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4 11:15:43 美云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0篇)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领导参考决策,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0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安全乘车。县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21〕24号)要求,决定自2021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4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12]25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 长:柴东升

  副组长:李亚娟

  成 员:各班组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6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系列学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即从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市县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我厅将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学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不注意安全的行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反馈;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督促其进行登记。要再次组织对本校(辖区)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市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学校)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教育局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道专委《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治理建议,积极解决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决定开展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习惯。

  2.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创立学校门口上、放学秩序井然。

  3.构建校门口长效疏导机制,实现校门口治理新常态。

  二、组织机构

  广信区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焕斌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督学郑东辉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安全股,郑东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余列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夏林、黄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内容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做到教学内容、课时、教师三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出行模拟演练,不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放学需要在校内分班级列队出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学校领导、老师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周边重要路口协同交警、民警护路。600人以上学校需采取不同年级错时、错峰放学措施。

  3.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采取步行或绿色交通出行。

  4.学校要把学生是否戴头盔骑车作为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5.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

  6.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合理规划新建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学校主大门需开在支路上。

  7.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动学生中午自愿在校用餐。

  8.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合理改造、拓宽、增加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点。

  9.加强与公交、交通等部门合作,试行乘坐“学生专用班车”统一上、放学。

  10.每学期至少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安排

  1.近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营造氛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2.中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重点治理校门口拥堵现象,推动相关部门划定家长接送学生等待区和完善校门口周边通行标识和线路。

  3.远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总结校门口“治堵”的经验做法,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治堵”常态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校门口的'专项“治堵”工作,下决心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切实整治校门口交通拥堵和秩序较差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的给予全区教体系统通报批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交通管控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徐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徐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徐汇”的建设目标,以校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全区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原则。动员全系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协助徐汇区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2.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引导接送孩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违章调头、长时间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宣教结合原则。全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引导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4.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此次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三、重点工作点位

  重点道路:徐汇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涉及的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

  重点街镇:湖南、天平、枫林、龙华、徐家汇、田林、斜土、漕河泾、长桥、华泾镇

  重点单位:市卫生局幼儿园、乌南幼儿园、安琪儿幼儿园、汇星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科技逸夫幼儿园、一中心小学、徐汇实验小学、位育初中、五十四中学、南模初中等11所校园周边。

  四、工作内容

  校园周边交通突出问题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工作重点。“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关键节点,必须着力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注重宣传,加强教育(20xx年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开展好“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体验交流活动、给家长发一封交通安全的倡议信、分享一部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片。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警、红十字等专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体验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师生及学生家长紧绷交通安全之弦。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阶段:摸清家底,制定方案(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的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本情况、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急于解决安全隐患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内容等要素。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排摸具体信息填入《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信息表》,形成参与整治的方案或建议,于4月15日之前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发送到徐汇区未保办办公室邮箱。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创新方法,多措并举(4月15日-5月15日)。采取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等方式参与交通大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阵地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升师生守法意识;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维护活动,家长与学生一起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依托各街道周边办、区交通支队等多方联动,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园)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定时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及乘坐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制止无校车标牌车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责任主体:区周边办、区未保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常态长效(5月15日-6月30日,12月份)。根据街镇周边办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情况反馈,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情况。将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绩效评估,对参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建议学校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本年度不予评优,所在学校集体不能参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

  责任主体:区未保办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当大事来抓,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为徐汇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9

  为贯彻陈吉宁市长在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指示要求,落实《20xx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和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有关任务分解方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各区学校特点,认真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生公德教育,更多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的分工任务,强化教育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治理,在总结前期城五区开展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努力使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生公德教育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板报、标语、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宣讲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集散。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三)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错峰上下学

  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结合下午三点半课后活动安排,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

  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入学程序,规范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比例,为改进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形式提供条件保障。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六)加强校门值班管理

  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要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七)坚持小黄帽路队制

  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落实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市教委统一配发的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进行放学,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八)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措施。按照规范设置禁停标志标线,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或协管员执勤制度,加大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力度,同时进一步突出对平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最大限度净化周边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

  (九)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加大公交供给,完善公交设施,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完善交通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十)强化学校上下学高峰勤务

  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出入高峰时段安保勤务方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峰勤务的通知》要求,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勤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内保局、区公安分局内保部门

  (十一)加强各区政府对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全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统筹教育、公安、交管、城管、交通执法等单位支持配合的长效协同机制,形成教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教委要把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责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设在学校后勤处。各区教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组织,专人联络,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各区教委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区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校“一校一案”制定校级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和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区教委要建立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区教委要将本区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教委备案,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将根据各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教委要组织指导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传达上级要求,宣贯本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缓解交通拥堵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筑牢了学校安全防范的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形成更加完善的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更加严密的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运转高效的学校安保组织体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形成更为有效的`联防联控运转机制;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整治措施更加有效,未成年学生溺水防范措施更加有力,有效遏制溺水事故苗头;校车安全管理更加科学,持续夯实校车以及其它接送师生车辆的安全基础,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校园消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常态化;校园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完善,处置流程精准细化,应急演练常态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形势持续向好,为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1.压紧压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进一步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学校安全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厘清各成员单位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工作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年底总结,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在严厉追究学校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

  (二)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专业保安公司合作,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按人均一套配备护卫器械。20xx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xx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2.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xx年底前,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3.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20xx年底前,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xx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学校(含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幼儿园)

  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三)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1.强化警校联动。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安保人员、保安、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xx年底前,城市和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2.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各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职责,确定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经营的食品摊点依法予以取缔。教体、公安分局、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理。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隔离栏、警示标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严查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交警一大队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四)组织实施中小学防溺水工程

  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的部署要求,区联席会定期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防溺水各部门监督指导及属地管理责任,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镇街、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各类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消除;完善重点水域安全警示标识,在溺水事件多发高发期及时发出提醒;加强学生暑假期间的动态管理,提醒和引导家长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人责任,遏制溺水事故高发势头,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学校)

  (五)积极开展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校车管理。动态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通过学校安全平台系统,不断完善校车数据库。20xx年底前,逐步落实校车智能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实施“在线运行”,确保校车运行动态、风险实时可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对校车安全监管失职渎职及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幼儿园学校门口张贴举报电话。适时对校车司机和监管员进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高度重视假期租用校车参加集体活动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安全出行。对涉校涉生校车责任事故,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2.加强周末和节假日校车管理,确需乘坐校车的,车辆服务公司、驾驶员、自愿乘车的学生和家长共同协商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并向区教体局备案,确保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的乘车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六)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害、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每年初要补充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每学期定期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2.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落实‘明厨亮灶’有关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每年都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校内严禁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3.强化校舍安全管理。补充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等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对校舍安全达标进行检查,组织专家对危房进行鉴定,根据校园安全需求变化情况调整、补充设施设备,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及时进行更新,无法改造的危旧房屋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维修的设备设施坚决更换或拆除。(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建局各学校)

  4.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学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向检验机构申报电梯检验,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5.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设备及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业务校长、教务主任、实验员以及学科教师要实行层层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验产生有害废弃物专人负责规范处理,加强对中小学生学生和家长教育管理,严禁从网上购买剧毒制爆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

  (七)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每学年底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程序、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案事件报告、处置制度。每年初,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学校)

  2.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的要求,让教职员工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各学校)

  3.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各学校要会同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涉及校园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卫生应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宣传部区卫健局各学校)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区应急、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辖区本校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学校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帐销号。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研究对策,通过现场推进会、优秀管理案例、经验分享等措施,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学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积累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水平。

  区属各学校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报区教体局安全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集中整治。

  (二)强化经费支持。各学校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区教体局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区教体局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向区政府申请纳入区财政预算,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要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全面升级达标。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在基层调研督导工作时,要统筹部署,拿出一定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教体系统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明查暗访,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协作配合。区教体局积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1

  学校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和镇中心校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排查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全校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摸清隐患底数,找难制约整治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二、治理内容与重点

  全面排查治理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校园周边、校园卫生、安全教育、落实制度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1、学校消防设施。重点检查消防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灭火器内存材料是否过期,消防池,进出水是否正常,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对学生家长自己联系接送子女的私家车辆和乘车学生进行普查,造册登记备案。

  3、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体育场地与器材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教室内的用电线路、吊灯等的使用、维护情况。

  4、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检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及时整治。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5、学校建筑物的使用。对学校所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6、安全教育情况。检查各班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各班级安全教育黑板报、主题班队会情况。

  7、规范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班级对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开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学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玉征校长任组长、周会星、秦洪宝、赵延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会星,联络员:秦洪宝。

  组长对本校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体成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落实。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各处室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各处室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学校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和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的排查治理。

  3、学校德育室、少先队具体负责安全教育情况的排查治理。

  4、学校教导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的排查治理。

  5、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建筑物使用情况,建筑物内的商业场所和学校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6、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的排查治理,学校办公室配合。

  7、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排查治理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整治不力而导致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

  8、学校教研室具体负责安全教育教研和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开发·情况排查治理。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开展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务必及时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启动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隐患监控治理机制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情况要建立台账,加强督促,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监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落实隐患排查季度(年)报告机制

  根据上级的要求,学校要建立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台账制度,把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的内容记录在案,登记造册,并按上级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要求,认真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工作步骤和治理时段

  本次治理时间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3月8日-4月15日)

  根据《20xx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对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排查梳理和整改落实阶段(全年)

  1、第一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围绕“五·一”节假期、夏季游泳安全,认真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清理,要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要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和报送工作。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要根据基本情况、类型、隐患形成的原因、需整改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凡能够及时整改的,务必及时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列出计划,并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上落实。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五·一”假期、春游、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

  2、第二时段(7月至9月):围绕汛期、暑期安全继续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①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认真抓好汛期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把校舍、校园设施安全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加以重点防范,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②做好暑期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要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要把假期安全、游泳安全和门卫管理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加以认真落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第三时段(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整治”活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特大事故。

  ①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学校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整治”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果。重点检查学校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②学校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迎接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检查考核阶段(11月和12月)

  对学校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自评。对在排查整治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排查整治职责;以及在排查整治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是今年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谁的职责范围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根据本方案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督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2、保障投入,促进整改

  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在治理过程中,学校要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和支持,尤其是保障资金投入,做到安全事故隐患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办公室要利用校门口宣传屏幕打出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德育室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出版学校宣传栏。各班队要定期出版班级黑板报,要利用班队会开展安全主题教育。电教组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系统播放安全教育影视片。各项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尤其是要加强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疾病传染、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的宣传教育,加强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大力营造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已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数量,分门别类建立健全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管理的数据化。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切实预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实现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做到校园内安全设施零隐患。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隐患报告督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零隐患。

  5、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和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能时时关注学校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人员零隐患。

  6、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做到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零隐患。

  三、领导小组:

  组长:李士才 副组长:赵文地

  组员:朱辉 唐梅 刘伟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确定每月第一、三周周一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日与安全隐患排查日,并及时登记检查情况。

  3、安全为先,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学校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充分保证资金落实。

  4、加强学习,提高安全处置能力。

  5、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6、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制度,人人做个安全工作的有心人。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强调教育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任何一位最方便的老师,不要自己参与或排除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学区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西坪学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灵台县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甘谷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子,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种预案,提高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安全工作责任感,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灵台县西坪小学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朱耘

  副组长:姚耀武

  成员:王小牛马 林张有增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细化分解。

  2、检查教育部等十部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50条规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学校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在校期间的管理是否做到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各个环节、各个时段是否落实到人,有无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4、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制定情况;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和应急演练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周不少于2次。

  (二)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是否危房,校园周边有无地质 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器材、旗杆、护栏、楼梯扶手、楼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食堂、教学楼、实验楼、 图书室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有无差大负荷用电现象,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 品的储藏、使用、登记、销毁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制度是否上墙。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营养早餐储藏室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学校营养早餐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供应地下饮用水,消毒 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 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2、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好接种查验工作,是 否有配合卫生部门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坚持放学前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法制副校长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防交通事故、冰面破裂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安全用火、用电、森林防火、逃生自救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七)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小卖部、小餐饮部情况。

  2、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状况。

  3、在外寄宿学生居住场所的安全隐患情况,房屋墙体是否有安全隐患,学校与户主、家长及学生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居住房屋内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的情况,有无差大负荷用电现象。

  四、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8日——10月18日)。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20日——11月15日 )。学校要根据冬季季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按期整改,并制订较为具体严格的监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自身无法确定的安全隐患,要主动联系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

  (三)巩固成果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学校要将活动总结报送到学区,接受县教育局、学区督查,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倦情绪。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若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再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学校所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记录和档案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资料库”,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学校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在积极采取监控措施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寻求解决办法,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1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09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6

  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及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开教办〔2015〕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针对夏季安全事故高发特点和我校暑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应急防控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1.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援训练处置、消防基层基础、消防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标准。

  2.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注重安全教育过程。要利用安全法制教育课,集中开展防暴雨次生灾害、防雷电、防地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中毒、防传染疾病、拒绝毒品、防拥挤踩踏以及预防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等安全常识教育。要进行安全应急实战演练。

  3.开展安防设备排查。主要排查学校安保装备设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人防、物防和技防情况;安保人员是否定时定点履行职责。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和网络,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

  4.排查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围墙、运动场、功能室、通道、过道等重要场所和防雷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情况。

  5.排查道路交通安全是否存在隐患。配合综治、安监、公安、文化、工商、卫生、市政、建设、交通等部门及社区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

  6.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等涉及食品及卫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7.排查校园网、电子阅览室和校园论坛是否存在有影响安全稳定等有害信息的传播。

  8.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关注教师、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高度关注校内及辖区内高危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有力、有效推进,成立学校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工作措施

  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6月30日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学校校舍、消防基础、教学设备、体育设施、特种设备、学生宿舍、食堂、水源等组织开展一次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并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7月30日前,学校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一一整改落实,并强化长效监管措施,严防安全隐患回潮反弹。

  依据《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均于7月30日前整改完毕。7月30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交均衡中心。 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8月15日前,学校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请街道办和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整改落实时间表,保证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8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排查整改统计表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交均衡中心。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利用黑板报、展板、标语、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采取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设置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方面的有关常识。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把隐患整改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间书面县教委。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县(市、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各地要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xx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23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组织推进。乡镇、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综合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各地要结合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全过程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20xx年11月起,市、州政府及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8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xx年3月—5月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

  为保证二个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决定成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维怀;副组长:张海洲、魏彦荣、张治平;成员:张彦荣、李小青、韩胜鹏、康雪平及全体班主任。以加强对本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并通过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作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为: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2.学校校舍安全;

  3.学校消防安全;

  4.学校食品安全;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对以上所明确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全校师生切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期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明确整治责任,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及整改时限“四落实”。

  三、排查整治工作的措施及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1)学生骑车管理:对学生骑自行车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允许骑自行车的学生加强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责任部门:班主任】

  (2)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行走安全管理:在排查整治期间,学校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行走安全作为本次安全整治工作的一个重点来加以强化。要求各班学生在上、放学途中严格做到:走人行道,不乱穿马路,文明行走,不相互追跑,过马路前要注意观察来往的车辆,彻底杜绝由于不文明行走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值周领导】

  (3)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对在校门口接学生放学的社会车辆,学校将依靠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在驾驶资格、车辆质量、运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彻底杜绝“黑车”和“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认真做好乘车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值周领导】

  2.校舍安全。

  校园建筑安全: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建筑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校园建筑的结构安全、体育器械、用电线路及相关设备,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逐一消除校园建筑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总务处、教务处】

  3.校园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的配备:根据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学校将对校园消防设施及配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因实施校舍新建工程而调整后的各教学班及辅助教育、教学用房重新配置灭火设施,做到疏散通道畅通、标识规范。

  【责任人:总务处】

  (2)消防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责任部门:政教处】

  (3)加强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重点对教室、电脑房及各专用教室的电线线路、电风扇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做好维护及维修工作,杜绝因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班主任、各专用教室管理员】

  4.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1)师生饮用水管理:对目食堂和营养餐供货商进行监督,督促其必须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进行查实,发现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并停止进货。【责任部门:总务处】

  (2)学生食品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安全,不买无证小摊的零食,不买劣质过期的食。【责任部门:德育处、班主任】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实验管理员根据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的物品按要求进行管理、登记和存放,严禁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人:教务处】

  (2)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组织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尤其是涉及到有危险药品的学生实验。【责任人:教务处】

  6.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

  (1)加强门卫管理: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对确实有事来校办理工作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总务处】

  (2)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地处交通要道,对学生放学期间的安全问题学校将引起高度的重视,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组织各班学生依次排队从校内走出进入人行道,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进行有序的管理。【责任人: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

  四、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

  学校将根据上级会议及通知的精神,召开专项会议,认真部署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4月1日—1月6日)自查自纠阶段

  根据上级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所部署的整治工作内容,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在排查中所发现的一些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填好表格,完成书面总结报上级。

  第三阶段(4月7日—4月25日)迎接专项检查阶段

  学校将根据所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校师生切实开展排查工作,积极的行动迎接县教育局对我校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学校将根据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结合县教育局所提出的指导意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对一般隐患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制定上报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整治工作台帐。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9

  为消除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农村房屋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制度规范,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

  各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各区于20xx年12月底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完成重点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于20xx年6月底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技术要求,对所有农村房屋完成全面排查。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依据《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结构状况标准,对房屋按照完好或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疑似危险四个等级作出初步判断。

  (二)重点整治

  各区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未取得相关证照非法经营的,各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对存在较大风险的,应依法落实关停措施。

  1.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相关乡镇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标准,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和鉴定,评估鉴定结论应当明确建议整治措施。

  2.制定整治方案。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检测鉴定结论,编制隐患处置“一房一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人或单位,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整治时限。在完成整治前,应当采取临时避险措施。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宣传强化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安全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因继承等方式取得农村自建房实际使用权的非农户口,由实际使用人承担整治责任。

  4.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各区要按照时限要求,加大对实施整改的督促力度,对加固、翻建等整治方式涉及相关行政审批的,区相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协调落实申请主体,加快办理速度。

  5.建立销项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完善农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全面登记并逐条列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明确采取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

  区级层面,要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市级层面,要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央部署和《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沪府令16号)等的要求,立足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在选取重点乡镇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探索形成符合上海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实际的管理制度,着力补齐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制度短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下沉监管力量,重点加强各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指导文件,建立完善关于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并依托多部门联勤联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共同加强面上工作指导,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落实“市负总责、各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上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区级层面,参照市级协调机制建立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协调属地相关部门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预算编制、资源调配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汛期、疫情防控期间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乡镇层面,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落实乡镇政府排查、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对既有房屋的现场巡查。通过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房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提高本市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强汛期重点巡查。在面上排查的基础上,密切掌握农房在台风、暴雨期间受灾发展趋势,全面排查评估农房受灾风险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尚未拆除的危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解决,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

  (二)细化部门分工

  市级层面,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一网统管”和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化平台,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协同做好面上排查整治协调工作;市消防救援总队具体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资源部门结合农村建房数据核查和补充调查工作成果,共享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及地图信息,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并配合规划资源部门汇总、提供农村宅基地信息数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经营性场所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区级层面,参照市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条线职责分工,并做好与市级协调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

  (三)加强综合保障

  各区要结合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有关工作,统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强化技术保障。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指导管理,及时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建筑工匠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针对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鉴定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调解等工作。协调审判机关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司法调解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农房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对各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各区政府要不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储备,加强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督促指导。各级政府机关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报送有关要求,发现自然灾害或重大险情、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情况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要广泛宣传,发挥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建设、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级政府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各区政府要于20xx年11月16日前,将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信息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自20xx年11月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原则,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重点领域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学校领导包靠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文龙

  副组长:雷立广

  组员:常金勇及各班主任和门卫、团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年中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排查治理工作,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

  三、治理内容

  1、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领导分管与包靠制,责任人的落实与责任书的签定等。

  2、学校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各项材料:教育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全面,各类安全预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楼梯踩踏、中毒、爆炸、盗窃、火灾、不法侵害、突发性事件及汛期等的制定情况。

  3、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情况: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事故隐患发生时采取的措施,事故隐患的排查预防。

  4、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5、教室、宿舍、小卖部、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的安全检查情况,校舍的维修情况,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的措施等。

  6、学生乘车安全的管理,学生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和乘车情况的分析。

  7、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食品、药品质量把关,对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食品进购现象。

  8、学校各项值班情况:工作分工,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落实与管理,安全工作纪律规定,社会闲杂人员进出学校的控制与监管。

  9、与公安、卫生、工商、交警等部门治安的配合工作,“警校共育”办公室建立与工作制度,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

  10、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情况。对大型师生集会、娱乐、春游等活动的报请,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与安全防范,组织管理得当情况。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 2月开始至 12月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 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排查治理任务,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人。

  第二阶段(4— 5月:重点做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调度和排查。对周边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高压电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校园附近是否有学校标志,校门前是否有禁停、警示、限速标志线,学校周边有无电子游戏厅、网吧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2、加强各类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要重点排查学校校舍是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运动场地及各类活动器械是否按要求正常维护等。

  第三阶段(6月至 8月:围绕确保汛期安全、假期安全、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学校中考等各类考试期间的校舍安全、饮食安全、人员安全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2、加强对学生路途涉水过河、暴雨生遭遇洪水、遭遇雷电等异常天气和应急避险教育和防溺水事故教育。

  3、在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进一步落实好隐患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

  4、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开展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确保师生出行平安。

  5、加强学校假期安全工作的调度和排查。对暑假期间交通、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加强对学生包括交通和游泳安全在内的暑期安全教育,正确引导广大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来迎接百年梦想—北京奥运的召开。

  第四阶段(9月至 10月:围绕开学初期校园安全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开学初的校园安全检查,实行准入制度;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调查和排查工作。与交警联系对农村客运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车上是否配备灭火器,车辆是否有超载现象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2、加强学校卫生健康安全和用电安全工作的调查和排查。对学校小卖部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教室、实验室等各功能室线路是否有裸露、老化现象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第五阶段(11月至 12月:针对冬季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加强学校常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的调查和排查。主要排查:因故调整上课时间造成学生非正常节假日放假,教师是否提前书面通知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大型活动,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学校组织体育教学活动,是否有足够专业救护能力的人进行防护等。

  2、加强校外寄宿生的安全调查和排查。加强校外寄宿生的安全教育,注重自我安全防范,爱护租借房屋的各种设施设备,督促与租赁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3、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的落实,教学楼、宿舍安全通道的通畅,楼道内应急照明灯维修,学生提前离校班主任签字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学校将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 加大安全投入,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一旦查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尽快整改。

  3、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组织师生到社会上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每月 24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数据填表上报,以利于上级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校采取对策措施。

  总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此项活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紧密联系起来,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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