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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用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
为切实做好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保[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保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股室、中心。
三、检查资料
根据区保密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景,此次保密专项检查的资料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景,异常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景。具体检查资料: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贴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贴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否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景。具体检查资料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贴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贴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贴合保密要求。
4、各股室、中心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严格实行登记和职责制度,直接职责人对设备负管理职责。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一)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股、特别是重点股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3
20xx年将完成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税制转换。为加强这些行业的营业税等税收管理,清理欠税,堵漏增收,经研究决定,开展此次部分行业营业税等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设立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及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专项检查小组,组成人员从财政、地税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资料收集、报表审核、信息分析和税收检查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县地税局。负责建设项目涉税信息的汇集整理、核实比对,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政策界限,并依法组织开展地方税收清查工作。
县财政局(税源办)。负责税收清查工作的统筹与调度。
各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代管)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税收自查,负责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涉税信息情况,填写报送《安置房结算资金情况统计表》、《建安项目涉税情况表》(见附件),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代管单位负责及时调度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工程形象进度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并配合县地税局做好清查税款入库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凡属于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的企业纳税人均纳入检查范围;其他行业企业纳税人有发生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等税目营业税行为的,也应纳入检查范围。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对应的建设项目、企业自建厂房项目等涉及的地方各税。检查税款所属时间段:20xx年1月起至20xx年3月止。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于3月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自查阶段: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纳税人及相关单位自查阶段。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上述行业纳税人组织查前辅导,宣传税收政策,使纳税人明晰检查内容和时间。各建设项目管理(代管)单位、各平台单位、各镇(园区)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阶段结束后,于3月14日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收检查自查表(自查表见附件),并根据自查情况安排或督促建设单位安排资金组织税款入库。
检查核实阶段:自3月15日起至3月18日为检查核实阶段,由财政、地税抽调人员对各单位及纳税人自查情况开展比对分析,结合本单位分行业企业数量和大小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重点检查方案,合理调配检查力量,逐户上门开展自查情况检查核实。
检查汇总阶段:自3月21日起至3月底为检查工作汇总阶段,税务机关在前期自查、核实工作基础上对各单位自查、检查情况进行信息汇总,梳理检查中的各类问题和情况,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税务稽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措施。
税款入库阶段:坚持边清查边组织入库的原则,除各单位自查阶段安排入库的税款外,对检查出的.税款,各单位要及时安排资金,确保于5月1前“营改增”收入足额入库。
(三)检查内容:
1.有无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税收情形;
2.有无错误适用营业税税目、错误适用营业税税率情形;
3.有无未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情形。
房地产行业、建安行业检查内容详见检查提纲(附件)。
四、欠税清理工作
地税部门要在20xx年该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认真梳理纳税人所有欠税(费)数据,全面掌握、逐笔核实欠税,摸清税费源基本情况。
地税部门要明确欠税清缴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依法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大力组织清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依照税收管理风险大小,分门别类采取辅导、约谈、催报催缴、欠税公告、税收保全、案件移送、不良记录认定、黑名单制度等不同税收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大欠税清理力度,争取政府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地方财政利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营业税清查工作是加强税收征管秩序,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财税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积极作为,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协税护税主体责任,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切实采取措施将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部署,周密安排建设项目税收清查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做到信息共享、综合利用,有效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
(四)依法依规,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税收清查,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此次清查取得预期效果。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开展村级财务大检查,全面掌握我县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状况,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帐乡管制度,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范围
这次检查范围是全县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一年期间的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对于财务管理混乱或不及时记帐的村委会可追查到20xx年以前。主要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进行审查,并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听取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反映。
三、检查内容
(一)查资金管理,看各项收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做到“四查四看”:
1、查现金存款,看账款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现象。
2、查各项收支,看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的问题;是否做到各项开支手续齐全、合理。
3、查专项资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合理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对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按合同规定结算。
4、查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含扶贫开发、转移支付、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村沼气项目、农村社会养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新农村建设补助等资金),看支出是否合理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现象。
(二)查债权债务情况(检查统计截止20xx年9月10日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看债权债务数额是否属实,有无不切实际举债胡支乱花。
(三)查财务公开情况,看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是否合理在醒目地设置公开栏;是否真正发挥了民主理财小组理财作用等。
(四)制度建设情况,看各乡镇是否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村帐乡管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真正执行。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是否专款专用所筹资金,且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六)村级干部在石油协调、征占补偿、赔偿及内部承包收入中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及挤占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村民新农村建设验收费。
(七)村干部报酬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执行;是否违规为村干部办理商业险及提高社保金支付比例。
四、检查方法
一是听取乡镇负责人汇报,主要介绍本乡镇村级财务自查情况。二是对各村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村级财务凭证、帐簿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财务公开和村账乡管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走访检查,主要走访石油征占户、社会保障户和村民小组长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村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反馈,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严重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检查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这次村级财务大检查,县政府从县财税监督局、县农经站抽调懂政策、业务熟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帐务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一定要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乡镇要认真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情况,提供真实资料,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检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准增加基层负担,更不准吃拿卡要,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深究到底,不徇私情。
(三)边查边改。各乡镇首先要对村级财务工作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时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要立即整改,现场解决,检查结束时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专题汇报县政府,并通报全县。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5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xx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全国、省、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以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法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最大限度清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杜绝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对所有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应急工作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 问: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8月15日前)。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开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21日)。
1、企业自查自纠。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从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安全操作情况、应急救援情况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检查组开展检查。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带队,局长组织本局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加油站开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检查文书,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和隐患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一一跟踪督办,盯紧钉牢,确保企业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组织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对照整改台账,深入企业一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范围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检查内容要全面、彻底。同时,要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整改。各企业整改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按照整改指令要求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抓紧抓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各督办责任人要盯紧钉牢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严格督促企业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做到所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三)严厉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顶格进行行政处罚,由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惩处。对因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问题或未按照要求抓好问题督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进行问责追责。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6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切实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根据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对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查找梳理并解决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及时整改的总体要求,对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着力纠正和解决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等不良现象,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制度,强化工程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对民生水利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工程、生产、资金、干部安全。
二、检查范围
20xx年1月—20xx年3月已实施的民生水利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要求实施和管理。
(二)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是否下达到具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完成投资;是否存在项目实施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的问题。
(三)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是否严格进行了竣工验收和竣工审计。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一)自查自纠(20xx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各项目责任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逐项目逐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组织整改落实。请各项目科室将自查报告于5月10日前交局纪检组。
(二)重点抽查(20xx年5月11日至5月31日)。局纪检组将组成检查组在移民后扶、水文建设、县城防洪、县城应急供水、灌区建设等工程中共选取3—5个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主要查阅、核对建设项目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查阅、核实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四制”落实情况;查阅、核实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查阅、核实建设项目与初步设计内容和立项批复是否一致;查阅、核实工程设计变更及变更审批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查阅、核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是否规范,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等相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档案是否规范齐全,主要结论和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验收后是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项目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避免走过场和流于形式,确保所报材料真实、数据可靠,按期完成自查自纠任务。对于在重点抽查中发现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行动迟缓、掩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将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二)认真整改落实。对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科室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三)健全完善制度。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和推介,针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健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过硬、工程资金安全。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7
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市纠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xx年1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10项内容。
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
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
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
6、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
7、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5日至25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10方面的内容,以及xx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
(三)组织检查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要认真配合涉企收费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服务企业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以此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8
为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切实统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1日,在全镇范围内对各单位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结合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坚持镇政府组织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编,落实消防规划期内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检查督导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全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工作阶段,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从20xx年8月10日至9月1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8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
(二)摸底自查(20xx年8月14日至20xx年8月19日)。
各单位要建立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迅速开展本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摸底自查工作。摸清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底数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
(三)跟踪整改(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单位要通过摸底自查,充分收集相应工作资料,建立台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剖析,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和推进进度,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镇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将于8月下旬对各单位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集中总结(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1日)。
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形成专题报告。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力求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规划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完成编制、修编消防规划任务,是否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修编消防规划。
(二)检查核定本地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摸清应建数、实有数、完好数,确定欠账数,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检查核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推动发展任务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具体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时间、任务、职责三落实。
(二)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工作质量。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此次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自查工作,并研究具体推进措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以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当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巩固成果”的总体要求,突出以预防为主,真正摸清、摸全、摸透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重点区域、环节的潜在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将农村自办宴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相关机制,是否有工作轨迹。
(二)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的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
(三)检查乡镇政(街道办事处)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农村自办宴席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
(四)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及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严格检查宴席举办者、承办者原辅材料的购进使用情况;原辅材料、成品菜肴的存储、留样、“三防”管理。
(六)检查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五专”管理制度。
(七)检查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等证明情况。
(八)检查用于自办宴席消毒、冷冻冷藏、食品留样、三防、垃圾存放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听汇报。听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查台账。查阅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开展相关文件、工作记录、档案资料等。检查乡镇(办事处)是否建立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是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农村自办宴席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是否对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备案、登记造册,是否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看现场。现场查看宴席举办者、承办者履行备案、环境卫生、操作过程情况;查看宴席的承办者资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取得健康证、农村厨师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质合格性证明文件;查看原辅材料、菜肴成品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存储、留样等相关制度。
(四)访厨师。积极走访农村自办宴席厨师,全面了解农村厨师对当前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规章制度的'了解程度,全面了解农村厨师在承办宴席过程中履行承办者相关责任的情况;全面了解农村厨师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成立3个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督查工作组,分别由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实行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的制度,于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30天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督查工作(名单及责任区域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全面排查治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根据工作目标和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用心思谋,精心组织,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大力营造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三)加强督查,做好总结。工作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出勤,随传随到。食安办将派出督查组,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片区、乡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在此次排查整治中效果不明显、工作走过场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工作组要强化信息反馈,实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周报制度,要落实专人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二报机关办公室。
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抓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省建设厅《有关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根据x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围绕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建设、信贷、销售、房价、税收等环节,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全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国土局、房产局、建管局、规划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xx支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电子邮箱:xx县房产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方式、范围及时间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全县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且尚未开工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县房产局负责列出全县在建、在售、已出让经营性土地且尚未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和要求开展检查, 6月17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和表格,送县检查工作组办公室。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检查情况,于6月19日报x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1、土地闲置和炒地行为。坚决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开发企业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进行开发。(县国土局负责)
2、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开发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发改委备案,并依据备案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县发改委负责)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等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审批程序报批。(县规划局负责)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工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项目招投标、项目转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县建管局负责)
5、挪用房地产贷款、假按揭骗贷及其他违规融资等行为。重点检查开发企业信贷、融资行为是否规范。(县人民银行负责)
6、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开盘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审查备案制度和销售现场公示要求。(县房产局、物价局负责)
7、违反房地产税收管理规定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登记制度,按规定申报纳税,严厉查处偷税漏税等行为,重点检查xx年和xx年度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其他房地产建设项目可暂缓检查。(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工作要求
此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各自检查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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