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服务协议书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猎头服务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猎头服务协议书1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招聘人才,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招聘。(详细内容在附件——职位说明书中体现)
二、甲方确认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机构,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真实提供本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规模大小、发展前景及资质情况等,以便乙方招聘时客观、负责地向应聘者介绍招聘单位情况。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于本合同签订两周内,向甲方提供候选人最新资料,并保证候选人愿意与甲方面谈。经双方协商,该期限可以延长。
四、乙方向甲方推荐人选时,应对候选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程序查证,力求客观、真实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适的候选人简历供甲方筛选,甲方对有意向的候选人应于接到其简历的5日内安排面试,面试后将面试结果及聘用意向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未聘用乙方提供的候选人,从而导致服务失败,但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聘用了由乙方推荐的人才,视为甲方聘用,甲方应于聘用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所涉全额服务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服务费二至三倍的违约金。
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次委托招聘服务费:年薪的20%收取;预付人民币。
2、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媒介刊登招聘广告,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也可委托乙方代为支付。招聘广告费应在广告内容及样式经甲方确认后即支付给乙方,乙方确认费用到帐后刊登广告并将广告费转付给广告刊登媒介。
3、招聘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分别如下处理:
(1)乙方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推荐人选,或推荐的人选甲方未要求安排面试,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或另行委托招聘,乙方则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若甲方面试后与乙方推荐的人选未达成聘用意向,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再次推荐人选,以此类推,直到甲方满意为止。若甲方认为无需再继续推荐,要求解除协议的,可以解除协议,但乙方所收的定金部分不退还。
甲方在保证期3个月内发现录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辞聘,或该候选人自行辞职的,乙方可免费为甲方重新推荐合适的人选;若甲方认为无需重新推荐而要求解除协议的,乙方按应收服务费的40%收取委托招聘服务费,已收款余额退还甲方。
(4)如因甲方更改原承诺的待遇、职位等,导致被推荐者不到岗或辞职的,乙方不承担重新推荐和退款的责任。
(5)若甲方面试后超过本协议约定的人数聘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或变更岗位聘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则按聘用岗位年薪的18%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八、双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共同遵守和实施以上招聘事宜。
九、保密:
1、双方必须对本合同严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提供的侯选人资料,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则,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2、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所涉寻访活动终止后一年内;但对于乙方成功推荐的侯选人信息,保密期延长至侯选人在甲方的全部工作时间。
3、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窃取其他商家或单位的商业秘密。
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争执,或发生违约行为,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可提交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于15日内向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猎头服务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据本合同协议和条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咨询服务。
2、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绝非乙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乙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3、服务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职位要求向乙方推荐合适的人选。具体职位描述、要求及人数由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确保每一个推荐给乙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甲方的面试筛选。若乙方要求,甲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凡经甲方推荐的人才,从推荐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乙方未通过甲方暗地或通过第三方录用该人才,无论长期或短期,均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支付咨询费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的人才中转推荐给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向乙方要求支付咨询费用;
4、机密
甲方承诺:
1)对获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乙方或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将承诺所有由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一年内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5、乙方内部员工的不猎取原则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方不得猎取乙方员工到其它公司任职。
6、咨询费用
若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总监、总经理)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咨询费用。若推荐的中层级别(普通职员、部门主管级别)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的作为其一个月的收入作为咨询费用。年薪或月薪的总额以实际录用后面谈中为准。
7、款项支付规定
咨询费用(根据第6条)在候选人试用上班七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80%,余下20%咨询费用在候选人试用期合格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服务性行业统一商业发票后七天内付款。
8、保证
如果由甲方推荐并被乙方雇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将继续推荐替代人选而不额外收费。甲方若不能在30天内找到乙方满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推荐或者改用其它职位代替,否则甲方将所收取服务费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证实施条件:本合同全部款项已支付。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付费的话, 甲方将向乙方每天追收总额1%滞纳金。
本协议在乙方委托推荐的人数超过一人时, 对每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 彼此无法律上连带责任。
9、时间安排
甲方将根据合同职位规定进行人员筛选活动,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周以内提供一份合适人选名单。
10、合同条款期限
合同的条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11、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出现时,合同将终止:
1)甲方和乙方协商签定书面终止协议;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猎头服务协议书3
招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乙方全称:
银行帐号: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招聘企业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人才信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包括本协议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的其它相关文件,以及各方对其进行的有效变更。
候选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职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搜索寻访,推荐给甲方的拟录用人选。
受聘人员:经甲方面试认可,并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上岗的候选人。
保证期:为中低端人选(经理级别以及经理级别以下)提供4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员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4个月(含节、假日);为高端人选(总监级别以及总监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集团总裁、副总裁,并且职位税前年薪50W以上职位)提供6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选到甲方报到之日起6个月(含节、假日)。
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是指甲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应支付给受聘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甲方为受聘人员代付的离职违约金、风险补偿金、安家费或其他名义支付给受聘人员的报酬和费用的总和。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并将对本协议一方或各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和情况。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意外事故。
第二条 甲方招聘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职位人才一人,参考年薪税前,该职位的要求与薪资福利等见附件《职位说明书》。
2、本合约经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后方可生效,合约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如均有意愿可续签。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提供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单位有关情况和招聘职位的相关详细信息,填写《企业概况》,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
2、填写《职位说明书》,向乙方详细说明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权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承诺该岗位候选人的劳动报酬范围、福利待遇、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确定未将任何人选排除在搜索范围之外,如对候选人搜寻范围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职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时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4、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在收到候选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内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并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与候选人接触或对候选人展开调查。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5、与乙方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试、考核、沟通,若甲方还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试,甲方需承担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乙方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候选人,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保持联系与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甲方应在面试后七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候选人,并将面试意见和面试结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长决定时间的,应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迟应在面试后的十五日内做出相关决定。
8、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国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备案。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私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9、甲方不得利用候选人获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保密信息或让候选人违反其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义务;因甲方利用候选人获取原单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10、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荐三位候选人均不符合《职位说明书》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应以书面方式送达给乙方。
11、保证期内,及时与乙方沟通受聘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展开搜寻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甄选,对候选人进行家庭与社会背景调查,教育及工作经历调查,技能素质调查。并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拟举荐的候选人的评估报告(每一岗位的候选人评估报告最多不超过三份)。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乙方负责安排候选人与甲方面谈具体事宜,同时全程提供协助及引导性服务。
3、乙方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参考。乙方保证候选人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
4、若乙方举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对乙方举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的,在服务期内乙方继续举荐新的候选人给甲方。
5、若乙方举荐的受聘人员在甲方保证期内自行离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后备人选。
6、参与甲方对候选人组织的面试活动。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配合甲方与候选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
7、乙方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不向除候选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应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乙方应予以安排。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条件若与《职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有差异,但甲方同意面试并予以录用,视为双方对《职位说明书》的修改。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的25% 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2、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日内,甲方为合作的第一个职位根据参考年薪支付总服务费的20%为预付款,预付款额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预付款在第一个职位人选上岗时可冲抵服务费,第一个职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职位将不再收取预付款;
(2)对于第一次合作职位人选成功上岗,服务费分为三次支付,包括签订合同时候支付的大约总服务费20%的预付款,正式聘用候选人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指根据候选人实际年薪×25%×70%-预付款),其余30%在保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已收的20%预付款以及上岗后收取的50%服务费,总计70%的服务费款项将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对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务费分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选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70%服务费,其余30%在保证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人选上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务费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预付款和服务费须汇入乙方帐号:2202012200000886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月湖支行
。因预付款和服务费未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款,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预付款退款条件及服务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推荐候选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寻访,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终止委托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100%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该职位预付款。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人选,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岗的,乙方应继续推荐;如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回该职位已收预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约签订后,如果因为甲方自身公司架构调整、业务变化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原委托职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则预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甲方应当付清全部服务费:
(1)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若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转介给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2)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之情况,甲方应于聘用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逾期按违约处理。如甲方拒绝提供或隐瞒支付给该候选人第一年税前薪酬总额,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二十万元作为服务费和违约损失。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不能长期或专职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该候选人担任兼职或其它短期服务,同样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4)服务期内,甲方又委托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协议约定的职位的,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
(5)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鼓动、引诱、劝说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绕开乙方私下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薪酬标准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6、应甲方邀请,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往返交通、餐饮、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考察和面试时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条 保证期
1、对于甲方聘用的人选,乙方提供有条件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如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推荐第二位候选人,保证期重新计算。此项服务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甲方已根据本协议条款付清70%服务费;
(2)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受聘人员辞职的;
(3)甲方在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起三日内已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协议规定之服务。
2、保证期内,乙方责任如下:
(1)甲方认为该受聘人员的工作无法适应《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继续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选人。
(2)若乙方推荐的人选在保证期内不合格或自行离职,甲方须在该人选离职当日以书面并盖章之方式通知给乙方,若甲方未在该人选保证期内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该人选已经通过试用保证期。
3、保证期内,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任岗位工作但又不予辞退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保证期满视为受聘人员合适。
4、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岗位工作的,经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将候选人调换其他岗位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两个月期满视为合适。
5、保证期届满后,甲方与受聘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无偿向甲方就该岗位提供其他候选人。
第七条 保护性条款
1、乙方承诺:
(1)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正式录用,在候选人受聘于甲方期间,不主动到甲方单位猎取任何在职人员。(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终止的除外)
(2)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乙方不再推荐给其他第三方,但面试后十五日内甲方未有聘用决定的除外。
(3)甲方如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乙方保证在候选人前往甲方报到之时,候选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2、受聘人员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及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因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受聘人员之间就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所产生的争议,乙方保持中立态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无论本协议是否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甲方在三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候选人的(包括任何职务),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八条 保密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可隐去真实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3、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境内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职位说明书》和《企业概况》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补充如下: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5、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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