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

时间:2022-10-21 16:51:26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通用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通用5篇)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校园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丰乐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

  三、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手机保管员、班主任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各年级办公室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保障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督导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在手机上布置作业。原则上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除相关部门规定的网络学习内容。学校对教师落实情况不定期或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校规校纪督促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一)规范日常管理

  学生一般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使用电话手表的,家长为孩子设置好使用时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学生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主动交予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无条件没收,到学期末才能由家长领回。

  (1)学校德育处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将统一保管手机并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资格。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2)教师在收缴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的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如果学生确有把手机带到学校,由班主任代为管理,待放学后要求学生带回家,并告知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校园。

  五、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学校通过召开学生集会、家长会等方式将校园手机管理相关要求告知学生及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强化督导检查

  各班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xx〕8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重要意义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厅的相关要求,做到“六个明确”,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有效预防电子产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

  二、强化宣传教育,凝聚手机管理合力

  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坚持“管”“教”结合,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和手机自我管理能力。通过致信、座谈、家访等方式,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细化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各中小学要明确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具体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申请,进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各中小学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通过学校公用电话、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热线等途径,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讲评等常规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坚持“五育”并举,创设有利环境氛围

  各中小学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设有利的环境。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类活动,挖掘学生个人特长,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指导家庭细致规划环境布置,引导孩子养成阅读、艺术、运动、实验等多方面的兴趣,鼓励孩子参加劳动,引导孩子“走下网络”,防止孩子形成手机依赖。

  五、深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把监督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调研和督导,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常态开展、要求落实到位,合力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3

  一、小学生不准带手机进校。

  因上课需要,经教导处同意备案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上课内可以按授课老师要求使用手机。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表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表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集会等)期间,必须关闭手表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表手机。手表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岀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表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表手机。

  8、用手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教师使用手机管理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学校日常手机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友和

  副组长:周绍伟

  组员:各班主任

  二、管理细则: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智能电话手表、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到警卫室、教导处、办公室或者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将手机送办公室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卢王庄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A.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B.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学生入校禁用手机”和“学生正确使用电话手表”,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小学生班级手机管理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五项管理""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意义

  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抓手,是推动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金中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良好习惯的有效举措。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身体缺锻炼、读物需指导等问题,学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五项管理”,以实现与立德树人共融、与学校发展共振、与学生成长共行,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金中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协同育人、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五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学校专门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副校长

  党委副书记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五项管理”日常工作。

  各部门、级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作业管理

  1、学校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学生在校期间的作业时间安排在19:00----21:35,节假日髙考科目作业时间每天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科以内,作业总量不超过2.5小时/天。

  2、学校将科学设计作业,各年级组、学科组、各班级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老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创新作业类型。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教师不用手机在班级QQ群、微信群、钉钉群布置家庭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二)睡眠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早上上课时间为7:50

  2、学校和家长需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孩子睡眠管理,确保学生应达到8小时。学生在校期间的作息时间为:中午午休时间为13:00----14:00,晩上就寝时间为23:00----6:30。

  3、家长尽可能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不玩电子游戏,养成良好睡眠习惯。建议学生在家期间不晩于22:00就寝,不早于7:00起床,保障睡眠达到8小时。

  4、教师、家长要每天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及时加强沟通。

  5、学校定期对孩子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请家长务必积极配合。

  (三)手机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高中的特点,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学校已为每间寝室配备有固定电话,用于学生与家长联系。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监护人同意、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备学校后方可带入。

  2、学校将在各班级设置手机保管处,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节假日离校时领取归还。带入校园的手机,学生每次使用需经班主任联系监护人,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3、上课期间,如监护人要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进行联系沟通,在均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学校每日值班联系电话。

  4、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孩子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减少孩子使用手机时间,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读物管理

  1、学校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非新华书店购买的课外读物。

  2、学校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每天按时向学生开放,将定期推荐优秀图书给孩子阅读。

  3、学校每学年参照《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校园、班级读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孩子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4、学校信息中心需加强对学校网络进行监管,严防非法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严禁利用电子设备打游戏、QQ聊天、浏览不健康网页。

  5、学校将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教辅等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问题教辅等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要索票索证,确保所购读物为正版书籍;要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五)体质管理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每周开展2节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落实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保障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学校每学期开展体育节等活动,家长要积极支持、鼓励孩子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争取体育活动人人有项目,个个都参与,在活动中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

  3、学校保障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定期组织孩子进行视力检查、体质健康监测,并及时将孩子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4、家长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孩子1-2项体育运动兴趣爱好。要保障孩子在家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5、如孩子存在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存在体质异常的情况,家长要及时如实告知班主任和学校,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各级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进“五项管理"落在实处。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对“五项管理”享有监督权,对存在问题的拨打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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