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09-14 18:49:53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服务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服务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服务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软硬件产品及服务或购买乙方产品及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服务项目及内容:

  服务项目产品详情价格请选择:

  以下为配置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次):

  合 计(大写人民币)共 项服务

  二、 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涉服务费为人民币 ,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付款方式(请在相应的□里划“√”选择):

  □电汇方式户名:武汉市陆叁玖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140002516010004034

  开户行: 广东发展银行东湖支行

  □邮寄方式收款人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68号紫菘枫林上城三期12栋2单元202室

  收款人姓名:武汉市陆叁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编:430074

  □现金方式□以现金交付乙方财务部 □以现金直接交付乙方业务员

  2.1乙方谨此特别申明,甲方务必不要直接将款项汇入乙方业务员私人账户,若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业务员,请确定乙方业务员提供乙方盖章的正式发票并确保金额与合约金额一致,否则将视为甲方未有效支付费用而拒绝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产生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在协议签订时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紧急联系方式,在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时,甲方需要主动向乙方提供变更证明,如若发生紧急情况,需要通知乙方时,无法联系上甲方相关人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1.2 甲方有需求,应以传真方式向乙方表达需要,乙方对上述信息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做相应服务。

  1.3 甲方对其服务器上互联网站的所有网页拥有版权;

  1.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政策、计算机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德,不得利用乙方的服务器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包括发送垃圾邮件)。

  1.5 保证网站运行符合乙方对服务器流量的要求,不得影响乙方网络及设备的安全运行。若甲方运行、流量影响乙方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有权先行中止服务,直至甲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1.6 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应于收到网站维护服务款后,三天内开始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

  2.2 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2.3 乙方应当保存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维护的所有传真件复印件。

  2.4 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传真件更新需求后,给甲方自动回复已接收到传真的电话通知,并将预计完成时间在电话中通知给甲方;

  2.5 乙方有权在甲方互联网站首页上放置广告标记;

  2.6 乙方应于甲方交付网站维护服务款三天内按实收款提供发票;

  2.7 因甲方自行修改系统配置或硬件,导致服务器无法正常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根据增值服务项目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服务合同 篇2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要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此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指定网站位置发布乙方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网站名称:

  位置规格发布时间价格(元/月)实价(元/月)总额(元)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转帐□电汇□邮汇合计金额(元)¥:

  付款日期备注大写:

  备注

  3.2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与图片稿件、广告图标及链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3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稿件需乙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最后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交付时请用乙方注明使用的电子邮箱并由负责人签名。

  3.4乙方需在发布前2天交付刊登稿件、广告图标(自备广告图标用户)及链接交给我公司确认。

  3.5乙方需要甲方制作广告图标或网页时请在刊登/发布前3天提交制作素材内容(委托我公司制作广告图标用户)。

  3.6乙方须在合同终止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是否继续发布(如继续发布则续签合同)。

  第四条合同变更

  乙方如欲中止或变更本合同(包括发布位置、规格、发布时间等)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变更后合同总金额大于本合同总额,可将已付费尚未发布使用的时间段按整月折合成金额计入新合同中。(超过15天计一个整月,小于15天不计,特别赠送时间不计)

  如果是属于服务内容中列明的可替换内容乙方需在更换前2天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在合同生效期内如属甲方idc机房故障、服务器故障导致乙方内容无法正常显示和访问的,甲方将对故障时间进行累计,并补偿给乙方同等发布时间。甲方对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所造成乙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不承担责任。

  5.2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信息内容、信息费及相应的证明文件所造成乙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或修改,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如有未尽事项,用附件补充,经双方签字备案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通信地址:

  经办人:邮编:经办人:邮编:

  联系电子邮箱:联系电子邮箱: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在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乙方具体服务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了解工程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利用、传播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在服务劳务过程中,应当采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违规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并负责履行,经营损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外,不享有任何经营损益。

  2、在甲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第四条、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

  1、若甲方因乙方的协助而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具体数额按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计算;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2款约定。若甲方未能签订合同,则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电话费,其他支出费用由甲方同意并负担。

  2、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按四次与乙方结算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数额。

  第一次:签订合同当天付万元;

  第二次:甲方收到

  第一笔工程款时按合同总价的%结算支付;

  第三次:工程主体结构结束按合同总价的%结算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付清。支付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以现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积极协助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与该项目相关人员接触后解除本合同,并在以后与该项目签订的任何合同均属于在乙方协助下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按以上

  第四条足额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3、甲方若无故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应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若甲方拒付,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追款,甲方均无异议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最后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通信类新的维护、工程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公关、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维护服务费用,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维护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服务人员、工具、

  车辆抵达任务现场,

  2、乙方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在执行应急维护服务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及人员安全;

  3、乙方负责人的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关机,并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且甲方

  负责人呼叫时乙方负责人事,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应答,以便有维护服务任务时能及时联系,按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

  4、乙方在平时抢修工作中,遇有问题必须迅速上报及时处理,若因乙方隐瞒及

  虚报抢修情况,乙方需承当一切事故责任。

  5、乙方所有商场资料,必须乙方成员自己完成,甲方只负责指导,以及监督审查工作,若甲方出现虚报工作量,资料退回及未通过现象,若传输局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一概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二、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01日至20xx年

  10月31日内有效,逾期可根据双方情况重新签定合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服务合同 篇5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年月日时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区路号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费用(未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花艺会场布置元(大写)

  化妆服务元(大写)

  纪实摄影元(大写)

  纪实摄像元(大写)

  司仪服务元(大写)

  第三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第一期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即元;第二期20xx年5月29日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即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2日内支付。若在催告日截止时,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二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第一期已支付之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签署具体日期。如双方另有协议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内容。

  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 (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乙方 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乙方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结构

  建筑面积

  第二条 委托售价

  1.双方议定,乙方代理出售前款标的物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 亿 仟万元。

  2.甲方允许乙方溢价销售,溢价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承购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3.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4.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承购方签订转让合同。

  5.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委托方承诺一旦与乙方介绍的承购方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首期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 服务报酬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溢价部分,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承购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承购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与该承购方之相关企业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七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主要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若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吨,不足吨位按照1吨计算,此类货物为重货;若货物体积与重量比在1~3之间,按重泡货计量;货物体积与重量比大于3,按泡货计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括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他费用。

  4、本合同为与贵公司的投标性合同,具体运价根据乙方运输货物数量、地点及要求定价。

  五、接货及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受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需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的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申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该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证件。

  八、拒收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到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他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发出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公路运输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两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的将货物送达到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货人,因此额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货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用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 10 日对账,对账当月 25 日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两月低于 10万 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 5 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 10 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并签字及加盖公章。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他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付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偿标准如下:

  A、乙方未办理货物保价服务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丢损货物对应运费三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此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B、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3、甲方到货时间一般以公布时效,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时效误差依据甲方承诺减免运费。运费减免不影响其他款项结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责权。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或者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四、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的社会异常事件)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自行包装,因包装或容器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乙方自行包装,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而造成的损失。

  F、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G、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H、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利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五、索赔条款

  1、乙方索赔权限,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提交索赔资料,出具破损证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个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9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 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________地区事务的管理服务。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的服务的请求后,在________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________元。

  2、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三、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奖惩,经考核不合格,可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服务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在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

  3、乙方不可随意转让合同,除非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____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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