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接触到岗位职责,任何岗位职责都是一个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综合体,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和责任应该尽多大的义务,任何割裂开来的做法都会发生问题。制定岗位职责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
1)工作前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先低速检查刨床动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停车检修。
3)机床运转中,禁止用手换工件,工具或其他物品,禁止放在工件上。
4)操作者禁止站在刨床的正面,应站在侧面。
5)工件要卡牢,以免吃力时发生工件脱落的危险。
6)严禁用手清除刨屑,更不能用嘴吹,应用专用工具清除。
7)换刨刀,测量工件,变速和清擦刨床时,必须停车。
8)刨床运转中严禁调整行程,严禁依靠运转中的刨床。
9)上下工件时,不可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他人帮助。
10)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刨床运转情况,发现不良现象,立即停车检查。
11)刨床运转中,操作者严禁离开或托他人代管,如有事需要离开,应将刨床切断电源,停止运转。
12)工作结束时,应将刨床各手柄位置恢复空档,并切断电源。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2
一、法人代表职责
1、直接负责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4、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电站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站长职责
1、负责做好电站日常行政事务和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做好职工管理、考核、调配工作,掌握职工动态,及时为电站提供决策依据;
3、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进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识学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工作、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4、做好生产和安全月报、季报、年报及统计分析等各项统计工作;
5、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定期编制年度及月份生产计划,安排电站设备的周期性试验、小、中修及年度检修;
6、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用新技术,大力推选新的改造,为法人代表当好生产技术参谋;
7、负责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书籍;
8、负责电能经营管理,做好电量统计和电费计算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电站员工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职责
1、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对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责任人报告;
7、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的教育,检查、督促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8、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负责职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9、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11、按照电站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12、管理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随时检查员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佩戴;
13、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四、员工职责
1、(电气运行人员)认真监盘,根据表计及信号反应情况,判断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做好运行记录和调整运行参数,使设备正常、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上级指示或命令,做好各种倒闸操作、故障排除及事故处理,做到正确无误和保证人身安全;
2、(水工运行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水工建筑物系统安全监测、检查,对资料进行整编、分析,随时掌握各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反应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4、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6、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7、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安全控制并报告;
8、认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现场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10、积极参加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和急救培训,能进行现场急救;
11、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采掘副队长是各采掘连队正常安全生产必备的主要负责人,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单位正职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各个生产环节,合理调配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对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配合各采掘队长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队长的领导下,抓好所带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2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3条合理组织劳力,抓好出勤和工时利用,提高采掘效率。
第4条带领本班组职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日,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队长的参谋。
第5条开好班前会,按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做好现场指挥,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认真总结本班安全生产状况及执行好作业人员升井签名制度。
第6条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成队长交给的任务。
第7条抓好现场工程质量,设备维修质量、煤炭质量、管理使用好通防设施,杜绝材料浪费,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粉尘浓度,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第8条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水平,抓好煤炭回收率,做到优质、高产、低耗。
第9条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严反“三违”,认真分析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和“双基”建设,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契机,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10条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听从指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第11条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
第12条搞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对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传达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14条不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不成队长交给的任务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6条采掘队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采掘副队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当班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跟班采掘副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于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第19条各采掘副队长未组织本班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当班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对当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凡出现的大小事故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者。
第21条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上下出口、超前支护、前探支护达不到支护要求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2条未组织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召开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采掘工作面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发现没及时整改处理的,而造成事故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4条现场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直接责任。
第25条造成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有毒气体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26条对职工重大违章现象,未发现或发现不加制止的,采掘副队长负连带责任。
第2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可根据情节严重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
一、工区指挥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在分管项目中的贯彻落实,并根据指挥部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危险性大、单项、专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负责组织各自工区、队(厂)、班组员工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新工人进场的工区一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或主持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对作业队(中队、班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六、有权拒绝违章指令,禁止使用无证(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七、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5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6
1.上班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认无故障方可送电试机。
2.开机前,对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然后脱开离合,刹车机构,用摇车手柄对机台盘车两周以上,确认无卡死受阻现象方可开机试车。
3.检查推纸器前后限位开关是否安全可靠,前后移动灵活,无受阻,响声发生。
4.严格控制裁切纸高度,不准超出机台允许高度,要做到勤换刀,换刀垫,不随意调整刀量。
5.操作时由一个人双手同时按住操作杆和保险杆操作,不得随意拆除操作保险杆,若有两人配合操作时应先招呼对方,确保安全方可操作。严禁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手臂靠近刀架或在刀架下逗留。
6.拆装刀片时应用专用刀具取刀片,注意保护刀口不碰伤,取下的刀片,应及时装入刀盒或包装好,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7.正常生产时要反复确认生产工艺单,要做到尺寸准确,无掉角现象。
8.常检查平板上的气眼,确保每个气眼正常通气,如有损坏、不通气应及时更换,保证纸垛移动灵活,以提高工作效率。 9.严禁在平板上、刀架下放置其它物品,纸张水分偏高时应适当减少裁切高度,以免损坏刀片及齿轮传动机构。 10.遇有电路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值班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打开,移出电器箱,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扩大故障范围。
11.下班时应关电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打扫好卫生。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7
一、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根据上级指令,布置本班组成员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三、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安全活动、作好记录。
四、积极参与各种技术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五、遵守安规、运规、运行管理制度、执行反事故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措施,防误操作。
六、严格执行“二票、三规、四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七、依照工作票办理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运行安全。
八、坚持巡回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和汇报,作好记录。
九、事故发生时,负责领导全班组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十、完善各种记录,负责向相关部门汇报运行情况。
十一、加强班组管理,搞好班组建设。
十二、对本班工作情况、效果和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8
(一)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矿井的安全技术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矿井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主持召开各单位、部门管理人员会议,分析矿井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生产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4、督促技术部门对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5、定期布置和检查安技部门的工作。协助矿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7、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认真贯彻“五同时”。
8、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预防灾害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灾害的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制定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9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机电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用电管理、设备管理 、电缆管理、设备防爆管理。
第2条 熟悉所辖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技术要求,按照有关规程和安全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3条 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检查验收深入现场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熟悉井下所有的设备的分布使用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4条 严格设备入井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入井前的防爆检查,达不到标准严禁下井使用,做好设备入井签发证制度。
第5条 对全矿所有设备电缆一月一次统计,并上报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6条 加强对设备损坏的鉴定,分清责任进行考核并加强对设备租赁材料的管理考核。加强用电管理,严格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机电设备验收员对以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对设备检查验收不认真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
(二)因设备性能不掌握,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三)因设备计划编制不及时,设备电缆统计不准确,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对各种设备检查不力,而造成失爆带来不安全因素的。
(五)若因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0
(1)负责全段大、中、小型内燃机械的养护,维修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及时完成交修的各项任务,保证生产需要。
(2)严格执行一日作业标准化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力,保证修理质量,按修别技术要求,该换的部件一定要更换,不该换的部件,坚决不换,对拆下的零件,经修复鉴定合格的要继续使用,并做到安全生产。
(3)加强管理,搞好机械,工具分工责任制,做好内燃机巡回检查制度,掌握段管内内燃机的型号,构造原理,熟悉轨道车、汽车的电路、油路,并能绘制零件图。
(4)修理工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技术要求调整各部位间的间隙,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各种车辆或机械修复后,方可交付使用。
(5)经常打扫车间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和机械设备的整洁,实现文明生产,对各种机械配件及油料要妥善保管,努力搞好增产节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1
1、负责食堂设施设备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2、做好燃气具、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及时关好液化气阀门和电气开关,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3、负责食堂原料、食品质量验收工作,符合食堂卫生制度要求,做到无毒无害。
4、原料储藏要做到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先进先出。
5、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清洁卫生工作,搞好三防,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
6、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7、做好每一餐食物留样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可作为医生诊断及事故调查依据。
8、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安环部报告,联络急救医疗机构,同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协助查清事故原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严格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2、拒绝违章指挥。
3、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5、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6、做好工作记录。
7、按时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3
1、负责矿区域内二十四小时发货车辆调度指挥疏导值班工作并完成班日煤产品外运安全等方面的协调平任务。
2、掌握每天产品发货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当天发货任务完成情况配合发货部门疏通进、出煤场车辆秩序。确保发货计划任务的完成,为发货工作做好保障。
3、负责离进场车辆排队秩序的维护及进出主干道的协调疏通,发现交通拥堵时及时指挥疏导,保证进出矿区道路畅通。
4、负责煤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及防火工作,定期巡视管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矿区的安全。
5、负责外运车辆安全的调度工作,发现或接到车辆事故报告,应冷静应对,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按规定上报通知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减少损失。
6、熟悉掌握矿区天气季节变化对车辆运输的影响,根据不同季节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发货工作安全顺利的连续性。
7、负责公司、矿区的指示、指令的传达和各类文件的送达签发工作,使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上传下达。负责矿区各类会议的通知、组织工作。
8、做好工作日志和交接班手续,交清当班装车发货任务及道路秩序状况和下一班发货任务及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填写好交班注意事项,交清各项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4
运输队队长是本工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在运输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输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在运输作业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协调好各运输队(班、组)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运搬计划、运搬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运搬作业。
第3条 组织好班前会,在会上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精神,总结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下达当班工作任务,布置工作。
第4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5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6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第7条 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职工按照运输任务进行运搬操作,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8条 在批准进行大件设备、物资的运输计划时,应对有关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把关,确保安全。
第9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运输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10条 组织好对运输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第11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2条 及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13条 督促、检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第14条 监督本区队运搬计划、运搬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三违”现象。
第15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16条 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定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7条 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8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9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20条 组织落实好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21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运输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输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5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运输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6条 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运输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7条 运输队队长对煤矿井下货物、设备等运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运输队在运输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运输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运输队队长负主要责任。
第30条 没有按照运输计划、运输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作业的,运输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1条 在批准进行大件设备、物资的运输计划时,未对有关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把关,不能确保安全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害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不能保证工区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工区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未组织好本单位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单位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6条 运输队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运输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运输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5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和国家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2、做好日常财务会计核算、预测、分析、管理、控制和监督。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3、负责编制全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资金信贷计划、成本控制计划、目标利润计划等。审核、调整、控制各经济核算单位的资金收支、成本计划、费用支出等工作。
4、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公司统一的会计、成本核算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公司会计、成本、资金核算及管理工作,及时汇总、编制、上报各种会计报表。
5、负责公司各项税金计算、交纳及价格、收费管理和监督、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实施。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定工作。
7、负责全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制定和全公司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并组织和实施。
8、负责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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