。

  文章是以一个结尾作为开篇的,正如文章所说,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主人公爱迪的前世的结束使天堂的大门打开了。他在这里见到了他在世时的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五个人,五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人,每个人都给他上了一节课。而爱迪,这个瘸了一条腿的人,这个为救一个孩子而死了的人,他也将成为他人的遇见,他将继续描绘他的地图。因为…

  "没有一个生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我们觉得孤独的时候,我们才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这是爱迪预见的第一个人--蓝皮人,是他给他上了第一堂课。的确,我们作为一个依然可以付出我们的劳动,收获我们的果实,奉献自己的爱心的人,我们是否应该庆幸?或许,我们不会有爱迪救孩子的荣幸,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感受过生死,我们离天堂还远。但我们要爱生命,爱人们,爱生活,因为我们不是就光我们自己。

  这无疑是最基础的一点,除了这个,我们要学会牺牲,自我牺牲,自我牺牲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宽恕,因为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带有愤怒的;回忆,让回忆成为自己的伴侣,记住好的,记住教训,忘记不好的。带着这些,慢慢的往下走,完成自己的故事,这样就不会孤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生命。那么你就会真正感受到那个小女孩带给我们的不同的秘密,却使我们感受到同样的东西:家。

  结尾我想引用文章尾声的一段话: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影响到另一个另一个人又会影响到下一个人,世界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故事,但是,所用的故事都会连成一个故事。深浅不一的印记,付之一笑的回忆

个人读后感10

  一个看似没有起伏波澜的故事,通过知寿这个20岁的年轻人的心理活动描写,映射出这个社会许多在都市打拼的年轻人心灵深处那份深深的孤独和自卑。“人们不停地从我面前走过,没有人朝我看,他们看起来就像一张铅笔画,要乘着微风飘然而去似的。这张看似平常的纸片却不知不觉中划破了我的皮肤。

  我叹了口气,抱紧胳膊,低头快步走向车站。”走走停停的人生旅途上总会遇到新的朋友,也会有一些人还未正式说再见,就已匆匆离我们而去。所以知寿觉得,不如“就这样,我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其实,如果一段经历让人遇到事情,不悲不喜,大抵就算是成长了吧。反之,如果总是害怕孤独,没有适应一个人充实的生活,那么在恋爱中很可能会成为失重的一方,会患得患失、没有安全感,这样的感情从开始就早已注定了结尾。

  吟子老人就是这样一个活的很有趣的人,心态年轻的像一个20岁的姑娘。年轻时多吃的苦,会让一个人生活时更懂得珍惜眼前,不惧死亡。向死而生的心态,反而让她的每一天都活得格外有趣,让知寿羡慕不已。幸运的是,知寿在吟子老人的感染下,渐渐唤起了对生活的热爱,找到活在当下的感觉。好与坏的界限没有那么明显,一切变化只有知寿自己知道。文章的结尾写“电车载着我,飞速朝着有个人等着我的车站驶去。”知寿要学会与内心缺爱的自己相处,才能真正走出青春的泥潭,有爱的能力,找到爱的人,像吟子那样安然地生活着。所以说,爱自己的人,每天都会拥有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好天气!

个人读后感11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个人读后感12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平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个人读后感13

  一个人的四季更迭,一个人的吃喝玩乐,一个人的酸甜苦辣,与他人无关,与他人有关。知寿的敏感压抑,刻薄诡秘,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纷纷洒洒,像极了空气里弥漫的尘粒,故作姿态,日子久了却生出心疾。也让身边的人渐行渐远,无论是男朋友,妈妈,舅姥姥,同事,你看不见她努力维持关系,却能感觉那颗无法忽视来自心底热烈的关切,总在背后静默着。她挺悲观,但不是消极,她不讨喜,也不刻意,日子简简单单,没有欲望,凉白开一般。拥有年轻赋予她最美好的青春,身体,总在某些时刻面对灵魂时,渴望变老。又或者说,现在的状态和老了有什么区别?二十来岁的自己,一潭死水,一眼望穿的平淡无味,看不见希望,看不见未来,分手失恋,也不曾痛彻心扉大哭一场。麻木了吗?颓然了吗?无所希冀了吗?

  冬天过去了,还有春天,严寒酷暑过去,还有鸟语花香。胸无大志也是一种活法,没有人会因此谴责,可仅有的这一辈子,问心无愧了吗?有价值了吗?拥有一刹那的辉煌,总好过一辈子平庸。小梦想还是要有的。

  就这样,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去。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逆来顺受,安分守己,胸无大志。值得深思。我想,真正应该被重视的丧并不是不求上进。

  对于目前所有人追求的房子、成功、婚姻都可以看淡,但对于个人价值的追寻不能放弃,努力“生活”的标准不能降低。

  可以平凡,但我不能接受平淡。

个人读后感14

  “世界还有什么打击比这更为沉重,当你知道你所挚爱的人还有两个月就要和你诀别的时候······”

  当看到这段话时,心就忍不住抽痛,泪水不住的往外涌,脑海里总是盘旋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自小张洁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对张洁的爱琐碎,但却触人心弦,张洁用锥心泣血的文字述说着永远的母女之情。或许,我们都还年轻,认为父母给与的爱是理所当然的,是义务,却不明白他们的爱是呕心沥血的,是倾尽所有的,是自然真情的表露。总是在失去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亲不待”是如此的残忍和锥心。当初是否因母亲的“参政”而与母亲恶语相对,熟不知它是母亲对我们的守护,最纯真的情感,是否因父亲的严厉而刻意与之作对,并当作你叛逆心理的借口,却不知父亲的严厉是一种父式的爱,总以为时光会停留在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的冲走,英俊潇洒的父亲,美丽的母亲都早已变了模样。

  母亲的离世使张洁追念母女俩相依为命的坎坷岁月,追悔着当初的不珍惜,当初的不在意。不要追悔,不要追念,要的是现时现刻的珍惜。过客匆匆,谁是谁的过往。或许,我们是父母上被子欠下的债,今生偿还。别让父母的在乎成为我们理所当然的资本,别让自己后悔和愧疚。

  父母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东西,只要简简单单的一句问候,陪父母忙忙家务,下下厨,一家人一起吃顿饭,就是父母最大的幸福、最大的满足。珍惜现在,别到失去时才发现失去与父母吃最后一顿的机会,天堂里的午餐再也没有你的身影。

个人读后感15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罗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念叨着周游世界,自由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美丽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幸福,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幸福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惧笼罩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愿意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现儿子吸食大麻却保持沉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惧阻止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给予温暖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个人读后感】相关文章:

个人读后感12-17

个人读后感450字_个人读书笔记范文03-24

《权威与个人》的读后感06-16

《哈姆雷特》个人读后感09-15

简爱个人读后感09-09

《目送》个人读后感08-19

简爱》个人读后感02-16

个人看书读后感09-27

个人读后感【荐】12-30

【热门】个人读后感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