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时间:2023-07-06 14:04:03 秀雯 方案 我要投稿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通用11篇)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1

  1、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节日期间要严格公车使用的`规章制度,除值班应急工作可以动用公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封存管理。有特殊公务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

  2、严格遵守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加强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动用公车走亲访友、参加宴请、参与婚事、接送子女读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等。严禁公车私驾,非专职驾驶人员,尤其是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3、加强监督检查。端午期间市纪委将各单位的公车管理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4、市局各领导、主管公车办公室主任、各公车司机都是执行规定责任人,市局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公车管理办法,接受监督,凡违纪违规者严肃处理,责任自负。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2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执行,做到带班领导要坐班,值班人员按时上下班,值班期间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值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必须报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分局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时前向县局值班人员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县局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春节期间的`人员管理,确保工作日期间人员在岗在位。

  二、严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入库,机关车辆停放在县局大院内,分局车辆停放在分局院内。值班期间确因公务需要经批准可以派车,机关值班车辆由带班局长批准,需要增派车辆按用车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分局车辆需经分局长批准方可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不按规定停放公车。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和公车的管理与督查,县局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3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20xx年春运从2月xx日开始至3月xx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我处20xx年春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调配运力,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人流集散、水上交通有序,实现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满意的工作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

  三、工作措施

  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突出重点,狠抓安全,部门配合,整体作战,宣传监督,优质服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领导,我处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坚韧兼办主任,办公室设安监股。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春运工作组织管理,我处人员按联点制度,联系有关乡镇的水上交通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

  (二)落实运力安排

  据预测,20xx年春节经我县水路发送旅客约为2万/人次,各股(室)要督促有关乡镇作好运力安。今年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能参与春运期间水上运输的渡船在春运期间适航,要求各股室干部加强与有关乡镇沟通,督促渡工适当延长当班时间,确保乘客不发生滞留事件,x艘参运船舶要根据旅客的人数调整班次与时间,遇到xx方向旅客高峰时,签单员要及时向xx乡人民政府报告,调用xx方向的渡船参与渡运,既要保证旅客不滞留,也不能出现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其他乡镇的签单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到现场签单发航工作次数,确保辖区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有序。

  (三)落实安全措施

  以新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春运期间,突出安全措施的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源头管理,严格资格资质审验。春运启动前,

  凡本轮检查中证书不齐、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的渡口渡船一律保持停航状态,当地乡镇政府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既要杜绝这些不合格的船与人不得参加春运,同时其他人与船也不得从事载客运输。

  2、狠抓事前预防,不留隐患死角。

  一是各股(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客渡船签单员、渡工对客运船舶、码头以及配套设备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是各有关乡镇要加大辖区巡查频次,联合县直部门打击私设渡口和在渡口水域采砂等危及客运船舶航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对前段因在渡口水域违法采砂活动造成航道不适航的`渡口要先落实渡船停航,待有关责任单位将航道恢复适航状态后再恢复该渡口的渡运活动。

  四是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与所在村民委员会要成立水上交通“三品”检查小组,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实行开包检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3、强化巡航检查,保障运输安全。各股(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巡航检查要和视频监控室值班工作,掌握全县水上交通基本动态,严禁“三无”船舶和非法营运船舶参运,对超载船舶坚决予以分流卸载,并实施从重处罚。

  4、实施综合治理,优化春运环境。一是优化治安环境。各股(室)干部要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沟通,联合政法部门,强化码头等人员集中地区的`治安管理,坚决依法打击阻碍影响春运工作的违法团体和个人。二是保障水上交通畅通、有序。各股(室)干部要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水上交通各类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各客运船舶及渡口完善硬件设施,候船亭与客运船舶的客舱等旅客部位要保存整洁,救生衣(圈)、浮具等旅客要用的设施设备要做到干净可用。

  二是各客运船舶在旅客上船后要讲清文明乘渡的注意事项,在所有旅客穿(拿)好救生衣(浮具)后再开航。

  三是客运船舶应当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或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明码标价,制止各种乱涨价行为。四是进一步开展春运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五)完善应急预案

  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各客运船舶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提前做好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各股(室)干部要及时与有关乡镇沟通,要做好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上级指令能及时传达到各船舶、春运现场一线信息能及时反馈到我处。

  (六)加强春运宣传报道和督查

  各股(室)干部要认真收集情况,及时报处春运领导小组,同时还将春运工作中突出的人和事报办公室,并通过办公室和处领导审核后积极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推介。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4

  为顺利完成20xx年春运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市着力从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监管五个方面,全力做好20xx年公路、水路春运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xx年春运客流量预测

  据市春运办统计,去年春运的40天,全市共发送旅客xx人次,其中公路发送旅客xx万人次,铁路发送旅客xx万人次。由于市春运办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组织得力,铁路公路运输均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预计20xx年春运旅客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20xx年春运工作目标

  一是精心组织,保证运力充足,防止旅客滞留现象发生,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二是保证安全,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旅客提供诚信、文明、周到、舒适、卫生的运输服务;四是维护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五是文明执法,不发生“三乱”现象。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交通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运输保障小组、公路保障小组、维稳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力组织调配工作,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及时摸清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情况,制定周密的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全市将安排应急运力计划约x辆,共约xx个客位,主要疏运xx方向客流。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及时向上级春运办请求支援。当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或冰雪等自然灾害时,及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二)加强源头管理和市场监控。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春运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辆超载出站,严格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要求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客运站、超载车辆的驾驶员及所属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对各汽车客运站秩序维护,做好对“三品”的查堵和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各负其责,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防范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运输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特别是驾驶员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企业是安全主体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规、规章,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时驾驶,严禁超速、超载。夜间行使避开禁行路段。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春运价格政策,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春运价格涉及旅客和运输经营者切身利益,百姓关心、媒体关注,要切实抓紧抓好,保证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春运运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五)加强公路管理,确保运输畅通。

  公路部门要抓好公路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工作,春运前能完工的路段,要抢时间抓紧施工,尽快交付使用;对因不能在春运前完工而影响春运的要停止施工,清理路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要提前修复,保障完好畅通;同时,及早对全市道路的标志、标线以及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

  (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在春运期间各执法部门要确立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在执法中,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轻微违章行为实施教育放行;做到一般违章行为,依法纠正,暂扣有关牌、证尽快放行,不拖延时间;除无牌无证、报废车载客等危及安全和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外,其他一律不扣留车辆。

  (七)加强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广泛宣传我市在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编印报道春运中的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为做好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5

  为保障春运旅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的蔓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救治服务,确保各项救治工作及时到位。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统筹与组织协调。各单位也要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县卫生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配合,按照县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落实春运卫生保障工作。

  2.各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责任制,开设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负责春运期间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做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相关标本的采集。

  3.院前急救机构:县急救中心、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力量,配齐车载设施与急救药械,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最快时间内派出救护车辆开展现场救治与转运工作。

  4.县疾控中心:及时掌握各类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指导有关部门与单位落实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形成。

  5.卫生监督所:要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设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障准备工作,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急救车辆、药品、器械以及相关物品的'储备,建立春运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做到思想、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二)强化沟通协调

  县卫生局应急办要在春运期间主动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准确掌握信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落实相关卫生应急措施。县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也要加强配合,及早发现、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开展调查处置。

  (三)加强监测与报告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强化疫情监测,重点要做好以人禽流感、流感、流脑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强化疫情形势的研判,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早发现、早报告,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车站等重要交通部位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消除潜在隐患,做好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医护人员力量,开辟春运突发公共事件绿色通道,收治相关病例,同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春运医疗救治相关情况。院前急救机构要及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信息报卫生局应急办。

  (四)加强应急处置

  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救援、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工作的同时,做好伤情、病情、疫情信息统计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所要派出卫生监督员对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疾控中心要派出专业人员开展预防性消毒、疾病监测、环境卫生学评价和健康教育工作,在发现一些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开展病例隔离、密切接触者登记、医学观察、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四、严格工作责任

  春运卫生保障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6

  20xx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春节期间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往返等相对集中,是一年一度的客运高峰期,运输任务繁重,安全隐患问题随之也会相对突出。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各地监管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深入研究把握春运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养护、工程建设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交通运输系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排隐患、强整治、严查处、防事故、保安全”为原则,狠抓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春运及春节期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三、细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工作

  狠抓工作重点,始终盯紧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区客运、在建公路桥梁施工、公路危桥管养、超限治理、行业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精准监管,精准检查、严格执法,对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

  (一)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一是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旅游班线、城区客运为检查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等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安全带系扣情况审核关,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超载、超限营运、屏蔽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强化农村客运和重点旅游客运的线路、车辆、人员的安全评估,针对天气和路况,选派安全适任的车辆、人员担当运输经营任务。二是以防暴恐、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旅客滞留客运站为重点,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和管理,规范进站候车、乘车秩序,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三是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不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核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严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查车辆运行路线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一是水上运输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非客船载客、私自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以监督检查为重点,督促涉水镇渡口渡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等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春运、春节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员超载、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客渡船舶遵章守法渡运。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春运及春运期间公路、桥梁养护,特别是县(乡)道路、桥梁病害处治理,加强地灾、水毁、重点桥梁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因恶劣天气造成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对易出现险情的路段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力量。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抢通保畅,一时无法抢通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

  (四)切实加强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以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盲目赶工期的行为。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要重点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春节期间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高边坡、深基坑等高风险点位要设置围档,桥涵构造物应在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节后复工的'工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符合复工条件方可复工。

  (五)深入开展节前(春运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现场和基层一线为重点,开展春运前的安全大检查。深入企业、基层和生产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形成闭合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车辆、船舶,全面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对管制刀具、射钉枪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源头防控,严格依法依规对运输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要坚决查控在源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检措施,把措施落实到基层、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旅客实名购票乘车及身份查验制度,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捎货。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七)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力度。

  一是强化春运期间现场安全监管的同时,建立健全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各执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八)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寒冷干燥、恶劣天气频繁、客流骤增等多种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建立责任明晰、处置果断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

  一是认真制定应急运输预案,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制定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

  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在低温多雪天气下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公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反恐应急处置能力。预案范围内的人员、车辆、船舶、物资、设备要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xx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研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提前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春运和春节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中,恶劣天气频繁,交通运输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各所要针对这一特点,提前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要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抓手,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生产一线和岗位、人头。

  (三)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所要切实加强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所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上报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在春运结束后第二天上报春运工作总结至综合股。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7

  20xx年春运1月4日至2月25日,共40天,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力争20xx年春运“四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文浩任组长,人大主席杨宇、副镇长余泽同、陈君、交警中队长易辉为副组长,钱粮湖镇汽运公司、安监站、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城管所及各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站长徐金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进,督导检查,情况收集等工作。

  三、具体职责分工落实

  (一)各村、场、社居

  1.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制定上路执勤值班表,实名制上路维护交通秩序及其他安全突发事故,值班表于1月29日前上交春运安保工作办公室,确保执勤人员手机24小时通畅。

  2.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临水临崖断头路等要设立简易警示标识,确保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3.出现突发极端天气严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时,要备好工业盐,组织力量对主要交通路口及上下坡铲除冰雪,发生交通阻塞时组织人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通和救助。

  4.各单位在进出村(居)场,主要道路要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引导站,主要对回乡外地问路车辆的导示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无牌无证及酒架超员车辆进行劝返和临时交通阻塞的疏散。

  (二)城管

  要规范中心城区及分路口、三分店集镇街道摆摊设点行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占道摆摊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排好值班表,随时配合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对急、突发性事故的处置。

  (三)财政所

  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合交警部门预留交通事故备用金,一旦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无法立即拿出资金处置时,要及时使用备用金按要求妥善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备用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安监站

  1.对参与应急的各部门应急队伍进行协调,并配合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2.对相关部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不落实,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督促检查,遇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协调交警、消防、城管等部门到现场施救。

  (五)消防中队

  1.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备勤

  2.保持足够的抢险救援人员及装备,尤其是要将消防车保养维护好,备好足够水源,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六)农经服务中心

  要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路段(省、县、乡道)及华容河三个渡口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交通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配合钱粮湖汽运公司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七)钱粮湖汽运公司

  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春运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员、超速及酒后行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司乘人员应对旅客态度和气,劝导旅客文明乘车;注意卫生保持整洁,建立春节值班表,应对突发恶劣天气要有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各部门值班领导要亲临一线,协调解决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春运动太忙,发生紧急和突发事件时,要现场指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交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狠抓措施落实和责任倒查。各村(场)、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入手,抓紧、抓实、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强化督查,落实奖惩,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运期间,要全力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

  (三)规范执法行为。春运期间,发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应以批评、教育、纠正为主,但对重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道路交通相关执法部门要按照廉洁公正的执法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要规范用语,以平和的态度向驾驶人讲法律、讲危害。要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回应群众的正当诉求,切实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信息通报。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发生严重拥堵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xxxxxxx)消防站电话:xxxxxxx,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处置,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8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9

  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xx〕7号)及《中共泰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纪办〔xx〕3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专项工作(以下简称“停车场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长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及时整治到位;对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及实现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公共停车泊位50个。

  二、职责分工

  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合力做好辖区内停车场整治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和提升,具体落实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道路停车泊位100%设置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对需要纳入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城区公共空间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要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城区道路范围内违法设置停车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摸排率达到100%。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停车设施规划空间;规范利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率达到100%。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50个;严格对照20xx年问题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逐一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零反弹;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实地排查。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持续宣传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十个不”倡议,推动停车场经营者增强规范收费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查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配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对移交的需办理营业执照停车场名单进行核对,积极引导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停车场及时主动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馈。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机制建设,在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1.落实长效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规范化管理。

  2.完善闭环机制。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取证、核实、整改、反馈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畅通群众评价反馈渠道。

  (二)持续做好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1.加大宣传,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海报、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在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等手段,继续排查新增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强跟踪,确保整治工作实效。不定期对整改后的停车场进行抽查、暗访,防止回潮和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三)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强停车泊位,不断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坚持疏堵结合。坚持以改造提升为主,确需取缔的,应另行补充相应的停车泊位数量,确保现有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不减少。

  2.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公共停车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错峰停车,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设停车设施。采取增划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和新建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鼓励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待建土地、空闲厂区等闲置场所,依法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缓解停车困难。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进(7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职能部门在全面梳理、总结去年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新发现的问题,逐宗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

  (三)验收巩固(10月底)

  县住建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同时,建立健全停车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关“点题整治”工作。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清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进展迟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推动全县上下“一盘棋”开展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做好“点题整治”项目的宣传发布与政策解读。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收集和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每月通过信访、“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关台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群众满意率。

  (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双台账月报告制度,县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相应纪检监察室和市协调机制办公室,10月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县住建局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整治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已整改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10

  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全体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

  1、本园区设置有单元门禁系统,每户免费配备三张单元门禁感应卡。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业主的访客进出本园区,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或经秩序维护员登记后方能进入园区。

  3、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本园区,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业主车辆凭车辆管理卡进出园区,卡号与车牌号必须一致。若业主的车辆管理卡丢失或损坏,请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6、业主的访客车辆离开园区时,如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7、园区路面暂不设临时泊车位,为维护园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有车无位的业主车辆,园区内暂不考虑车辆停放区域,由业主自行在园区外解决。

  8、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进出本园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进入本园区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园区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2、访客车辆进入本园区后,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xxx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3吨以上的货车、16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园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护员员确认后方可驶入)。

  4、请勿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5、进入园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10公里/小时。进入园区的车辆请注意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园区内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禁止试车和随意鸣叫喇叭。请自觉接受秩序维护员和车管员的引导。

  7、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应主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理。

  8、保持车辆清洁,车辆无滴、漏油现象,不得在停车场内和园区道路上随意清洗车辆。

  9、访客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上。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驶入园区。

  10、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11、物业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xxx门或业主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场车位管理费、临时停车费和地面车位使用费,用于园区道路整修、停车场公共设施用电、清洁和设备维修等。

  春节期间车辆管理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实现“办证经营”、备案管理;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全部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车位应用尽用、充分利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陇南模式,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优服务,拓展地上地下停车资源,尽可能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市政府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的公共区域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收费经营的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

  四、促进规范管理

  (一)确定停车场行业经营服务条件

  1.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服务”增项的营业执照;

  2.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纳入政府定价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4.建筑配建停车场必须具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

  5.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以上手续后,申请向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合格后,予以备案,发放《陇南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四位数字(从0001开始)。

  备案所需材料:

  (1)经营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消防合格证明、收费依据等相关材料);

  (2)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3)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4)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强化停车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停车经营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应当在满足工作人员或本小区业主停放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或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所有人约定车辆错时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采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行联网管理;智慧停车平台为进行信息接驳的机动车停车场优先提供停车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智能化停车诱导等服务。对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可以自行负责管理运营,也可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实现智能化运营。

  (五)实行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停车场经营者和恶意逃费的驾驶人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停车场经营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培育优质的经营服务单位,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

  五、强化日常监管

  (一)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公共停车场,指为社会车辆停放提供经营服务的场所(包含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及特种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规范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公共停车场以及收费经营的专用停车场未备案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书面通知进行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泊位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收费泊位因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市政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对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时间及数量予以核实;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有妨害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罚款的处罚。未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体统筹、市级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规范停车场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停车收费发票(电子发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备案、道路内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公园、绿地、湿地等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将停车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的停车位行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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