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

时间:2023-05-12 17:33:0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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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1

  20xx年普通高考、学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9日、6月19日~21日、6月26日-2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今年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招生委员会《关于成立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不出现重大事件;强化政府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高考、学考、中考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学考、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站,由李建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及协调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范围内(含国际育才中学周边)所有的建筑工地。

  (二)停工要求。6月1日至6日每天中午12:00—14:30、晚上21:00—次日06:00停止施工,6月7日至6月9日全天停止施工;中考(6月19日至21日)、学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产生噪音污染,原则上全天停止施工。

  (三)宣传督办。

  1、高考、学考、中考前在县电视台发出停工时间和范围通知;

  2、由各在建项目监理人员于6月1日前将本整治方案传达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四)巡查监督。巡查共分为2组,人员从局市场站和县监理公司抽调,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巡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为确保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考试期间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协调处置”的原则,各巡查小组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妥善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落实本《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未停工的项目,巡查组将联合其他执法机构强制停工,并列入20xx年建筑质量、安全、市场检查从严监管对象,对其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行为予以追究。

  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2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应范围和时限

  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时限

  实施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6月9日学考结束。

  三、实施内容

  1、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考试结束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工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停止一切夜间施工,白天施工噪声均不得超标,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2、建管股、质安站要做好各考点周边在建项目施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抓好考点及住宿场所周边在建工地的噪音整治,对有可能影响考场安静的.在建工地,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工作,防止考生考试时受到噪音的干扰;督促项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侵占场外交通道路,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为考生赶赴考场提供顺畅的交通环境。

  3.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试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期间施工安全县住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具体负责高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2.加强执法监管。建管股、质安站要迅速组织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存在产生施工噪音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降低、消除施工噪音措施。凡发现在噪音管制时段内出现施工噪音超标的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应急管理。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助力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3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及县政府对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广大考生利益为根本,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高考”顺利进行,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全与稳定。

  二、应急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在“高考”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应急措施

  1、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控制因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

  2、6月1日至6月9日为在建项目“高考”的噪声禁止期,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提前合理安排作业施工,停止一切夜间建筑施工。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在建项目一律不准夜间(晚21时至次日6时)施工。在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考点周围500米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3、严格杜绝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工地周边堆放材料,确保车辆及考生能够正常通行,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发生。

  4、在考试期间,督促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全天在工地现场带班,重点确保考试期间内不出现施工噪声,强化“高考”期间环境整治;各施工单位在“高考”考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高考”期间,我局将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的噪声管理,增强检査力度,对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重点予以监管,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4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xx年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评卷外围保障方案》的通知,为营造良好的应考、评卷环境,做好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级评卷外围保障工作,有效控制考试期间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应对突发事件,现制定保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建管处成立20xx年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评卷外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斌

  副组长:谢磊

  成员:安监站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具体处置,以及协调联系处其他科室。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市区建筑工地的督查、巡查力度,确保考点周边500米内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加强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噪音防治等管控到位,保障考试和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施工项目摸排。对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建立项目清单台账,加强管控。

  (二)提前做好告知。对考点周边500米内所有在建项目发放《20xx年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评卷外围保障方案》,并要求签定《承诺书》,做到人人知晓,责任到人。

  (三)具体施工管控要求。在高考(6月7日至8日)及中考(6月14日至16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2日至23日)时间段,考点、评卷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在建工地要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严禁连续作业或连续夜间施工,严禁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距考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严格杜绝在工地红线外堆放或吊运材料,确保车辆及考生能够正常通行,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

  (四)加大巡查检查,加强应急处置。市建管处将安排专人对每个考点进行督查、蹲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或违规行为。

  1、建立考试期间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违反规定要求的企业和发现的不良行为,联系电话0553-3833085。

  2、考试期间,我处成立四个巡查小组和一个应急小组,加强现场每天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对接到投诉举报或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项目,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项目立即采取强制拉闸断电、驱离作业人员,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市住建局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联合执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各项目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参建单位在此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确保我市考试和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检查组应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记录。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不得擅离职守。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考试期间,我处领导小组巡查人员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各项目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突发事件立即处置。

  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5

  一年一度的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及初二会考即将来临,为保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6月泉州台商投资区各类招生考试部门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台招考委〔20xx〕7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切实履责、服务考生为出发点,开展中高考环境保障工作暨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通过整治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社会噪音污染等工作,确保中高考期间各考点周边市容洁净美观,无噪音扰民、无渣土滴洒、无流动摊点,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按照“街长制”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各中队要结合《20xx年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方案》(泉城管台〔20xx〕10号),开展校园周边的非法占道经营行为整治,东园中队、洛阳中队要重点加强泉州第十六中学、泉州第十七中学考点附近的流动摊点的巡查管控,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积极为考生提供一个安全、整治、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严查噪音扰民行为。开展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专项整治“零点行动”,重点整治经常被投诉的'未经审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扰民现象。东园中队、洛阳中队要摸清泉州第十六中学、泉州第十七中学周边在建工地施工和渣土运输情况,做好文明施工指导,对相关在建建筑工地下发通知书,从6月5日起至6月9日高考结束、6月25日至6月27日期间严禁施工、运输行为。

  (三)加强考点周边保障。东园中队、洛阳中队要提前介入加强对泉州第十六中学、泉州第十七中学考点周边重点时段、路段土方车运输的规范管理力度,特别是高考、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段(6月8日、6月26日的15:00—16:00),要协助制止泉州第十六中学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施工、播放高音喇叭等事件发生。

  (四)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错时执法管理机制作用,做到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全天候巡查监管,及时查处纠正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及噪声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值班电话、12319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做到及时受理、妥善处理、认真回复,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中高考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前途,社会关注度高,考试期间环境保障至关重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把中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重点,严格落实责任,使保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宣传造势。要加大力度宣传噪音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建筑工地发放宣传资料,督促业主单位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要充分利用媒体曝光违规行为,宣传报道建筑工地噪音扰民整治行动情况。

  (三)要注重整治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出警、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群众和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环境。洛阳中队、东园中队要将建筑施工工地摸排情况于5月28日前、整治活动情况和相关现场整治照片于6月29日前报送分局执法综合科。

  建筑施工中高考保障方案6

  为做好今年高考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类考生在其考试期间有一个良好的考试与休息环境,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通知》(杭政办发电内部明电〔2020〕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杭政函〔2020〕45号)和2020年市政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点时段保障

  (一)高考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7月2日22:00至7月10日18:00。

  (二)7月7-10日每天7:30至考试完毕期间,禁止考点周边产生建筑施工与部分生活噪声等活动。突出7月8日下午(15:00-17:00)英语听力考试时间段噪音管控,各考点值班保障人员要不间断地在考场周边开展巡查,防止噪音影响听力考试。

  (三)市区共设高考点29个(详见附件5),各区城管保障人员要提前到岗到位,认真履责。

  二、主要保障任务

  (一)做好考点周边环境保障。负责对考点周边及沿线的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行道乱停车现象的管控;调整考点周边垃圾清运时间,环卫清扫保洁车辆禁止播放音乐。

  (二)配合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禁噪期间无夜间作业证明违法施工行为查处,严格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切割加工等噪声查处。

  (三)科学调整考点周边收费泊位,方便考生接送车辆短暂免费停留。

  (四)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

  三、保障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年高考是社会关注度性极高的一项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情况的复杂形势和任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保障工作的`“平安、公正、规范、有序”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保障计划,明确各考点保障责任人及具体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考点保障以属地管理为主,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创造良好的考试与休息环境。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及三县(市)考试保障工作按各区县(市)政府教育考试保障要求执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以环境噪音管理为重点,考前要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通过上门联系、发放《宣传告知书》等方式,督促各施工单位尤其是地铁等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

  (三)加大执法力度。高考考试期间,要加强对无夜间作业证明违法施工行为的执法查处,检查发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相关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处罚标准从严查处(见附件3)。当日保障时,各考点保障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查,执法保障负责人要通过手机在考前半小时前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报到(防止保密措施影响通信)。市局综合执法队加强夜间违法施工和考点周边易产生噪声(切割、装卸等)作业的督查。

  各区局要每日上报“市区禁噪期间立案查处情况日报表”。保障人员到达各考点后,在“中高考城管系统保障钉钉群”报告到位情况。高考结束后,请各单位将保障执法情况小结于7月13日上午10:00前统一通过OA内网报市局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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