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时间:2024-08-02 08:29:42 林强 方案 我要投稿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通用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配送招标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通用10篇)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1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学校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2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3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文山市绿达蔬菜销售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03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5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及学校管理要求的提高,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绿色的食堂配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招标方案旨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或多家具备资质、经验丰富、服务优质的食材配送企业,为学校食堂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食材配送服务。

  二、招标范围与要求

  1.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粮油副食、调味品等食堂所需食材的采购、加工、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

  2. 质量要求: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新鲜、无污染、无过期、无变质。同时,鼓励提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高品质食材。

  3. 配送要求:需根据学校食堂的需求量和时间要求,准时、准量、准确地进行配送。配送车辆需干净卫生,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食材新鲜。

  4. 价格与结算:提供合理透明的价格体系,支持长期合作的价格优惠机制。结算方式灵活,可按周、月或学期结算。

  5. 服务保障: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食材质量问题实行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替代供应方案。

  三、招标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在学校官网、相关采购平台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要求、时间节点等信息。

  2. 资格预审: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能力、服务质量等相关资质和条件。

  3. 投标与评标:收集投标文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信誉等因素,选出中标候选人。

  4. 中标公示与合同签订: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监督与考核

  建立严格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定期对配送企业的食材质量、配送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6

  一、项目概述

  面对食堂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本招标方案旨在引入智慧化、定制化的配送服务模式,通过科技赋能,提升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学校食堂的多元化需求。

  二、招标特色与亮点

  1. 智慧化管理系统:要求配送企业具备先进的智慧化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监控食材库存、配送进度、质量追溯等信息,实现精细化管理。

  2. 定制化配送方案:根据学校食堂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种类、包装规格、配送时间等,满足特殊饮食需求(如清真、素食等)。

  3. 绿色环保包装: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减少环境污染,提升企业形象。

  4. 数据分析与预测: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学校食堂的历史需求数据进行挖掘分析,预测未来需求趋势,为食材采购和配送提供科学依据。

  三、招标流程与实施要点

  1. 需求调研与方案设计:在招标前,深入调研学校食堂的实际需求,与潜在投标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共同设计符合需求的配送方案。

  2. 技术评审与演示:在投标评审中,增加技术评审环节,要求投标企业展示其智慧化管理系统和定制化配送方案的实际应用效果。

  3. 培训与对接:中标后,组织双方团队进行培训和对接工作,确保智慧化管理系统与学校食堂现有系统无缝对接,定制化配送方案顺利实施。

  4. 持续优化与反馈:建立持续的优化与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学校食堂对配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优化配送方案和服务流程。

  四、总结与展望

  本招标方案通过引入智慧化、定制化的配送服务模式,旨在为学校食堂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个性化的配送服务。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创新,推动食堂配送行业的智能化升级和绿色发展。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7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及学校管理要求的日益严格,本食堂配送招标旨在引入一家具备高效供应链管理、严格食品安全控制及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供应商,为全校师生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餐饮服务。

  二、招标范围与要求

  1. 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海鲜、粮油、调料等全品类食材,需保证新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配送服务:提供定时、定点、定量的配送服务,确保食材准时、完整送达食堂,减少库存积压和损耗。

  3. 质量控制: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定期提供食材检测报告,确保食品安全无忧。

  4. 绿色环保:倡导绿色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使用可降解或循环再利用材料,共同推动环保事业。

  5. 价格合理:在保证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实现双方共赢。

  三、招标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学校官网、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信息,明确招标要求、时间节点及联系方式。

  2. 资格预审:收集投标企业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包括企业资质、经营业绩、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

  3. 招标文件发放与答疑:向通过预审的企业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线上或线下答疑会,解答投标疑问。

  4. 投标与开标:投标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组织公开开标,确保过程透明公正。

  5. 评标与定标: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价格、服务质量、企业实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企业。

  6. 合同签订: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四、后续管理与监督

  1. 定期评估: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配送效率等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持续符合招标要求。

  2. 反馈机制:建立师生反馈渠道,及时了解并处理师生对食材质量、口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师生反馈,与供应商共同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8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面对师生对餐饮服务的个性化需求日益增长,本食堂配送招标旨在引入一家能够运用智能化技术实现精准配送、提供定制化菜单的供应商,提升食堂服务品质和师生满意度。

  二、招标范围与要求

  1. 智能化配送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食材采购、库存管理、配送路径优化等环节的智能化管理,提高配送效率和准确性。

  2. 定制化菜单服务:根据师生口味偏好、营养需求等因素,提供多样化的定制化菜单选项,满足不同群体的餐饮需求。

  3. 健康饮食指导:结合营养学知识,为师生提供健康饮食建议,促进师生身体健康。

  4. 食材追溯与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可控;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国家标准。

  5. 紧急响应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应对突发情况,如食材短缺、食品安全事故等,确保食堂正常运营。

  三、招标流程(与方案一类似,但强调对智能化、定制化能力的考察)

  1. 发布招标公告:特别强调对智能化技术和定制化服务能力的需求。

  2. 资格预审:重点考察投标企业的.智能化技术应用能力和定制化服务经验。

  3. 招标文件发放与答疑:针对智能化、定制化服务进行详细解读和答疑。

  4. 投标与开标:评估投标方案中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定制化服务方案。

  5. 评标与定标:侧重考察投标企业的技术实力、服务创新能力和实际案例效果。

  6. 合同签订:明确双方在智能化、定制化服务方面的合作细节和期望目标。

  四、后续管理与监督(同样强调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和定制化服务的持续优化)

  1. 智能化系统运维:定期评估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果,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 定制化服务评估:收集师生对定制化菜单的反馈,不断调整和优化服务内容。

  3. 技术培训与支持: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智能化操作培训和定制化服务指导。

  4. 持续改进与创新:鼓励供应商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推动食堂配送服务的智能化、定制化进程。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9

  一、招标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食材配送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食堂配送招标方案。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食材配送供应商。

  二、招标项目与要求

  1. 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水果、调味品等食堂所需食材的配送服务。

  2. 配送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配送时间需根据食堂需求灵活调整,确保食材新鲜、及时到达。

  配送过程中需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减少食材损耗。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

  3. 投标人需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充足的配送能力,能够满足食堂的日常需求。

  4.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信誉良好。

  四、招标程序

  1. 发布招标公告:在企业官网或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要求、时间、地点等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查: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

  3. 发放招标文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详情、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

  4. 投标与开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方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5. 评标与定标: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公示中标结果。

  6.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方签订配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五、监督管理

  1. 招标方将定期对配送食材进行抽检,确保食材质量与安全。

  2. 招标方将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3. 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供应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堂配送招标方案 10

  一、招标概述

  本招标方案旨在为公司食堂寻找长期合作的食材配送伙伴,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保食材供应的稳定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二、招标范围与要求

  1. 招标范围:涵盖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所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主食、副食、调料等。

  2. 配送要求:

  食材必须来源可靠,质量上乘,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配送服务需准时、高效,确保食材按时送达食堂。

  配送过程中需做好温度控制,保持食材新鲜度。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 投标人需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强大的配送网络,能够覆盖招标方所在区域。

  3.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积极响应招标方的需求。

  四、招标流程

  1. 前期准备:招标方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项目、要求、标准等。

  2. 发布招标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标信息,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

  3. 投标报名: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方进行资格预审。

  4. 领取招标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了解详细招标要求。

  5.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6. 开标与评标:招标方组织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7. 公示与签约:公示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配送合同。

  五、其他事项

  1. 招标方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2. 投标人需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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