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15 10:15:06 炜亮 方案 我要投稿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1

  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明确物业管理责任,提升物业管理效果,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x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xx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二、健全机制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街道各科室职责

  (1)街道城建科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2)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贴款,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对社区的年度考核与奖惩评比。

  (3)街道市容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督促社区及时拆除住宅区内违建,指导和督促保洁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各住宅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4)街道司法所负责协助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站,加强对调解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各类物管矛盾纠纷。

  (5)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将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和协助社区和物管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对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

  (6)街道综合科负责积极协调住宅区内幼儿园和学校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以减轻物业公司经营负责。

  (7)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对物管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3.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5.物业管理应急维修站职责

  (1)按照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优质服务、有偿微利的原则,开展辖区内无管理单位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自用部位的应急维修工作。

  (2)负责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接听应急报修电话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安排维修单位,服务时限,30分钟内到场及时排险,并做到修水不过天,修电不过夜,及时提供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服务。

  (4)负责督查受理结果,反馈维修信息,建立维修服务台帐。

  (5)对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相关维修咨询,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报修,应提供相关电话。

  (6)对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咨询,并协助其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

  6.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职责

  (1)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2)受理调解业主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3)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4)受理调解其它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5)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不予受理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不予受理。

  (6)凡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不经街道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受理调解的不得越级上访,如越级上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同志兼任,谢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3

  为了高质量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环境改善、服务提升、机制建立、群众满意”为目标,结合市“五面红旗”示范创建专项行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固体强基”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确保20xx年底无物业住宅小区实现“有组织机构、有清扫保洁、有物业维修保养、有绿化养护、有安全防范、有停车管理”的基本物业服务目标。

  二、管理模式

  根据无物业管理小区实际情况,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社区托管等不同方式,解决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软实力,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无物业小区(含单位自管小区),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或引进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二)推行业委会(物管会)自管。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组建业委会(物管会),以自管形式,做好保洁、安保、公共设施设备维保等物业管理工作。

  (三)实行社区兜底托管。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对零散楼栋、院落实施托管。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可结合各小区实际,利用小区公共收益或进行适当收费,落实基础性物业服务。

  (四)探索街道集中托管管理。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物业服务中心”,将辖区内无物业住宅小区统一打包成若干个物业管理区域,每个物业管理区域为一个物业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居委会通过日常监管、季度评议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监督评价,并组织业主投票决定是否续聘。

  三、重点任务

  (一)调研摸底阶段(20xx年xx月xx日一xx月xx日)。

  区住建局牵头、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详细摸底,确保数据准确,上报区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xx月xx日一xx月xx日)

  1.xx月xx日前,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无物业小区工作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在辖区内选定x个不同类型的小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社区居委会托管等不同模式,打造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的试点小区。

  2.xx月xx日前,街道办事处精心打造x个专业化物业管理试点标杆小区,并将试点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区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xx月底前,街道办事处无物业管理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x月xx日一xx月xx日)

  区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回头看”,抓实巩固提升,确保无物业管理小区“销号清零”,实现“常治长效”。同时,总结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提供示范、树立标杆。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本次清零行动顺利开展,推动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决定成立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区直有关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负责全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工作,构建“市级统筹全局、区级综合协调、街道一线责任、社区具体实施、小区齐抓共管”五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成员单位分工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做好住宅小区平安建设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工作专班作出的各项决定;组织各办事处推进清零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指导业委会(物管会)建设,提高住宅小区自治能力。

  区发改局负责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中物业服务费的制定调整。

  市公安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控安防建设,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住宅小区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物业服务价格和收费等监督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供水的运营与监管。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分局负责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中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区工科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广电相关业务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动员,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物管会)成员;按照“一小区一对策”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时间紧迫、任务量大。为更好协调推进工作、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区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相关街道办事处于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或者不落实、假落实的,区领导小组将进行督办;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4

  一、实行“菜单式”服务模式

  即物业公司除了带给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外,还带给了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将服务深度渗入到客户的衣、食、住、行中,并明码标价,除公共服务是必选的项目外,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取不同的特约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快速、完善的服务形式:首按职责制+三分钟服务承诺

  1、首按职责制

  每一位员工都有职责和义务接待客户的推荐,任何一位员工接到推荐后,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并告诉推荐人我处在二日内反馈处理结果。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推荐处理的状况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接待服务推荐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现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状况。承诺时间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状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楚,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就应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三分钟服务承诺

  第一接待人接到客户的推荐时,应及时将客户的推荐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到客户指定的地方,为客户带给相应的服务,这一过程不能超过三分钟。若有特殊状况,无法在三分钟赶到客户指定的地方,应在事先跟客户解释,取得客户的谅解,在客户同意的同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为客户服务。

  三、突出、贴心的礼貌礼貌:三米微笑服务+站立式服务

  1、三米微笑服务

  管理处人员见到客户务必微笑示意,具体做法是:在距离客户三米时,务必自然微笑示意,微笑时以露出八颗牙齿为标准,等客户到身边时,轻声、清晰道早上好、下午好或晚上好。管理人员在见到认识的客户时,也务必遵守三米微笑服务原则。

  2、站立式服务

  站立式服务表此刻:

  (1)各固定岗(道口岗、门岗护卫员)根据接待客户的不同,应在不同时期进行站立服务。道口岗实行16小时站立服务,早班和中班在工作服务均应树立站姿势的形象。门岗则应在客户上下班的高峰期站立迎宾,时间为:7:30~9:00,11:30~12:00,13:45~14:30,17:30~18:30。

  (2)接待员或办公室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在客户进门时,也务必站立并微笑致意,客户离开时,也务必站立微笑送别,并目送客户出门为止。

  四、全天候的服务时间

  1、护卫班实行24小时专人服务,客户有任何需求能够得到最及时的服务。

  2、维修班实行24小时专人服务,客户普通维修事项能够得到是及时的服务,有危及客户安全的大维修也能得到紧急处理。

  3、客户服务中心实行16小时专人服务,并在无专人值班的时间段出示客户服务中心所有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客户在无水值班的状况下能够找到相关的人员。所有不值班人员在接到客户求助电话后,若不能在电话中处理了客户的问题,应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给予客户最及时的关怀与帮忙。

  4、管理处全体人员非特殊状况都务必留守小区,随时待命,以便为客户带给服务。

  五、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

  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不仅仅仅表此刻举办多次的大型活动,还在于让大部分客户能自觉的加入到社区文化活动中来,变客户被动理解管理处带给的文化活动,为客户主动参与各种活动,并在整个小区中构成一种独特的文化氛围,一种有别于其他小区的文化氛围。

  六、多种多样的特约经营服务

  常规的物业服务资料仅是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对全体客户带给共同的服务,而没办法渗透到客户个人的衣、食、住、行中,因此开展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不仅仅仅是物业服务资料的深入,也大大方便了客户的生活,同时也可为管理处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做好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将是除了社区文化活动以外的另一种新颖的服务资料。

  七、实行完全的封闭式管理

  传统的封闭式管理仅仅是对来访人员和无关人员的管理,并没有对外来送水、送饭、送报的人员进行管理,而我们实行的完全封闭式管理,是除了客户和拜访人员能进出小区外,其他送水、送饭、送报人员将完全不能进入小区,而由我们的人来完成这些服务,进而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把小区的安全隐患减到最少。这也是我们做好多种特约服务所带来的另一个好处。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平安温州”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物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温房字〔〕27号)和区平安办、区综治委《温州市鹿城区行业基层平安创建重点工作责任制》、《温州市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责任制》(温鹿综治办〔20xx〕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温州市鹿城区实际,制订如下创建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平安温州市鹿城”的目标,以开展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为载体,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创建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体系,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履行协助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温州市鹿城”建设深入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稳中有降,不发生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区85%的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的要求。

  三、创建范围

  温州市鹿城区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大厦)

  四、创建标准

  1、物业服务单位与街道(乡镇)综治委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2、物业管理小区内必需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到位率达100%,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用的秩序维护员能满足小区治安防范工作需要;

  3、物业管理小区内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设立固定值班岗和流动巡逻岗,制订巡逻计划,秩序维护员按照计划昼夜巡逻;

  4、物业管理小区有制订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

  5、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事项;

  6、物业服务单位对物业装修装饰的登记备案率达100%,与业主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7、物业管理小区内消防安全设施按规定标准加强维护,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8、居民楼二层以下住户的窗户应当采用防攀爬防撬功能的.防盗措施,楼栋煤气管道、落水管等易攀爬处全部安装防攀爬装置;

  9、物业管理小区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并运转正常;

  10、物业管理小区内全年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居民入室、单位入室盗窃案件、机动车被盗案件;

  11、业主对物业管理小区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月)。召开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工作大会,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并确定创建示范点。

  2、开展创建阶段(6月-10月)。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创建工作,各房管所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确定考核制度。

  3、企业自查阶段(11月)。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自一年来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步的工作思路,并将书面自查报告报房管部门。

  4、考核评比阶段(12月)。由温州市鹿城房管分局在企业自查乡镇(街道)初评推荐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复查考评。

  六、考评方式

  创建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考评。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初评推荐,最后由区房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共同组织考评验收、表彰,被表彰的小区授予“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称号并授牌。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小区,予以一票否决,依据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处罚,直至注销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资质。

  七、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是深入开展“平安温州市鹿城”系列创建活动之一,是推进新一轮“平安温州市鹿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创建活动方案、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温州市鹿城分局决定成立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领导小组,由莫光辉同志担任组长,詹里勋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刘青山、金涛、周毓雷、林凡、蒋振宇、包巨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修建科,蒋振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方案的制定、工作协调和督导。各房管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具体抓好创建活动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在乡镇(街道)综治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健全平安创建责任机制,强化小区安全防范措施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创建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小区的宣传栏、广播等载体,教育、引导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及时通报创建进展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积极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主动组织宣传,及时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新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6

  我校全校搬迁进入大学城,使得我校的学生公寓无论是宿舍外观还是住宿条件都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同时对我们的学生宿舍管理有了新的要求,我们在经过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引入物业服务体系,使学生公寓管理由过去的.单纯说教向行为管理方向转化,公寓内的服务管理向机制化、标准化服务方向转化,公寓管理手段向企业管理的方向转化,故特制定《广州大学城生活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方案》,以下称本方案。

  一、公寓物业管理的实施范围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物业管理的示范、试点工作,故先从B1~B10公寓开始试行,待成熟后再在全校推行。

  二、公寓物业管理方式

  成立学生公寓管理部,负责学生公寓内日常工作和物业服务监督工作。每个公寓为一个班组,由公寓宿管组长负责公寓内日常工作。员工统一着装上岗、文明作业、规范操作。所有员工要积极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做到“诚心待人、热心服务、耐心解释、细心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学生公寓服务内容和标准(附件1)、公寓管理部主要岗位职责(附件2)和公寓管理部工作规程(附件3)及公寓管理部员工考核制度和实施细则(附件4),按照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具体工作进行管理。

  三、学生公寓管理部岗位及人数

  学生公寓管理部部长:1名(由中心副主任兼任)

  学生公寓管理部物业监理:2名(由正式职工出任)

  学生公寓宿管员:8人

  学生公寓楼内保洁员:8人

  学生公寓场地保洁员:1人(由工作量教少的楼内保洁员出任)

  共需外聘人员16人

  四、运行费用

  1、人员工资

  2、员工劳保、工具等费用

  3、标牌、标示、垃圾桶等费用等

  综上所述,运行费用约为300,000.00元。

  附件1:学生公寓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2、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

  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

  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

  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4、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3)、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4)、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5)、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严禁留宿。

  (6)、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5、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6、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并整理。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7

  一、安全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参与的共管机制。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以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物业管理运作,物业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上阶段的物业管理情况,增强沟通,促进了解,有利于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2、从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校方联手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使学生在宿舍有一个行为标准,便利于管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着制服、标志明显。

  4、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表,我们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务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4、抓好消防工作,把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校方合作在学生宿舍每层楼设置灭火器、紧急备用灯、张贴禁烟标志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好学生的防火监督教育工作。

  5、24小时全面监管。保安与舍管不间断24小时巡逻,保障学生不受侵害,保障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宿舍楼内的治安环境,保障学生人身与物品平安。

  6、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纺人确认后,本校人士可入内,校外人士须在保卫处等待。

  〔2〕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

  〔3〕按校方规定开关宿舍大门,非规定时间一律拒绝进入宿舍。

  〔4〕每天查寝,对外宿、缺寝人员以及熄灯后点蜡烛、讲话者进行登记,及时回报给校方。

  〔5〕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6〕开展意见调查,物业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周到、方便的物业管理效劳。

  6、员工效劳态度:员工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热情效劳,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移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7、我方不承当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效劳,学生上课后,清洁工再进行清扫。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以儆效尤。

  4、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至内。清洁标准: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50厘米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楼梯的标准是: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悟迹等;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三、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1、建立巡视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巡视水电及公共设施。巡视内容:

  〔1〕检查学生生活区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无杂物,发现后做好记录,落实清理工作。

  〔2〕检查生活区内路灯及楼梯照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有无损毁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床铺、桌子、室内照明、电线等,如有上述情况,立即进行维修,如属人为破坏,立即进行制止并视破坏情节轻重报校方后给予一定的处分。

  〔4〕检查各类管道电线有无破损、断裂、生锈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保证各类管道电线正常使用。

  〔5〕检查学生生活区大门、围墙等设施是否完好。

  〔6〕配电局部电缆沟〔竖井〕无水渍、杂物、鼠害,楼层配电箱外观美观、完好、清洁、开关运行无影响等。

  2、水电工24小时值班,并把每个水电工的紧急联系方式脚校方一份,以务出现突发事件后联系。

  3、宿舍楼内所有因维护不善而损坏的财物由我方承当,但我方不承当大修、更新换旧以及新投入设施工程的费用。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8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

  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

  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9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建立礼貌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礼貌建立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五)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礼貌建立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通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带给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必须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带给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到达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好处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礼貌建立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礼貌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职责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

  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职责。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要把职责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带给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

  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10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5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用心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

  三是合力要构成。要努力构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10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末,xx市xx区(包括xx区,以下简称xx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xx幢房屋,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xx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xx市xx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20xx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xx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xx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xx月-xx年年底,全面推进xx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xx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xx万平方米,xx年完成xx万平方米,累计完成xx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xx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11

  (一)小区安全措施

  1、门卫进出管理要严格,来访车辆要登记,搬迁货物需由业主开具证明条。

  2、充分发挥小区24小时电视监控系统、tv分割镜头监控系统、入户梯口电控防盗锁,搞好社区智能化管理。

  3、做好消防工作,建立防火、防盗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器械。

  4、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5、配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能随时启用。

  6、小区内出入口设有明显标志,各组、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7、加强与市保安和临近派出所联系,建立联防,共同维护楼区安全,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5、车辆收发卡并由保安员指挥进入车库和停车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区,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派专人管理。

  (二)为了保障小区内公共秩序和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各业主(住户)应将全部常住人员情况如实填写在《业主入住登记表》中,并留下紧急联系办法;

  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由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屋内安全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

  3、本小区实施准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管理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业主(住户)应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防止各业治安事件的发生;

  4、各业主(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口,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5、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凡个人携手箱、包装箱及大件物品离开小区,需事先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管理公司核实同意(房屋使用者需经业主签名同意)方可离开;

  6、凡住户搬离小区应提前通知管理公司,并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业主签名同意、经管理公司核实后方可离开小区;

  (三)环卫绿化工作

  1、公共部位卫生区,派专职卫生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每3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3天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2、生活区按幢设立垃圾箱,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定期清运。

  3、二次装修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对乱贴、乱画,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定期清理。

  4、做好二次供水卫生检查,定期清洗,并做好水质检验报告书;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要清理一次。

  5、聘请专职园艺工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细心保养和修整,按照绿化的不同品种、不同习俗、不同季节、不同生长期,适时确定不同的养护重点,制定不同的养护计划,为小区提供一个优雅的.环境。

  (四)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小区的干净整洁,为全体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住宅区内实垃圾袋化管理,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二、本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废纸和硬壳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内,如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时,业主(住户)应及时通知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粉刷、更新费用,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12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要求:

  为了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组建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地方人民政府颁布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查的规定。如上海的《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三级

  1、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50万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及物业在20万平米以上;

  (2)管理物业类型三种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两种以上,物业类型是指多层、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办公楼、商场、厂房等以及其他特种房屋(下同);

  (3)管理物业必须有两个以上为优秀小区或者大厦,且管理达标面在50%以上;

  (4)企业经理或者常务副经理必须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5)具有经济类、工程类中级职称管理人员10人以上;

  (6)企业经营年限必须在3年以上;

  (7)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3万一20万平米,或者管理涉外物业1万~5万平米;

  (2)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人员3人以上;

  (3)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处于以上两种类型之间的为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规模3万平米以下或涉外物业规模l万平米以下的暂不定级。

  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经营资质审批时所要提供的资料

  1、内资企业(全民、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1)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书;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证明(委托管理协议书);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除需要提供内资企业申报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合资或合作项目议定书、合同等文件的副本及中方投资审批机关的标准文件。

  3、私营企业

  (1)业主身份证明(复印证);

  (2)业主的工作简历;

  (3)申请资质审批的报告;

  (4)管理章程;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的证明;

  (8)雇员的名册;

  (9)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10)其他有关资料。

  二、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批程序

  国家房产行政管理体系——各地区房产管理局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报告及申报资料齐全后,在一定时间内(通常规定为两个星期内)审核完毕,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其他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在手续办完后才能对外营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

  (一)组织机构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依照《公司法》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两种。

  (二)工商登记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在注册登记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有必要搞清楚。

  1、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应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系统工程。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参与社会分工,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良性循环,促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2)对所管理的房产及各类附属设施进行科学的管理与养护,使其物业保值、增值,延长其使用寿命,限度地实现社会财富的节约。

  (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所以应以业主(使用人)为对象,开展各类经营业务,寓经营与管理十服务之中,提供全方位的方便服务。

  (4)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为业主(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5)履行社会管理义务,积极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致力于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2、经营范围根据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宗旨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

  (1)管理方面:楼宇(多层、高层)管理;房屋的修缮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理;治安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保险管理等。

  (2)服务方面: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装潢服务。车辆出租;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燃料供应;蔬菜粮食供应;服装清洗供应;美容美发;康乐健身;幼儿教育;老年服务;家教服务;商业服务等。物业管理经营的范围非常广泛,但其目的是为所管物业范围内的居民或单位提供优质、方便的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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