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3-06-14 15:20:19 秀雯 方案 我要投稿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12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12篇)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1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2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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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目标任务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四、具体措施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3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xx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xx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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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xx)29号)文件精神,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利用撂荒地,在全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鼓励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积极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促进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社、户,落实到地块,并于5月底前实现一台土、公路沿线、二台以下视线范围内撂荒耕地清零,今年年底实现所有撂荒耕地清零。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各村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通过村广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各村积极发动党员、村民小组长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耕地撂荒原因、时长、面积等,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同时并分类制定复耕整治措施,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并对现场用能显示地点和经纬度的水印相机拍照存档,确保不落户,不漏地块,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集中治理。一是对摸排出的撂荒地整治台账,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加大对农户宣传力度,督促农户自种或亲友代种,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蔬菜等农产品的种植,对弃耕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四是对退出来的耕地,通过“三免两减半”政策吸引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来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四)考核验收。镇政府组织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逐村、逐组进行验收,确保不漏一户人、不漏一块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撂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撂荒耕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的指导、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将撂荒耕地治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严格逗硬考核。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耕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驻村工作组负责各村的撂荒地整治工作,同时将各村撂荒耕地整治成果纳入镇年度考核,持续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防止耕地再次撂荒。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撂荒耕地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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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铜川市20xx年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发〔20xx〕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耕地撂荒治理力度,加快复耕复种,推动荒地变良田,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核实排摸。组织开展撂荒地治理“回头看”工作,防止出现新的增量。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组作用,在20xx年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一户一户核查,一块一块核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实现全覆盖无盲区,逐户签字确认。对照“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粮食功能区图斑,逐块登记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建立村、镇(街道)、区三级排摸台账。

  (二)分类指导综合整治。未清零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和措施,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撂荒地尽快清零。对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丘陵沟壑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撂荒的果园,要尽快复耕,引导改种粮食作物。耕作条件差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于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畜牧水产养殖等设施用地。季节性的撂荒地,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要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种植)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

  (三)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对稳定从事粮食生产及完成撂荒地整治的,分类指导、加强监管。对稳定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通过奖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粮积极性。对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流转复耕的.,加强跟踪服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大农业项目支持力度,通过修建产业路、农机具奖补等提高机械化程度。对于农户分散复耕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防止再次出现撂荒。

  二、工作安排

  持续推进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5月20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排核实(4月1日至15日)。各镇(街道)要立足实际情况,组织“回头看”工作,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切合本镇(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方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和措施,加快治理进度,力争撂荒地于春耕前清零。

  第二阶段:分类施策(4月15日至25日)。未清零的镇(街道)要立足实际情况,加大耕地撂荒整治力度,创新举措推动荒地变良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符合开春耕种条件的撂荒地及早翻耕,进行复耕抢种;对暂不能复耕的撂荒地尽快修复,有序推进,确保秋种复耕;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生产。

  第三阶段:督导巡查(5月1日至10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撂荒地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强化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的常态化监管。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5月10日至20日)。根据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总结,区农业农村局将对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进行检查核实,并汇总上报。并将撂荒地整治结果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举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xx年撂荒地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的指导、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负责日常工作。成立技术指导组,分别由区果业发展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区种子管理站牵头组建,对撂荒地统筹利用进行技术指导。各镇(街道)要成立专班,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用好激励约束。各镇(街道)要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对连续抛荒撂荒3年以上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组织恢复耕种。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镇(街道)年度考核,持续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提升重农抓粮积极性,有效遏制耕地撂荒,不断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四)提升服务水平。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五)开展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坚持将宣传引导作为推进撂荒地整治的重要基础保障,通过广播、微信、电视、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把整治撂荒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围绕撂荒地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挖掘总结典型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20xx年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19日前,将20xx年度撂荒地治理情况总结、20xx年工作方案和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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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计划

  20xx年4月中旬,各乡镇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镇、村、组干部,以村为单位,对照图斑,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乡镇为单位将附件表1、表2于4月25日上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办楼二号楼511室)。

  20xx年4月一5月,各乡镇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20xx年6-7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对撂荒地整治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结合卫星图斑,整治资料,实地查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20xx年9月底,各乡镇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20xx年12月中旬,各乡镇梳理总结全年整改落实情况,将乡镇撂荒地整改工作总结报送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指导并督促乡镇村组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逐户签字确认。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在全面摸清撂荒地底数的基础上,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形成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台账,为了及时掌握各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根据省市要求,4-5月份每周一12点前,各乡镇将表3、表4、表5上报县撂荒办。请各乡镇于4月中旬将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名单上报县撂荒办。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各乡镇村组要抢抓农时、因地制宜,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做到能种则种,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二)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件较差,各乡镇要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丘陵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地方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地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对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六)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当地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署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乡镇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今年年份特殊,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完成撂荒地整治工作,保证统筹利用撂荒地取得切实成效。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一)责任落实到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运用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乡镇要明确属地责任,重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包抓村组制度。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二)约束措施到位。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县撂荒办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组掌握各乡镇撂荒地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包抓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把耕地撂荒整治与年度考核和评优挂钩。

  (三)技术指导到位。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四)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7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xx〕1 号)、《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农领办通〔20xx〕13 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联动摸排。由乡人民政府统筹,根据区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图斑及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梳理疑似撂荒地图斑,组织乡国土所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指导各村开展全面摸排核查,建立撂荒地台账。正确识别季节性闲置耕地、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

  (二)进行分类整治。各村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对因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耕种、因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因灾损毁等原因造成撂荒的进行分类整治,通过委托种植、恢复地力等方式,抢抓农时季节恢复生产。

  (三)加快设施建设。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农田水利、机耕道、喷滴灌等基础设施。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的小型智能化、多功能、组合式农机机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四)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流转合同内容,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

  (五)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扶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和特色种养,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六)加强“两区”监管。各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纳入重点监管地块,规划种植目标作物,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强化“两区”保护,开展“两区”划定“回头看”,严禁改变“两区”生产功能,不得违规在“两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七)开展政策宣传。乡农业部门、各村要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做好耕地保护及利用。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及摸排(3月20日至4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及宣传发动。各村对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排查台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治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10至6月15)。各村根据撂荒地摸排情况,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辖区内的.撂荒地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中期评估(6月16日至6月30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国土所结合区自然资源部门卫星图片,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核实及中期评估,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中期提示、通报。

  第四阶段:查缺补漏(7月1日至11月15日)。各村结合秋冬种植,开展撂荒地查缺补漏、补植补种工作,采取用地养地相结合,推广绿肥种植,提高冬闲田土综合利用率。

  第五阶段:年度评价(11 月16日至12月15日)对撂荒地专项整治进行年终评估及绩效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级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各村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组织书记是撂荒地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撂荒地统筹利用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责任,任务细化到组到户,整治工作落实到田块、到农户。

  (三)强化督促指导。乡级组建工作组,对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村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跟踪问效。将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 年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分别于6月、11月进行两次评估,乡级根据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疑似撂荒地图斑及实地核查结果进行评估,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村由乡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五)强化定期调度。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及资料上报工作。排查整治期间实行月调度,于每月25日前上报《水城区果布戛乡20xx年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度表》及《水城区果布戛乡撂荒地排查台账》。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8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做好我镇涉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的思路,将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户,落实到地块,确保全镇3019亩的撂荒地块于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复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村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各村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立地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山区的山垅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确保在今年10月底之前全镇撂荒地全部复垦到位。(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

  (二)改善耕种条件。各村要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池塘、水沟进清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危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施,及时发布野猪危害信息,果断有效对野猪危害进行处置,确保能种能收。(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水利站、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各村)

  (三)强化装备支撑。针对丘陵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对适宜丘陵山区及特色农业生产的农机具购置给予不超过35%的中央补贴,对水稻机插、机烘等关键薄弱环节实施不超过20%的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政策。加快“智慧农机”服务模式,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农机服务主体首次在台帐内的撂荒耕地进行机耕作业面积100亩以上,经县区农机和农技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农机服务主体机耕作业补贴60元/亩。(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财政所、各村)

  (四)落实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

  (五)促进土地流转。建立镇、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减少耕地撂荒。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各村)

  (六)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撂荒地,有针对性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科技办、各村)

  三、工作计划

  (一)开展摸排,更新台账(20xx年3—4月)。各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村为单位,严格对照撂荒地信息台账(附后)进行全面摸排,将台账内撂荒地逐块落图落块到具体地块,并拍摄原貌图片,明确各地块复垦的小组、小组责任人、计划复垦主体和复垦期限,实行两道挂钩村责任人、计划复耕主体和复耕期限,实行领导挂钩和挂图作战,逐个消除撂荒地块。地块确定后要和自然资源部门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分地块注明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的,优先整治。对于台账外的撂荒地,各村一并全面摸排并报送,将根据复耕情况,结合实际,予以奖补。各村将台账内外最新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撂荒地信息台账,于4月1日前分别上报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全面复种(20xx年4—10月)。各村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撂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抢抓农时复垦播种,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做到应种尽种。各村要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动态更新撂荒地信息台账,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的6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全部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三)全面自查,落实补助(20xx年11—12月)。各村要严格对照台账和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各村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涵农综〔20xx〕36号)规定,开展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资金补助有关工作。11月底,各村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在各村自验的基础上,由镇农服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复核或聘请第三方对全镇撂荒地复耕地块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连敬慰书记担任组长,李泉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郑建铖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钩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郑建铖副镇长兼任。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撂荒问题整治成效缓慢的村进行通报约谈。压实镇、村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包抓制度,包片领导包抓村。各村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半月一督查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通报、年度实绩考核机制,各村支部书记每月在镇工作会议上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完成较好的村由镇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总评降一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镇纪委、效能办、督察办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掌握撂荒地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耕地撂荒复耕典型案例,于年底前至少报道1篇典型材料,共同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9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十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反馈,全镇撂荒地面积5765.23亩,撂荒地率较高。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确保粮食安全,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xx〕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xx〕20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精神(宁政办网传〔20xx〕3号),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面完成全镇5765.2亩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其中6月份前完成2824.93亩,7月至12月完成2940.27亩。

  三、工作计划

  1、宣传动员浓厚氛围(2月25日-3月15日)。各村要结合实际,全面进行动员安排,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镇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建立台账(3月15日-4月5日)。各村要及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3、集中整治形成合力(4月5日-10月底)。各村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1)通报摸底核查情况;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

  (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4、自查总结补缺补漏(11月1-11月15日)。各村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

  5、考核验收形成机制(11月16-11月30日)。整治结束后,镇政府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

  四、重点工作

  (一)改善生产条件,促进撂荒地复垦。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促进农户复垦积极性,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二)发展社会化服务,提高撂荒地复垦。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提高撂荒地复垦。

  (三)强化土地流转,合理高效管理土地。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玉米、小麦等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五)分类有序指导,推进撂荒地整改。各村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台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 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六)严格法律法规落实,发挥地力保护补贴作用。各村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以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镇农技站、镇自然资源所、镇经管站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由范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技站。

  (三)强化约束措施。镇纪委、农技站、经管站联合成立督导组,镇纪委书记为督查组组长,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与乡村治理相结合,遏制耕地撂荒。镇政府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作为村年终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四)强化技术指导。镇政府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镇村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比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强化追责问效。镇纪委牵头,镇农技站、经管站配合,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挂钩。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要约谈提醒,一直无法整改的要追责问责。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对遏制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摸后核、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方略,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书记负责的责任机制。将撂荒地情况摸清楚、核准确、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力争到20xx年7月底将全镇21个村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各村要根据方案要求,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方案内容,及时成立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面规划部署。要通过农村大喇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3月21日)。各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要深入田间地头,摸清本村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块登记造册。同时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和措施,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数据准确、计划明确、措施得当,为下一阶段的集中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集中治理阶段(3月22日至6月30日)。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科学谋划,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代管落实复耕复种任务。各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生产计划和具体措施,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四)自查总结(7月1日至7月10日)。各村对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社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五)考核及验收(7月11日至10月30日)。镇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根据作物季节采取阶段性验收。开展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开展晚秋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10月底前,完成所有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撂荒地治理。各村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或代耕代种。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成效。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二是对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复种,镇政府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等做法,集中连片,统一耕种或对外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地耕地条件。撂荒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把土地复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开展考核。镇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工作专班,实行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和包户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撂荒土地专项治理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村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的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治理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补充,逐步形成适合本镇撂荒地治理的办法。不断巩固治理成果。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11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镇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村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村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形成收回撂荒土地经营权的决定。收回的撂荒土地可优先安排给本村村民代耕;如无本村村民愿意代耕,另安排企业、合作社代耕;代耕收入及该耕地上的国家相关补贴归代耕者所有。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向农民讲清补贴目的,说明补贴范围。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对长年撂荒的耕地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不予补贴,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做到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按国家有关农机标准进行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各项工作,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探索耕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的农户,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其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由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亨镇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建办、等单位及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解决耕地撂荒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强化遏制耕地撂荒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推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辖区内解决耕地撂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镇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问题明查暗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经核实提供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大面积撂荒的村,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列入村书记年度绩效考核,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拋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12

  为切实抓好20xx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推进油菜扩种任务政策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根据巴区委农办〔20xx〕34号关于印发《巴州区20xx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要求,统筹粮食油料协调发展,多措并举提升产能。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扩种油菜对粮油供给的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一)坚持统筹推进,集中连片实施。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冬闲田(土)、幼龄果园、严格管控类耕地等扩种油菜。各村(居)要推行以组为单位整建制推进扩种,以优质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粮油示范点片为重点和载体集中连片实施,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示范带动实施。

  (二)坚持依靠科技,绿色生态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加强绿色“双减”高效技术模式集成示范,建设优质道地原料基地。创新技术推广模式,构建引进、示范、推广相协调,普通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的高效科技推广机制。

  (三)坚持精准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对扩种油菜耕地实施质量监测,跟踪耕地地力变化。加强扩种、轮作试点考核监督,压实村组两级落实责任。

  二、试点任务和实施区域

  全乡20xx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任务1200亩,其中扩种冬油菜200亩。主要开展以稻油轮作、油豆轮作、油玉轮作等为主要模式进行种植。按照粮油园区优先、示范点(片)倾斜的原则,将任务下达到各村(居)。各村(居)试点任务见附件1)。

  三、补贴对象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

  包括轮作、扩种油菜的农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助方式

  1.补助配套物资。对项目实施配套的油菜种子、农膜(网)、肥料、药物予以补助。

  2.补助重点示范。对新品种展示示范、集中育苗、新模式示范、新技术示范、病虫绿色防控新技术示范、新机械示范等予以补助。

  四、技术路径

  (一)油菜种子应当达到《NY414-2000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标准。

  (二)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水溶肥等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增施有机肥、缓施肥、微生物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减施化肥、 农药。

  (三)全面推行油菜免耕直播、宽窄行条栽等技术,积极示范无人机、农业机械播种、施肥、喷药、耕地以及收获等先进农机技术,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五、重点示范

  新机械示范( 200亩)。重点在板溪村,茅垭村,示范无人机播种、施肥、喷药和农业机械耕地、收获等,其余村(居)按照任务面积自行确定示范点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副乡长为组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关键问题的'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管理。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任务是约束性任务,乡财政所要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截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规范操作程序,发挥好补助资金的最大效益,充分调动扩种的积极性。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扩种油菜对维护国家稳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试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工作内容统筹研究部署,要根据下达的任务,按整村成片实施要求,将任务规划落实到户到田,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并于20xx年9月5日前将规划落实情况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强化技术服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制定耕地轮作扩种油菜试点技术要点,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试点区域落实好主要栽培技术,组织建好示范点(片);要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以统防统治替代分户防治,开展绿色高效生产,实现农药减量。大力推广 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水溶肥料等水肥一体化高 效利用技术,增施有机肥、缓释肥、微生物肥料,实现化肥减量。大力开展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各村(居)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技术标准指导好扩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好关键的技术措施。

  (四)强化检查督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耕地轮作扩种试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推动规划面积落实、示范点片建设落实、关键技术落实、指导服务落实。

  (五)强化宣传总结。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政策,引导广大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轮作扩种工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轮作扩种试点工作的探索,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11月8日前形成轮作扩种试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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