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11-30 13:44:13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 ,产权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间(套),产权证号 。

  第二条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现金或转帐)交付。

  第六条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 等。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5、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第十四条 甲方不及时交付房屋,不及时修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 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如因城市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其它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出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弄 号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设施、设备情况列表水: 电: 燃气:

  该列表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最多不超过 人。

  (二)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

  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大写: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1.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2.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卫生费(7)上网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 , 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7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5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 2 倍的滞纳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5 日的。

  2、欠缴费用达 5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2 倍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

  承租人:

  当事人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人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面积______平安米,房屋结构______)出租住给承租人作为______使用。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证明中。承租人对出租人所要求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双方议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月(季)(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年)结算,由承租人在每月(季)(年)的前______日内支付给出租人。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押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其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设施等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使用。如遇房屋征收、拆迁、损毁、灭失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当事人双方按自行约定处理。

  四、出租人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租人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出租人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人负责赔偿。

  五、房屋租赁期内,出租人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该房屋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的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少租金。

  (四)、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该房屋。

  (五)、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六、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坏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和承担赔偿责任。

  (三)、转租该房屋,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承租人逾期支付房租,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加收违约金______元。

  八、在本合同履行中或本合同届满后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房屋租赁期间内须缴纳的税费由__________承担,物业服务、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须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送_____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

  十二、其它补充约定: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河南省洛阳市 ;位于第__层,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为其个人所有。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用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 (人民币大写 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甲方负责支付,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_____ 乙方(签字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现场考察协商,现就房租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并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位置面积和租赁期限

  甲方同意将纱厂西路87号纱西茶叶批发市场内 区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 。租赁期限自月日止。

  第二条 租金及租赁方式

  1、房租每平方米元,每季度金额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提前十日付清每委度房租元,大写 。

  2、在乙方签定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保证金,如不违反合同和商场管理制度,不在继续签合同者自撤场后10日内还保证金,如乙方单方面毁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第三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在市场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商户承担,并由市场代为统一收取,如:管理费,卫生费及汉安费等相关费用。

  2、公共照明,公摊面积,物业管理等费用暂由甲方承担一年。

  3、乙方经营期间所用的电费按月按表计量,单价按相关标准执行,逾期一个月不交纳电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冰箱专用线严禁插别的电器,夜班巡查时一旦发现现将直接断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如有窃电行为者处5-10倍罚款,并依法追缴乙方所欠款项,水费由商户平均收摊,暂时收取每户25元/月,按月向甲方交纳。

  4、乙方在经营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合法经营,如有其他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所收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插,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例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经营情况对市场合理而已,规划经营区域,为乙方的经营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2)甲方保证乙方的水电供就在,因故停水、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缴纳各项经营费用是乙方应尽的义务,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建筑格式和室内线路,消防设施等。

  (2)乙方在经营中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合法经营,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引起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经营期间,对该经营场地有使用权,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关门,不得以各种方式自行将经营地转让、转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并交回原合同,押金不退,按乙方违约执行。再续签新合同后,方可执行,否则市场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并解除合同。

  (4)乙方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发行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发行,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在本市场内继续经营的,乙方应保持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装修设施一律归甲方所有。

  (5)乙方在经营时应保管好自己的一切物品,否则发生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经营时对经营地消防安全(乙方必须自备干粉灭火器1-2个)个人安全以及他人安全造成事故,由乙方自已负责,在公共场地损坏他人物品,由造事者赔偿。

  (6)严格遵守市场管理制度,不准店外经营,不准店外堆放商品或物品,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提供一流的服务,让顾客满意,是双方的职责。

  (7)如果与客户发生纠纷,应到市场管理办公室解决或拨打110.不准在市场赌博、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

  (8)甲方在市场内进行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内的设施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损坏照价赔偿,对经营场地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违约的按全年租金的总额的15%—25%收取转让费(转让、转租)。

  2、乙方逾期交纳费用,每日按年租金的总额2%收取滞纳金,乙方逾期七日内不交纳房租甲方收回摊位使用权,并终止本合同,乙方保证金不再退还并处罚款。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搞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要拆除或改造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而终止合同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自鉴定之日起生效,双方严格履行共同遵守,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的条款,严重违反市场规章制度,将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做任何补偿,乙方所有物品作为抵押,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好友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所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期满前30天,乙方须向甲方书面明确告知是否续签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如继续租赁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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