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4-06-28 09:43:26 服务协议书 我要投稿

物业服务协议书[精品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服务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业服务协议书[精品15篇]

物业服务协议书1

  委托方: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甲方将第一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区域

  第一教学楼周边道路内侧石以内。

  二、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门窗、墙面、地面、楼梯、走廊、门厅、卫生间、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照明设备、卫生设施等。

  2、设备、家具、教具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安防监控、电子显示屏、广播音响、电铃、各种办公家具、课桌椅、黑板、讲台、窗帘、各种门牌等。

  3、场地、教室、公共走道、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保洁。

  4、提供粉笔、黑板擦。教师休息室开水供应。

  5、做好花草树木、盆景(花)的养护工作。

  6、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种车辆按秩序停放,保证楼四周无车辆。

  7、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8、配电间配电安全运行管理。

  9、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房屋建筑、设备、家具、教具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9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

  2、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加强巡视,无重大偷盗、火灾事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教室和公共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干净整洁。

  5、执行第一教学楼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开放教室和教师休息室,保证上下课铃声准时,保证教师饮用开水、粉笔、黑板擦的供应。

  6、无重大投诉事件,在甲方组织的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必须对服务范围内的情况经常性巡查或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服务费用

  1、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16725㎡(含地下停车库),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先付6万元,下半年再支付6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结算。

  2、乙方承担服务区域内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维修费用(电梯、空调、广播音箱、多媒体、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设备除外),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或同一项目连续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这些都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罚。

  2、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的情况,及时分别向有关部门与甲方反映,否则发现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元,依次类推。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协议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学院后勤基建处(章)

  乙方:XX公司(章)

物业服务协议书2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XX物业( )有限公司 管理处

  甲方□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 号,从事 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构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务的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本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义务证实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乙方备份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购买的物业,合理使用商户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 至晚上 。

  3、甲方有权使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协助配合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请勿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6、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请勿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7、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8、甲方应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9、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管理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门前摆卖、占道经营或堆放物品。

  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饲养宠物。

  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禁止的行为。

  10、甲方所经营的物业场所如属甲方购买的,在将本物业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时,甲方应将第三方情况及时知会乙方,并由第三方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实施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组织、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就甲方承租范围内的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落实。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有关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5、乙方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甲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经营有关的、属乙方负责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这些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6、乙方须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并作好绿化养护工作。

  7、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暂停甲方的水、电等供应,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源 自物业论文

  物业辖区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提要: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

  源 自物业论文

  8、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治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9、当本管理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进入,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10、其他: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 /月·米元计收,合计每月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2、其它约定: 。

  3、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每 收取一次,每 为缴费日期,甲方必须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未按期交纳,每日按总额的5‰计收滞纳金,若超过一个月未交费,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中止管理服务直至停水、电、气等,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4、合同签订时即开始计收管理服务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XX物业( )有限公司

  管理处

  负责人:

  日期:

物业服务协议书3

  甲方: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物业地址:“贡觉县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栋 单___元 楼 号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为止的物业管理。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区域的管理制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公共管理文件等,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前述文件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章程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5、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每半年度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甲方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的有关装修规定进行装修;

  10、因维修、养护而需暂停设备、设施的运行,甲方预先公示于乙方,而无须承担由此对乙方的相关损失;

  11、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等有偿服务;

  12、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指定的各项制度以及公共管理文件;

  4、无论物业是否使用,乙方均应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其他有偿服务费用及甲乙双方约定或政府部门允许收缴的其他相关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造成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应予赔偿;

  7、乙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门窗,不得挪动和破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承担连带赔偿及其相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1、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维修服务;

  12、为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乙方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13、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维护楼栋外立面的维护工作,不在窗户上粘贴、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标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乙方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实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说明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维护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区域内共用绿化等管理和养护。

  四、安全防范及消防防范

  1、协助公安部门对本小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的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甲方负责维护小区内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场地提供关系,而非保管关系,不承担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2、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收费标准:按昌都地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收取;

  5、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可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有偿养护;

  2、可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3、根据本物业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是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无明显脱落、异变、斑垢、污迹及有碍观瞻的情况存在。

  2、房屋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等有损范围外立面形象的现象。

  3、店招规格及材质统一有序。

  二、设备运行

  对各种电机设备、加压水泵、秩序维护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智能收费系统级公共照明和线路等,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使其功能有效、运行正常。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按照各自的使用功能、方法及养护要求、编制维修、保养计划,按台建账,由专人负责按时对其养护、监控,发现险情及时或聘请专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排除及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使其随时保持正常良好状态,要求养护到位。

  四、环境卫生

  1、努力创造出一个优雅、舒适、整洁、文明的环境,对公共通道、走廊、墙面及装饰小品、花盆、垃圾桶每天进行清扫、擦抹;

  2、停车场楼外周边区域的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3、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并保持其无污迹、纸屑、烟头、瓜壳等杂物;

  4、对共用上下管道、落水管、水箱、沟渠、井线等据实情进行清掏、清运,随时保持其畅通、清洁。

  五、绿化

  1、努力提高绿化率,合理布局绿化场地;

  2、对本物业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养护,定期消杀、浇灌,保持其生长茂盛;

  3、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栽培方法,按时培土,对枯死的花草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更换。

  六、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秩序维护

  设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并24小时巡逻检查。

  八、消防

  1、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商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随时保持安全通道、公共走廊的畅通,制止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

  4、将消防责任落到个人、制定消防措施、随时控制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由维修资金开支

  小修:24小时内完成、小修合格率98%

  外墙面、门厅、通道、走廊、通风井、落水管、道路、沟渠、垃圾房、停车场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小修及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的小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急修:30分钟到现场、合格率98%

  屋顶、上下水管、水箱、一般照明线路、路灯、供电线路、配电箱、消防设备、安管设备、智能收费机的急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本物业服务费包括电梯系统日常运行费,不包括公用水电分摊费、二次加压费、发电机柴油费、(住户人身、家庭财产、交通工具)的保管和保险费、绿化用水、清洁用水、临时停电发电机运行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的改造、维修、更新的费用,人民币计价。

  1、乙方交费时间:物业管理费从商品房竣工交付之日起全额计征,物业服务费按月缴纳,业主应当在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乙方在接房当日向甲方预缴十二个月物业管理费,商业3.00 ___元/平方米/月、住宅 1.3 ___元/平方米/月,按照交房时实测产权面积计算。

  2、说明:以上为自交房之日计算的1年内,执行该物管费收费标准。1年后,根据物价的情况,报物价局核定后对物管费进行调整。

  二、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的,乙方应全额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否则乙方对承租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预先在小区内宣传栏公示有偿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根据物价上涨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六、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该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七、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存至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2、专修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及房屋转让时处理办法,按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财产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各自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私人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保险费用。

  九、关于项目共有共用部分权益

  1、根据建筑设计规划等实际情况,全体业主同意授权委托昌都县明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外经营或出租,统一规划、统一布设、统一管理建筑区划内共有共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广告牌、LED广告屏幕、户外广告、建筑内共有通道、公用设施设备等),该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用于弥补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的不足。

  2、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位置设置广告牌,不得向他人出租甲方统一管理的广告牌。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否则甲方在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诉讼措施等方式催缴的权利;

  2、管理公司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主、商家及其使用者负责:

  (1)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和事情,但涉及刑事责任、不诚实、严重过失及故意违约的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A、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受到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破坏。

  B、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能源或劳力短缺。

  C、管理公司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合同,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当月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凡逾期90日以上者,除收取滞纳金外,甲方可公布欠费者名单,并可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中,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包含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七、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收取物管费,乙方有义务缴纳物管费。基于“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极微利行业,必要的成本控制”考虑,当全体业主向甲方应缴纳的物管费收费率小于或等于60%(物管费收费率%=业主实际缴纳的物管费金额÷业主应缴纳的物管费金额)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甲方公布乙方实际缴纳的物管费明细),且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壹份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二、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非自然人则盖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本小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甲乙双方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基础上,对于房屋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即原日常维修费的收取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主要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市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拨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即日常维护费)。

  (二)乙方在申请拨款之前,应将本小区已建立维修资金的房屋所对应的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列支情况,在宣传栏、楼道等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在公示期间内,已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向(甲方或乙方)提出不同意意见的,视作同意,业主可不再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当年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提出不同意意见的`,甲乙双方应将该部分作统一汇总,并不向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拨该部分业主的中修以下维修资金,由该部分业主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自行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中修以下维修费用。

  (四)中修以下维修资金统筹用于本小区已建立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同意划拨的业主除外)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以下维修项目。

  (五)乙方收到中修以下维修资金后,应存入甲方指定的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

  (六)乙方应每 (月、季度、年)向甲方汇报中修以下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单项维修费用在 元以上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由乙方实施。

  (七)乙方应配备相关服务人员及工程维修人员,认真接待,并保障本年度内已建立维修资金的业主的中修以下维修需求。

  (八)乙方到指定银行划拨中修以下维修时,须持甲方书面同意证明。乙方应妥善保管维修项目相应资料,以备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九)其他事宜:

  二、中修以下维修资金收取标准

  (一)多层(6层及以下)以及无电梯的中层(7至9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1.50元。

  (二)经营用房等非住宅以及有电梯的中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2.00元。

  三、有效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

  甲方签章: 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物业服务协议书5

  甲方(收款人):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付款人):

  丙方(委托银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开发区支行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管理的Z城市花园之物业服务费用的收、付结算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国xx银行关于"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委托的托收银行(即丙方)提供收款所依据的单证及电子数据后,丙方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从乙方在丙方的`委托付款帐号中直接划入甲方帐号,而不必再事先征得乙方重复同意。

  二、乙方同意统一选择中国xx银行X开发区支行缴交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帐户应于每月10日前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收费标准保持足够金额,交纳本月度的物业服务费。如乙方帐户不足支付,甲方按双方约定,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用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

  四、物业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通过委托银行委托收款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帐号变更时,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同时需重新签订新的代收协议,原协议作废。

  六、用户办理本业务时,若乙方帐号为个人储蓄帐号则须出示个人存折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单位帐号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七、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查询和咨询,托收过程如出现疑问,请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或丙方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拨打XXX(中国银行)查询。

  八、对甲方提供收款所依据的单证及电子票据存在瑕疵,导致丙方扣划出现错误时,由甲乙方核对一致后双方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乙方应如实填写下表内容,其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需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写内容不正确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和丙方对此不负责任。下表内容如有变更,三方可重新签订托收协议,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住址:Z城市花园 号楼 房

  缴费人姓名缴费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代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付款帐户名称

  委托付款帐号帐号户主名称

  甲方: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开发区支行

  (盖章) (盖章、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 元/月,大写: 。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 元/月(大写: );室外操场: 元/月(大写: );

  (2)变电所:合同期内 人× 元/月(大写: )×12个月= 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 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 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 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现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 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业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 ㎡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本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消防系统、供电线路、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绿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公共环境、共用部位的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

  绿化管理,公共绿地、园林小品的管理和养护。

  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视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责任制,维护消防设备和设施,车辆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畅,依据车辆专项合同实施管理。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执行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承租物业的各项权利。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约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管理;

  乙方在进场前需甲方申请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悬挂广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不得侵犯其他人权利,乙方应确定广告的张贴位置及内容,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备案方可悬挂广告牌。

  乙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如乙方张贴广告导致其他第三方权利受损,则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投诉要求乙方撤销该广告。

  乙方若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占用场地或张贴宣传广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活动期间客户应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动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到物业内其他商铺进行推销;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装修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开工;

  乙方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乙方排烟设备需根据于甲方的协商并满足乙方的需求进行设置,不得对楼内其他客户产生影响,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导致其他客户投诉,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经营项目若为餐饮,必须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烟道、隔油池,一般为三个月。若出现长时间未进行清理现象,甲方有权利代为清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日所产出的干、湿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不得对楼内其他商户产生影响,若出现投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天每平方____元人民币(按建筑面积),乙方缴纳费用时间:首次付费以物业出租房开具的《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半年物业管理费,之后各期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于每一缴费周期的首30日前全额缴纳;

  如遇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可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乙方退租物业时,需缴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____________

  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车位相关管理规定收取;

  客户特约的有偿服务按照甲方所确定标准收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有偿服务按照双方协商价格收取。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按月收取,乙方于每月1至5日按当月计量表实际发生量将该费用交于甲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代专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款项滞纳金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商户、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

  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xx座落位置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责任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2、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二、设备运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四、环境卫生:

  五、绿化: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七、保安:

  八、消防: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急修

  十、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x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非机动车

  二、有线电视: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xxx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xxx交纳维修基金xx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x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xx(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x年 x月 x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9

  甲方: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奥利华园13-- 18号商铺设置了营业网点,甲方为保证乙方正常营业做好保洁工作并方便用水、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议定台下收费标准:

  1、 甲方每天负责乙方奥利华园13至18号商铺营业网点周围的清洁卫生,并负责收集乙方清理出来的'日常垃圾。

  2、 收费标准。按面积计算收费,共有面积27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1.5元,合计每月物业管理费550元,甲方出具《玉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为收费凭证。

  3、 物业管理费从20××年1月1日起计取,20××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在20××年12月前缴交;从20××年起,每年分2次缴交,即每年1月和7月一次性缴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账号名称:xxxxxxx

  账 号:35746646546434334567341

  开 户 行:工行中药材支行

  4、在物业管理方(甲方)和物业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本协议长期有效,如协议条款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xxxxxx(盖章)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盖章)

  经办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订本代接放学小孩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读,现需委托乙方代为接其放学。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联系之需。

  三、当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给他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必要时)还需出具委托书。

  四、当甲方子女在接回过程中,不听从乙方接回人员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当甲方子女因事(病)没有上学时,或不需代接时应及时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XXX,由甲方领回。

  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从接管人员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结。甲方不付服务费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详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联系方式:

物业服务协议书11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筠连汇鑫广场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号楼 层 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一条 委托管理事项

  1.1 该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2 该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1.3 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4 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1.6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1.8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

  1.9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0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11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宜宾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宜宾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季度缴纳,物业服务费为含税费用。

  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1.3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 10 )法定税费;

  (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二条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1.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1.4装修及改造

  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5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1.6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1.7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8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9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租赁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

  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

  2.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满,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限已满,但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本合同顺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决定不再接受委托,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赔偿。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条 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向甲方发出缴费通知单,乙方可以从欠费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1‰加收滞纳金。超过30天不缴费的,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缴。

  第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提前的天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每建筑平米 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第九章 商铺移交及核验

  第一条 租用用户在办理租赁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对现有房屋、装修、门窗及各项自用和共用设备设施的状态进行查验并确认后,方可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租用用户在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再续签时,应先到乙方客服中心办理本合同解除手续,并办理商铺物品移交及核验手续后方可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租赁合同解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移交和核验工作,移交和核验手续应包括下列内容:

  3.1商铺钥匙。

  3.2商铺内共用及自用设备设施现状与交房时的状态进行核验,如与交房时有改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到交房时的标准状态。

  3.3其他应予以移交和核验的项目。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甲方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乙方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托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2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道(路、街)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XX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_______________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_______________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账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务。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或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账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6、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XX、照明良好;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XX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_______________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_______________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_______________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____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_______________

  1、机动车辆: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______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整改,预期为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协调不成,向山东菏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近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近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近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3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七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4

  客户(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

  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的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达成协议,并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以下简称物业)业主:物业名称:物业位置:物业面积:物业用途:租金价格: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房屋。

  三.商定事项:

  1、乙方的义务:

  (1)乙方代表房东与承租人协商租赁条款。

  (2)根据租赁合同,每月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扣除每月清洁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物业租赁费,缴纳税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户名:账号:银行:银行地址:

  (3)乙方每月代表甲方向政府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开具房租发票,并寄送给租户。

  (4)乙方应每月出具一份对账单,以确认甲方在乙方公司账户中的余额。

  2、甲方的'义务:

  (1)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产的合法用途,并提交房地产权等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房屋设备清单等。

  (2)物业出租后,甲方应全力配合并协助乙方为租户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3)物业出租后,甲方每月承担相当于租金5%的物业租税。

  3、报酬的支付:

  (1)租赁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佣金。第二年续租的,甲方支付乙方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该费用将从甲方账户中扣除。

  (2)管理服务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服务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

  4、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并在租赁期结束及水、电、煤、电话费用结清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5、授权权限:

  乙方(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其签署所有与物业租赁相关的文件、收取物业月租金等。

  6、诚信原则: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租户和其他人透露。

  四.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制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

  库发布的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满意解决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由有关机构通过仲裁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是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其实施物业管理,乙方及相关人员应配合、支持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并且双方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护卫、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政府有关法规、条例和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共用水、电、电梯、空调等运行电费和网络使用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公共水电费和公共部分电梯、空调使用分摊、网络使用费分摊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项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率测评,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

  12、不承担对业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责任;

  13、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15、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或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业主手册》;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依据本协议和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共用水、电、电梯、空调运行费等分摊费用;

  6、装饰装修房屋时,签订并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7、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房屋转让时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影响整体外观的设施;

  12、自觉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绿地和花卉树木;自觉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13、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通讯线路、消防设施、绿地、建筑小品、道路、路灯、沟渠、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绿化、环境卫生

  1、共用绿地的保洁(包括清扫红线范围内道路、清倒清洗果皮箱垃圾桶等);

  2、共用绿地、花卉树木的维护保养;

  3、清洁建筑小品,以及生活垃圾的清运;

  4、定期进行“四害”消杀工作。

  四、安全护卫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或处理本区域内的各类紧急或突发事件;

  3、建立完善的护卫管理制度,设立门岗24小时值班、在管理区域内24小时定时段巡逻;

  4、对规划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定时段巡逻和检查;

  5、对规划红线范围内治安事件及时劝阻或协助执法机关办案。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按交通车辆管理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禁止外来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驶进入禁停地带;

  2、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秩序和车辆的有序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房屋装修须严格按政府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2、按《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外立面装饰统一、美观。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保证业主正常办公和商务运营;

  2、对设备定期检查、保养。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定期检查、保养;

  2、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四、绿化、环境卫生

  1、长势良好,修剪及时,无病虫害,无斑秃;

  2、绿地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4、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五、安全护卫

  1、小区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勤;

  2、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3、对物管区域内门岗制度、巡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及各种现象、事件及时作好记录。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

  2、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随时可以启用;

  2、消防通道畅通。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和急修

  1、小修:白天接报后30分钟内到达维修;

  2、急修工作量: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的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小修和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安全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法定税费;

  9、合理利润;

  10、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单件200元以上的材料费)、更新、改造费用。

  三、物业管理费不包括乙方室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等费用。

  四、本物业服务收费形式为“包干制”,甲方实行每半年预收一次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五、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元/㎡/月;收费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收取装修

  管理、垃圾清运费元/㎡(一次性交纳)。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七、乙方自收到开发商书面通知收楼的时间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如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水表电表读数为零),乙方须按照《南京市物业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不低于现行收费标准的70%的.空置房物管服务费;同时还须按70%的标准交纳公摊水电费。

  八、乙方出租物业时,乙方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乙方须负责协调承租人与甲方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乙方承担最终交纳责任。

  九、乙方转让物业时,须结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公摊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十、每年物管服务费标准按年度CPI上涨指数和劳动政策法规规定,适度上调。

  十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一次性交纳6个月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以后业主或使用人应在每年的1月、7月履行交纳义务。

  第六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机动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

  二、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电信宽频网络、直供水、供电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最终向业主收取。

  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若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可由甲方另行安排代为购买。

  二、乙方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物管费不含上述两项保险)。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外立面。

  二、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对无理拒交水电费、电梯空调费的,甲方可采取有效措施催缴。

  第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相关财产损失的,按《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为准。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1、天灾;2、战争;3、外部意外事故造成停水、停电、停气;4、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引发的故障;5、排除了甲方责任以外的治安案件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发生产权转让,受让的业主必须继续执行本协议条款。

  第十三条 因乙方拖欠水、电、气、电梯、空调等费用影响紫檀雅居水、电、气、电梯、空调正常运行的,甲方免责。

  在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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