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24 11:10:25 盛林 方案 我要投稿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精选23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领导参考决策,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精选23篇)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各村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已排查过的农村房屋安全性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不漏一户。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房屋安全情况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二)工作内容。以村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各村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前期摸排过的房屋)开展安全排查。

  (二)重点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重点整治。20XX年底前,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重点整治,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为单位直接同镇集镇办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报镇集镇办。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由镇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各村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七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组织排查力量,全面开展排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镇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各村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其中镇集镇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经站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社事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严把整改质量。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引导产权人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参与建设,住建部门将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住房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宣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总体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导则,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要与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确保区域全覆盖、排查无遗漏。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农村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自行组织,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网格长、网格员等,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详见附件表),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统筹村组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按照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规范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镇各相关办局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有关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各有关办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系统和行业监管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重点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工业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业务指导,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具体负责落实现场查勘和手机APP上传。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组做好排查整治,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部门分工。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本行业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负责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堡派出所组织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公共娱乐场所备案,以及从业人员、经营情况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利用农村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查处农村地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学校、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负责聘请1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单位。排查费用由镇统筹安排。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报送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机APP中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录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4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电〔20XX〕5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密电〔20XX〕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街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街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街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街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街、建设中心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学区管委会、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双桥中心卫生院、生态环境保护站、民政办、农技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经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学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宾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5

  根据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22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出: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查边整改,轻重缓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以建制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片(村)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安办等站所人员作为排查主体,结合脱贫攻坚已有数据,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辖区行政村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认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认定同步开展。

  1.排查的对象。一是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围。对辖区内所有未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评定(鉴定)。房屋安全评定(鉴定)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鉴定、改造对象认定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XX〕97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依据《农村房屋安全评定表》(附后)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A、B、C、D级)评估。评定意见一致的,以一致意见为评定结论;评定意见不一致或情况复杂难以评定的,可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评定表,采集一处房屋照片,再按照评定表内容填写《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户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确保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全覆盖。

  已于20XX-20XX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统一排查评定(鉴定)且资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评定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其他途径实现住房安全保障认定表》三张表完善的)可不再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评定(鉴定),但必须将《评定表》收集到村专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评定资料遗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评定(鉴定)又因暴雨、地质灾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再次排查评定(鉴定)。

  (二)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村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强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镇级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级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强化农村房屋设计和风貌,加强建筑工匠培训宣传力度,注重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村房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责任分工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紧压实各站所、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镇安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经营房屋安全管理、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传统村落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张杰为组长,王斌、赵倩、吴庆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主动靠前服务。镇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强化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四)增强宣传引导。各村、站所、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村要第一时间向各站所、部门汇报,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自20XX年12月起,每半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益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益政办电【20XX】4号)、《赫山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益赫政办函【20XX】3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房屋倒塌的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农村房屋不发生倒塌等事故,千方百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工作任务

  1.排查范围。对全镇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行政村、社区和下辖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房屋),独立工矿企业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排查范围,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纳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手机APP。

  2.排查重点。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3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和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和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农村危险房屋,要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3.排查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镇农村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和医院、学校、村级公共建筑、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农村房屋的安全性排查。

  4.排查程序。充分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镇政府和行政村(社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将初步判定为C、D级的房屋形成台帐后上报区工作专班;区人民政府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行业监管范围内产权人(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农村防火规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

  5.排查内容。具体排查内容为:

  (1)对房屋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外墙、大角、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有无脱落,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有无防护措施山体是否存在裂缝、沉降、倾斜,或者变形等。

  (2)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是否有渗漏水现象,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4)房屋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要全面排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日常监测措施,是否采取可靠措施排除隐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是否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进行妥善防护、准备拆除等。

  四、鉴定标准和依据

  鉴定等级划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XX)的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五、整治要求

  (一)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维修方案并告知公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等级、分类别及时认真制定整治台账和整治维修方案,并及时在有关媒体、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布相关信息。特别是对鉴定出来的C、D级危房,要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类推进实施。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产权明确的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各产权责任单位要果断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鉴定为C、D级农村自建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和监测,确保人不住危房。全镇要按照上级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要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应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有章可循。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下沉监管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承担。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制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平。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进空心房中的危房拆除力度。

  六、排查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分类分级排查(20XX年12月—20XX年6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优先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房和人员密集、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严重的危险房屋,到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危险房屋的排查建档工作。对于其他农房的排查工作要整村整组开展排查,不漏一栋,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隐患鉴定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对排查出的经营性住房有安全隐患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产权人(使用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排查出的其他房屋,要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力争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沧水铺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直驻镇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基层政府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党建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负责指导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文化)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院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卫健)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审判机关负责对涉诉案件依法立案、审判、执行,对需要改进的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司法所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化解;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信访)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处理;农电站和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及时断水断电。各部门、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相应范围内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房屋的调查、巡查、排查。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要督促相关房屋产权人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农村危险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国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张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各行业部门和行政村(社区)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位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7

  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均属本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安全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准确掌握房屋安全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房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到底、全面无漏、详实可靠,通过检查,彻底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及危险房屋形成、变迁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安全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现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暂时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既要组织好大规模的房屋安全检查,也要加强平时对危险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据本次检查的情况,安排部署治理隐患工作。对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要组织产权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采取切实措施,重点防范、重点监控、重点治理,明确责任,限定期限,坚决消除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8

  根据《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

  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排查房屋进行安全性初步判断,对初判认定存在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及时协调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要依据《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必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整治。

  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三、排查方式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定期巡检制度,设立巡检专班,每半年至少巡检一次。及时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县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核查,督促各乡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时限

  (一)重点整治。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县直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由产权人(或使用人)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落细具体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则,要逐项明确责任人、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时限,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二)定期上报。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每周三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乡建科)。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行政村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纪律。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要切实将具体问题排查出来,将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后扔出现漏洞,应整治未整治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9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

  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

  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后港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衍栋

  副组长:董志伟、王清、蔡晓波、程卫华、石勇、吴晓春、董文波、王图标、吴能平(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局长)

  成员: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人、朱文良、徐帅、邹茂元、余序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董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镇负总责,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以建制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对零报告的建制村须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并形成专项实施方案。镇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后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镇农林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整治有关工作;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文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以及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后港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统筹现有相关资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镇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要求,协助各村(居)委会、林杨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

  (三)加强综合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村(居)委会、林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林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加快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元月10日前将纳入销号管理重点整治台账报送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XX年12月起,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1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结合全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初步排查情况,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就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排查防范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础上,重点就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更 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 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压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 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发挥现有的安康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作用,统筹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各县区制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跨区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 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将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列入本级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县区政府主要负责 同志牵头抓总,承担辖区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各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全 市各县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辖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县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安康银保监分局和各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向各县区政府提供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相关情况。县区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确保应排尽排、重点突出。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夯实基础工作。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县区每季度将逾期贷款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 90 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 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按季度向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送。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县区要聚焦辖区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县区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 10 日前报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罗晓,电话:xxx,邮箱:xxx。

  三、防范化解措施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理性投资,回归主业,严禁逃废债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 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银保监分局要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企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二)发挥银行债委会作用。要强化债委会机制的指导作用, 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会商,开展联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每季度更新债委会信息,动态掌握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 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安康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 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市发改委 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对市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设立县区分支机构,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五)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 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 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市发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六)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 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协调本级人民法院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夯实责任。切实强化安康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xx-20xx 年),之后视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紧密配合,强化协作。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 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 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相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 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3

  为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从6月份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市安委会通知要求,全面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前阶段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检查范围

  检查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主校区、分校区和实训实践基地。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宿舍、食堂、校舍建筑、校车、体育设施、特种设备、"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实验实训场所、危化品存放使用处置等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落实师生安全教育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情况,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排查整治情况;宿舍、食堂全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落实情况;

  (二)重点检查校舍建筑是否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否改变结构布局和使用功能,是否妥善处置危旧房屋;

  (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落实情况,特别是要严查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未按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服务公司未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校内是否存在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五)体育运动设施硬件建设是否符合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现行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要求,是否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是否制定使用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六)特种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检修;

  (七)在建工程是否设置施工警戒范围、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施工车辆是否限时进出和限定路线;

  (八)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九)危化品存放、使用和处置是否合法合规。

  五、检查方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要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要100%建立台账,100%制订整改方案,100%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进行挂牌督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我局将对各地安全大检查进行督查、抽查。

  六、工作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时间自6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学校自查、教育部门督查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6月至9月中旬)。以推进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确保厦门会晤期间学校安全稳定为主要目标,重点检查各地各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隐患,制定落实管控措施。①全面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地各校要细化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学校开展安全排查,切实做到全覆盖。②学校自查上报(8月15日前)。各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隐患自查自报,并将风险清单和隐患台帐等及时上报。③教育主管部门督查(9月10日前)。我局将对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抽查学校。

  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为主要目标。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部位,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加强安全工作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我市学校安全形势平稳。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为主要目标。各地各校要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等重点领域,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应急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厦门会议、十九大会议期间学校如果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2起死亡1人或一次死亡2人以上责任事故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实施约谈警示。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各学校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每个阶段结束前10日内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和填报《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第三个阶段末期,要报送整个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汇总整个大检查数据。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4

  一、高度重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往往以高额回报做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危害性极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企业、组织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而且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本行业的非法集资引发的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果断处置,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确保全市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二、排查范围

  2008年9月——2009年3月,在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驻银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独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房地产、林业、典当拍卖寄卖、商品物流等行业;联营入股、项目开发、互联网、传销等多发形式。

  (一)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涉嫌非法集资的8类广告。

  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2、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

  3、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

  4、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5、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6、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体育之外的发行活动。

  7、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

  8、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广告特征,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的查处力度;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住房保障局、国资委、建设局、农牧局、环保局、国土局、经委、财政局、文广局、城管局以及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等各主管部门要对涉及本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彻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通过辖区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要摸清全市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同时,对潜在的非法集资案件和线索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摸清风险底数,防患于未然。

  三、排查时间安排

  风险排查分为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和督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08年9月——10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的有关精神,制定全面、具体、细致的排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职责,狠抓实施,确保不留死角。自查方案务必于10月10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自查总结阶段(2008年10月底前)。

  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自查,要全面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集资数额、参与人数、风险状况、危害程度等情况,提出处置意见,规划下一阶段排查方案,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非法集资项目名称和涉及单位(个人)名称;涉案金额、涉及行业和地区、参与人数;针对已发生案件采取的处置预案;具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线索、条目及处置预案;下一阶段排查方案。自查报告应于10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督查阶段(2008年11月底前)。

  根据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自查情况,x市查处认定取缔非法集资协调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因工作疏漏、措施不力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迎检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3月)。

  接受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督查组的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对排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维护全市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成立“x市查处认定取缔非法集资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协调全市的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部门职责范围和“谁准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涉及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非法集资信息报告及处置善后等工作,逐步形成各成员单位既协调联动、合理处置,又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会议的工作职责。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联络协调、案件报告、信息反馈、工作督办、落实案件查处等工作。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按季召开,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地区、本行业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防控非法集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及时向x市查处认定取缔非法集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查处、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情况。在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和隐患,要按照“打早、打小,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指导思想,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防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风险意识,力争从源头上制止非法集资活动。

  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应重在治本,着眼预防,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可以编印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知识手册,在公开媒体上开辟专栏等,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投资消费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制意识,提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抵制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融资渠道,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活动滋生的土壤,压缩非法金融活动生存的空间。自本实施方案之日起,凡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涉嫌非法集资的商业广告,禁止在全市各种媒体刊登、宣传。如有疑似非法集资的广告(包括软广告),难以认定的,须事先报x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突出重点,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要果断采取措施,控制涉案人员和资产,依法妥善处置。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防止极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征兆,迅速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劝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善后工作,明确债权登记部门,清理债权债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清偿工作,尽量减少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构建安全风险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除风险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风险管控的范围覆盖全县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特别是用电线路维护检修及老化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和防汛、防雷电(含建筑物防雷装置)等措施情况;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并及时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等。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乱设摊点、交通秩序等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游商游贩、店铺无出售“三无”食品等情况,网吧设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提示语,不存在接纳未成年学生情况。

  (三)上下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外出游玩、节假日往返学校途中搭乘“三无车辆”、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四)校园运动设施。确保校园运动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值班教师课间要履行职责,对校园进行巡查,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学生安全,并有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

  (五)建筑施工工地及校舍安全。学校维修工程、校园建设等大型新建、改扩建项目,其施工工地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绳。塔吊、脚手架、模板支撑要牢固。加强楼梯及护栏、围墙、大门、护坡(坎),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校舍隐患排除。

  (六)危化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要规范,记录台账要齐全,账物要相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要规范,要落实“五双”要求,危化品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置、存放。

  (七)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不能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机房注重通风,备有干粉灭火器。机房内要整洁,不得有杂物堆放。

  (八)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食材采购管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出售明令禁止的食品。教育引导学生不带零食到学校,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对学校用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食堂用水达标,全面保障学生饮用水安全。

  (九)传染病防控。加强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晨检、午检制度,各班级晨检、午检情况按规定报送学校,有疑似疫情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因病追踪、疫情报告、与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动等机制。

  (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认真贯彻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控联防机制,在池塘、水库、水窖、沟、渠、坑洼等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在每年的4—10月加强预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家庭监管责任,确保学生不私自到危险水域洗澡、戏水、游泳。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分级推进本区域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管控工作,同时分级确定本区域内风险管控试点学校,及时总结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各学校承担和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一)科学组织预测。针对学校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性特点,深刻吸取并反思各类安全事故教训,采取调研商谈、第三方参与、专家讨论等形式,自下而上、举一反三地分析事故原因,找准安全风险,实施超前预警,并建立安全管理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两个工作台账。

  1.学校预判。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以及参考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对排查和预判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水电气、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传染病、坍塌、高空坠落、踩踏、暴力、自杀等危险因素和其它危害因素),并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标注(A级为最高,依次降低),并分别对应用“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为最高级,依次降低)进行标识。

  2.系统预判。各乡镇中心学校结合区域内学校(直属学校根据自己学校)预判情况,针对本学校、本区域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本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本学校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二)风险分级管控。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到学校的各个管控层级(学校、科处室、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风险评估措施、责任落实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师生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所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发放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风险危害因素、可能出现的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警)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急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置、应急设施和撤离通道等进行逐一告知。

  3.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的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可以与学校巡护队或护校队合并),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5.“一校一册”。学校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联系号码等,形成“一校一册”。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系统完善“一校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在本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实际科学制订《xxx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实现安全风险网格化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大力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等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被动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管控松散引发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此项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6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及公安部、教育部有关部署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及省“两办”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严做实做细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学校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以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止校园及周边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切实保障校园平安有序和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全校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全面实现校园管控“六个100%”目标。

  1.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100%。

  2.保安员配比达标及持证上岗100%。学校应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配备保安员,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

  3.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管控100%。全面排查掌握校园内部及周边高危人员底数,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或在周边制造事端。

  4.校园及周边护学力量覆盖100%。学校落实保安员、教师、家长三支护学力量。

  5.校园监控安装接入率100%。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全面接入公安机关或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学校门口公安治安探头全面覆盖。

  三、工作措施

  1.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学校要会同兰陵派出所按照常教安〔2017〕1号文件《学校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指南》九类199条以及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学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做到“五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人双锁、双本帐)、“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完善)、“两清”(标识清楚、数量清楚),确保不发生事故和案件;同时积极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76号)要求,开展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公安部门要依法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健全安全应急机制。

  2.全面开展涉校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查找治安、消防、校车、交通、食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防控薄弱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学校要加强对出租场所的安全监管,加强出租场所的治安、消防管理,督促承租方依法使用场所,防止承租方利用出租场地从事违法行为、从事影响学校安全的行为、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详细的基础台帐,实行一校一表、一校一策,倒排时序进度,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3.全面提升校园安保力量。学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专职保安员和相应的防卫器械、应急处突装备。

  4.严格校园出入口管理制度。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和登记查验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接送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得入校,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由安保力量或老师陪同。在上学、放学人员集中的时段,组织校园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及门前区域的巡查守护,维护好治安秩序。

  5.深化校园技防系统建设。学校要积极完善校园技防系统,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周界报警或电子围栏设施,视频监控做到重要部位全覆盖、无死角。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必须接入公安机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连接畅通。

  6.强化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学校全面细致开展校内外涉校矛盾纠纷排查,排查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教职员工中精神异常失常人员,通过疏导、化解和教育,做好稳控工作。

  7.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学校应当积极组建教师护校队、家长护学队,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反恐防暴防突发事件演练。

  四、实施步骤

  学校要坚持上下联动、内外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初)。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事端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排查出来;学校与属地派出所要积极协作,按照“一校一表”要求,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台帐全、底数清、情况明,“一校一表”学校与派出所各留一份,此表将作为下一步检查重点。

  (二)立项攻坚阶段(8月初至10月)。对排查梳理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防发生恶性伤害案件。按照边查边改、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解决。一类是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9月1日开学前必须整改到位;二类是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强化整改前的安全保障措施;三类是无法整改的,学校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配合解决,坚决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

  (三)巩固发展阶段(11月至12月)。把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确定的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化解的问题和隐患要紧盯不放、推进解决。

  五、工作要求

  光华学校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的重要行动,是推进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的重大举措,学校要积极落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各项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完成好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学校要成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单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岗位,做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去管,有人负责。

  (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紧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目标,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分析研判校园内部及边安全稳定隐患风险,落实整改措施,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联动机制。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7

  一、检查目的

  为督促辖区担保公司加强基础管理,完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消除案件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理和防范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二)检查范围: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之日起至xx年xx月底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部分担保业务(抽查)开展情况和注册资本金、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两金提取、担保额度、对外投资比例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两金提取、担保额度、对外投资比例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风险管理制度。检查是否设立了风险管理的专门部门,制定并实施识别、监测和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方法;检查是否涵盖担保机构各项业务等。

  2、授权授信制度。检查是否建立担保业务分级授权制,是否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办理担保业务行为。

  3、岗位职责制度。检查是否具有岗位职责;是否实行担保业务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4、风险防范机制。检查是否建立了担保业务风险防范机制和不良担保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落实情况如何。

  (二)担保公司业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业务管理制度。检查是否有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制度,是否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2、业务范围。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有偏离主业现象及从事非法借贷、非法集资或吸收存款、违规违法放贷、非法理财、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3、经营行为。业务开展是否规范操作;是否有不正当竟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两金”;担保额度是否按规定放大倍数;对外投资是否超比例。

  (三)担保公司高管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是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比例从事银行和担保业务的专业人员;是否具有担保从业资格证。

  (四)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情况

  检查注册资本金是否足额到位;是否按规定比例交存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比例进行投资;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虚假出资和其他违规的现象。

  五、检查方式

  风险排查由金融办、银监局组成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检查要求

  (一)各担保公司要重视这次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并提供检查资料,要明确专人负责,提供现场检查用的办公场所等。

  (二)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七、检查依据

  (一)《xx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其他法律、法规。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8

  为全面落实市、区关于做好20xx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确保20xx年国庆和中秋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国庆和中秋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非法聚集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大规模到市、区集体上访,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双节期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做好20xx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泽奎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安全稳定科,具体牵头负责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各科室、各委属单位按职分工,各司其职,及时互通情况,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严密校园政治安全防范。

  一是高度重视,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在重大敏感节点期间策划、煽动“街头政治”运动。

  二是假期期间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各类庆祝活动,严防非法组织在重大敏感节点进入校园进行反宣滋扰、捣乱破坏等活动。

  三是切实管控好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论坛讲座申报审批、全程监控制度,深入排查清缴涉政治类有害书籍和反宣品。

  四是严控网络安全,节假日期间,学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确需运行的必须落实专人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

  (二)细化师生节假日安全教育。

  一是各学校在节前和放假期间,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疫情防控、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教育工作。

  二是放假前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安全提醒,向家长告知放假安排、安全管理事宜,强化家校联络渠道,教育引导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三是节日期间各校需安排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点名,并提出小长假期间安全防范要求。

  (三)夯实节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

  一是各校在节前需全面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及校舍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节假日期间学校有维修项目和在建工程的,必须向区教育服务中心报备,确保施工期间有专人值守,保障施工安全。

  二是放假期间要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对校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要安排专人管理养护。

  三是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减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以及传染病的发生。

  四是强化校园入口关管理,严格验明身份,非学校相关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校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入口安全。

  五是强化校车管理。节假日期间,各幼儿园要必须对校车进行全面封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及涉校矛盾纠纷防范化解。

  一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的重点人员监管,建立台账全面掌控。对于校内重点人员学校需建立专班工作组,确保节假日期间不脱管不失联。对于校园周边重点人员,学校需积极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管控。

  二是加强对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节前对本校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性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化解。

  三是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做到思想上督导、生活上解困、行动上管控,严防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国庆中秋节放假前,各校要加强学生离校安全教育,提醒他们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

  二是要做好小长假期间后勤保障工作,落实专人对未离校师生进行管理,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或提前返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别要做好重点地区返校学生的健康管理和关心服务工作)。

  三是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学校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出游、参与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六)强化应急处置,严格值班值守。

  一是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期间应急处置预案,放假前要根据预案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及校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七)强化督查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我委将开展节前校园安全稳定专项督查,在放假期间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值班值守情况开展电话抽查和明查暗访。对无人值守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全区通报并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中小学安全管理考核。对发生重大案(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教育系统国庆中秋期间,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机关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加强组织推动和督导检查。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机制,国庆中秋期间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报告(66221221)、1小时内书面报告,确保快速反应及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误报。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肃问责的要求,强化和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为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教育领域安全风险,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以安全稳定为主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强化常规管理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丁红国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此次在我校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主要是排查整改我校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不注重细节管理等问题,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更加注重细节管理,全面提升学校防范、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降低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和人数,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的事件和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

  五、整治重点内容:

  1、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食堂、图书室、会议室、厕所、校园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每月一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治安防控和值班工作,校门口要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严格实行人车分流,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检查学校供水设施是否安全,电器设施和电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检查学校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是否有地震、消防、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情况。

  10、做好特殊学生排查登记工作,对全校学生进行特异体质和心理疾患排摸。

  六、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从20xx年5月20日到10月10日结束,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来安排部署。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0日至24日)。根据《吴江区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5日至30日)。各班结合学校的安排对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列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1日至20日)。根据排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杜绝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落实到人,落实到岗,绝不能留有死角,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对存在的隐患要紧盯不放,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直到彻底解决、严禁因隐患整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注重结合,整体推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师生安全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整体推进,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0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全面靠实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构建有效管用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体系,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和源头防控,建立健全市、区县、学校三级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学校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基点转移到预测、预警、预防上来,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群防群治、科学预防,推动形成学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局面,努力减少和遏制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切实维护学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安全有序,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学校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扭住“安全第一、防范在先”这个牛鼻子,将预防、预测、预警作为安全管理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一以贯之,持之以恒。

  (二)抓早抓小、突出重点。坚持将问题隐患发现在初期,解决在萌芽,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结合学校所在地域特点、气候变化、行业规律,紧盯高坠、交通事故、溺水、一氧化碳中毒、校园欺凌等重点风险点,确保关注到位,措施得力。

  (三)家校共育、全员参与。搭建家校共育平台,构建和谐家校关系,促进家校交流通畅、平等合作、相互尊重、优势互补,形成目标一致、齐抓共管、相辅相成的教育合力和叠加效应。

  (四)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充分调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组织、校园社团、家委会、学生会等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确保校内管理与校外治理同部署、齐推进,确保措施具体,发力精准。

  四、重点任务

  防范和化解中小学安全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及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将此列入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施策发力,坚守堡垒,筑牢防线。

  (一)开展“有话好好说”家校互动共育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家校协作机制,完善班级、年级和校级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作用,依托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活动,建立家校互动纽带。督促和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引导和帮助家长全方位参与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形成家校合育、齐抓共管、相辅相成的教育合力。

  2.聚焦家庭教育短板,深入开展“智慧父母大讲堂”、“家校共育大课堂”、“家教知识大学堂”、“家庭美德大展堂”、“文明新风大颂堂”等活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增强家庭教育本领,转变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引导家长日常多陪护孩子,多倾听孩子心声,及时掌握孩子情绪变化和异常行为,出现问题时与孩子心平气和、平等对话交流,科学、理性、友爱地对待孩子、教育孩子。

  3.加大家校沟通力度,重点做好开学前后、考试前后、假期前后等重点时段及起始年级、毕业年级、青春期等关键阶段的家校沟通,不断提高家校合育的实效;全面实行定期家访制度,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定期开展家访,全面、深度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家庭情况,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有针对性地对家长提出建设性的教育意见,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4.进一步明确家长监护职责,经常性提醒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责任,确保学生安全管理无缝衔接,安全责任不留空白。

  5.鼓励和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广泛开展适合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牵头单位:基教一处、成职教中心,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二)开展“呵护温暖心灵”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

  1.健全完善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干预机构的三级学生心理问题疏导干预机制,重点对遭受欺凌、家庭不完整、家庭不和谐、过度内向、争强好胜的学生和留守、流动及残疾学生等给予关注,对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及时启动心理干预机制,适时进行心理追踪疏导。对已经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建议家长到专业机构进行矫正治疗。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要建立与当地医院的合作机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

  2.建立具体详实的心理健康档案,以开学集中普查和分阶段动态摸排的方式,集中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建立重点时段和特殊群体的心理关爱机制,在中考、高考、期中、期末考试前后和新生入学、严重错误被发现、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时间节点,以及经历心理痛苦、存在心理创伤的学生,主动提供心理服务,给予有温度的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提升学生对待挫折和困难的能力。

  3.充分发挥兰老师热线平台作用,每学期开展一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做好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协同检察机关建设好市、县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心理干预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和心理排查疏导,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基教一处、成职教中心,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三)开展“无欺凌校园”和“友善班级”创建专项行动

  1.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依据《兰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完善预防和处置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

  2.建立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欺凌暴力线索排摸工作队伍,随时排摸,力争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组织开展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回头看”,从组织领导、机构设立、责任落实、线索摸排、问题处置等方面,全面查缺补漏。对于发现的校园欺凌,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理流程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认定并根据欺凌情节进行处理,同时要积极协调宣传、网信部门做好舆情监管,坚决防止形成网络炒作热点。

  3.组织开展“无欺凌校园”和“友善班级”创建活动,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警示教育,要联合辖区派出所排查收缴管制刀具,重点做好寄宿制学校、职业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督学要将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纳入挂牌督办内容。

  (牵头单位:市校安办、思政处、督导室,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四)开展“安全你我他、师生家长共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方式方法,着力形成班逐人排查、校逐班排查、县逐校排查、市逐县排查的逐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2.完善“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督查”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学校教职工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岗位,每日对自己的网格范围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登记,学校分管领导每周对学校重点隐患部位及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学校主要领导每月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教育行政部门每季度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逐步完善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预判能力。

  3.组织开展“安全你我他、师生家长共排查”专题活动,要在3月到12月期间,集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食品卫生、取暖消防、交通校车、“三防”建设、校园周边、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等安全隐患线索,以及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拉网式、全覆盖、无盲区的排查,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人员发现隐患、排查隐患、举报隐患、反映问题,多渠道收集信息。

  4.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和挂账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要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并列出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化解的方式方法,不留死角、不漏一个,真正做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整改彻底,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牵头单位:市校安办、思政处、保健所、基建办、装备办,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五)开展安全教育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把知晓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基本防护技能、爱护和珍惜生命做为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提高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要全面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符合本校特点的安全教育,按要求开足安全课程,保证课程质量。

  2.开展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充分利用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网络平台,确保参与率和知晓率。

  3.拓宽和创新安全教育形式,邀请法制副校长、专家学者围绕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心理健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加强安全应急演练,把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汛防火、防校园伤害作为重点,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演练,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能力。

  5.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安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保护生命,认识生命之珍贵,感受生命之美好,积聚生命之力量,绽放生命之光芒,营造健康舒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牵头单位:市校安办、基教一处,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六)开展多方联动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1.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以持续推进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强化部门职责落实,形成共管共治、联防联动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协同公安部门加强护学岗,加大上下学治安防控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群体性安全事故。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协同交管部门不断完善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校车所有人和驾乘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建设和规范校园周边交通警示标识及斑马线、减速带、信号灯等安全设施。

  3.强化校园周边经营环境治理,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专项治理,重点在防反弹上想办法、出实招。强化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治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校园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力度,强化校园周边商铺“三无食品”的清理收缴;强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协同文广部门加大校园周边音像店、书店、网吧的监督检查,定期核查清理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书籍、印刷品、软件游戏及危险玩具,重点打击网吧容留未成年上网现象。

  (牵头单位:市校园办,实施单位:各区县校园办、各级各类学校)

  (七)开展夏秋季节防溺水专项行动

  学校要协调社区(村社)、街道(乡镇)加大对区域内河流、涝坝、水库等水源地安全防护治理,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护栏。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让防溺水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让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熟知溺水危害性,坚决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防溺水安全管理“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牵头单位:市校安办、思政处,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八)开展中小学生减负整治专项行动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减负三十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牵头单位:基教一处、基教二处、成教处,实施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1月底)。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强化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单位)也要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有效推进。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2月)。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凝练亮点,寻找不足,固化工作成效,构建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和化解学校安全风险专项行动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责任大,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组建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对照国家和省上关于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方案中的任务要求,进一步靠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理清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各相关处室(单位)要于每月底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推进及督查情况,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1

  为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安口学区决定在全学区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常规化管理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安口学区各小学、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4月30日)

  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及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如:“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安全问责制度、安全警示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日检查周通报制度、值班巡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学生路队护送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二)安全风险隐患点排查。各学校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取暖消防、校内外交通安全、电气设施、安防、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特殊学生群体关注帮扶干预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摸,建立安全台账。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档案,逐一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涉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村委进行衔接整改,并做好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严防三轮车、超员车辆及“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完善家校警护学机制,上下学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家校护学组的校长、值周员、家委会人员要到位,并邀请交警参与几次,严防因课后延时服务集中放学出现的交通监管漏洞。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在建工地、消防、食品、卫生、交通、危化品、校园周边等各个方面安全,随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并定期对整改“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无漏洞。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开展学校现有的信访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尽可能的在学校层面化解;平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搜集活动,通过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师生家长无记名调查问卷、设立班级观察员等途径全面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线索,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留守儿童、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的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组织开展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对涉及师生有关矛盾纠纷必须提前掌握,第一时间介入化解,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时机,随时沟通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和校外动态,及时查找可能引发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防止校园欺凌及暴力事件发生。

  (五)全面的师生安全教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季节特点、特殊时段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强化日常安全防范教育,并积极完成安全教育平台任务。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强化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二是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把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水灾、防火灾、防校园伤害等作为重点,通过综合演练与专项演练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在考试前后和新学期开学、严重错误被发现、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时间节点,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干预机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化解学生不良情绪,解决心理问题。四是通过主题实践、劳动实践、学雷锋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五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学生日常教育,帮助师生了解电信诈骗、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掌握电信诈骗的分类、危害和应对措施等知识,定期推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提高师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甄别抵制能力。

  (六)家校互动共育活动。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网络、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与家长实时沟通,持续向家长推送安全教育知识,督促家长履行未成年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帮扶制度。每学期初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及各类问题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实行一对一帮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予以关爱和帮助。针对留守儿童放学后无人监管的实际困难,各学校按要求开展好课后服务,指派专门老师,组织游戏活动,丰富课后生活。

  (七)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学校主动邀请市场监管所人员对食堂(营养餐加工点)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展一次人员培训,对采购、票据、储存、加工、消毒、留样、陪餐、分发、用餐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建立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做好食材的入库、出库的管控,管理员全程参与食堂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食堂管理各环节规范运行。非加工点学校要做好接收和分发工作,尤其是留样和表册的填写要规范。校长对日常的营养餐相关表册档案要每周巡查、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边查边改,平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问题在校内化解。

  (八)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开展“立师德铸师魂开学第一讲教师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承诺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报告会,用身边的典型代表和事迹引领、激励教师。学校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积分台账制,每学期结束公布积分,并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和民主测评考评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结果可作为评优选先推荐、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的依据,对师德师风问题较重的行为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长负总责,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各项管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落地见效。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登记上册,限时整改销号;对查处的隐患,要举一反三,消除其他类似潜在风险;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严防死守,直到整改销号完毕。

  (三)注重整改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把握进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滞后、重要制度机制不健全的,学区将进行严肃问责,并在全学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2

  根据《安康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方案》(安金融发〔20xx〕1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夯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由县政府办牵头,统筹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会同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全县非金融企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县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等。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县内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县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镇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县政府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银行金融机构每季度要将逾期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90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县政府办金融股(联系人:刘正楚,电话:xxx,邮箱:xxx)和县人行(联系人:王旭,电话:xxx,邮箱:xxx)。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法院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镇、各银行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要聚焦县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镇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金融股。

  三、防范化解措施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严禁逃废债务。各镇、各银行机构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县政府办要会同旬阳人行、各银行机构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及县经贸局、财政局、人行配合)

  (二)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要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行配合)

  (三)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快推进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办、经贸局配合)

  (四)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动态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县发改局、人行牵头,县政府办、经贸局配合)

  (五)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县法院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强化县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xx-20xx年),之后视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强化协作配合。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讲究策略方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办金融股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3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组织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各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摸清隐患,分类建立档案,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努力做到安全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学校的治安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胜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挂靠政教处,统一组织和协调普查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分工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校各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

  (二)排查整治重点:

  1、校舍及公共场所方面:(组长:李永胜;成员:袁龙、赖必胜、蒋开平、刘荣湘、袁文平、徐华波)

  (1)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围墙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公共场所方面重点查地面、下水沟盖板、围墙、护栏、球架等体育设施所存在的隐患。

  2、消防、安防设施方面:(组长:赖必胜;成员:钟吉宁、杨通明)

  (1)消防设施(消防栓、水带等)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否堵塞、占用、锁闭、遮挡,影响安全疏散的;

  (4)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学校建筑物(特别是土木、砖木结构),存在耐火等级低的;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

  (5)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或无设置和标识错误的;

  (6)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拉电气线路及电线路是否老化。

  3、教学及生活设施方面(组长:蒋开平;成员:谭长春、周汉斌、沈光家、龙新伦、向新国、戴仲青)

  (1)教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能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户外活动的组织管理是否到位、体育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学生旷课的管理等等;

  (2)老师有无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3)教学设施、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化学药品的保管及使用;

  (5)年级教师办公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负责人:龙新伦、向新国、戴仲青)

  4、食堂、商店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组长:袁龙;成员:刘荣湘、杨群)

  (1)食堂食品卫生:食品采购、存贮、加工等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做好加工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台帐是否完备;场所是否卫生;餐具是否按规定消毒等。

  (2)商店:销售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变质产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场所是否卫生。

  5、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隐患。(组长:向坡;成员:徐华波、郭凯)

  (1)排查解决校内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各部门要掌握了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老师之间及师生家庭的矛盾纠纷,发现矛盾要及时化解,力争消除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将校内的不安定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摸清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学校周边500米范围进行摸底及沿路的道路交通情况,并邀请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6、学生的行车交通(组长:袁文平;成员:龙文珠)

  组织教师掌握了解学生出行交通情况,重点排查师生有无搭乘无牌无证车辆现象,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同时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三)排查整治分工:

  1、各部门首先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强化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意识。

  2、领导小组组织排查人员对学校各设施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记录并交政教处存档。

  3、政教处把排查结果以文字的形式上报给学校行政会议,由学校行政会议把整改任务分配到部门,由专人负责,尽快整改到位。对于超出学校整改能力的项目,上报给教育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同时,要借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之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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