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4-06-29 09:56:31 服务协议书 我要投稿

物业服务协议书锦集[15篇]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服务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服务协议书锦集[15篇]

物业服务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铺购买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业服务。

  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物业的坐落、面积

  1、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层 号铺面 ,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3、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至翌日7时)制造发出过大的声响(如敲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垃圾处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遵守《水电代收代缴协议》,按时向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水电费用;

  7、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8、转让商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让方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9、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租赁合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商铺的招牌安装,应取得按开发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安装。

  11、服从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讲究卫生,保持门前及周围清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修、服务与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本合同行为;

  4、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垃圾处理费;

  6、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之甲方,并与甲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与甲方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协管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查;

  3、对本物业区域内的车辆管理;

  4、与甲方签订《消防责任书》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园小区商铺的消防施工方案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消防设施(喷淋、温感、烟感)等由业主在装修时自理,必须接入小区喷淋管网和消防报警系统,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开发商文件要求,因商铺未安装排烟管道不允许经营餐饮店。

  3、特殊行业要求:经营特殊行业的,需要按特殊行业相关要求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七、用水用电管理:双方另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扶手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说、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路灯等公用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5%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 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灌溉、施肥、松土,预防虫害;

  3、根据树木品种科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爱护绿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商铺前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无乱停车现象。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定时巡逻。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收取服务费标准为:

  (一)、物业服务费按2.00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餐饮娱乐业以外的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___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平方米以上按0.65___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饮娱乐业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___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___元/店.月收取;

  (3)、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参照以上标准方双方协商;

  (三)、缴纳水电周转金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___元/间一次性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___元/间一次性收取;

  3、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按15___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铺前露天停放车辆场地占用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部门执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物业服务费的,以欠费金额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欠费时止。

  三、甲方必须按时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

  四、每月水电费由甲方按乙方规定缴费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交纳,如逾期缴纳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电权利。

  第六条 水电费用

  甲乙每月实际使用的水电度数由乙方双方派代表共同确认,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

  水电费按如下方法计算:

  水费收取方法:每月水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水费单价

  电费收取方法:每月电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电费单价

  以上水电费单价按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核定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甲方违反协议的,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容各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2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七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清扫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物业范围

  甲方所辖,包括树坑,房屋四周,墙体小广告,路边石上的区域等。

  二、协议期限及费用

  1、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清扫保洁服务费用每年为大写:小写:

  3、付款方式:

  4、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人民币作为押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扫保洁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清扫保洁工具及工具存放地点,垃圾存放及中转地点,并负责协调工作中出现的临时突发问题,制定垃圾倾倒时间。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安排。

  4、甲方负责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卫生意识,同时配合环卫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5、乙方必须保证全勤上岗,如发现清扫保洁人员无故缺勤,发现一次,甲方罚款乙方壹佰元;发现两次,罚款贰佰元;发现三次,扣除当月工资。

  6、如遇甲方及甲方上级创建部门以文明城市标准检查不达标者,上级部门扣一分,甲方罚款乙方壹佰元,以此类推,所产生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人员必须配齐,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保证到岗的保洁人员为名,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60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遇特殊原因,每个区允许少一名保洁人员。

  3、乙方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每天到岗,负责管理保洁人员。

  4、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下水道通畅,辖区内所有阴井每月必须至少掏一次,如下水道堵塞,发现一次,甲方罚款乙方壹佰元。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工装,保洁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其员工,保证清扫保洁人员如数、按时到岗。清扫做到地面整洁,环境优美,垃圾按时清运,做到无积存、无散落、无积水、无积雪。

  五、乙方清扫保洁时间及标准

  (一)作业时间

  1、清扫保洁时间

  每日清扫两次,夏季早6:30前,冬季早7:00前清扫完毕,下午2:30前清扫完毕。清扫后,实行全天保洁。

  2、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时间

  (1)采取早、晚两次定时收集垃圾;

  (2)垃圾清运时间均在早上10:00前完成;

  (二)作业标准及要求

  1、辖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垃圾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及时进行清理。

  2、及时清理房屋墙体上的小广告,不许有乱贴乱画的现象。

  3、每日清扫两遍,实行全天保洁。

  4、清扫保洁要达到“六净”、“五无”:六净:道路净、房屋周边净、树坑净、垃圾箱里外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净;五无:无果皮纸屑、无废弃物、无暴露垃圾、无污水积雪、无丢堆漏扫。

  5、严禁焚烧垃圾,禁止将垃圾扫入下水道。

  六、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完成清扫保洁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协议。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遵循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协议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续约,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押金。

  5、本协议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4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账号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029-86118448

  邮编:7100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就陕西省西安市办公室日常保洁服务委托管理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决议:

  合同委托事项及合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家具进行日常保洁服务。

  2、合同履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服务范围及服务质量标准

  (一)服务范围:

  1、室内公共区域、玻璃、门、灯饰、办公家具等。

  2、区域内的日常生活垃圾清运至物业部指定垃圾堆放处。

  (二)服务质量标准(各区域服务质量标准具体参照合同附件一)。

  (三)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参照合同附件二)。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每月(大写)元(¥:元)。

  2、付款时间:甲方每月8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日常保洁服务费用。

  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条款;

  (2)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用水、电、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为保洁人员提供更衣、休息场所;

  (3)甲方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4)室内外设施破旧、损坏(乙方责任除外),甲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按时支付给乙方每月保洁承包费用;

  (6)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一处存放清洁用品及工具的临时场所,以上设施所有权归属甲方,合同终止,乙方须无条件将上述设施返还甲方。

  (7)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保洁人员,乙方最迟在一周内要更换;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条款和规定;

  (2)乙方所有保洁员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工牌;服装款式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

  (3)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保洁人员礼貌、热情地为客户服务,行为规范,严禁发生与顾客发生争吵、辱骂等不良行为;

  (4)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电、节水;

  (5)如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误所造成物品及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原建筑物施工质量、材料质量不好或原建筑物本身的损坏所出现的问题(如安装不良、墙面脱落等),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6)乙方在作业期间,由于乙方员工的失误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包括乙

  方劳保、医疗等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等问题通知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

  (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偷窃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9)乙方的人事安排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并在人员入场前将人员档案及资料留甲方备份。

  (10)乙方应对保洁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保证保洁人员的专业技术及职业素养满足甲方需求。

  (11)乙方每周安排专人协同甲方对卫生质量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12)乙方提供的清洁用品应符合行业标准。

  (13)在节假日期间乙方需安排人员正常上班(加班费用,补贴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包工包料(易耗品见附表)

  (15)乙方保洁人员作息时间中午需由一人值班

  (16)乙方每周对两层所有房间需彻底打扫一次

  (17)乙方要定期更换客房的布草

  违约责任及合同变更

  1、不能严格按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范围、内容、程序、标准等内容实施保

  洁,且不能及时整改,违约次数达5次/月以上(即甲方向乙方下发整改通知单每月满5次及5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经乙方催讨仍未支付

  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3、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保洁费用超过30天的,经乙方催讨后仍未

  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追讨未付款项并按违约金责任要求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1、承包期满后,乙方的保洁工作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没有违约的前提下,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2、乙方在作业时发生伤亡事故或致顾客死亡,或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

  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严格把关,为甲方管理区域营造良好的环

  境卫生;

  4、本合同的附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考评记录、通知书、备忘录等文

  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附件一:《清洁服务质量标准》、附件二:《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5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物业服务协议书6

  本协议当事人:

  甲 方:

  甲方电话:

  乙 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方电话: XXXXXXX

  本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

  甲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等。

  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并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协议书7

  甲乙双方就“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物业项目)管理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就“ 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成立“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严格遵照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开展“XX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保证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委托经营项目以外的任何活动。

  二、管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为:¥15万元/年,即每年壹拾伍万元人民币(以上价格不含税)。

  2、支付方式:乙方正式接管物业后(和原来物业公司交接完成后)将第一年度管理费:¥15万元(壹拾五万元)支付给甲方。

  3、乙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日期,在上一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年度管理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注:如甲方中标,未能顺利进驻接管XXXXX物业项目,本管理费乙方无需缴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XXXXXX物业项目”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

  2、甲方支持乙方在XX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品牌管理文件和相关资料;

  3、甲方协助为“XXXXXX物业项目”分公司设立专项银行账户,授权乙方全权使用管理。

  4、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因经营管理之需要,有关文件、资料须以甲方名义报送并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承诺及时予以支持配合办理。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协调等合理要求,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良好的协助服务。(期间由此发生的人员劳务及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6、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干涉“XXXXXX物业项目”的日常经营活动,但甲方有经营状况、人事调整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如乙方在经营管理中有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制止,并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有权不定期对物业管理现场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8、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负责管理期间的的任何连带责任。由乙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全部承担。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XXXXXX物业项目”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承担由于“XXXXXX物业项目”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的连带责任,并为其提供经济担保。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甲方CIS规范要求,制作项目标识,配置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3、乙方确保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法用工,确保内部员工及业主(住/租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的“XXXXXX物业项目”物业员工,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乙方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不续签协议,乙方必须对其妥善安置,如有不良后果,则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该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规定,按时配合年检,如期报税,接收甲方的监督,如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服务好所接管的物业项目,不得造成对甲方有形象损坏的事件,如有发生,将限期整改;对不整改,不接收甲方监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

  7、乙方在经营期间承接的物业项目,有义务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国家法规规定的承接查验要求标准的范围内的物业资料、收费台账、设施设备台账复制一份甲方备案,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向甲方提供两份原件备案。

  8、乙方管理期间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需上报甲方一份原件方为有效,对为上报的合同,将视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履约责任。

  9、乙方应每个月将上月财务收支报表签字盖章后报甲方备查,不按月及时上报处罚1000元,多次不上报视为违约。

  10、乙方在管理项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管法规进行项目备案,有关人员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赔偿有关损失人民币壹拾万元,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2、在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结束并明确中标方后,若甲方未接到项目物业管理中标通知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投标损失费人民币两万元,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方可提前终止协议。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交回“XXXXXX物业项目”证件及印章等手续。由甲方办理注销,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并承担由于“XXXXXX物业项目”经营而产生的有关责任。

  4、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五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七、其他事宜

  乙方担保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对乙方的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 乙方担保方: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小区内的污水铸铁井盖井圈免费换成承载_________吨的水泥井盖井圈,换成后的铸铁井盖井圈归乙方所有,水泥井盖、井圈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更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清运。

  二、质量要求:更换后的井盖和地面基本平行,四周水泥抹面维护。两年内若有压坏井盖,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出据有关证明,以便乙方将铸铁井盖合法售出,所售款项用于折抵乙方水泥井圈井盖费用和更换费用。

  四、更换期间内如有铸铁井盖丢失,甲方负责出资购买水泥井盖井圈,乙方负责更换,更换后的铸铁井圈归乙方所有。

  五、更换期间出现的一些居民人为因素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

  六、施工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及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开、竣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单方若有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签字后生效,本协议至乙方更换井圈井盖工作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本小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甲乙双方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基础上,对于房屋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即原日常维修费的收取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主要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市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拨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即日常维护费)。

  (二)乙方在申请拨款之前,应将本小区已建立维修资金的房屋所对应的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列支情况,在宣传栏、楼道等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在公示期间内,已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向(甲方或乙方)提出不同意意见的,视作同意,业主可不再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当年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提出不同意意见的,甲乙双方应将该部分作统一汇总,并不向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拨该部分业主的'中修以下维修资金,由该部分业主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自行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中修以下维修费用。

  (四)中修以下维修资金统筹用于本小区已建立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同意划拨的业主除外)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以下维修项目。

  (五)乙方收到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后,应存入甲方指定的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

  (六)乙方应每 (月、季度、年)向甲方汇报中修以下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单项维修费用在 元以上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由乙方实施。

  (七)乙方应配备相关服务人员及工程维修人员,认真接待,并保障本年度内已建立维修资金的业主的中修以下维修需求。

  (八)乙方到指定银行划拨中修以下维修时,须持甲方书面同意证明。乙方应妥善保管维修项目相应资料,以备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九)其他事宜:

  二、中修以下维修资金收取标准

  (一)多层(6层及以下)以及无电梯的中层(7至9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1.50元。

  (二)经营用房等非住宅以及有电梯的中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2.00元。

  三、有效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

  甲方签章: 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物业服务协议书10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开发的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住户”),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指从小区规划设计至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乙方)需参与和准备的工作。

  本合同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指小区房屋出售后至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本合同所称入住期物业管理指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装修、搬家至小区期间的物业管理,以大部分业主已迁居小区正常生活为界定。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指新建小区在实施物业管理时,须增添办公设

  施、设备、服务工具等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条在规划设计阶段,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和重要施工会议,并就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议,包括:(1)商业网点设置、文体娱乐设施(场所)的设置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电器的预留安装位置;(3)绿化、环卫设施的设置;(4)给排水和电气管线布置及预留;(5)安防系统和智能管理系统的配置等;(6)电梯安装;(7)消防系统的安装。

  第六条在施工阶段,乙方应参与给排水、电气等暗埋管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

  第七条在售楼阶段,乙方应参与和准备:(1)参与售楼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条款的拟订;(2)编制前期物业服务守则;(3)提供物业管理咨询。

  第八条在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应参与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就房屋使用性能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及时整改,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九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基础、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物业公共部位。

  第十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十一条公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庭院、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沟渠、池、井、非营业性公共厕所、智能化管理系统、二次加压设备及水泵房、污水处理设备、垃圾中转站等。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娱乐中心、幼儿园等。

  第十四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消杀等。

  第十五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第十七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八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负责向住户收取和代收下列费用:

  1、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代收水费、电费;

  4、代收水电的周转金;

  5、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其它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应缴费用。

  第二十一条住户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尽可能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二条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条其它管理事项:

  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物业资料的管理

  1、物业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电梯、消防等管网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合同复印件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三、有义务接受和帮助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紧急求援。

  四、其他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乙方可提供服务,并另行收费,明码标价。凡属物价主管部门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价主管部门无规定的,乙方按市场价收取。

  第四章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____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向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

  6、在售楼合同等文件中与买受人(业主)约定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7、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通知乙方参加会议、验收等需乙方参与的事项;

  8、向乙方提供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参与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3、对住户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诉诸法律程序;

  5、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住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住户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住户,依照法律、合同和规约的规定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9、每六个月向甲方及全体住户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在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公共场所和公共配套设施(含电梯内张贴公益广告及营业广告等)使用、经营、出租的所得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的'项目外,不承担对业主和使用人财产的保管、保险以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13、除甲方规划设计的停车场外,小区内公共场地因客观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车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统一规划,所得费用扣除成本后,余下部分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服务标准进行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3、小区房屋分期交付时,由乙方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并明确有关管理服务内容和具体标准,报甲方审定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第七章物业交付管理条件

  第二十八条甲方交付管理的物业,应配备正常开展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具体清单附后。

  甲方应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配置。

  第八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小区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定为:

  多层住宅:元/月. 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别墅):元/月. 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高层住宅:元/月.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商业物业: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车位物业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A、B、C型)车位物业费元/月/位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根据市场变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根据物业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际支出向业主按产权面积分摊。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杂物房、独立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所在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向业主收取。车位服务费按照车位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装修垃圾费的收费标准以元/m2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2)对欠费逾期1个月的,乙方有权停止向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对欠费逾期3个月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4)业主选择按半年/年交纳物业管理费,一年后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5)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费可根据《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标准》一级标准及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公共场地车位使用费、公共场地占用费及其它在条款中未列明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上述费用均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1、乙方对使用小区室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业主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文收取,收费标准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为临时停放(1个小时以上收费)及过夜停放。

  2、摩托车电单车:摩托车及电单车收费由承包方根据市场价及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费;

  3、不进入私家车库(位)的汽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若乙方对车位使用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作调整,必须提前30天在小区内公告,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5、以上费用标准属公共停车位收取标准。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或车库,由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车位由开发商根据开发进度而建设。

  第三十一条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保修期内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超过保修期限则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向住户提供的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服务时向住户(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物业管理代收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的水、电费用项目及分摊办法如下:

  1、住宅住户水、电的周转金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经营性房屋(商铺)水、电周转金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电周转金由乙方在设立的水电费帐户中独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具体分摊办法按以下处理:

  以当月实际发生数额,核算出建筑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按住户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住户自用的水费按住户实际使用数按月收取,收费单价标准为:[住户用水量×(供水部门收费单价+单位二次加压用电费用)]

  第三十四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集和分摊办法如下:

  1、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2、超过保修期后,已有维修基金的,由物业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同意后从维修基金中支出;维修基金未建立或维修基金不足时,按每月实际发生额核算出建筑面积(含归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据实分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数额较大时可按预算预收)。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甲方须在售楼时向买受人(业主)明示本合同,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本合同作为附件。

  第三十六条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须按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的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约平方米的正式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条在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时,甲方须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该批房屋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区竣工档案副本。

  第三十八条为明确房屋保修责任,便于具体操作,甲乙双方同意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范围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书面形式通报三次还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九条《_____业主前期物业服务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条本合同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签署代表: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是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其实施物业管理,乙方及相关人员应配合、支持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并且双方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护卫、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政府有关法规、条例和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共用水、电、电梯、空调等运行电费和网络使用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公共水电费和公共部分电梯、空调使用分摊、网络使用费分摊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项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率测评,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

  12、不承担对业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责任;

  13、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15、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或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业主手册》;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依据本协议和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共用水、电、电梯、空调运行费等分摊费用;

  6、装饰装修房屋时,签订并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7、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房屋转让时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影响整体外观的设施;

  12、自觉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绿地和花卉树木;自觉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13、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通讯线路、消防设施、绿地、建筑小品、道路、路灯、沟渠、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绿化、环境卫生

  1、共用绿地的保洁(包括清扫红线范围内道路、清倒清洗果皮箱垃圾桶等);

  2、共用绿地、花卉树木的维护保养;

  3、清洁建筑小品,以及生活垃圾的清运;

  4、定期进行“四害”消杀工作。

  四、安全护卫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或处理本区域内的各类紧急或突发事件;

  3、建立完善的护卫管理制度,设立门岗24小时值班、在管理区域内24小时定时段巡逻;

  4、对规划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定时段巡逻和检查;

  5、对规划红线范围内治安事件及时劝阻或协助执法机关办案。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按交通车辆管理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禁止外来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驶进入禁停地带;

  2、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秩序和车辆的有序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房屋装修须严格按政府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2、按《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外立面装饰统一、美观。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保证业主正常办公和商务运营;

  2、对设备定期检查、保养。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定期检查、保养;

  2、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四、绿化、环境卫生

  1、长势良好,修剪及时,无病虫害,无斑秃;

  2、绿地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4、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五、安全护卫

  1、小区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勤;

  2、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3、对物管区域内门岗制度、巡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及各种现象、事件及时作好记录。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

  2、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随时可以启用;

  2、消防通道畅通。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和急修

  1、小修:白天接报后30分钟内到达维修;

  2、急修工作量: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的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小修和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安全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法定税费;

  9、合理利润;

  10、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单件200元以上的材料费)、更新、改造费用。

  三、物业管理费不包括乙方室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等费用。

  四、本物业服务收费形式为“包干制”,甲方实行每半年预收一次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五、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元/㎡/月;收费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收取装修

  管理、垃圾清运费元/㎡(一次性交纳)。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七、乙方自收到开发商书面通知收楼的时间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如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水表电表读数为零),乙方须按照《南京市物业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不低于现行收费标准的70%的空置房物管服务费;同时还须按70%的标准交纳公摊水电费。

  八、乙方出租物业时,乙方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乙方须负责协调承租人与甲方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乙方承担最终交纳责任。

  九、乙方转让物业时,须结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公摊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十、每年物管服务费标准按年度CPI上涨指数和劳动政策法规规定,适度上调。

  十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一次性交纳6个月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以后业主或使用人应在每年的1月、7月履行交纳义务。

  第六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机动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

  二、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电信宽频网络、直供水、供电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最终向业主收取。

  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若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可由甲方另行安排代为购买。

  二、乙方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物管费不含上述两项保险)。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外立面。

  二、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对无理拒交水电费、电梯空调费的,甲方可采取有效措施催缴。

  第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相关财产损失的,按《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为准。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1、天灾;2、战争;3、外部意外事故造成停水、停电、停气;4、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引发的故障;5、排除了甲方责任以外的治安案件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发生产权转让,受让的业主必须继续执行本协议条款。

  第十三条 因乙方拖欠水、电、气、电梯、空调等费用影响紫檀雅居水、电、气、电梯、空调正常运行的,甲方免责。

  在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物业服务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订本代接放学小孩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读,现需委托乙方代为接其放学。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联系之需。

  三、当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给他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必要时)还需出具委托书。

  四、当甲方子女在接回过程中,不听从乙方接回人员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当甲方子女因事(病)没有上学时,或不需代接时应及时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XXX,由甲方领回。

  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从接管人员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结。甲方不付服务费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详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联系方式:

物业服务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物业地址:“贡觉县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栋 单___元 楼 号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为止的物业管理。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区域的管理制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公共管理文件等,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前述文件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章程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5、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每半年度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甲方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的有关装修规定进行装修;

  10、因维修、养护而需暂停设备、设施的运行,甲方预先公示于乙方,而无须承担由此对乙方的相关损失;

  11、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等有偿服务;

  12、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指定的各项制度以及公共管理文件;

  4、无论物业是否使用,乙方均应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其他有偿服务费用及甲乙双方约定或政府部门允许收缴的其他相关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造成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应予赔偿;

  7、乙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门窗,不得挪动和破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承担连带赔偿及其相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1、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维修服务;

  12、为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乙方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13、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维护楼栋外立面的维护工作,不在窗户上粘贴、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标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乙方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实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说明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维护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区域内共用绿化等管理和养护。

  四、安全防范及消防防范

  1、协助公安部门对本小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的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甲方负责维护小区内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场地提供关系,而非保管关系,不承担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2、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收费标准:按昌都地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收取;

  5、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可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有偿养护;

  2、可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3、根据本物业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是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无明显脱落、异变、斑垢、污迹及有碍观瞻的情况存在。

  2、房屋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等有损范围外立面形象的现象。

  3、店招规格及材质统一有序。

  二、设备运行

  对各种电机设备、加压水泵、秩序维护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智能收费系统级公共照明和线路等,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使其功能有效、运行正常。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按照各自的使用功能、方法及养护要求、编制维修、保养计划,按台建账,由专人负责按时对其养护、监控,发现险情及时或聘请专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排除及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使其随时保持正常良好状态,要求养护到位。

  四、环境卫生

  1、努力创造出一个优雅、舒适、整洁、文明的环境,对公共通道、走廊、墙面及装饰小品、花盆、垃圾桶每天进行清扫、擦抹;

  2、停车场楼外周边区域的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3、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并保持其无污迹、纸屑、烟头、瓜壳等杂物;

  4、对共用上下管道、落水管、水箱、沟渠、井线等据实情进行清掏、清运,随时保持其畅通、清洁。

  五、绿化

  1、努力提高绿化率,合理布局绿化场地;

  2、对本物业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养护,定期消杀、浇灌,保持其生长茂盛;

  3、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栽培方法,按时培土,对枯死的花草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更换。

  六、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秩序维护

  设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并24小时巡逻检查。

  八、消防

  1、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商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随时保持安全通道、公共走廊的畅通,制止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

  4、将消防责任落到个人、制定消防措施、随时控制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由维修资金开支

  小修:24小时内完成、小修合格率98%

  外墙面、门厅、通道、走廊、通风井、落水管、道路、沟渠、垃圾房、停车场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小修及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的小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急修:30分钟到现场、合格率98%

  屋顶、上下水管、水箱、一般照明线路、路灯、供电线路、配电箱、消防设备、安管设备、智能收费机的急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本物业服务费包括电梯系统日常运行费,不包括公用水电分摊费、二次加压费、发电机柴油费、(住户人身、家庭财产、交通工具)的保管和保险费、绿化用水、清洁用水、临时停电发电机运行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的改造、维修、更新的费用,人民币计价。

  1、乙方交费时间:物业管理费从商品房竣工交付之日起全额计征,物业服务费按月缴纳,业主应当在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乙方在接房当日向甲方预缴十二个月物业管理费,商业3.00 ___元/平方米/月、住宅 1.3 ___元/平方米/月,按照交房时实测产权面积计算。

  2、说明:以上为自交房之日计算的1年内,执行该物管费收费标准。1年后,根据物价的情况,报物价局核定后对物管费进行调整。

  二、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的,乙方应全额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否则乙方对承租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预先在小区内宣传栏公示有偿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根据物价上涨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六、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该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七、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存至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2、专修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及房屋转让时处理办法,按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财产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各自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私人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保险费用。

  九、关于项目共有共用部分权益

  1、根据建筑设计规划等实际情况,全体业主同意授权委托昌都县明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外经营或出租,统一规划、统一布设、统一管理建筑区划内共有共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广告牌、LED广告屏幕、户外广告、建筑内共有通道、公用设施设备等),该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用于弥补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的不足。

  2、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位置设置广告牌,不得向他人出租甲方统一管理的广告牌。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否则甲方在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诉讼措施等方式催缴的权利;

  2、管理公司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主、商家及其使用者负责:

  (1)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和事情,但涉及刑事责任、不诚实、严重过失及故意违约的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A、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受到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破坏。

  B、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能源或劳力短缺。

  C、管理公司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合同,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当月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凡逾期90日以上者,除收取滞纳金外,甲方可公布欠费者名单,并可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中,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包含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七、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收取物管费,乙方有义务缴纳物管费。基于“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极微利行业,必要的成本控制”考虑,当全体业主向甲方应缴纳的物管费收费率小于或等于60%(物管费收费率%=业主实际缴纳的物管费金额÷业主应缴纳的物管费金额)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甲方公布乙方实际缴纳的物管费明细),且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壹份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二、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非自然人则盖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业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 ㎡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本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消防系统、供电线路、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绿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公共环境、共用部位的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

  绿化管理,公共绿地、园林小品的管理和养护。

  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视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责任制,维护消防设备和设施,车辆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畅,依据车辆专项合同实施管理。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执行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承租物业的各项权利。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约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管理;

  乙方在进场前需甲方申请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悬挂广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不得侵犯其他人权利,乙方应确定广告的张贴位置及内容,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备案方可悬挂广告牌。

  乙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如乙方张贴广告导致其他第三方权利受损,则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投诉要求乙方撤销该广告。

  乙方若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占用场地或张贴宣传广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活动期间客户应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动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到物业内其他商铺进行推销;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装修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开工;

  乙方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乙方排烟设备需根据于甲方的协商并满足乙方的需求进行设置,不得对楼内其他客户产生影响,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导致其他客户投诉,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经营项目若为餐饮,必须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烟道、隔油池,一般为三个月。若出现长时间未进行清理现象,甲方有权利代为清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日所产出的干、湿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不得对楼内其他商户产生影响,若出现投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天每平方____元人民币(按建筑面积),乙方缴纳费用时间:首次付费以物业出租房开具的《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半年物业管理费,之后各期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于每一缴费周期的首30日前全额缴纳;

  如遇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可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乙方退租物业时,需缴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____________

  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车位相关管理规定收取;

  客户特约的有偿服务按照甲方所确定标准收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有偿服务按照双方协商价格收取。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按月收取,乙方于每月1至5日按当月计量表实际发生量将该费用交于甲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代专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款项滞纳金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商户、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5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XX物业( )有限公司 管理处

  甲方□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 号,从事 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构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务的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本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义务证实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乙方备份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购买的物业,合理使用商户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 至晚上 。

  3、甲方有权使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协助配合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请勿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6、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请勿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7、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8、甲方应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9、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管理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门前摆卖、占道经营或堆放物品。

  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饲养宠物。

  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禁止的行为。

  10、甲方所经营的物业场所如属甲方购买的,在将本物业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时,甲方应将第三方情况及时知会乙方,并由第三方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实施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组织、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就甲方承租范围内的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落实。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有关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5、乙方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甲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经营有关的、属乙方负责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这些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6、乙方须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并作好绿化养护工作。

  7、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暂停甲方的水、电等供应,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源 自物业论文

  物业辖区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提要: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

  源 自物业论文

  8、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治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9、当本管理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进入,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10、其他: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 /月·米元计收,合计每月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2、其它约定: 。

  3、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每 收取一次,每 为缴费日期,甲方必须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未按期交纳,每日按总额的5‰计收滞纳金,若超过一个月未交费,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中止管理服务直至停水、电、气等,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4、合同签订时即开始计收管理服务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XX物业( )有限公司

  管理处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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