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考核方案

时间:2023-05-12 17:19:5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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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考核方案(精选5篇)

  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上级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工作考核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精选5篇)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1

  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党办发〔20XX〕13号)、《清镇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清府办函〔20XX〕32号)和《清镇市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XX〕10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考核监督,推动提升政府透明度,对照《20XX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筑政公办发〔20XX〕1号),结合实际,现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考清镇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清镇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确定以下考核范围: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供销社、红枫湖镇、卫城镇、站街镇、犁倭镇、新店镇、暗流镇、王庄乡、麦格乡、流长乡、青龙山街道办、滨湖街道办、巢凤街道办、职教城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物流新城管委会、红枫湖片区管委会。

  二、目标考核

  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清镇市目标绩效考核,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占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权重的4%,共40分。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单位,将相应扣除一定分值,直到扣完40分为止。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反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府透明度第三方评测、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的网站评测等五项。按要求完成考核内容不扣分,未完成考核内容的扣除相应分数,各指标分值扣完为止。出现失、泄密事件一票否决,该项工作考核分数为零。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反馈(共计8分)

  1.市政府办公室巡查发现未及时完成《清镇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清府办函〔20XX〕32号)和《清镇市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XX〕101号)各项工作,或未按要求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分值:2分)

  2.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知各单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督查材料等,迟报、漏报一次扣0.5分。(分值:2分)

  3.未按时间要求制定、发布、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现一项扣0.5分。(分值:1分)

  4.未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22号)要求更新发布政务新媒体信息的,除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已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必须保留政务新媒体外,其余既不能正常更新维护且又不按要求关停政务新媒体的,扣3分;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未保持每个工作日更新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分值:3分)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共计6分)

  1.未按要求对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进行修订,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的,扣2分。(分值:2分)

  2.未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照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公开相关信息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分值4分)

  (三)政府透明度评测(共计11分)

  1.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中,承担的公开任务被列入问题清单要求整改,进而影响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成绩的,每出现一项扣3分。(分值:3分)

  2.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府透明度按季度进行评估。第一、二季度成绩占年度评估总成绩各10%,第三季度成绩占年度评估总成绩30%,第四季度成绩占年度评估总成绩50%。评估总成绩90分(含)以上的不扣分;85分(含)至90分的扣0.2分;80分(含)至85分的扣0.4分;75分(含)至80分的扣0.8分;70分(含)至75分的扣1.2分;65分(含)至70分的`扣1.8分;60分(含)至65分的扣2.4分;60分以下的扣5分。(分值:8分)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共计5分)

  1.未按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质量低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被依法纠错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舆情的,该项分值为0分。(分值:3分)

  2.“政府的网站集约化平台”记录的依申请公开件,不回复或超期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分值:1分)

  3.未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信函、传真、当面等申请件)录入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分值:1分)

  (五)政府的网站评测(共计10分)

  1.在国家、省、贵阳市开展的政府的网站季度抽查中,网站相应栏目不达标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一次扣2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一次扣2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被贵阳市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2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分值:3分)

  2.由市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市网站进行绩效评估,涉及到各单位上传的信息被扣分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分值:3分)

  3.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按月进行抽查监测,在抽查中发现各单位上传的信息存在错误的(含错敏信息),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未按周期频率更新栏目信息的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超过一年未更新的,一次扣4分。(分值:4分)

  四、考核实施与落实

  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评,将考核结果报市目标办,按有关规定计入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2

  根据《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政公办发〔20XX〕1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XX〕7号)《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修府办函〔20XX〕65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提升政府透明度,现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照修文县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修文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确定以下考核范围:

  龙场街道办事处、阳明洞街道办事处、扎佐街道办事处、景阳街道办事处、久长街道办事处、六屯镇、六广镇、谷堡镇、小箐镇、洒坪镇、大石布依族乡、六桶镇、县经开区、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棚改中心。

  二、分值权重

  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占县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权重的4%,共40分,其中:35分作为基础考核分,5分为加分项。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分指标、附加扣分指标及新增工作考核等六项。按要求完成考核内容的'不扣分,未完成考核内容的扣除相应分数,各指标分值扣完为止。

  (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24分)

  1.及时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分值1分,未及时报送扣1分)

  2.及时更新“政民互动知识库”及“惠企利民政策”工作。(分值0.5分,未及时报送扣0.5分)

  3.及时报送半年和全年《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情况表》。(分值2分,半年及全年各1分,未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4.及时报送《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制度》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印证资料。(分值3分,每未及时报送1次扣1分)

  5.及时报送《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值0.5分,未及时报送扣0.5分)

  6.及时报送《修文县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资料。(分值2分,未及时报送扣2分)

  7.及时梳理报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分值1分,未及时报送扣1分)

  8.及时更新本单位领导之窗、工作职责、政策文件及政策落实情况等。(分值2分,未及时更新一个栏目扣0.5分)

  9.及时更新本单位工作动态,一类考核单位每周发布2条此信息,二类考核单位每周发布1条此信息。(分值6分,一类考核单位每周缺少1条信息扣0.1分,二类考核单位每周缺少1条信息扣0.2分)

  1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及时维护网站各类栏目或报送资料到政府办信息科。(分值6分,根据维护或报送的情况,按比例扣分)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9分)

  按照修文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及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按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该项工作目标考核分值为9分,根据及时公开情况按比例扣分)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2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开展依申请公开回复。

  1.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质量低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被依法纠错的,得0分;

  2.对依申请公开信件不回复的,得0分。

  (四)加分指标(5分)

  1.积极抓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解读政策文件或召开政策新闻发布会。(每次加1.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按照规范性文件开展有关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政策解读等工作,及时上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整套资料。(每个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上报清理台账。(每个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3.重大决策预算公开按照有关程序开展意见征集,并及时预公开。(每次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4.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及时反馈征集结果和结果分析。(每次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5.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每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6.开展政民互动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市长、县长信箱案件,网民反馈为满意。(每次加0.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7.提供非涉密且定稿的“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强省会”五年行动各领域相关规划、历史规划。(每次加0.3分,最高不超过3分)

  以上加分项甲类累计最高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五)扣分指标

  1.政务公开信息出现失、泄密事件,执行一票否决,全年政务公开分值扣为0分;

  2.上传政务公开信息不去格式,导致出现网络安全事故、网页被篡改等情况,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全年政务公开分值扣为0分;

  3.涉及党、国家、国家领导人及重要政治术语表述错误,且被省、市有关部门监测到的,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全年政务公开分值扣为0分;

  4.政务公开信息、政民互动回复及依申请公开信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一票否决制度,全年政务公开分值扣为0分;

  5.在国家、省和市政府透明度监测中,承担的公开任务被列入问题清单要求整改,进而影响全县政务公开评估成绩的,涉及单位每出现一项扣5分,最多扣40分。

  6.政务公开信息,出现一般错敏字,每发现一个扣0.2分;出现严重错敏字,每发现一个扣5分,最多扣40分;

  7.报送虚假信息或禁发信息,并出现严重后果的,每发现一条扣5分,最多扣40分。

  8.报送群众身份证、银行账号、手机号码全号和疾病类型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最多扣40分。

  (六)新增工作考核

  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临时工作安排,对所有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分数和扣分数。

  四、考核实施与落实

  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县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计入被考核单位全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3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20XX年各级政务公开专项考核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补齐短板、提升优势、打造特色。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当中的引领作用。

  二、考核对象

  共44家单位,分别是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档案馆、区城改事务中心、区数据信息中心、区城投集团、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气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荆山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其中,对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3家单位的考核评估,由区政务公开办参照市级模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评估各部门、各街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贯彻落实要求;考核评估各部门、各街办、各单位政务公开市考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和公布情况。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情况。包括政府的网站上政务公开栏目各子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网民投诉咨询办理情况、网上信访办理情况;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日常管理情况、内容保障和更新情况。

  (三)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年度重大决策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发布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红头文件及其解读说明材料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情况、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包括上级交办和本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到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落实、业务培训、保密审查等情况;向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主体单位移交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情况。

  (六)特色工作。主要是利用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四、考核打分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

  由区政务公开办、区数据信息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档案馆、区文化旅游局分别牵头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专项评估打分(专项评估考核打分应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上网、必上网”原则,从网站视角和公众视角,对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线上、线下核查和检查,重点是政务公开的可见性和展示度),专项评估打分采取百分制。区政务公开办对各专项评估牵头单位的打分进行汇总,得出各单位最终得分。

  1.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专项评估组(区政务公开办):专项评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机制建设执行情况。同时,对各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办理依申请公开件质量、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培训、规范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进行考核评估。所占权重35%。

  2.政府的'网站栏目保障和信息安全监管评估组(区数据信息中心):考核评估各单位对网站各栏目及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情况、政府的网站投诉咨询办理情况、整改各级监测评价反馈问题情况、落实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加强网站账号管理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情况。所占权重30%。

  3.政务服务和政务实体大厅信息公开专项评估组(区行政审批局):考核评估各单位调整及公开权责清单、调整及公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及公开标准化办事指南、推进政务便民实体大厅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等情况。所占权重15%。

  4.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程序执行效果专项评估组(区司法局):考核评估各单位规范性涉法性文件公开、清理情况;考核评估各单位推进依法决策及决策过程、结果信息公开情况;考核评估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情况等,打分权重10%。

  5.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建设专项评估组(区档案馆、区文化旅游局):分别考核评估各单位支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受理)场所建设情况。打分权重各占5%。

  各专项考核评估组打分细则由各评估组研究制定。

  五、社会评议

  由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社会评议结果在区政府的网站公开。区数据信息中心对省市第三方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反馈问题部门整改不到位情况记录在案。社会评议结果和省市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各单位考核排名的重要参考。

  六、考核排名确定程序

  (一)年末由区政务公开办汇总各专项评估组打分结果,并综合考虑社会评议结果、省市通报批评情况、创新工作加分项等,形成各被考核单位考核等级意见和考核评估总分。

  (二)由区政务公开办将各被考核单位考核等级意见和考核评估总分清单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各单位考核等级意见和考核总分清单报送区委组织部,纳入年度考评。同时,对于考核未达标的单位由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考核等次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决策部署,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着力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优良的制度机制、优良的工作品牌、优良的干部队伍、优良的系统成效,实现理论武装提升新境界、建功立业汇聚新动能、维权服务谋求新实效、改革创新焕发新活力、党的建设呈现新气象,推动全市工会年度重大专项工作和改革创新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考评内容

  (一)“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实践活动”)

  各县(市、区)总工会推进实践活动完成情况,共分为4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若干项三级指标(详见附件)。

  (二)亮点工作

  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五个优良、五个新”的工作要求开展的工会工作成果,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三、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总工会。

  四、考评办法

  (一)实践活动

  1.防城港市总工会组成考评组(由市总有关领导及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申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每项二级指标分为好、较好和一般三个等级。

  2.实践活动考评根据考评情况,评出一、二、三等等次若干名。

  (二)亮点工作

  1.根据各县(市、区)总工会上报亮点工作情况,择优评出全市工会年度改革创新亮点工作若干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会改革创新经验成果。

  2.每个县(市、区)总工会最多可申报2项亮点工作参评。每项亮点工作形成一份经验材料和佐证材料,经验材料字数不超过2500字。

  3.亮点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自行举证工作成效。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单位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由防城港市总工会下发文件予以通报。

  (一)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创造在全市乃至全区有重大影响先进经验,获得防城港市委常委或自治区总工会领导肯定性批示,经防城港市总工会考评组认定,报防城港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考评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一等等次。

  (二)凡年度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诫勉及以上处理的;年度各项工作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基层组织建设、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落实劳动领域维护政治安全责任等,有未完成任务或不达标情形的,不得评为一等等次。

  六、考评步骤

  (一)实践活动

  1.各县(市、区)总工会须于20XX年12月31日前,认真对照《20XX年防城港市总工会重大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内容,逐项填报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防城港市总工会(一律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直报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不须报纸质版,报送后需电话告知)。

  2.防城港市总工会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申报材料进行考评,并结合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抽查、核定。

  3.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意见后,将考评结果提请防城港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二)亮点工作

  1.各县(市、区)总工会须于20XX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将年度亮点工作经验材料和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防城港市总工会(一律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直报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不须报纸质版,报送后需电话告知)。

  2.防城港市总工会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出全市工会年度亮点工作项目若干项。

  3.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提请防城港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七、纪律要求

  考评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及责任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专项工作考核方案5

  在省、市、县《20X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专项考核事项的大背景下,为组织实施好考核各项工作,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曲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见附件2)。

  二、责任单位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人员组成见附件1)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考核于20XX年底或20XX年初进行,具体时间考核小组将另行通知。

  四、考核标准及内容

  (一)考核标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内部流程完善,运转高效顺畅;公开内容全面,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形式多样,政策知晓度高;回应关切及时,政府公信力强;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有力,责任落细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配备相关专职人员;是否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

  2.主动公开方面:文件属性源头认定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确定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并在政府的网站设置法定栏目和内容;是否按照要求编制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并适时调整和更新,同时按照目录内容如实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表等公开事项完成情况等。

  3.依申请公开方面:内部机制和流程规范是否完善,做到衔接紧密、责任到人;答复是否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等。

  4.政策解读方面:是否做到“三同步”,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是否达到70%以上,在非政府的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是否达到50%以上等。

  5.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是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管理是否规范有效等等。

  6.政务舆情回应方面:回应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回应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因回应社会关切不及时、不得当引发负面舆情等。

  7.监督和保障措施方面: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处理群众投诉咨询是否及时妥当等。

  8.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五、计分办法和考核等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具体评分标准见《20XX年曲沃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附件3、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分值标准:

  优秀:制度完备、流程高效、衔接紧密、工作有亮点,社会口碑好。综合评分90分以上。

  良好:制度较完备、流程较规范、无明显短板、有一定特色。综合评分80--89分。

  合格:有基本制度和流程,能按规定完成基本工作,无明显短板。综合评分60--79分。

  不合格:制度不全、流程低效、有明显短板、有负面影响、被多次通报。综合评分60分以下。

  考核结果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六、考核方法

  坚持“可考可不考的,尽量不考;数据真实性难以考证的,尽量不考;获取印证材料成本过高且非必要项目的,尽量不考”原则,重点是内部机制建设、流程规范和人员管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在落实、力求实效。

  七、考核程序

  (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有关部门中抽选人员组成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根据本方案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考核小组发出考核通知后,被考核单位要按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汇报材料。

  (四)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五)考核小组综合考核情况,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一)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当年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单项加分一般不超过5分,多项加分一般不超过10分;加分后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1.因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表彰的(可累计);

  2.因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主站和省、市、县政府的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正面专题报道的;被县领导批示表扬,或在全县大会上点名表扬的;

  3.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

  (二)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一起,在当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总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

  1.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败诉的;

  2.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出现严重低级错误被通报批评或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3.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安全漏洞、非法链接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

  4.因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不妥当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5.在接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时弄虚作假的;

  6.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及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请县政府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接到通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4.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影响的;

  5.政务公开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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