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27 12:15:04 博耿 防治方案 我要投稿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选10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选10篇)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实抓细各项措施任务,加强扬尘污染管控,规范餐饮油烟治理,杜绝垃圾焚烧现象,确保柯桥区完成20xx年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扬尘污染管控攻坚行动

  1.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秋冬季期间加大道路保洁力度,重要区域范围保持主要道路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日、晴天洒水不少于10次/日、人行道冲洗不少于1次/周、每晚增加不少于1次机扫作业的作业频次;该区域次要道路、其他区域主要道路晴天洒水不少于6次/日,其他区域次要道路洒水不少于4次/日,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日。特殊天气时根据专家团队调度实时调整作业频次及作业方式。(责任单位:环卫管理中心)

  2.加强渣土车辆管理。渣土(泥浆)运输车辆做到净车出场、覆盖密闭,严禁带泥运行、抛洒滴漏、超速超载。渣土(泥浆)消纳场所要配备冲洗设备,周边道路的冲洒保洁到位,裸露泥土覆盖抑尘到位。加快水路运输设施的建设投运,加大水路运输运量,坚决取缔非法消纳场所。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每月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直属三中队,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3.助推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区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齐全,确保工程车辆净车出场率达到100%,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覆盖率达到100%。对于区蓝天办、区建设局移交的施工工地场内扬尘案件,及时予以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二)提升行业管养维护水平

  4.推进柴油动力移动源分类管理。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管理办法》,加大重型柴油车绿色化改造力度。12月底前,柯桥、柯岩街道范围的道路保洁、垃圾中转车辆应全部达到绿色柴油移动源标准。(责任单位:环卫管理中心)

  5.加强市政设施运维。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开展市政设施运行维护现场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管控,桥梁修复、道路沥青修复、人行道修复等做到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6.深化园林养护管理。加强园林养护现场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扬尘管控,严厉查处占绿毁绿行为,推进城区绿地提档升级,及时开展绿化补种,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同时,严格按照《柯桥城区绿地养护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标准》督促城区11家养护作业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园林管理中心)

  (三)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7.加强餐饮油烟管控。进一步鼓励各镇(街道)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由执法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人员对空气质量严控区(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餐饮店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其他区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清查是否装有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每月至少清洗维护1次、是否建立清洗台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及时清洗、维护等行为,督促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治。发现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8.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开展秋冬季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依托“柯桥区露天禁烧精密智控”平台,打通联动执法新通道,构建极速预警、迅速派单、快速处置、定速反馈的闭环全流程,实现露天禁烧扑灭和执法双闭环。同时,配合属地镇街加强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宣传,引导群众筑牢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对垃圾(秸秆)焚烧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9.严管室外烧烤行为。开展主要道路两侧齐门经营专项整治,解决一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坚决取缔移动式露天烧烤和临街型露天烧烤。同时,宣传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对禁止区域内继续使用蜂窝煤的餐饮经营户依据《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肃处罚。(牵头单位:创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行动

  10.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深化各单位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污染加重时做到提前部署应对,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污染天气发生期间,组织开展污染应对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和污染防控,减少排放。(牵头单位:指挥中心;配合单位:环卫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园林管理中心、属地镇街中队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治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抓总,做好协同推进;各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服从统一安排,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重拳出击,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从严执法,监管有力。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切实传导压力,推动施工单位、餐饮业主等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露天焚烧、烧烤等要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三)强化督察,严肃问责。对标对表蓝天保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以铁的纪律和过硬的措施坚决完成大气治理任务,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责任科室(单位)、中队的工作台账及问题整改点位进行现场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整改落实滞后的责任科室(单位)、中队及个人,将依照《柯桥区党员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

  为全面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冬防”),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咸阳市20xx-20xx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尘、煤、柴、车”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到20xx年3月15日,利用4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和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强度;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指标年均及同期浓度均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三、工作任务

  (一)防治扬尘污染

  1、加强矿区扬尘监管。各煤矿要健全车辆冲洗、覆盖制度,对驶出矿区的运煤车辆进行彻底冲洗,并严密覆盖,严防途中抛洒。不得露天堆放原煤、煤泥,要定期对矿区道路及周边进行清扫洒水降尘。(煤炭局牵头,公安交警大队、环保局配合)

  2.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和建筑拆迁场地周边要设置围挡,对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拆迁要采取湿法作业,城区内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置时要采取密闭、遮盖等抑尘措施,严禁露天随意堆放,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车辆冲洗制度,确保出场车辆轮胎和车身干净。渣土车等建材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严防抛撒。(住建局、城管局、征补办负责)

  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新购置一批洗扫车、吸尘车、洒水车,所有洗扫车辆统一安装GPS装置,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在线管理。年内,县城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xx%以上。道路施工时,对已开挖路面,要及时回填铺油;对裸露地面、物料、土方,要进行全遮盖,适时洒水压尘;对破损路面,要及时整修。河道整治工程应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城管局负责)

  (二)防治燃煤污染

  1、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强化重点耗煤企业用能管理,通过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等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发改局负责)

  2、强化燃煤企业污染防控。冬防期间,对彬县电力公司、华电瑶池发电公司实行24小时环境保护驻厂监察。按照《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xx)要求,强化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监督管理,加大现场排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严格查处超标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查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正常运行、擅自拆除或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严查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煤炭和灰渣,导致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严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继续排查城区燃煤小锅炉,坚决取缔拆除后又死灰复燃的燃煤小锅炉,对私自安装的燃煤小锅炉,不得补办环评手续,不得申报锅炉淘汰补贴资金,要依法予以查处并限期拆除。(环保局负责)

  3、严防已取缔露天储煤场死灰复燃。严格落实经营性露天储煤场取缔工作一包三年制度,盯死看牢,严防死灰复燃。(县经营性露天储煤场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1、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搞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冬防期间,禁止审批任何焰火燃放活动。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过节,有效杜绝城区酒店、住宅小区在庆典、节假日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文明办、创建办负责)

  2、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认真按照咸治霾办发〔20xx〕10号文件要求,加大农药、印刷、涂料、橡胶、干洗、餐饮、机动车制造与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设施设备。要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环保局负责)

  3、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对餐饮业选址不符合要求,或造成油烟污染的,不再核发相关证照,不予办理登记手续,责令其搬迁或关闭。同时,在城区坚决取缔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药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局负责)

  (四)、防治其他污染

  1、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充分发挥智慧城市视频监控设备作用,及时查处露天焚烧各类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大日常巡查,重点加强车辆维修、施工工地、道路两侧、商业门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巡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废纸、木材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城管局负责,环保局配合)

  2、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查处“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度,对淘汰车辆进行就地拆解。(公安交警大队、商务办、环保局负责)

  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力度。各镇办作为农村环境监管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焚烧秸秆、木炭窑烧制、废旧塑料加工、小型冶炼、白灰销售点等不符合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各镇办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治污降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统筹做好沟通协调、调度监督等工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要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冬防工作结束,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制度,实行日分析、周研判、月例会,强化工作推进调度预警。实行曝光制度,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在全社会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各镇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自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基层网格员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营造舆论氛围。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冬防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重点工业企业的

  污染控制承诺及守法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公示。充分发挥12369举报专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及时查处。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治污降霾领导小组要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每月开展督查考核,并跟踪督办。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工作障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

  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各项要求。围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法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准确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法无职责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信用约束。探索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和诚信意识,努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制度。

  (三)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功能,提升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协同效能,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局长王再新任组长,班子成员黄俊、李腾勇、孙军、邱永伟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股,蔡晓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引导餐饮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广使用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先进技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国家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油烟。进一步整治规范烧烤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重点服务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经环保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停业。(责任领导:孙军,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分局)

  (二)强化燃煤锅炉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燃煤锅炉安装、使用关,做好现有在用锅炉使用登记台账,对符合要求新安装的燃煤锅炉,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对属于淘汰范围内的.新增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使用登记手续。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区35T以下燃煤锅炉建设。(责任领导:邱永伟,责任单位:特设股)

  (三)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机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领导:黄俊,责任单位:检验检测中心)

  (四)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抽检力度,取缔违规加油站点。(责任领导:李腾勇,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五)加强协同配合。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责任单位:各分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完大气污染攻坚行动防治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措施,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时间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气污染防攻坚行动工作,涉及的产业链条长、部门多、地域广,要加强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工作全统筹、配合工作不掉队,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法,履职尽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属于其它部门执法范围和涉嫌犯罪的,按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

  为应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按照科学研判、积极干预、压实责任、协调协同的工作思路,以“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为主要举措,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二)基本思路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燃煤整治、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企业排污监管、扬尘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主要举措,加强应对污染天气,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主要目标

  在“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上,力争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20xx年度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加强对O3、CO、NO2和SO2指标的管控,减少气态污染物浓度高值出现频次,统筹推进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VOCs和NOx减排考核任务目标。

  二、主要措施

  1、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以化工、医药、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项目为重点,包括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拟建设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提高能效、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各地梳理辖区内畜禽养殖等其他散煤燃烧情况,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分散燃煤锅炉督促整改。对生物质锅炉违规使用燃煤问题进行排查,各地要制定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方案,开展一轮次专项整治。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建立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单台账,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和90个工业炉窑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回头看”。推进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对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在20xx年11月底前要完成一次检修,防止造成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完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实施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加大对数据造假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机动车监控平台加大对黑烟车抓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推进I/M制度的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重点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年度路查及抽测数量不低于当地保有量的20%。加强对大型工矿企业、重点用车单位、重点施工工地、重要物流园区、铁路(码头、机场)货场等用车大户的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排查,建立车辆台账,对未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查缺补漏,定期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结合敏感点精细化管控方案,制定重点时段交通干道的疏导方案。积极谋划我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建设,进一步提升“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能力。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排污监管。以水泥、有色冶炼、砖瓦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CEMS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清单进行更新,定期“回头看”,重点排查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农村“散乱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重建、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力度,督促其在年底前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弃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同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抽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组织企业在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带动行业治理升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深化VOCs重点企业治理。深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行业省、市重点企业的治理成效,督促修改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实治理措施,继续推进重点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治理要求。依据《江西省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各地要加大对企业分级清单的审核把关,并在首轮绩效评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梳理思路,结合“一企一策”评审,完成第二批市重点企业的绩效分级工作和辖区内第一批省市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20xx年11底前,完成第二批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以绩效分级为抓手,鼓励建立分级管控细则,实施企业差异化管控,动态化管理,督促、引导企业提高VOCs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各地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抽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精细治理扬尘污染。差异化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制度,通过“六个百分百”要求以及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挂牌达标排放落实情况、督察发现问题情况及信访投诉情况等因素,实施不同级别的绿-黄-红牌工地分类,通过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控,已评促改,达到以改促优。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放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各地要依托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对扬尘管控成效实行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奖励压实责任。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裸地扬尘等进行防治,实行差异化管控,精细治理。建立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市城管局开展城区各主次干道扬尘防治工作,按照环卫规范,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雨后进行道路清淤,严控渣土运输车辆,确保遮盖密闭、行驶路线时间符合规定;强化裸地扬尘防治,停工工地须对场内裸地进行防尘网无缝覆盖,并对辖区内裸土覆盖情况进行巡查。各地要依托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对扬尘管控成效实行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奖励压实责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强化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各地要组织开展秋收阶段露天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多种途径加大露天禁烧的宣传力度,增强城乡居民露天禁烧意识。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加强监控和考核,推进“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控城市露天焚烧行为,突出管住焚烧垃圾、焚烧枯枝落叶及祭祀焚烧等行为,管住城区开荒种菜烧草木灰沤肥的行为。推动各县区建立露天焚烧行为随手拍、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全民参与监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加强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重点时段的禁燃力度,提前制定宣传方案,将禁燃禁放要求广泛告知群众,对违规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对城市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和运行率进行排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密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及清洗情况的检查频次,全面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推行无烟烧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完善污染天气事前预判、事中跟踪、事后评估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要联合气象部门会商,结合周边地区空气质量预报,提升本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精准度。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完成任务到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各地要充分总结分析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的经验教训,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一刀切”式做法。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认真对照《xx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全面梳理各项任务措施,建立台账,查漏补缺。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任务逐级细化,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制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定期对当地主要任务开展督查督办行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进行曝光。

  (四)加强帮扶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涉VOCs产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措施,细化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秋冬季攻坚督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以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为攻坚督查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对空气质量反弹明显、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视情适时派出市级强化督查组,开展驻点督查。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不力,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六)加大舆论宣传。通过开设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栏或专题,大力度宣传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开展情况,并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污染控制、污染治理、处罚情况进行公布,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严禁擅自拆卸、停运设施,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

  (2)控制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排放。开展油气污染排放情况调查,摸清有关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污染治理情况等基础信息。配合市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并通过环保验收。已建成项目未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的,必须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在线监测系统对接口。储油库进行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油罐车安装卸油、装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6、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监测站、监察的大队)

  (1)加大大气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严格空气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控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2)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更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实时向市局上报最新的环境质量状况,按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积极开展PM2.5成因分析和防控措施研究。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和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我区20xx年重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扬尘综合整治和空气自动站提升完善工作。请各科室、大队、监测站督促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企业,把大气环境治理与清洁生产资金列入单位预算或企业经营生产成本中核算,认真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6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7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上报贯彻落实《20xx年x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20xx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第四项扎实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中的第一、二小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纪委按照《20xx年八师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按照《20xx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的要求,xx纪委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跟踪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及人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督促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xx纪委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围绕重点件办理、部门履职等情况,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加大约谈、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环保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因落实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案件。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目前,燃煤电厂xx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改造和电力动态节能、环保、绿色调度工作还未到逾期时间,仍在整改中。今后,xx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和改造任务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倒逼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精准治霾、重点突破、乡村联动”的原则,落实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大力实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秸秆禁烧、燃煤管控、扬尘治理、打击土小企业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一)燃煤管控取得突破

  通过发放明白纸、村有线广播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低硫优质煤,提高群众自觉性、积极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的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使用劣质煤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成立燃煤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二)扬尘整治攻坚取得突破

  加强扬尘防控精细化管理,采取硬化、绿化、苫盖、清扫、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对道路新建和修复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成立扬尘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三、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一)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

  1.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根据县政府要求,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0.5蒸吨以上、供暖面积3000平米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9月底前淘汰改造率达到5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2.加快燃煤锅炉深化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6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3.加快教育系统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协调乡教育中心,实施全乡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环保所、各村支部。

  (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

  4.重污染行业治理升级达标排放。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水泥加工摊点开展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5.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石油炼制成品在储、运、销过程中的挥发点控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油品市场监管。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三)土小企业及砂石料厂整治

  6.实施土小企业整治。结合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加大对土小企业落后产能和有污染的经营摊点依法整治力度。落实环保格化监管巡查机制,摸清土小企业类别、分布范围、数量,综合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达到“两断”“三清”效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7.砂石料加工业整治。5月底前对砂石料生产、储存单位实施停产整顿,整顿期间供电所不得供电,企业不得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经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占地摊点依法取缔,恢复地容地貌。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制定全乡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沿线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9.狠抓秸秆禁烧。夏秋两季禁烧期间,举全乡之力,落实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季节,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全乡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正科级组织员、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支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主管环保、土地、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科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应分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充分运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法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依法治污。对环境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格化环保监管巡查机制,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9

  根据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紧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控煤工作

  (一)工作措施

  1、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性单位:督促对燃煤锅炉深化治理,安装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且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燃煤锅炉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环保煤,严禁使用劣质燃煤。对贮存的煤炭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煤场:严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运输煤炭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配合工商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法煤场实施强制断电。

  (二)涉及单位:

  1、机关事业单位:信用社、供电所、派出所、教育中心(包括各小学、幼儿园)等。

  2、生产经营性单位:鸿祥印刷公司、中堂文化用品公司、文波洗浴、中国洗浴、晓东洗浴、春江洗浴、晓东饭店、鑫源饭店等。

  3、煤场:等8家。

  二、抑尘工作

  (一)工作措施

  1、煤场。督促对煤炭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砂石料场。督促对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抑制扬尘。配合土地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法单位强制断电。

  (二)涉及单位:

  1、煤场:8家

  副乡长牵头负责。

  2、砂石料场:6家。

  副乡长牵头负责。

  三、企业整治

  (一)工作措施:

  1、工业企业:督促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污口。

  2、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督促鸿祥印刷公司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二)涉及单位:

  1、工业企业:中堂文化用品公司等企业、4家浴池等;

  2、挥发性有机物:鸿祥印刷公司。

  四、禁烧工作

  (一)工作措施

  1、巡查。以北塘路为界,分为南北两片,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每日上路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

  (1)北塘路以南:

  组长:(正科级组织员)

  成员:

  (2)北塘路以北:

  组长:

  成员:

  2、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禁烧通知》,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二)区域:以京昆高速沿线、北塘路沿线为重点,全乡区域实现禁烧。

  五、油烟治理

  (一)工作措施: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二)涉及单位:晓东饭店、鑫源饭店、农家饺子馆、革塘饭店、建国饭店、双凤饭店等。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乡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分工。副乡长牵头负责控煤、企业治理、油烟治理、北塘路以北禁烧巡查、煤场整治等工作;副乡长牵头负责砂石料场整治;牵头负责北塘路以南禁烧巡查工作。

  (三)强化格监管。落实政同责要求,发挥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的环保格化监管体系作用,乡村干部齐抓共管做好禁烧、“土小”企业排查整治等工作。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0

  为切实做好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区2021年大气污染“冬防”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扎实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生活面源管控等大气污染终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全民共治、公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麦积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因新冠疫情影响,“冬防”工作从2021年11月26日开始,至2022年4月1日结束。“冬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理念,以推进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行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全局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渣土车管控。各辖区中队加大路段巡查频次,重点对羲皇大道、310国道东部水源地段、兴陇路、成纪大道东路等路段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不规范使用密闭盖板、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驶等不文明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加强渣土车夜间运行的巡查和监管,切实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分别在羲皇大道二一九地质队、成纪大道天秀桥、渭河2#大桥(华龙)、羲皇大道石咀加油站等处设立固定执法检查点,联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路段及站点根据辖区管理实际灵活设置。进入城区运输的所有渣土车辆,全部加装盖板,建立运行台账,实现挂牌标号管理;未加装盖板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车辆,车容明显不洁的、不采取覆盖措施的,或虽采取措施但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为强化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查看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是否到位,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对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案件,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对即将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全面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要求,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

  (三)露天烧烤取缔。按照“以人为本、疏导为主、疏堵结合”方针,持续对城区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并对有固定门店的烧烤经营户,要求烧烤炉具等设备一律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不执行规定或违规露天烧烤的经营户,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主城区无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四)“四烧”行为查处。各单位加大对“四烧”(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固体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焚烧行为。对垃圾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消除措施,对焚烧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随意焚烧行为。

  (五)“燃煤散烧”管控。按照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仿古街市场、北山路市场、陇昌路夜市、林水路市场等市场内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的'燃煤小火炉进行取缔。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街道、镇对沿街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燃煤小火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

  (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监管。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对工地洗车台、出口道路、驶出车辆等进行严格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大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区公安分局,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细化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冬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对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冬防期间,执法股要制定全局日常督导检查值班表,各分管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方式,坚持每天带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冬防工作。督查股要不定期对各相关中队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跟踪回访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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