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4-01-09 16:16:44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精)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评选方案(精)

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校园之星及评选标准:

  1.形象之星:气质高雅,谈吐文明,仪表端庄,青春阳光;

  2.礼仪之星: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尊敬师长,举止大方,谦虚礼让,文明典范;

  3.智慧之星:聪明善学,思路清晰,反映敏捷,成绩优秀;

  4.勤学之星: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坚持不懈,孜孜以求;

  5.特长之星:学习态度端正,有特殊专长,专项素质出众,贡献突出(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网络信息、演讲等方面);

  6.奉献之星:乐于助人,不求索取,热爱劳动,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7.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8.快乐之星:心胸豁达,性格开朗,心态健康,笑对人生;

  9.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0.俭朴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1.范围:凡是在高中基础部就读的学生,不论正招生、委托生、借读生、重读生都可参加评选;

  2.条件:

  ①凡是正在受处分并没有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各项评选;

  ②有不良行为而且没有完全改正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方法:

  采取班级、学年、学校三级评选制,即由班级依据评选标准、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互荐相结合的方法,先评选出班级之星;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各班推荐表现突出,有竞争力的学生参加学年之星的评选;在学年之星的基础上推荐出部分学生(附事迹材料)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由评选小组依据材料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确定校园之星的人选。“校园之星”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内公示三天,确无问题,方可正式命名。

  五.奖励方法:

  1.班级、学年、学校三级之星都将展示照片,并适当奖励;

  2.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将发证书,给家长发喜报,事迹要制成专题片,全校展示,学校将发给“校园之星阅览证”,可以免费到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看书。学校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活动安排:

  四月份为“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月,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日~4月10日评选班级之星;

  2.4月11日~4月20日评选学年之星;

  3.4月21日~4月30日评选校园之星;

  4.五月四日青年节前后命名表彰。

  七.评选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组员:各学年副主任、全体班任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评选方案 篇2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决定在第33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市“十佳优秀教师”“十佳师德标兵”推选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全市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一线优秀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先进的教改理念,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强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每个旗县市区推荐候选人各2名,市直各学校推荐1名。

  各地、各学校于20xx年7月20日前将推荐表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二、推选流程

  (一)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积极参与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

  (二)市相关媒体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对“十佳”候选人网络投票。

  (三)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相关媒体、教育专家及各方面代表组成的推选委员会,经推选委员会投票和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在全市推选出10名“十佳标兵”。

  三、推选要求

  (一)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教学或管理水平得到全市公认。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兼顾各类学校教师,同时要向农村学校和少数民族学校倾斜。重视事迹材料的撰写,要突出成绩和事迹,找准亮点和感人点,文字表述要生动。

  (三)事迹材料必须由所属学校校长和旗县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后上报。在考察、公示和宣传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四)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评选方案 篇3

  一、评选目标:

  1、注重‘以孩子为本“,引导孩子关注自己和同伴的好爸爸、好妈妈。

  2、通过开展“夸夸好爸爸、好妈妈”活动,满足孩子对“好爸爸、好妈妈”的心理需求。

  3、活动中教师、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创设交流的环境和机会,做好孩子重视的聆听者,倾听、记录好孩子的心声,帮助孩子归纳、提炼心中、眼中的好爸爸、好妈妈的事例。

  二、评选要求:

  1、评选的方法、标准:

  引导孩子参与推选“好家长”的全过程。

  依据东幼“好家长”评选条件几孩子心中、眼中发现、体现的好爸爸、好妈妈的先进实际,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幼儿园“好家长”的评选。

  2、评选范围:

  本班孩子的家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三、评选过程:

  根据幼儿园关于“好家长推评选的方案,我们中二班制定以下活动内容。

  活动一:夸夸自己的爸爸、妈妈

  1、活动中,首先请幼儿夸夸自己的好妈妈、好爸爸。由于第一次夸时,孩子们很浮于表面,所以请孩子回家再次和家长商量和讨论,发现爸爸、妈妈好的`地方。然后提出你希望自己的爸爸、妈妈在什么地方可以改一改,那就更好了。

  2、评评好爸爸、好妈妈

  幼儿之间互相来评评,你喜欢谁的爸爸或妈妈,为什么喜欢?喜欢他们什么地方?

  活动三:评选结果

  推荐以下几位家长为我们中二班的好家长:陆连琏妈妈、俞舜蓉妈妈。

  活动四:

  收集整理好家长事迹,张贴“家园联系栏”中。并推荐选送园好家长名单。

  活动四:

  事迹表彰。

  活动反思:

  一年一度的“好家长评选活动”成了我们幼儿园的一项常规活动。这次的评选活动与以往不同,此次活动充分发扬了幼儿的名主权利,完全由幼儿讨论、商量、推荐、评选。从幼儿推选情况来看,他们纷纷表示:我们要选为我们班级小朋友的各项活动提供帮助的爸爸、妈妈,不单单是对我们自己好的爸爸、妈妈。

  推选中我们也确实看到孩子们多数是推选了在主题活动中积极主动提供资料的,为班级活动提供帮助和出谋划策的家长。不仅仅是一次两次,而且是多次甚至是长期为我们幼儿服务的家长。推举的侯选人通过大家一致举手表决后才有了最后的结果。活动结束后我们也将结果公布在家园联系栏中,让其他家长看了后也一起勉励,共同进步。

  通过这此活动,一方面激励了我们家长能更积极的参与幼儿园以后的每次活动,加强家园互动,使我们的活动能更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也使孩子们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

评选方案 篇4

  优秀员工得评选目得在于鼓励先进、树立标杆,培养和塑造员工得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财务部、行政人事部任职三个月以上得正式员工。

  二、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公司得各项规章制度。

  2、个人行为符合公司得员工标准规范。

  3、能够团结同事,同事内部好评度要超过70%。

  4、工作成绩特别优异,品行优良,堪为同仁得典范者。

  5、特殊贡献者。

  三、否决项

  1、三个月内非全勤得员工

  2、三个月内受到记过处分得员工

  3、不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得各项活动得

  四、评选办法

  1、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情况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得候选人1人。

  2、季度结束得次月10日前部门会议上所有员工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3,原则上每季度会产生两名员工,以得分和综合评定确定一、二等奖。

  五、优秀员工得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优秀员工可在当月享受1天带薪假期。

  2、公司会在内部表彰优秀员工得事迹,每月将优秀员工得照片、名字和先进事迹张贴在本公司得公告栏上。

  3、优秀员工一等奖获200元现金现金奖励,二等奖获100元现金奖励。

  4,凡被评选为优秀员工者,将作为公司后备管理干部得必备条件之一

评选方案 篇5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我是一中人,我为一中添光彩”的意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涌现出了大批师德高尚、作风优良、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事迹感动了学生、家长、同事,树立了一中教育的良好形象。为树立身边的优秀人物和精神楷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意识,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首届“感动一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国守法,模范从教;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明礼诚信、团结协作;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勤奋学习、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所认可;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特殊事迹,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与同事、家长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损害学校形象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集体推荐(6月28日)。以处室和级部为单位,对照标准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处室和级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人。教师个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自荐。候选人要形成不超过20xx字的事迹材料,于6月30日下午放学前报学校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

  2.投票(7月3日)。学校将把首届“感动一中人物”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审查。(7月4日—6日)学校成立审查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照事迹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

  4.公示(7月7日——9日)。评审委员会将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表彰。学校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进行公开表彰。

  四、待遇

  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学校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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