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时间:2024-06-05 16:32:43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1

  伴随我国经济现代化建设的日益发展与深入,我国的市政道路建设在近些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提高了我国城市居民的工作以及生活出行,为全面发展城市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城市市政道路设计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设计改进方法,以期更好的推进我国的市政道路建设,为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水平作出重要的努力。

  一、城市道路设计的特点

  1、系统性

  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从规划到业主、从设计到施工等等,需要涉及许多部门,而且在不同阶段还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这些部门之间就像一台机器上的零件,必须保证每一个零件的稳定运行,一旦其中一个零件发生故障都将会严重影响整体设备的正常运转。城市道路项目前期从规划到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如规划、业主、设计部门;而后期从设计招标到竣工验收,则又需要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的共同参与。综上可以看出,只有加强多方的配合与协作,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复杂性

  城市道路设计需要运用到多个专业的知识,而这多个专业之间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彼此之间相互联系,在项目负责的统一协调下,保证施工方案到施工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城市道路设计中主要涵盖的专业包括了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等。在道路设计过程中,不同专业之间所担当的责任也有区别,尤其是在设计的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专业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如道路专业主要负责路线的走向;交通专业则主要负责标线、信号控制等。

  3、设计人员的主观性

  城市道路从方案的确定再到实际施工,在这个过程中排在最前面的一个环节总是设计工作,而其他工作也都以设计为中心,通过图纸的会审和研究,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由设计人员选择最佳设计方案。通过专业的业务知识和对施工地点实际情况的考察,设计人员的主观性充分体现了设计人员在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中的作用与职责。只有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才能为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能。

  二、城市道路设计的常见问题

  1、道路规划不科学

  城市道路规划与交通安全存在直接的关系,城市道路规划应全面考虑各影响因素,如:人口、城市交通量等等,为道路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我国非机动车的数量非常多,再加上机动车日益上涨的交通量,道路规划必须具备科学的依据。实际城市道路规划严重缺乏科学性,不能满足路面交通的需求,同时由于道路规划不科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非常多,而降低了道路规划的效益性。

  2、道路设计缺乏实用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城市道路设计工作越来越多。但是,道路设计中也伴有一些问题的出现,尤其是道路设计缺乏实用性,非常容易造成道路交通的堵塞。例如,在道路交叉口的设计中由于没有按照实际情况设计,设计缺乏实用性,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的交通能力,而引起交叉口交通堵塞。造成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道路设计中,缺乏对道路交叉口的车道线、红线等设计,城市道路设计有着一定的规范标准,而有很多道路设计的车道线和红线却与道路设计规范不符,尤其是道路交叉口的设计,导致城市交叉口的车辆通行受到一定的限制,也会造成对其他路段甚至整个城市的交通能力的下降。另外,道路设计缺乏实用性一旦出现阻塞现象,再加上过往行人,使得城市交叉口的服务水平也大打折扣,道路设计的不合理缺乏实用性,也会导致城市道路网的整体运行效率偏低。

  3、交叉口设计不合理

  交叉口是城市道路规划的一项重点,部分城市道路规划中的交叉口设计不合理,干扰道路周围的环境。例如:某城市规划道路交叉口时,未考虑周边的生态环境,破坏了道路所处的生态系统,更重要的是浪费物资,该城市交叉口的周期内,铺路与挖坑同时进行,缺乏合理的规划,促使路面出现多处损伤,最终该道路交叉口施工超出方案规定的日期,引发延期风险。

  三、城市道路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置对策

  1、做好城市道路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也是城市道路设计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更是易于被设计人员实际工作中所忽视,诸如设计的城市道路为弯曲形状等常见情况时,道路转弯半径的确定,一般是在设计时根据道路红线或道路原来线路形状进行确定。转弯半径由此确定具有相对流畅的线性,但认真对比设计规范,可发现设计规范中针对道路平曲线都具有十分详细的要求。所以,城市道路在平面设计时,应严格遵照设计规范与标准进行,并结合城市道路形状及周边实际进行综合考虑。

  2、规避城市道路的规划问题

  3、道路绿化及安全设施人性化设计

  道路绿化一直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城市污染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为此,利用道路绿化改善城市道路的行驶环境,美化城市环境是非常有必要的。另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为交通参与者提高安全保障的重要工具,加强安全设施的人性化设计对于城市道路的建设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城市道路设计要合理设置隔离栅栏、防眩光版及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规范行人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通行行为,最大程度的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发挥保障作用。

  4、市政道路照明工程设计与节能

  城市道路照明的目的是为驾驶员和行人创造一个良好的视看环境,使人们安全、迅速、舒适地到达目的地;以及为了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的犯罪行为发生。城市的人行道上一般是行人较多,所以城市主要道路照明不但要照亮车行道路面,而且还要适当照亮人行道,而且使半柱面照度达到标准要求,这样有利于迅速发现人或动物横穿道路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设计是节能的源头。城市照明工程设计应由专业设计人员进行,在设计时应严格遵循道路的性质、功能对照相应的照度和能耗密度标准,确定最节能的布灯间距、光源、供电路线、控制系统等等。这就要求道路照明工程师不但有良好的职业责任感,较全面的技术素质,能掌握科学的照明设计方法。设计人员在进行道路照明设计时,在保证照明的效果,达到城市道路照明的目的前提下,做到最大限度地节能和节省投资,并降低运行维护费用。

  5、道路休闲广场人性化设计

  随着城市用地的高度紧张,城市居民的生活空间逐渐拥挤,城市中心城区的绿地与景观减少,给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消极的影响,市民渴求有更多的休闲空间。为此,在城市道路设施的人性化设计中要加强道路休闲广场的人性化设计,在一些非人群集散地区或靠近市民生活区的人行道中,在满足修建的情况下,设置一些小型的休闲广场,以此为市民提供休闲与生活的空间。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普遍重视对道路休闲广场人性化设计,城市中随处可见热闹的城市道路广场情景,其前提都是城市道路建设的人性化设计。

  6、人行道人性化设计

  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人行道人性化设计尤为重要。在人行道的人性化设计中,首先要明确人行道的平整度与密实度,以便发挥其使用功能,尽量采用防滑砖铺砌,不必太过于追求人行道铺装的图案与色彩;其次,要处理好人行道与各单位门口上车坡道的关系。传统的设计方法是上车坡道比两侧人行道低15~18cm,这种方法相对而言较安全;但是对于单位而言,车辆一般较少,使得这一坡道的使用率不高。所以,在进行人行道的人性化设计时,应把单位门口的上车坡道与两侧人行道采用坡道进行连接,用不同的材料进行区分,达到提示的作用。再次,要处理好高差问题。车行道与人行道的高差比较大,在设计中不仅要考虑单位车辆的进出,还应尽可能的保留人行道中的电线杆和绿化树,因此可以将车行道与人行道设计为两个纵坡,继续保留二者的高差,单位上车坡道与车行道之间采用踏步或坡道进行顺接。最后,要采用透水人行道结构。透水人行道结构使雨水在人行道范围内一部分下渗补充地下水并改善周围植被的生长环境;另一部分则保留在人行道结构中,以增加空气湿度,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城市污染。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2

  城市照明设施的防盗问题是路灯管理部门无法回避的重要工作,也是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中迫在眉睫的重任。采取相关的措施,更有效地防止盗窃事件的发展,才能使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到位,促进市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进程,全面带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一、我国发达城市路灯设施被盗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结果表明,进几年来,我们国家全省的各个发达城市发生了无数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失盗案件。经过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数据的研究表明,所有的失窃案件都可以划归为八类案例、七种偷盗手段、六种失窃特征。通过失窃的情形,可以侦查防盗突破点,从而更好地改进防盗技术,使失窃的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偷盗手段一般都是利用工具撬开盗走路灯窨井的顶端、杆检修门,破门而入盗走了电缆、镇流器、触发器等设备;全部切断变路灯进线电源,把里面的基础设备全面清空;在路灯的施工现场,顺手牵羊拿走轻便的材料等。

  偷盗案件一般都是发生在人烟稀少的路段、路灯施工的现场,它埋在地里的电缆和灯杆下的镇流器和触发器等贵重物品失窃的频率最高。一些美观轻便的观灯、步道灯灯具、日光灯以及容易拉动的箱式变门、灯杆杆门等,在周末或者假期日的时候最容易被盗。

  二、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防盗施工的措施

  1、建立相关的制度,引起政策的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国的城市照明设施被盗越来越严重,使基础设施的资金运作不周全。制定相关的惩罚和制裁制度,是防止失窃的关键环节。在监督的过程中,安全管理可以采取不同的机构,配置专职的管理人员,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设备的监督保障体系。所以在发现偷盗事件的时候,要做到及时举报和给予法律的制裁。政策在行政的基础设备方面会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充足的保障。应用相应的基础设备保护措施,对运行异常情况进行及时修正。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和中心站或生产中心的联系,以便得到有效的帮助。

  2、加强日常巡查,有效地遏制偷盗行为

  加强安全管理及防护工作是城市照明设备工程中最需要注意的环节。施工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进行安全协调和管理工作。确定设施被盗的时间段和地段后,进行巡视和监督,一旦发现任何存在的'安全隐患,都要及时向相关的项目负责单位或部门汇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执行队伍,每一个时间阶段和固定的区域都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规定主次干道大灯每天都需要巡查,在住宅区的街头小巷至少每周巡查一次,杆灯、高杆灯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对巡查工作中,表彰和奖励行为突出、见义勇为的工作人员,以便提高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效绩。

  3、拓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

  为了让防盗的公共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我们可以利用新途径、新载体、新方法等,不断拓宽防盗措施知识的宣传。利用多媒体中的网络、微博、论坛等新渠道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希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在各个城镇开展各种服务和咨询活动,制作悬挂有奖举报盗窃宣传公益广告以及各种防盗、公共基础设备、行政管理等方面知识的策略,并向人们散发国防建设资料,使人们认识到城市照明设备的重要性。

  三、对打击盗窃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议

  根据我国的多项的城市照明失窃案例以及我处现有资金设备状况和技术水平,我们可以综合利用多种手段进行防治,建立相关的监控系统防盗,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1、建立监控系统防盗,加强被盗数据统计工作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开始利用控制中心监测系统进行电缆故障检测,可以对数据进行阶段性的监控和分析,具有远程监控和早期预警预报的功能,比较容易发现失窃的具置。同时监控检测防盗新技术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可以对视频防盗监控地点地理信息方位图进行合适的调整,无论是偷窃哪些基础设备,它的防盗信息的发现和整合都比较具有时效性和精确性。

  另外把有史以来的偷窃事件,进行登记和整合,比较容易可以总结出失窃频率最高的路段,研究其中的作案手段,深入揭示失窃案例的内在规律,对防盗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完善设施防盗联动机制,使资金的运作更灵活周全

  成立城市照明设施的防盗治安联席会,在各个行业和区域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单只包括公安局、环保局以及交管局,而且也是各个街道办、绿化所和区市政所的分内工作。建立相关联动机制,达到相互合作、群防群治的工作目的。因为设施被盗恢复的资金量很大,所以需要多种渠道解决问题。所以可以由地政府拨款解决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设施被盗恢复资金问题。

  3、从源头上遏制行为,建立防盗信息网络

  为了有效地从源头遏制盗窃行为,我们可以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管理工作。公安、工商部门定期组织检企,严禁各个废品回收站回收相关的基础设备。利用警示的标语张贴在各废品收购站点。

  同时还可以建立市政110、公安110、交管局监测视频联网联防,收到警报信息以后,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可以赶到现场,缉捕偷窃的犯罪分子。最大程度上发挥防盗临测系统的作用,使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得到最大的提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3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的工作要求,先点后面、示范带动,走出一条顺应人民期盼、适应时展、彰显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

  “一年打基础、起势头”:到2020年底,启动并完成一批急需建设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解决一批群众反映最集中、最突出的城市问题。

  “两年重攻坚、有看头”:到2021年底,按照责任分工,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城市品质有实质性提升。

  “三年建长效、争一流”:到2022年底,城市品质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城市辨识度、知名度、品牌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1.规划设计提升工程。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老城区整体规划研究。继续实施老城区河片区规划,梯次推进旧城改造和沿河开发。(责任单位:规划站、国土分局、各社区)

  2.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根据《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拆除老城区和国省道沿线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大型立柱广告、墙体广告和门头牌匾等,对城区道路路灯灯杆各类现有广告牌匾、灯箱进行拆除,净化美化道路环境。按照规划设计标准,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出入口周围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设计。实施老城区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完成主干道及城市出入口周围建筑外立面整治,2022年完成次干道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分局、派出所、规划站、各社区)

  3.架空线路整治改造工程。根据《市通信电力管线规范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1年)》要求,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美丽村居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景观亮化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等,对具备条件的架空线路实施入地改造,对不具备条件的实施撤杆并线、捆扎、贴墙等规范整治,逐步消除各类城市“蜘蛛网”。2020年对老城区、主干道路、交通要道、重点部位进行整治,2021年整治范围延伸到背街小巷、次要部位和居民小区。(责任单位:城管分局、规划站、派出所、财政所、供电所、各通信运营企业、各社区)

  4.城市照明亮化提升工程。加强路灯相关设施巡查、维护,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每周两次夜间巡查,责任到人,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解决。新交接道路路灯装灯率100%,城区主次干道亮灯率99%,照明设施完好率95%以上。实现主次干道路灯远程智能控制,确保新交接路灯100%安装路灯集中控制系统。分阶段改造城区路灯相关设施设备,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老化路灯箱变和路灯电缆,对城区路灯接线进行灌胶防水改造。2020年完成城区30%以上背街小巷功能性照明建设改造;2021年完成城区50%以上背街小巷功能性照明建设改造;2022年全部背街小巷功能性照明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城管分局、财政所、规划站、各社区)

  (二)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5.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保护、修复、提升城区河湖、库塘、湿地水面等水生态资源,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制久清”。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全部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责任单位:水利站、规划站、财政所、城管分局、环保所、各社区)

  6.污水收集处理提升工程。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管网建设和修复,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采取污水处理厂和小型污水处理站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污泥处置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对污泥稳定性、无害化的处理处置。2021年全面完成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目标。(责任单位:水利站、环保所、规划站、财政所、各社区)

  7.城市供水节水提升工程。优先利用引黄、引江地表水,合理利用当地地下水,提高水源保障能力。加强供水管网建设,提高城市供水管网覆盖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健康管道分质直饮水项目实施,2022年实现城市建成区管道分质直饮水工程全覆盖。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强雨水、再生水等水资源收集利用,置换城市绿化、道路浇洒及生态用水。(责任单位:水利站、规划站、城管分局、财政所、各社区)

  8.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工程。贯彻落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争创省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2020年,扎实推进济青高速、及西、北外环等城市周边道路沿线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推进口袋公园、节点提升改造、绿道、人行步道建设。2021年,实施湖湿地公园、城市道路景观走廊建设,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市民需求。同时,提升园林、公园、城市绿地管护水平,彻底改变管而不严、抓而不实的现状,真正做到花艳、草密、树绿。(责任单位:林业站、基建办、城管分局、规划站、财政所、各社区)

  9.绿色建筑推广工程。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的规划、设计、建设采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全力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24号)要求,推广装配式建筑,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等新能源应用,着力提高建筑节能降耗效率,加强绿色施工示范项目推广,鼓励发展绿色智慧建造科技示范工程。(责任单位:规划站、财政所、各社区)

  (三)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10.建设工地净化工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和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十个必须”,杜绝随意撒漏。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责任单位:规划站、城管分局、环保所、派出所、水利站、交管所、财政所、各社区)

  11.环境卫生提升工程。全面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

  深度保洁,道路保洁实现日常清扫深度化,作业流程制度化,保洁强度常态化,死角处置经常化。2020年老城区40%以上的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2021年老城区50%以上的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2022年60%以上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提高城市环卫保洁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责任单位:环卫所、城管分局、派出所、卫健办、各社区)

  12.城市供气供暖提升工程。积极配合推进“气化”工程互联互通,加快天然气管网铺设,提高天然气输送能力。优先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推进供热管网向周边延伸,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发展新能源供暖,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建立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牵头单位:规划站、财政所、供电所、各社区)

  (四)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3.城市路网提升工程。严格贯彻落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统筹地上、地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严格城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打通“断头路桥”,实施交通路口渠化改造和道路修整工程,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优化行人过街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全力配合市直部门抓好2条道路建设,其中,支2路为南北走向,支13路为东西走向,道路北起规划黄山二路,东至郎君路,全长约1.357公里;黄山一路西起支2路,东至车管所路,全长约0.259公里。持续提高路网密度,优化城区道路体系。(责任单位:基建办、规划站、城管分局、财政所、派出所、各管线入廊单位、各社区)

  (五)城市功能提升行动

  14.居住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对老旧小区的道路、绿化、环卫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电路、通信线路、供热设施、燃气设施、门禁、墙面等进行维修改造,到2022年力争完成城区2000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末基本改造完成居民有改造意愿的城区2005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水平,坚持高标准、高品质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功能,将回迁安置房打造成“居住满意、生活便利、和谐美丽”的新型社区,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快家园项目建设,确保群众顺利回迁安置。将城中村、城边村旧村改造作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九大片区建设,确保成熟一批、改造一片,稳步提升城市档次和品位。(责任单位:规划站、财政所、城管分局、各社区)

  15.城市防汛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巡查力度,对淤积、堵塞、损坏的排水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更换,确保排水管网安全畅通。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严格控制私接乱排、雨污混流等现象发生,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城市防汛排涝改造工程,保证城市安全度汛。2021-2022年,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完成黄山五路(汽车站段)易涝路段改造。(责任单位:水利站、基建办、财政所、各社区)

  16.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进解决大班额,均衡配置师资力量,推进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使用,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到2022年至少建设一处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所。有序推进各类体育场馆、学校、企业、机关所属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公共体育设施智能管理、场馆预约等功能。(责任单位:文教办、卫健办、民政所规划站、财政所、各社区)

  17.公共停车场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管理手段落后的公共停车场,逐步引入立体停车设施,提高车位运营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城区范围内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实行对外开放,进一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地方案,推进智慧停车项目,疏堵结合、优化组合,从根本上解决市民难停车、乱停车问题。(责任单位:城管分局、规划站、财政所、各社区)

  (六)城市管理提升行动

  18.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围绕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推广大数据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强数据共享与开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推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促进政府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以跨界融合提升发展潜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交管所、派出所、卫健办、安监站、环保所、城管分局、文教办、市场监管所、人社所、各社区)

  19.城市违建整治工程。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发挥规划站牵头作用,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惩戒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依法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依法依规即查即拆。启动城市无违建小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违建治理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规划站、城管分局、派出所、各社区)

  20.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实施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0年,全街道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1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达到50%;2022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逐步推进街道内各级各类学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环卫所、城管分局、文教办、卫健办、规划站、交管所、各社区)

  21.物业服务提升工程。认真落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积极推进街道社区的社会化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在全街道物业行业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推广“阳光透明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建立物业行业征信管理体系,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运作,以党建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通过“党建+数字化”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党建办、物业办、民政所、财政所、规划站、各社区)

  22.安全运行提升工程。突出城市安全发展格局,推进危化品和污染企业搬迁、转产。加大城市以绿地系统为主的室外避险场地建设,确保居民就近疏散。加强河道蓝线、道路红线、尾矿坝安全线、燃热管线的划定管理,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适当延长设计使用年限,提高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做到应配尽配。(责任单位:规划站、安监站、派出所、各社区)

  (七)重点片区引领行动

  23.重点片区建设工程。高品质高质量推动片区建设,充分发挥片区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城市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引领区。以家园棚户区改造为引领,统筹推进河片区、范公商场电影院片区、中兴片区、马庄片区、城里片区、鄢家片区、南关片区、安家片区九大片区建设,以旧城改造、础设施配套完善、新商业区建设、绿色经济带打造为重点,全面提升老城区发展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城市扩容。(责任单位:规划站、财政所、基建办、各社区)

  (八)城市文化提升行动

  24.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坚持与时俱进,在发展中注重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资源,完善一批老字号、文创中心,打造多元特色文化展示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模式,提升完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教办、各社区)

  25.文明行为规范提升工程。按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强化市民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品质提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市民自觉,提高文明素质。大力培育志愿者、义务监督员、市民巡访团等社会力量,从“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将文明意识融入市民日常生产生活。通过完善街道、社区(村)“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发展。通过互联网途径讲好故事,以全街道的历史文化、人文风情和文明实践为基础打造一批优秀的文化作品,引领青年参与到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中来,凝聚新青年建功文明城市创建的强大合力。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和游客文明出行,加大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景区景点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力度和不文明行为惩戒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责任单位:文化站、民政所、派出所、城管分局、文教办、团工委、各社区)

  三、工作步骤

  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自2020年开始,为期三年,至2022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

  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紧密对接上级行政部门和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本行业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落实方案,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结合街道行动计划,明确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对亟需提升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贯彻落实。

  (二)品质提升阶段(2020年6月-2022年9月)

  根据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列出项目清单,落实项目资金,排出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街道将根据工作方案,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通报,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2年10月-12月)

  通过聘请机构、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核查,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事业工程化、工程责任化、责任数字化”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好配套政策和行动计划,迅速行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拿出本部门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构建“实施方案+工程项目+标准导则+结果评价”的工作体系和推进模式。持续优化政务环境,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定期检查、督查、通报、点评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体系。

  (三)实行试点引领。坚持先点后面、示范推进,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道路(片区)、示范点、示范街等,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标杆,推动全街道工作均衡发展。

  (四)落实要素保障。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结构,重点用于有利长远、非经营性、短板明显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用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强市场化运作。在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当中,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品质提升相关工程的手续办理要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加快项目进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相关文章: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精选14篇)11-08

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09-09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04-03

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小区路灯安装施工方案02-28

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总结08-13

道路工程施工通告01-01

道路工程施工通告11-17

道路照明施工合同范本(精选7篇)08-15

对城市道路乱停乱放的整治方案(精选20篇)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