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08-31 08:01:10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服务合同范文集锦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服务合同范文集锦5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承接婚庆活动的婚礼主持,履行司仪职责,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2.合作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甲乙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不得向对方主张劳动法上的任何权利义务。

  二、费用

  1.费用标准:

  每场次人民币(大写) (¥元)。

  (1)上述费用标准中包括:乙方餐费、交通费、彩排费(一次)。

  (2)婚礼地点位于 范围内。如超出该范围,甲方应另外向乙方报销差旅费用。

  (3)结算时间: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

  2.最低场次承诺:

  (1)甲方承诺服务期间最低场次为场。

  (2)如未达到上述标准,则甲方同意按“场次差额*每场元”向乙方支付补偿。

  (3)本合同依法或依据约定提前解除时,最低场次承诺失效。

  (4)甲方给予乙方排期信息,因乙方原因不能安排该场次的,视为甲方已经安排了该场次。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甲方将乙方提供资料输入系统,并及时给乙方传达婚礼排期信息。

  2.在合作期间,甲方有对乙方婚礼档期的监管权和使用权,并有对乙方肖像的使用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及口碑等问题进行监管和考核,如果乙方违反合作协议或者执行单中任何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损失情况给予赔偿;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应当在执行单中明确乙方在每场婚礼中应涉及的服务内容,如果有流程的变更或者其它方面的改动,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在婚礼前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不负违约责任。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协作期间积极配合甲方,记录好已经确认的档期,执行单,并反馈到系统。

  2.如果遇到系统或者协议中未涉及款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果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操作,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赔偿甲方。

  3.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私自将婚礼档期调给其它婚庆公司,如果私自调配,经查实,乙方应当给予甲方当天婚礼服务金额双倍赔偿。

  4.乙方应积极配合策划师与新人沟通,确认婚礼相关事项,与新人约见不少于次,并有义务出具婚礼相关流程。

  5.乙方在司仪过程中不得使用粗俗语言与笑话,保证主持文明用语,服务中着装整齐,不得破坏公司形象及公司利益。

  6.如果当天由于生病等其它特殊因素不能如约前来主持的,应当在约定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更换。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营销方面的活动进行主持,甲方应给予相应报酬。

  8.乙方不得向客户索要红包或者以其它手段变相收取其它费用或向客户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甲方声誉,如果有类似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协议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可以转让给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造成损失,该实际损失先由乙方承担,然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求偿,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

  1.婚礼当日,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到场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婚礼无法按照既定流程开始的,乙方按照婚礼单场服务的双倍金额进行赔偿。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电话 :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乙方提供的场地内为乙方提供国学培训讲座,在乙方的协助下,按时完成规划课程,使学员在国学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

  2.甲方采用分期开课的形式开展国学培训活动.其中每期大概人。共计 期。如果在完成上述课程后,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国学培训讲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服务时间

  甲方所提供的每期国学培训讲座课程时间点至 点,期间分为 课程,中间休息 分钟。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 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书面形式的国学学习材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业的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以顺利完成活动任务.

  (3).甲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提及任何不允许在课堂谈到的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政治,宗教,或 其他任何违法问题.

  (4).甲方自行提供所提供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的交通工具.

  (5).甲方自行负责所提供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的安全问题.包括往返及停留在乙方场地和餐饮中的安全问题.

  2.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协助甲方共事人员,如提供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等,

  以保工作顺利进行.

  (2).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乙方须根据合同签定的总服务时,预先将时间安排表及工作指示提供给甲方.

  (3).当 任务完成时,乙方须在 ,根据甲方的具体服务时数量,及时将其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4).如有额外费用,如:餐饮费,车旅费,安全保险费等,乙方须将当月的额外费用连同当月的总服务费用在每月月 底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额外费用

  1.标准费

  每期国学培训讲座的服务费为元(小写: )。

  2.额外费用

  乙方每次支付甲方所有人员的额外费用: 车旅费人民币_____元, 餐饮费 人民币_____元, 安全保险费人民币_____元, 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3.结算方式

  (1).按月计算,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方式支付当月全部费用.如果采用汇款的方 式,

  乙方应将汇款回执单于三个工作日内传至甲方并及时告知甲方.

  (2).无甲方执行董事签字盖章的书面公函,乙方不得将费用汇入其他帐户,甲方收款人全称,帐号及开户银行具体 情况如下:

  收款人(全称):

  账号: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任何自然灾害或事故,意外事件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2).如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活动时间有所变化或某工作时不能完成时,任何一方须提前24小时事先通知 对方,并通过协商补齐所有耽误的工作时。如果任何一方因有意疏忽未履行前述提前通知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 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支付额外费用的违约金()元(小写 元)。

  (3).如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之前因故中止合同,即称毁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元(给被违约方以做补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不会因签订本协议而产生合作伙伴、合资、代理中介、劳资关系或其他相类似的关系.甲方非乙方的雇员, 不得干预或参与乙方的任何其他计划、安排或分配,不享有乙方员工同等的退休、股权、奖金和其他福利制度.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搬运设备物品名称及数量:

  见明细表

  二、设备物品搬出及目的地

  1、搬出地点:

  2、目的地:

  三、搬迁日期

  搬迁日期为:20xx年 月 日期,开始陆续搬迁,之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日期进行搬运,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物品的搬运,最终搬迁完成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

  三、合同价格

  承包总价位: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不含发票

  四、付款方式

  搬迁全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对乙方的整个搬迁过程进行监督;

  3、对于乙方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权利;

  2、负责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实行“点对点”的搬迁方式搬运甲方物品,即乙方须将甲方指定搬迁物品安全搬运至指定位置;

  3、对搬运物品的安全负责,保证物品无短缺、无损坏。在装卸、运输途中不能出现抛扔现象,轻拿轻放,一旦出现物品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乙方按市场价格及物品价值给予赔偿;

  4、乙方应为其自身人员及车辆提供必要的保险,若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或车辆发生损坏及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它约定

  乙方需配备各种保护材质(如棉被、苫布等),用于保全甲方所有搬迁的物品。

  八、合同声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署盖章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培训项目(课程)资质。

  批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

  培训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课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课方式:

  (1)一对一(或一对 )。

  (2)班制(人)。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培训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关于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代办费等报备文书,实行按期收费制度。不另行收取物价部门未报备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项目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元),其中:

  1、教材、资料费:_____________(元)。

  2、授课费:_____________(元)。

  3、考试费:_____________(元)。

  4、相关证书成本费:_____________(元)。

  5、空调费:_____________(元)。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

  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签订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元,剩余部分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其他方式。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内容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在48小时内解决。

  (5)保证乙方在培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试听次培训课程的权利。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的,有要求更换培训老师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近期成绩。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或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授课费用的标准退还自更换培训老师之日或者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或者更换培训老师的,甲方应在日内提供解决方案;若乙方仍不满意的,可解除协议,但应支付教材费及实际发生的授课费用,其余的培训费用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4、乙方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周(次)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培训课程完成全部课程的__________%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其余的费用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

  6、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顺序方式解决:

  1、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相关文章:

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08-22

服务合同范文 合同服务内容08-02

服务的合同06-08

it服务合同07-15

个人服务合同范本-服务合同03-01

居间服务协议-服务合同02-11

广告服务代理服务合同08-30

保安服务合同范本-服务合同02-24

服务合同范文 提供服务合同范本08-19

服务合同模板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