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14 09:01:16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以及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选修课方案》

  一、开设方案依据:

  1、《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根据《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每位高中学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在选修ⅠB的修习获得12个学分,方能毕业。

  2、我校学生情况

  杭州第九中学是一所省二级重点高中,学生生源处于中等水平。根据我校近几年来的高考上线情况,(例如20xx年高考我校第一批上线比率超过10%,前三批上线比率超过80%)估计我校大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三类别,因此在制定高中新课程选修IB开设方案时,必须既考虑到报考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的同学,又兼顾到高考报考第三类别的同学的愿望和要求。

  二、开设原则: 1、兼顾不同类别的原则

  由于我校学生大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三类别,因此在开设ⅠB选修课时,我校将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别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统筹兼顾,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提出不同的要求,设置不同的模块。

  2、文理适当分科原则

  新课程标准实验使学校面临着教学模式、教师资源、学校设施等各个方面新的挑战,学校的资源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需求,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在开设ⅠB选修课时应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条件,以及实际的可操作性。因此,我校坚持文理适当分科原则。即文科学生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6门学科(共12个IB选修模块)中各选1个IB选修模块,理科学生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共12个IB选修模块)中各选1个IB选修模块。在修习完6个模块、拿到12个学分基础上,然后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再选修2—3个模块。

  文科类:

  理科类:

  3、自愿选择和学校指导相结合原则

  选课时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做出选择,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但考虑到学生对可选择的模块缺乏相应的了解,学校应当充分利用“导师制”,发挥导师的作用,任课教师及导师在认真研究模块内容,学习难度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学生了解模块的特点、适应人群,最后作出选择。

  4、适度冗余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在选修IB中至少选修6个模块,每个模块学完36课时,每一模块通过学校考试合格获得2学分,共获得至少12个选修ⅠB学分。但是考虑到高考中选修学科不同模块试题难度的不平衡性,我们建议报考第一类别的学生应当在选修6个模块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修2—3个模块,以便在高考应试时有选择的余地。报考第二和第三类别的.学生也可以选择自己有兴趣的模块进行选修。

  三、开设时间:

  杭州第九中学ⅠB选修模块,将安排在高二(下)和高三(上)分批选修,分三个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

  注:每位同学只能选2个模块,不得多选或少选。 第二阶段:

  注:每位同学只能选4个模块,不能多选或少选。 第三阶段:

  四、ⅠB选修课表安排

  高二(下)每周安排一个上午和一个下午进行选修IB教学,如周二下午、周五上午,初设想课表如下:

  五、学生选课流程

  (1)学习《IB选修课选课指导手册》和《IB选修课程设置说明》

  (2)在导师的讲解后,了解各模块的内容、学习难易程度等 (3)结合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爱好,填写《IB选课清单》

  (4)教务处汇总学生的选课清单,统计各模块选课人数,去掉不足开班人数的模块(不到30人不开班),决定每个模块的教学班数目,搭配排定学校IB选修课表,反馈给学生。

  (5)学生最后确认《IB选修课确认单》(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家长和学生签字),做好个人日课表。

  (6)各行政班班主任,备案每个学生在每节的去处(包括节次、教室、哪几位同学,任课教师等信息)

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进一步优化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陶冶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提高师生的文明度。根据《兴国县教育局和兴国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和兴国县教育局《兴教基字【20xx】33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教育局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按照《兴国县教育局和兴国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和兴国县教育局《兴教基字【20xx】33号文件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提高师生的.道德素质和环保意识,为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一流校园活动为载体,以改善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为重点,全面深入实施“农村学校清洁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文明与环境卫生意识,建设安全、文明、优美、整洁、卫生、和谐新校园。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10月26日——11月7日)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学校的广播和黑板报对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进行宣传教育。由学校安排,各班上好一堂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常识课,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一次垃圾清拣和垃圾分类活动,出好一期黑板报,加强对学生课外对垃圾处理活动的了解,对学生的行为作出点评,宣传环保意识和思想,提高思想认识,让师生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喝生水。

  第二阶段:校园整改(11月上旬——12月上旬)

  一、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校园整洁。校内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持整洁,无乱扔纸屑、瓜果、皮核和乱倒垃圾、污水、污物及随地吐痰现象;楼道、楼梯、扶手、栏杆干净无灰尘、积水和蛛网;花坛、草坪无垃圾;校园设置规范的垃圾桶,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

  2.设施规范。

  校门端庄,校牌规范,传达室(门卫室)庄重、整洁;学校围墙及时维修,保持完好;校训、校风、学风等标牌设置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国旗杆、旗坛、板报、橱窗设置规范,专栏设置恰当,校园绿化美化科学合理。

  3.室内整洁。

  教室内布置规范,课桌椅整齐;办公室、值班室摆设整齐;功能室仪器设备放置有序,无灰尘、锈迹;学生宿舍布置美观大方,被子折叠规范,物品摆、挂整齐,门窗完整,床架牢固、安全,内设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室内地面无垃圾、无积水,门、窗、灯具、风扇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公共浴室无积水、垃圾、异味和设施损坏现象;所有墙壁保持清洁。

  4.厕所卫生。

  墙壁无污迹、蛛网,地面无积水、污物,便池内无明显污垢和异味;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

  5.秩序良好。

  校园门口无乱停乱放现象,无违法小广告,地面保持干净卫生;门卫值班制度健全,加强校内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校内及校门口无乱摆卖现象;校内严禁放养家禽和家畜;严禁在校园内外组织师生从事有毒、污染环境的实习和生产劳动;严禁在校园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二、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1.学校食堂和出售食品的小卖部须执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在醒目的地方上墙公布,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3.学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次供餐后及时清扫,保持空气清新,地面、桌椅清洁卫生。

  4.学校食堂对购买的食品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5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6.加强开水供应的卫生安全管理,水龙头完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

  1、在学校开展关于《农村学校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想宣传板报评比活动》。

  2、开展文明卫生班级和文明卫生寝室评比活动

  3、开展以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为题材的征文比赛并给予表彰

  4‘学期末评选创建安全、文明、优美、整洁、卫生、和谐新校园优胜班级并给予表彰。

  四:工作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实施“农村中小学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组织机构。

  组长、欧阳重宇

  副组长、钟人安,肖新林,彭晓

  办公室主任、杜宏志

  成员、行政人员及全体班主任老师

  2、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各班要对照《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参照学校卫生标准,对教室,寝室和清洁区进行彻底的排查,消除卫生死角,开展班级争当文明卫生标兵活动

  3、各班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本班级的各项工作督促,强化环保意识。

实施方案 篇3

  为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进一步提高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居住小区、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与改造,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力争XX年5月底前达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创建标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XX)(以下简称《城市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以下简称《老年人规范》)等,对已建成市区、中心乡镇的主要道路、重要公共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同时确保新建和在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和服务设施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标准建设,推动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XX年5月底前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城市、中心乡镇新建、扩展和改造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坡化设置率达100%,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于60%。

  2.城市、中心乡镇新建、扩展、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

  提示盲道;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行进盲道和

  提示盲道,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3.新建、扩建、改建和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按《城市规范》技术要求设置。

  (二)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 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2.对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政府办公建筑、医院、大中型商场、加油站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饭店、宾馆、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中小学、托幼机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以上无障碍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医院、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建筑设低位服务台、窗口、电话,并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三)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 新建、扩建、改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 对建成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80%。主要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

  提示盲道。

  3. 选择1—2 户残疾人或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方便出入和使用。

  (四)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 新建、扩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2. 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主要改造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主要改造内容: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有电梯的更换电梯时选用无障碍电梯。

  (五)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 在医院、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屏幕。

  2. 在商场、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三、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淇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实施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日常工作。

  (一)区残联负责制定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组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协调监督各牵头单位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与区建设局、城管局共同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改造方案;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

  (二)区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对在建和即将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改造方案,加强无障碍改造工程的招标、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城市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从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设中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落实到位。同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新建工程的规划审批,确保无障碍设施规划到位。

  (三)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全区敬老院、老年公寓及福利企业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完成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具有独立办公、经营场所的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城市规划》和《老年人规范》等,提出改造方案,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自行实施,并对所属单位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进行监督。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阶段(XX年9月18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城市规范》和《老年人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改造方案,上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二阶段:改造实施阶段(XX年10月1日—XX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改造。区残联、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加强督查,组织相互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区直各单位的无障碍改造任务于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的无障碍改造任务于XX年5月3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XX年6月1日—8月31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改造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对没有及时改造或改造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按要求改造或重新改造。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XX年9月1日—9月30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公开招聘和部门推荐的方式,选聘部分督察员,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建设与改造单位完成任务。

  (三)加强协调联络。区残联、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办公室要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实施方案 篇4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 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 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2),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5),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4),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拟聘任中级职称以上者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在20xx字以上,不得抄袭。拟聘任高级职称者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至少一篇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杂志或刊物上发表。

  (4)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

  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如下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职业资格条件

  1,取得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职业)工作2—6年,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2,符合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六,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 七,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与从事专业(工种)不相符。

  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八,解除聘任

  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

  1,聘任期限到期而没有续聘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3,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5,工作岗位调动与原聘任资格不相关的。

  6,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聘任实体被合并、撤销、改制的。

  九、聘任考核办法

  贯彻公开竞争,双向选择原则,在满足聘任所需的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根据综合评定和加分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聘任,直至规定名额满为止。

  1,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是对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分数体现,总计10分。由中层干部、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部分考核组成,具体分值为中层干部4分,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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