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8 14:24:24 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教育局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道专委《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治理建议,积极解决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决定开展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习惯。

  2.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创立学校门口上、放学秩序井然。

  3.构建校门口长效疏导机制,实现校门口治理新常态。

  二、组织机构

  广信区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焕斌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督学郑东辉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安全股,郑东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余列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夏林、黄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内容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做到教学内容、课时、教师三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出行模拟演练,不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放学需要在校内分班级列队出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学校领导、老师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周边重要路口协同交警、民警护路。600人以上学校需采取不同年级错时、错峰放学措施。

  3.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采取步行或绿色交通出行。

  4.学校要把学生是否戴头盔骑车作为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5.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

  6.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合理规划新建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学校主大门需开在支路上。

  7.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动学生中午自愿在校用餐。

  8.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合理改造、拓宽、增加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点。

  9.加强与公交、交通等部门合作,试行乘坐“学生专用班车”统一上、放学。

  10.每学期至少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安排

  1.近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营造氛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2.中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重点治理校门口拥堵现象,推动相关部门划定家长接送学生等待区和完善校门口周边通行标识和线路。

  3.远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总结校门口“治堵”的经验做法,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治堵”常态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校门口的专项“治堵”工作,下决心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切实整治校门口交通拥堵和秩序较差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的给予全区教体系统通报批评。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交通管控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徐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徐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徐汇”的建设目标,以校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全区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原则。动员全系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协助徐汇区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2.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引导接送孩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违章调头、长时间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宣教结合原则。全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引导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4.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此次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三、重点工作点位

  重点道路:徐汇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涉及的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

  重点街镇:湖南、天平、枫林、龙华、徐家汇、田林、斜土、漕河泾、长桥、华泾镇

  重点单位:市卫生局幼儿园、乌南幼儿园、安琪儿幼儿园、汇星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科技逸夫幼儿园、一中心小学、徐汇实验小学、位育初中、五十四中学、南模初中等11所校园周边。(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

  校园周边交通突出问题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工作重点。“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关键节点,必须着力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注重宣传,加强教育(20xx年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开展好“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体验交流活动、给家长发一封交通安全的倡议信、分享一部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片。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警、红十字等专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体验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师生及学生家长紧绷交通安全之弦。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阶段:摸清家底,制定方案(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的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本情况、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急于解决安全隐患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内容等要素。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排摸具体信息填入《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2),形成参与整治的方案或建议,于4月15日之前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发送到徐汇区未保办办公室邮箱。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创新方法,多措并举(4月15日-5月15日)。采取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等方式参与交通大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阵地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升师生守法意识;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维护活动,家长与学生一起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依托各街道周边办、区交通支队等多方联动,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园)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定时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及乘坐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制止无校车标牌车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责任主体:区周边办、区未保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常态长效(5月15日-6月30日,12月份)。根据街镇周边办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情况反馈,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情况。将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绩效评估,对参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建议学校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本年度不予评优,所在学校集体不能参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

  责任主体:区未保办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当大事来抓,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为徐汇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清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派出所:负责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依法快速严厉打击侵害学生安全的犯罪活动;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周边交通秩序巡控;督促相关派出所与学校建立“点对点”“一键报警”快速反映机制,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依规快速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的车辆,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同学区开展校车安全培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隐瞒流行病学史等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置有关事件。

  (二)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学校食堂大宗物品规范采购等事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指导,加强对供餐企业、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卫生院: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疫情监测,提出学校疫情防控意见建议,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与学校建立联动机制,为每所学校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并开通发热门诊绿色就诊通道;选派专业医务人员“一对一”进驻学校,对发热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提出建议;选派疾控人员到校培训应急处置、隔离场所设置、日常消杀等工作;做好“五类重点人群”等相关人员的核酸和血清检测工作;做好学校饮用水监测、传染病防治及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人员救治工作。

  (四)执法中队:规范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小摊小贩,治理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五)供电所:排查校园及周边用电线路安全隐患,负责做好对学校用电的正常供应,并做好学校应急用电保障工作。

  (六)规划办:负责校园内建筑的安全排查鉴定;协调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建筑物的维修、加固和管理;负责在建学校、幼儿园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供水、供气等企业保证学校使用安全,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专班解决学校建设存在的消防验收等遗留问题。

  (七)安监所:指导做好对校园危险化学品等监督检查;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八)交警中队:负责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特别是上下学期间师生交通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从5月29日开始,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和治理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治理乱停乱放和小摊小贩,加强培训机构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单位的职责,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联合执法一次。在上下学时段,加强执法,确保上学和放学秩序,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落实责任。压实各联防联控单位的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切实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学校周边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充分认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和工作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和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联防联控。强化齐抓共管,公安、执法、市场监管、医院、供电等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着力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线,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疫情防控和环境治理,确保创设一个安全卫生、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4

  为完成20xx年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二、工作任务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筑牢了学校安全防范的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形成更加完善的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更加严密的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运转高效的学校安保组织体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形成更为有效的联防联控运转机制;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整治措施更加有效,未成年学生溺水防范措施更加有力,有效遏制溺水事故苗头;校车安全管理更加科学,持续夯实校车以及其它接送师生车辆的安全基础,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校园消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常态化;校园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完善,处置流程精准细化,应急演练常态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形势持续向好,为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1.压紧压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进一步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学校安全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厘清各成员单位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工作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年底总结,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在严厉追究学校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

  (二)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专业保安公司合作,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按人均一套配备护卫器械。20xx年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2.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xx年年底前,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3.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20xx年年底前,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学校(含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幼儿园)

  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三)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1.强化警校联动。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安保人员、保安、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xx年年底前,城市和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2.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各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职责,确定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经营的食品摊点依法予以取缔。教体、公安分局、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理。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隔离栏、警示标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严查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交警一大队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四)组织实施中小学防溺水工程

  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的部署要求,区联席会定期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防溺水各部门监督指导及属地管理责任,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镇街、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各类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消除;完善重点水域安全警示标识,在溺水事件多发高发期及时发出提醒;加强学生暑假期间的动态管理,提醒和引导家长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人责任,遏制溺水事故高发势头,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学校)

  (五)积极开展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校车管理。动态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通过学校安全平台系统,不断完善校车数据库。20xx年年底前,逐步落实校车智能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实施“在线运行”,确保校车运行动态、风险实时可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对校车安全监管失职渎职及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幼儿园学校门口张贴举报电话。适时对校车司机和监管员进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高度重视假期租用校车参加集体活动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安全出行。对涉校涉生校车责任事故,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2.加强周末和节假日校车管理,确需乘坐校车的,车辆服务公司、驾驶员、自愿乘车的学生和家长共同协商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并向区教体局备案,确保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的乘车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六)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害、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每年初要补充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每学期定期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2.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落实‘明厨亮灶’有关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每年都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校内严禁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3.强化校舍安全管理。补充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等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对校舍安全达标进行检查,组织专家对危房进行鉴定,根据校园安全需求变化情况调整、补充设施设备,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及时进行更新,无法改造的危旧房屋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维修的设备设施坚决更换或拆除。(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建局各学校)

  4.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学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向检验机构申报电梯检验,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5.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设备及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业务校长、教务主任、实验员以及学科教师要实行层层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验产生有害废弃物专人负责规范处理,加强对中小学生学生和家长教育管理,严禁从网上购买剧毒制爆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

  (七)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每学年底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程序、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案事件报告、处置制度。每年初,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学校)

  2.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的要求,让教职员工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各学校)

  3.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各学校要会同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涉及校园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卫生应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宣传部区卫健局各学校)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区应急、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辖区本校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学校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帐销号。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研究对策,通过现场推进会、优秀管理案例、经验分享等措施,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学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积累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水平。

  区属各学校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报区教体局安全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集中整治。

  (二)强化经费支持。各学校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区教体局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区教体局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向区政府申请纳入区财政预算,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要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全面升级达标。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在基层调研督导工作时,要统筹部署,拿出一定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教体系统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明查暗访,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协作配合。区教体局积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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